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娜215
夏安然没忍住跑去问了这个要怎么卖,最后他买了一文钱的撒子,又听卖家的推荐,跑去买了一盏红糖水,然后用撒子泡在红糖水里面,等到它将软未软的时候撩起来当做面条那样吃掉。
红糖水也只要一文钱,这红糖水的摊子就是卖撒子人家的一起开的,见夏安然买了撒子,便特地给他拿了一个大些的碗。
夏安然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红糖水泡撒子的吃法他是真没吃过,但是这味道有些……嗯,像油条泡豆浆的味道,撒子中空,泡软的时候上层还是硬的,中下层却裹挟了薄薄的红糖水,夏安然浑然不知,这种吃法其实是女郎们吃的,而且基本都是坐月子时候伴着清恶露吃的,他一个人坐在这儿,虽有些突兀,更是引了不少人经过时候来观。
只是夏安然吃饭时候专心致志,他动嘴优雅,半点不曾沾染到唇边,穿着虽普通,但无形之间却透着一股子富贵气质,倒是一时让人无法开口嘲笑,倒是有些个男子,往常早就有些好奇这股子味道,但因为摊子总被小娘们包围不要意思来,见着今日这儿是一男子,便赧着脸过来叫上一碗尝试。
渐渐地这个往常都是娘子们的小摊,竟是很快被好奇很久的开封儿郎们包围了,反而让嘴馋想来吃的娘子们不知所措了起来。
“罪魁祸首”的夏安然浑然不知,他在将这个稍稍有些奇怪,但是并不难吃的小食吃掉之后便继续一路向前。
沿途,他又买下了一个羊肉包子,夏安然一边提醒自己少吃一些,他来这儿的目的是为了买宠物,但是不过一盏茶之后,他手里又多了卤肝,水晶皂儿。
有关水晶皂儿这个食品夏安然可好奇了,听介绍说这东西是皂角的仁,皂角就是用来清洁的没错,竟然还能吃?
夏安然没能按捺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他跑过去买了一盏。
卖的是一个看着极为和蔼的老妇人,老妇人年纪虽大,动作却很灵活,她三两下便为夏安然舀好了一盏糖水。
是的,夏安然觉得这东西就是糖水。
他在仔细观察之后判定,这水晶皂儿里头的主要原料应当就是皂角米。是了,他以前只当皂角米是一种粮食,还真没将这皂角二字同清洁用的皂角联系起来。
皂角米这是一种在现代卖的很贵的粮食,因为富含膳食纤维,容易饱腹,淀粉含量却不多,被很多妹子们当作减肥的代餐食品。
老妇人做的水晶皂儿里面,液体有些粘稠,看起来的模样有点像银耳羹,而这皂角米就悬浮在这羹汤里面,水面上还被撒了一些桂花粒,并非是干桂,应当是老夫自制的桂花酱。
夏安然拿勺子将桂花酱点开,然后舀起皂角米尝了一口。
入口的感觉有些在他意料之外,他本以为这是一个甜品,但实际上,味道有些酸,应该是酸梅的味道,羹内却未见梅粒,想来若非被撩出,便是已经被熬得融化在了里头,故而才不得见。
这甜品应当是放在井水中镇过,冰凉的触感可以化解甜腻,入口之后,感觉非常的清爽。
在夏天吃,的确是非常的适合,可以当作餐前的开胃小点心,等他放下这一盏皂片之后,夏安然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那么饱了。
但是他的理智提醒自己,他是来买宠物的,要是等到了买宠物的地方发现银两不够了可怎么办。还是等买完了小宠后再去专业的小吃一条街一饱口福,现在更当专心购物才是。
何况此处的商贩并没有固定的摊位,好的摊位先到先得,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昨天还能找到的小摊,过了两天他就不在这个位子上了。自然,预约制在大相国寺的夜市里面也是不存在的。
夏安然不免感叹了一下宋朝人爱吃的程度,要知道大相国寺的夜市可并不以美食闻名,美食一条街应当是州桥夜市。
这里的定位更倾向于集杂耍、演绎、娱乐、杂货一条街,但哪怕就算如此,在夏安然视线所及的地方,基本上食铺的占有比例仍然在三成左右。
除此以外,便是洋铺。
在夏安然经历的世界里面,红楼的世界已经实行了海禁,而三国的世界更不必提,直到小皇帝执政后期,才勉强打通了些对外贸易,但那也完全是国家之间的官方贸易。
这些和宋朝的汴京可完全不同,在这里,外国人是非常常见的。
宋朝袭承了唐周的许多制度,在对外贸易和对外国人的态度上基本保持一致,这也使得大宋的汴京城同大唐时的长安城一样,都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在这里,异国他乡的客人们也能生活得非常自在。
夏安然在这里甚至看到了许多外国的传统美食,比如说披萨。
看守披萨摊子的高鼻深目小哥见夏安然正望这儿看,立刻热情得用标准的汴京话招呼。
并且伸过来了一个盘子告诉夏安然可以试吃,被夏然笑着指了指肚皮婉拒了,一路走来,他的小腹为已经微微突出。
常言道晚膳八分饱,他现在已经吃了快十分啦,可不能多吃。
更何况,没有番茄酱菠萝解腻的披萨饼,夏安然不太敢尝试。
他一路向前,手中的折扇轻轻晃动,左右都有热闹看,手工艺品和民族工艺品都很多,恍惚间便感觉就像是走在现代的夜市商业街上一般。
忽而,他隐约听见了狗吠的声音。
夏安然眼睛一亮,快步向前,只是人群拥挤,行进较慢,他走了约莫十多分钟,才看到了传闻什么都有卖的汴京宠物市场。
显然京城人士对于宠物市场的热情非常高,围在这边的人群比旁的地方要多得多,夏安然吭哧吭哧将自己挤到了人群里面。
他先看到的是一只蝴蝶犬。小狗双眼漆黑,耳朵上的长毛支棱着,大尾巴,又长又卷,正对着看客们愉快得摇摆着。它还会随着售卖宠物的摊主指令,直立起身来,做出拜拜的动作,夏安然只淡淡瞄了一眼,就继续往前走去。
他的白月光可是熊猫和墨猴,汪星人这种生物并不能让他留步。
但他不过走了才几步,就又听到了右前方的客人,发出了一阵喧哗,那是一种充满了赞叹的喧哗之声。
出于好奇,夏安然又凑过去看,原来这家卖的是孔雀,而方才引起大家喧哗之声正是因为所售卖的一只白孔雀在一个女子打开了她的斑斓娟扇之后受到了刺激,缓缓展开了自己的尾羽,并且骄傲得左右走动,变换着角度展示自己华美的尾羽,甚至刻意走到那女子面前试图与其扇比美。
而受到它挑衅的还有这一个铺子里面售卖的另几只孔雀,它们也纷纷一展尾羽,于灯火之下一时之间流光溢彩,很是美丽。
这个摊子除了售卖孔雀活物之外,还卖了一些寻常的装饰用羽毛,据摊主说,是他所饲养的孔雀平时换毛时或者因为打斗而掉落下来的,而这些羽毛色彩艳丽,插在花瓶中放在屋内装饰,效果极佳。
夏安然的眼神不由自主的飘向了那几枚在风中微微震颤着的孔雀尾羽,他歪头微微一笑,阖起了折扇,以扇头轻点了一下尾羽,将因为清风而震颤不已的羽尖点稳,然后他满意得收回了折扇,展开挡在了自己的面前,仅露出了一双笑眯起来的杏眼。
他凑在禽类之中片刻后,大约对这个市场的宠物价值心中有数,便小心撤出,继续向前。
夜市开始已经有了大半个时辰,夏安然生怕他的墨猴被人买走,离开孔雀摊后便没有再磨蹭,他在人群中转来转去,靠着听力来判断售卖的货物,唯有不确定的才凑过去看一看,见到不是他想要的便快速离开。
他的运气很好,不过走了几步之后,便到了一个贩卖灵长类的摊子。
这家店的主打是猕猴,然而夏安然也看到了笼子里面关着有几只金丝猴。他感觉到这一瞬间,自己的灵魂都震颤了一下,那可是金丝猴啊。
他和金丝猴乌溜溜水嘟嘟的眼神对上了……片刻后他迷迷瞪瞪得想,养一只金丝猴当宠物,好像也挺好……
咳。
只是夏安然对于墨猴的渴望还是让他放弃了这一诱惑力十足的念头,他左右环顾了一下,没有看见这家铺子里面有售卖墨猴,于是便找了掌柜询问。
夏安然此时身上穿着是在松江府置办的,料子是他自己选的,出于穿着舒适,夏安然选了较为普通的麻布料子,如今看起来,身上的衣料就有几分寻常。
但是店铺的掌柜并不因此而小看他,等到听闻他想要购买的是墨猴之后,这掌柜倒是露出了几分为难之色
原来,并不是他们不想售卖墨猴后,其在文人骚客之间非常流行,但问题是,这种猴儿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一惊一乍比兔子都不如,而且他们一受惊就容易绝食,性格更是敏感,一只绝食了,还会带动一片。
偏偏从它们的产地运送到汴京路途遥远,要说全程不被惊吓基本不可能。
如此,要么抬高售价以弥补成本,要么干脆莫要售卖,等试了几次抬价后,墨猴的价格已经超出汴京文人的心理价位,这些店家们便只得放弃了售卖此物,这位掌柜还建议夏安然,如果一定想要买一只墨猴,还是亲自前去产地,在那边挑了买下来,然后自行陪伴着来的更好一些。
主人在身边,墨猴便不易受惊,即便受了惊吓也好恢复。
这个消息使得夏安然感到了些许遗憾,但是令人庆幸的是他得到了大宋朝还有墨猴这一个好消息。
谢过了掌柜的,夏安然继续往前走,他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替代的小宠可以养着陪伴。到了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人,还真是有些寂寞……
“嘎哦——”
第139章 北宋(九)
“嘎嘎嘎呱!”
一阵阵堪称聒噪的穿脑魔音袭来, 其巨大的穿透力引得夏安然不由自主看了过去。
那儿应当是售卖禽鸟的铺子,远远他就能看到一个个鸟笼子, 夏安然心中一动, 他快步上前,虽然心中想着这儿不可能有卖大鹅,但是那叫法实在太熟。
那是无数次将他从梦中唤醒的叫声。
也是他在红楼世界听到的最后一声。
夏安然拨开了后退的民众, 逆流而上,然而他看到的不是一身雪白又有长脖子的神气大鹅,而是一只灰色的……小鸟。
个子不大,中气却是十足,看着像是鹦鹉, 但是叫出来的却是鹅叫,此时它正扑棱着翅膀, 叫的异常欢快。
夏安然觉得这可能是凑巧, 但是,他还是一撩下摆,蹲在了这只鸟的面前。这只鸟没有管夏安然,它兀自叫着非常开心, 叫声从嘎转为呱,又转成啾。
“多多?”夏安然沉默了一下, 试探着叫了一声, 而如他意料的,这只鸟并没有理会他。
也是,哪儿就能有这般巧。
夏安然一时间说不清此时心情如何, 他虽不抱希望,但是多少还是感觉到了失望。
夏安然微垂眼睑,带着淡淡的苦意。
他手撑膝盖想要站起,却发现一个中年人挂着和善的商业化笑容,正立在他身旁。
见夏安然看过来,那人微微一拍手“官人,在下觉得您同这鸟儿有缘。”
夏安然稍稍一愣,他起身后展扇,折扇上头绘的是一幅写意山水景画,于此时车水马龙的街景格外不应。
他拇指按压在扇柄处,凉风徐徐吹动了他的发丝,“掌柜何来此说?”
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扇子的扇钉正刺在他的拇指肉上。
这个扇钉是他定做的,寻常的折扇扇钉多为圆护,为了不让主人感到难受,但是夏安然的扇钉是锥子形。
会如此做的原因是,夏安然要用这种最不显眼的方法来提醒自己——谨慎。
抵抗身体的本能很难,但是想要在这个君权神授的时代活到任务结束,他就必须改掉自己这个身体嘴比脑子快的毛病。
没有比使用这个方法更隐蔽也更雅致的方式了。
这摊子掌柜一手平摊,在空中划过一个半圆,他示意夏安然看一下周围,然后苦笑着说“客人们都被这鸟儿赶走了,唯有官人留下,可不是官人同这鸟有缘分吗?”
手持折扇的青年人却是摇头笑道“在下也只是一时好奇过来看看,”他见这掌柜一时也空了下来,便索性用折扇点了点这只灰羽小鸟“这鸟……可是鹦鹉?”
于北宋而言,鹦鹉是彻彻底底的稀有物种,在华夏大地,原生鹦鹉唯分布在广西那块地域,这种鸟儿是典型的热带动物,唯有少部分能够接受温带和亚热带的气候,他们色彩艳丽,明艳的毛色,较之别的鸟类更为亲人,且其为攀禽,飞翔能力较弱,养在家中也更加的合适,并不需要太大的空间,因此得到了许多爱鸟人士的欢迎。
更何况它们还有学舌这个本事。
教会几句吉祥话,当做礼物送出,双方都极有面子,还带几分雅趣,之后还能以此为话题,可谓送礼上品。
虽然这只鸟全身只有尾巴那一块儿是红色的,其余均是灰扑扑,这与夏安然印象中鹦鹉色彩斑斓的羽毛不同,但是从其特殊的鸟喙形状看来,应当的确是鹦鹉。
鹦鹉以种子果实为食,受制于地理环境,热带的果树果实坚硬,因此鹦鹉的鸟喙咬合力巨大。同时,鹦鹉的活动方式也以攀爬为主,它们的鸟喙起到了人类双手的作用,帮助固定攀爬物,这使得鹦鹉的鸟喙弯度较之其余鸟类更加明显。
夏安然也是以此辨别它的身份的。
掌柜一揖“官人聪慧,这的确是鹦鹉,只是,并非是我的鹦鹉。”
“说来,还真是在下一时贪心,”这人看起来有几分似真似假的懊恼,他并指点向了这只灰色鹦鹉“我家的鸟儿都是自南边来,这一批更是在下亲自押送,一日在山中歇息喝水之时,一个没留神,这鸟儿便来偷食我家的鸟食,实不相瞒当时在下一看这是只没见过的鹦哥儿,便起了歹心,就拿了网将它逮住,想要看看这模样指不定也能讨了京城贵人们的好,谁知……”
他一脸悲愤得说“这鸟儿吃得忒多,一有客人想要市它,它便学鹅叫,硬生生得将客人赶走,我供不起这尊佛,想要将它放飞,它却愣是不走。”
果然,夏安然方才便注意到这只鸟儿脚下确实并无脚环,换言之,它要是想走随时可以离开,他之前倒是以为这鸟通人性,被驯养的极好,现在听来,似乎只是一个单纯来蹭饭的?
夏安然默默看向了这只昂着小脑袋看起来有些得意的鸟,那小模样就活像是写了:没错,小爷就是这么厉害。
“在下没办法,生意被它搅匀了几次,我就想着把这祖宗放到后面去,谁料它不干,一定要待在最前头,我是卖也卖不掉,赶也赶不走,今日看官人似乎是对它有兴趣,看官人您这样的人品相貌,它跟了您也是福气,不若您行行好,将它带走试试?”
这人凑近了些小声说道“您若是不喜,便寻个地方将它放了也成,它本是野外捕来的,自也能在外头过活。”
“官人莫要担心,这鹦未被剪羽,丢出去它也是能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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