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家小十
尽管这个人型巨兽自始至终语气平缓,气质温和,面部表情毫无攻击力,一双眼睛既如初生婴儿一般真诚纯洁,同时又像看透世情的老人一样温和包容,可这依然不能掩盖一个‘那熊一般极具压迫力的庞大身型和快要撑爆衣服的大块肌肉,成功粉碎了詹姆斯心中关于小天使这个词汇本应产生的所有美好想象’的残酷事实。
没有翅膀,不是金发美少女。
性别男也就算了,还不是什么年少中性美少年,而是超大只的肌肉壮汉……
这算什么?
天堂新出产的一代巨肌天使吗?!
第2章
詹姆斯莱蒙,小名吉米(只有爸爸哥哥和最好的朋友可以这么叫他),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
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天,不幸撒手离世,抛下了还在襁褓之中的幼子和一个从来不会照顾自己的笨蛋丈夫,以及年仅六岁的长子林德。
这件事非常糟糕。
最糟糕的地方主要在于,莱蒙家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不得不在丧妻(丧母)的悲痛万分中,还要手忙脚乱地去面对一个只会扯着嗓子嚎啕大哭的小婴儿。
他们对此束手无策、精神几乎崩溃。
那就是一出活生生的人间悲剧!
婴儿期的詹姆斯就是个恶魔。
他天天都在哭,永远都在哭!
饿了哭;渴了哭;枕头不舒服哭;尿了哭;不开心哭;睡不着哭;一天二十四小时,想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不管别人忙闲,也不管白天黑夜……
父亲约翰和哥哥林德全都被他折磨地筋疲力尽,家里尿布奶瓶满天飞。
后来詹姆斯不哭了。
可又有新的麻烦出现。
长大的孩子总会有自己的小想法和小心思,可父亲老约翰天生缺乏温柔细胞,不擅长任何倾听和理解。
他带孩子像是在养小狗,这里并无任何贬义,而是单纯代表他的某些行为,具体表现在会大方地给吃给喝给钱,遇到事情会以命令语气为主,闲着没事也会领出门溜溜,至于说什么来一场温情的谈话和一个父亲拥抱……实在抱歉,硬汉约翰无能为力。
除此以外,“别逗了,你以为自己是个Jimmygirl吗?”
哥哥林德,一个几乎继承了父亲所有钢铁直男基因,甚至还会将之变本加厉发扬光大的混蛋,这时候总会站出来,恶劣地替爸爸嘲笑、打击自己心思敏感的弟弟:“拜托,认清性别再撒娇,老弟,你又不是个妹妹。”
“性别歧视什么的太过分了!再说,凭你俩那个低情商,就算我是个妹妹也好不到哪里去。”詹姆斯忍不住愤愤地想:“因为你们两个混蛋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说人话。”
所以,打从有记忆以来,家里的气氛就和温馨挂不上边。
但这不代表父亲和兄长不爱他。
事实上,年少时的林德在常常紧紧地抱着他不撒手,就像是抱着一个随时会有人来抢的举世无双大宝贝,还非常中二叛逆地向全世界(他自以为)宣告:“吉米是我的,没人能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
而詹姆斯年幼时确实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洋娃娃一样可爱到爆炸。
他光着屁股,乖乖地依偎在哥哥林德的怀里,咬大拇指,眼睛亮晶晶地流着口水傻笑。
老爹约翰会特别自然地拿出一个破相机,咔嚓咔嚓地给这对‘恩爱’的兄弟拍下无数张‘后来林德谨慎珍藏,但詹姆斯总想找出来统统烧掉’的照片。
在这样全是男人的家庭中,自然也免不了经常爆发一些激烈的争吵和干架……
可他们都知道,这就是家人,打破脑袋得先送去医院治疗,治完后再继续打的存在。
所以,詹姆斯既没有什么遗憾要弥补,也没什么逝去的梦想要追逐,更没什么仇恨要去报复。
这场突如其来的穿越时空事件,着实让他莫名其妙,外加无所适从。硬要说的话,就是‘我活得好好,生活也逐渐迈入正轨,哪怕是天大的好事,也不值得我去改变’的烦躁感。
但那艹蛋的巨肌天使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机会,忽然一下子就把他带回十六岁,仅仅留下一句‘有天赋,不努力的话,天赋也会消磨殆尽,所以,好好练习唱歌,等你死的时候,我会再来接你上天堂’的鼓励(等你死什么的,大概也算是鼓励吧)后,就扑腾着翅膀离开了。
多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天堂企业的HR如果一直都是这么招聘的话,它至今没倒闭的原因一定是竞争对手地狱太没用了!
但不管怎么说,年轻十岁是一件好事。
詹姆斯在屋子里发了一会儿呆,就决定下楼去找找老爹和哥哥,然后再去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他推开自己卧室的那扇门,走过记忆中昏暗狭小的走廊,下楼梯,空气中弥漫着二手香烟、劣质啤酒和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楼下有一大一小两个实打实的混蛋——他的老爹约翰和大哥林德。
两人无所事事地窝在小客厅沙发里,一边抽烟、喝啤酒,一边全神贯注地对着电视机里正播出的某个恶俗又弱智的节目指手画脚,外加拍着大腿夸张地嘎嘎大笑。
“咦,小混蛋,你烧退了?”林德率先发现了弟弟说。
于是,詹姆斯的亲爹老约翰也闻声抬起了头:“哈哈,我就知道你死不了,好小子!”
第一个想法是‘原来十年前的这一天我是在生病吗’?
接着就是‘听听,这是和病人说的话吗’?
詹姆斯面无表情,内心世界波涛汹涌。
十年后的他忙于工作,太久没和这样混账的亲爹、亲哥接触了,一时间有点儿接不上茬。
但不得不说,这感觉挺神奇的!
整整十年,莱蒙家男人们的画风好像从来没有变过,半点儿都不会让人有生疏感。简单总结一下就是: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傻逼的毫无体贴可言。
“还傻站着干什么啊,吉米?”
在所有人注意不到的时候,哥哥林德快速地打量了他一眼,确定弟弟看起来不像是还病着的样子,就十分心大地随手一指厨房:“我给你留了病号饭,自己去厨房拿吧。”
病号饭啊!
在听到这个单词后,早就模糊的记忆终于重新浮上水面。
詹姆斯终于想起了这一天。
他慢慢地移动脚步,走到厨房里,果然看到桌子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出自大厨林德之手的所谓‘病号饭’。
一个大大的盘子里头,放着黑糊糊的烤香蕉,一大堆被鸡蛋液包裹、又撒了黏糊糊酱料的炸鱼和薯条,还有夹着卷心菜叶和培根的面包片。
说实话,林德大约尽力了。
饭的份量很足(他通常给自己做的时候,一般只搞个简陋的三明治),还有水果、蔬菜和主食。
不过问题在于,哪怕他尽心尽力,也没能挽救自己的地狱级厨艺。
而且,他很可能是叼着烟做的饭。
因为詹姆斯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十年前的这一天,他大病初愈,饥肠辘辘地来到厨房吃所谓的病号饭,却在烤香蕉上吃到了烟灰……至于什么炸鱼薯条中吃到鸡蛋壳、卷心菜里出现没弄干净的菜虫子,培根好像过期食品,基本都属于常规的补钙、补蛋白和瞎几把日常操作了。
唉,病号饭!
真是谢谢大哥了。
不过,当年的詹姆斯可没现在好说话。
他那会儿还在叛逆期,脾气火爆,又病后情绪失控,气冲冲地直接端着盘子跑出去,全砸在林德的那张大脸上!
兄弟俩大打出手,把家里的客厅给砸了个稀巴烂。
他俩的亲爹差点儿气疯,转身掏猎枪想崩了两个不省心的混球。
再后来……
林德向他心爱的吉米弟弟道歉了,关于做饭的时候不专心,想些杂七杂八事情什么的……
可问题在于,他只是一个哥哥,又不是被花钱雇佣的厨师,压根也没义务给弟弟做饭。
想到这里,十年后的詹姆斯就叹了一口气。
他又想起自己上蹿下跳,血泪控诉被亲生兄长虐待,认为全世界都对不起自己的样子了,深深地觉得丢人。
如果这么一想,回到十年前也挺好。
起码这一次,他不会把盘子扣在林德那混蛋哥哥的大脸上,尽管那么干他妈的爽爆了!
詹姆斯一边想,一边半秒钟都不犹豫地把所谓的病号饭倒进了垃圾桶里。
然后,他听到了身后哥哥林德不敢置信的抓狂声音:“艹你妈!你他妈的在干什么?在干什么!!那是我特意给你做的!花了我足足半小时!”
哦,花了足足半小时,成果就这屎样?
十年后的詹姆斯实在不想和他吵架。
可这时候,客厅里的老爹约翰却爆炸了。
他猛地站起来,扯着嗓子叫骂:“林德莱蒙你小子该死地说什么?你想艹谁妈?那也是你妈!”
真是一团乱!
第3章
热热闹闹地吵了一架后,亲爹和亲哥终于消停了。
虽然黑暗料理界大师林德始终对于‘辛辛苦苦做的爱心病号饭被弟弟不领情倒掉’这件事耿耿于怀,一直在旁边嘟嘟囔囔‘小混蛋哎哟,我真后悔啊,真后悔啊!后悔当年没用尿布捂死你’。
快去他妈的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詹姆斯内心深处最后一点儿对混蛋老哥的愧疚被消磨得一干二净,点滴不剩,只想让他Shut up!
这时候,一家之主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两兄弟的目光(互瞪)交流。
他假模假样地拿着几张报纸,问了一句话:“你想好以后做什么了吗,吉米?”
詹姆斯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天使会带他回到这一天。
因为这一天是他职业生涯的起点。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年前的这个时期,和他同一个阶层、又不打算继续上学的孩子多数都会选择进工厂,因为这是流行,也因为伯明翰这边有一堆的工厂,什么柴油机、喷气发动机、冶金、化学、食品和纺织等各种各样的工业部门,到处都是。
但不得不说,老约翰是一个相对聪明的人。
他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却并没有盲目跟随社会潮流,把两个儿子也统统送进工厂子承父业,反而有着自己的一套逻辑:“与其进工厂当工人,不如去当学徒工,学点儿手艺。工人可以被辞退,可手艺一旦学会了就是自己的,能受用一辈子。“
时至今日,詹姆斯对自家老爹的说法依然会赞同地点头:“没错。”
老约翰于是高高兴兴地指着报纸上的招工专栏,列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工作,大概就是:水管工、屠宰场杀鸡工,建筑工地电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