天使计划 第41章

作者:加凡 标签: 英美衍生 成长 轻松 读档流 BL同人

‘……’他站在原地,抽着烟,拼凑他那碎了一地的世界观。

但康斯坦丁毕竟是康斯坦丁。

“世界观”这玩意横竖对他的生活也不重要,碎就碎了吧,不影响他吃好喝好。

只是他仍然怀着纯属“魔法师”的好奇心,联络了一个可供做实验的“小白鼠”。

片刻后,这“小白鼠”……这超人努力理解他的话,“你希望我找个普通人,对恶魔使用一本杂志上出现的咒语?”

“是啊,我本来打算自己找人,但闹不好要捅娄子。”康斯坦丁说。

“你为什么不联络蝙蝠侠呢?”超人略表困惑。

康斯坦丁的回答理直气壮:“即便蝙蝠侠成功了,我也不认为这是咒语的功劳����他是蝙蝠侠,对吧?”

不等超人拒绝,他继续强调:“这很重要,世上的驱魔师可不止我一个。”

“好吧,找个普通人……”超人喃喃自语。

当晚,康斯坦丁来到大都会。

等着他的普通人��克拉克:“康斯坦丁先生是吗?超人告诉我,你需要找个普通人帮忙?”

康斯坦丁:“……”

也行吧(点烟)。

“可以请你不要在我面前吸烟吗?”克拉克认真的问。

康斯坦丁面露不服:“如果我非要这么做,你又能怎么样?”

克拉克徒手抓住他指间的香烟,用力一攥,将这支正在燃烧的烟整个团进掌心中。

他爽朗的说:“我只是个普通人,可我认为抽烟有害健康,而且不该让别人吸二手烟。”

康斯坦丁:“……”

不行,这很不行。

“寻找恶魔”对康斯坦丁来说轻车熟路。

不如说,他哪天找不到恶魔才会觉得奇怪。

抓到这只潜藏在人间、闷声发财的恶魔后,他用魔法阵将其捆住,向克拉克招招手。

一直听康斯坦丁的话,藏身在角落里的普通人��克拉克这才看似磨磨蹭蹭、实则一点不含糊的跑过来。

克拉克站在恶魔前,手捧杂志,不甚流畅的念着上面的咒语。

月白般的光芒燃起,地狱之门开关,恶魔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人间。

小记者吓了一跳,脸上的黑框眼镜都被惊歪了:“康,康斯坦丁先生,这、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你有‘魔抗’了,普通人。”康斯坦丁没好气的说,“把你的手机给我用。”

克拉克犹豫了一下,掏出手机递过来。

康斯坦丁翻起杂志,看着印在末页的编辑部电话,拿着手机拨号。

“嘟……嘟……”

占线。

康斯坦丁不耐烦的动了动扣在手机后的手指,手机上流过魔法的光。

“嘟……嘟……”

接通了。

康斯坦丁立刻说:“你好,这里是来自大都会《星球日报》的记者肯特……”

克拉克吃惊的看着他,而他毫不理会。

对面毫不客气的打断他的声音:“你想采访杰洛��戈恩是吧?现在有大约一百万个人想联系他……”

“可以给我通融个机会吗?”康斯坦丁声音狡黠,恨不得自己的诱惑力能透过电波传到那一头。

对面嗤笑一声:“《哥谭文评》本刊都采访不到他,大都会记者?慢慢排队吧。”

“等等,我……”

电话挂了。

憋闷之下,康斯坦丁重重把手机拍在克拉克胸口:“看来你在新闻界混的挺没头没脸啊,老兄!”

克拉克连忙接住差点掉在地上的手机,神情憨厚的辩解着。

康斯坦丁压根没在听:大家都知道的,很少有人敢让他吃闭门羹。

[你获得道具“钢琴”,你开启工作“词曲作者”]

[你登记了自己的笔名“杰克��文森”]

[你确定创作歌曲的标签:“青春”“流行”“舞曲”]

[你撰写了第一首青少年歌曲,系统评价:SSS+]

乐夏尚不知道,他的第一篇小说给驱魔师界带来怎样巨大的行业震荡。

此时,他坐在钢琴凳上,刚刚创作了第一首歌曲。

为了和小说的恐怖风格区分开,他选择了创作偏轻松大众的流行风格歌曲。

当前的问题是:这首歌该投向哪儿?

杰森准备了青少年杂志、流行音乐电台、新兴的音乐节目和各大唱片公司。

他坐在地板上,身边放满了摊开的杂志,认真的说:“我查了相关咨询,哥谭有几家唱片公司在收新人作品,还有个节目可以……”

话音未落,乐夏却突然问:“杰森,你会唱歌吗?”

“什、什么?”杰森手里的杂志差点掉在地上。

乐夏说:“我觉得你唱最合适,与其联系越来越多的公司,不如你来唱吧。”

其实,在乐夏提问时,杰森已经有预感了。

杰森只是很纠结:“可我在当你的经纪人,如果我去唱歌,你的身份就……”

乐夏笑了,手上不停,几笔在纸上勾勒出一个动漫头像:

“这只是小事,你可以黑屏直播、戴头套遮脸,或者你也可以当虚拟主播,我给你画‘皮套’。”

对于当前全面开花的互联网来说,“不暴露身份当歌手”的办法有很多种。

“你难道不想让那些天王巨星唱你写的歌吗?”杰森提醒道,“我相信你写的歌曲一定也会被他们哄抢……”

“这可说不准,”乐夏说,“况且是我自己的创作,我当然要按自己的意愿发展,难道还要被这些虚无的东西绑架吗?”

杰森看着他,那双金色的眼眸里散发的信心,足以点燃任何人行动的热情。

何况,杰森向来不是个惧怕机遇的人。

他慢慢的微笑起来:“虚拟主播是吧?那你可要把我的形象画的更酷更帅,否则我是不会同意的。”

地板上的杂志被换成了摊开的空白画纸,杰森和乐夏凑在一起,商量该把“皮套”设计成什么样子。

于是很快,“甲方”和“乙方”之间出现了分歧。

杰森抗议道:“我死也不会戴着这个皮套上镜的!”

乐夏据理力争:“可是这样的外观非常具备艺术感,不信你问安塔尔……”

杰森仍然拒绝:“你的艺术太超前了,我说不行。”

乐夏不甘心:“是你的审美太过时了。”

……

最后,他两不免异口同声:“杰森/乐夏,你的品味太怪了!”

到底是好室友,争吵间,杰森发现一个问题:“乐夏,你今天是不是……没有再昏睡了?”

是的。

乐夏点头:“这都是你的功劳。”

“我?”杰森迷茫,“好吧,我当你说的是真的。”

乐夏无法解释:

因为朝夕相处,又因为杰森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喜好,好感度刷的很快。

辣热狗,冰激凌,阅读小说,昏倒被背走……

乐夏时不时听见“你们进行了一番愉快的相处”的声音。

而因为杰森对应的属性是“体力”和“魅力”。

乐夏的体力在“哐哐”上涨。

与之相对应的,是纹丝不动的精神力。

再这样下去难说会酿成什么糟糕的后果。

乐夏已打算主动出击:

既然买不到BL同人志,也不能一直拘泥这个道具。

既然现在体力有了,主动寻找蝙蝠侠也未尝不可。

思考间,由于和杰森一起画“皮套”,他的体力又涨了十点。

问题是:该怎么找到蝙蝠侠?

乐夏回忆前两轮游戏里的经验:

第一轮,他和蝙蝠侠的关系实在谈不上“友好”。

第二轮,是蝙蝠侠主动靠近智力为五的他,而且他依稀记得蝙蝠侠似乎喜欢……棒棒糖?

莫非要他在哥谭阴暗的角落里支个大箩筐,在箩筐下面放进棒棒糖?

等着Q版蝙蝠侠飞来捡棒棒糖时,拉动绳子,让箩筐扣下来……

����等等,这真的不是在抓鸟吗?

乐夏扶额,为自己发散的荒谬思维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