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家小十
这些人通常会唱流行歌曲(KTV水准即可),能大大方方地站在舞台上,懂得怎么在镜头前表现自己,长的不难看,然后,走点儿狗屎运,红了!
迈克就是这么一个典型。
此人属于街边发廊级别的帅哥,唱片公司最初给他设定的路线就是什么‘情歌王子’,恰好出道时,唱了两首朗朗上口的流行歌,赶上了潮流趋势,外加抓着麦克风唱情歌的样子,确实有几分英俊,于是,迷惑了一众患有青春期眼瞎病症的小姑娘们,从此踏入歌手行列。
因此,录音室里,他没有一点儿消极怠工,是真的实力有限。
如果是别的音乐制作人,面对这种类型的歌手,虽然心里可能不爽,但面上过得去也就算了。
偏偏兰斯是个完美主义的强迫症啊!
实力差对他来说,那就是一个人原罪,活该被碾压成渣,扔进厕所,冲进下水道,从此彻底消失在他面前,不碍他的眼!
于是,他经常性把迈克骂得跟狗似的,从来不给一个好脸,认为吉米那一句‘这就是一个人形制仗’实在是至理名言,有识人之明(吉米这么棒,他更爱吉米了),简直应该裱起来,挂到录音室里,从此以儆效尤。
但现在懊恼也没用,木已成舟。
但由于迈克这么辣鸡,接下来的‘气吉米’计划似乎也办法进展了。
兰斯决定不再搞事,先把迈克这个烂摊子解决,并无耻地做好‘搞出烂歌后,立刻甩锅’的计划。
与此同时,詹姆斯也觉得怪没意思的。
他对兰斯的感情目前处在‘爱是肯定爱,可气也是真的气’阶段,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处理,干脆放置到一边,让时间来决定。
于是,兰斯先缩,吉米又冷处理。
所有围观群众都已经搬好桌椅,拿着瓜子准备好看热闹,却发现没戏看了。
这怎么行呢?
这不是辜负观众吗?
说到这里,必须得说一件事。
这两人早年持才傲物,行事太嚣张,直接间接得罪人无数。虽然都没大仇恨,但基本都是‘你倒霉我高兴’的类型。
歌迷们天天为他俩的事哭天抹泪地求复合。
可他俩得罪的那些人看到他俩吵架,闹崩,一路戏剧化发展却都快笑死了,幸灾乐祸到不行,每天兴致勃勃地看他俩热闹,跟追连载电视剧似的。
如今,一发现两人突然消停……
他们心里反而像是缺了点儿什么一样,集体空虚寂寞冷了。
于是,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干的。
没准是很多人合伙。
总之,当詹姆斯和斯图尔特正给一家杂志拍封面照,并在拍照间隙,一边站走廊抽烟,一边回答几个记者的临时采访时,一个工作人员走过来,递给他一个盒子。
詹姆斯疑惑地问了一句:“什么东西?”
工作人员满脸茫然说不知道。
詹姆斯就叼起烟,三两下拆开了盒子。
结果他发现,里头是一张兰斯和迈克合作的单曲唱片,以及一张现场演出的前排票。
这什么意思?
炫耀?得瑟?
他妈的当面挑衅啊!
欺人太甚!(兰斯:这回真不是我。)
詹姆斯气炸了。
没有一点点儿预警,他抓起那张唱片,狠狠就给砸到墙上,碎片四溅。
几名在场的记者全吓了一跳,反射性地低头躲闪那些塑料碎片。
距离墙稍近一点儿的记者还机灵地悄悄移动过去,瞥了瞥地上那个摔烂的唱片盒。
斯图尔特听到声音,匆匆从屋子里走出来,诧异地问:“怎么了?”
几名记者就指了指地上摔碎的唱片,又指了指还生着气的詹姆斯……
斯图尔特一脸疑惑地走过去,弯腰捡起那张摔烂的唱片。
等看到封面上兰斯和迈克的名字后,他瞬间了然。
人气成这样子,也别指望继续采访和拍照了。
詹姆斯沉着脸站在一边,心里不爽到极点。
对兰斯和吉米这错综复杂关系已经彻底无语的斯图尔特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只好站在朋友的立场,问了一句:“接下来怎么办?要我帮忙吗?”
詹姆斯咬着烟头,阴沉沉地盯着那张现场演出的前排票回答:“我想去砸场子。”
斯图尔特愕然:……什么?
第186章 轻轻耳语
一位和詹姆斯关系不错的记者后来曾在网上提过这样一段对话。
也不是什么正儿八经地采访,只是行星乐队巡演路上一段闲聊。
当时这位记者突发奇想地问了一个问题:“吉米,如果你去演唱会的话,会做什么?”
他的意思是‘不作歌手,作为观众’的角色去演唱会。
但詹姆斯没有理解其中含义。
他用看弱智的眼神看着这个记者,理所当然地回答:“我去唱歌。”
记者懵了一下,急忙补充一句:“我的意思是,你在观众席的时候……”
詹姆斯继续用看弱智的眼神回答:“上舞台,去唱歌。”
他妈的笑死人!
彼时还和金发主唱形影不离的黑发吉他手听完这段对话后,笑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那名记者先楞了一会儿,最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后来还充满感情地写过这样的话:[这就是吉米,一名天生注定要在舞台上唱歌的歌手。]
有趣的是……
几年后,这个对话成真了。
那天,詹姆斯和斯图尔特简单地说了自己的砸场子计划。
他想在迈克坎贝尔和兰斯演出的那天,跳上舞台,假装受邀嘉宾,抢走舞台和观众。
“这么做不好吧,吉米。”
为人厚道的斯图尔特在得知好友的这个异想天开的计划后,内心纠结,试图阻拦:“这样不行,这不合适啊……”
詹姆斯快被他唧唧歪歪、没完没了的劝说烦死。
他早几年就和斯图尔特合不来,如今一看,果然!这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可这人实在是没趣得很。如果不是他的音乐偶尔还称得上带劲儿,真不敢相信这是个唱摇滚的歌手。
当然,不是说摇滚歌手一定要胡作非为,可起码做人要有个摇滚的态度吧!
摇滚乐从来和安全、安静、金钱、名气、地位统统没有关系,它是水、是风、是火、是本能的东西,是人生的态度,是对权威和主流的蔑视,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循规蹈矩可不是什么好事。
有什么事,该做什么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别他妈遗憾回首往事……个P啊!
只要想想自己冲上舞台,抢走那个傻逼迈克的全部风头……
詹姆斯就热血沸腾,难以自抑。
这时候谁拦他都是和他过不去!
于是,斯图尔特没能劝服他,自己反而还被气够呛。
因为詹姆斯这个小混蛋嫌弃他不够摇滚的同时,直接上升到了乐队层面的攻击,嘴贱地说‘跳舞雕塑乐队的歌太软,没力量,根本不算摇滚乐队,只能算个弹吉他、敲鼓、唱歌乐队’。
斯图尔特被气得脸都白了,差点儿和他当场绝交。
但到了迈克坎贝尔和兰斯合作演出的那一天,他还是没好气地跟着去了,一方面是想再拦一下,另一方面就是:“我怕你被打死了都没人管。”
詹姆斯嘿嘿一笑。
他好哥们一样亲热地揽住斯图的肩膀,又不嫌对方不够摇滚了。
他们一起来到了演出的场馆。
那是个小场馆。
而且,由于迈克坎贝尔表现力不够,只能算是个录音室歌手,所以,现场号召力不大。
这就导致,来看现场的几百人中,最低有三分之一是冲着兰斯来的。
但演出开始后,那些冲着兰斯来的观众就惊讶地发现,在行星乐队时,一向和吉米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居然站在了舞台的角落里,连灯光师都没怎么给他打光。
事实上,这是兰斯自己的意思。
截止到目前为止,兰斯已经一万次后悔和迈克坎贝尔合作了,因为这个流行歌手有一种神奇的本事:他能把所有激情四射的歌都唱得平平淡淡。
要知道,兰斯并不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但与性格相反的是,他在工作上极端苛刻、认真。
因此,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当他答应为迈克坎贝尔写歌后,确实就认认真真地考虑了这个人擅长唱的曲风。
由于走流行歌手路线的迈克一直在唱情歌。
所以,为他写的新歌自然也是一首情歌,名字还借用了人们都熟识,万圣节那个小孩要糖的典故,起名叫[Trick or treat](不给糖就捣蛋)。
但作为情歌,歌词中肯定不是小孩子了,而是一个漂亮姑娘‘不给糖就捣蛋’。
然而,迈克当时看到这首歌后,却有点儿失望,搞不明白一个万圣节的典故有什么好唱的。
兰斯很无语,唱不对还他妈嫌歌不好?
想想当年他和吉米在一起时,纸巾上一句‘她今年十六岁’,对方立刻心领神会,什么都不用教不用解释,可这个制仗家伙……
有那么一瞬间,兰斯真不想把歌给迈克唱了,简直是明珠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