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向家小十
他跑去和小姑娘们讨论哪种裙子穿起来更好看,然后,还为难地抱怨着:“兰斯总嫌我没审美,说我买的衣服都巨他妈丑!可这怎么能怪我?操!我以前又不穿裙子,完全没经验啊!”
那群小姑娘恨不得把他捧上天,立刻鼓励他:“吉米,你别担心,你穿什么都好看的。”“对对,吉米,你穿什么裙子都漂亮。”“你根本不用听兰斯的话,你俩是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好看。”
所以说,遭受打击的时候,和歌迷聊天准没错了。
在她们眼中,喜欢的明星就没有不好看的时候……
家里有八个孩子的记者看到这一幕后,还调侃他一句:“很得意吗?”
詹姆斯很贱地回答:“当然啦,但你再羡慕也不会有这种机会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
这个行为似乎给了歌迷们一个错误的暗示。
当他再次登上舞台、还没开口唱歌的时候,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裙子就被歌迷们想尽一切办法地全扔上了舞台,那场面简直像是在下一场裙子雨……
她们还在下面喊:“兰斯,兰斯,你别嫌弃吉米了,以后我们帮他买好看的小裙子……买好看的小裙子……小裙子!”
黑发的吉他手瞬间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家主唱,仿佛在无声地质问:你他妈的又干什么了?
金发的主唱懵逼地看着这一幕:“呃,谢谢?”
第83章 褒贬不一
对于詹姆斯而言,在巨肌天使之前,女性才是多次拯救他于水火之中的真正天使。
想想吧!
你有一个亲哥,他总是一边抽烟,一边笨手笨脚地做饭,烟灰会掉在煎蛋上当点缀,洗完的卷心菜有一股肥皂水的清香,一时眼花能把刷锅用的钢丝球也给你塞到面包里当馅料……
在你还不满十岁,挑食就会被暴力镇压的阶段,只能可怜地瑟瑟发抖,呆坐在餐桌前,悲伤地想着‘啊!我今天要不然就是偷偷把饭全倒进垃圾桶,活活地饿死;要不然就是惨死在傻逼林德的黑暗料理之下‘时……
端着炸鱼薯条、鳗鱼冻和蘑菇面包上门拜访的邻家胖大婶是多么的圣洁和美丽啊!
“感谢上帝,我今天又可以活下来了。”年幼的詹姆斯每回都这么激动地想。
在生活艰难困苦时,也只有这群同情心泛滥的女人们愿意毫无理由地伸出援助之手了。
绝大部分女性经常会傻乎乎地对周围人好,很多男人会因为这种行为而自作多情。
但其实,她们多数时间对人好就是单纯地想那么做,用詹姆斯偶尔甜言蜜语的话来说就是:“上帝用果汁软糖给她们捏了一颗心脏,又软又甜。”
林德的态度和弟弟相反。
他超烦多管闲事的邻居,总觉得这些人和自己抢弟弟,为此,还经常和朋友嘀咕抱怨:“那些女人的脑子进水了吗?想发善心麻烦去孤儿院好吗?我弟弟他妈的根本不是什么需要投喂的流浪小动物!我天天准时准点儿的给他做饭,怎么可能会喂不饱他?那是我的弟弟,我一个人的弟弟。”
林德是个好大哥……
詹姆斯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但这并不妨碍他时不时跑到邻居家去装哭喊饿。
女人的善心和学校的营养配餐一度救了他的命。
如今也是一样……
女歌迷们觉得有义务照顾他,就跑过来帮他买裙子了。
还犹豫什么?
当然是高高兴兴地接受啊!
于是,詹姆斯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厚颜无耻地捡起了所有的裙子,嘱咐工作人员拿下去收好,千万别再弄丢了。然后,又去高高兴兴地告诉观众:“我很喜欢,下次穿给你们看!”
他得意忘形地站在舞台中央,开始逗歌迷们玩:“你们喜欢看我穿裙子吗?”
那天的演出,其实是他第一次穿裙子上舞台,为了不太刺激观众,所以,穿得是拍封面照时,已经被大众熟知的那条裙子。
本来还是有点儿尴尬的。
可被这么一闹,反而彻底放开了。
他眨了眨邪气的绿眼睛,坏笑着做出要撩裙摆的样子问:“真的好看吗?”
观众们在底下尖叫起来,他们还又笑又吹口哨地起哄:“好看!好看!你撩起来啊!撩起来啊!”
这场面太让人无语了。
兰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西奥和鲍德温的反应,直到在两个队友的眼中发现了相同的无奈表情,才确定不是自己有问题。
他无声地朝着场馆的天花板翻了一个白眼,当机立断地拨动琴弦,以此来提醒自家又玩high的主唱注意时间和场合。
这一段时间,他们的每场演出都会出现超时,很难说不是因为主唱太过肆意妄为而造成的。
和观众互动太多、太频繁;突然临时起意就想再多加一首歌;时不时还会跳下舞台,给保安们添麻烦……
从来没有那家乐队的主唱和詹姆斯这个捣蛋鬼一样总是事故频发!
性格其实偏向严谨,没有詹姆斯那么放飞的兰斯越想越心烦,拨出的旋律就隐隐带了点儿意思出来。
詹姆斯对他的吉他声太敏感,几乎是立刻意识到了什么地回过头,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这时候,演出才正式开始。
可能是怕兰斯真的生气……
在唱开头的几首歌时,金发主场都在围着吉他手转来转去的。
太明显了!
几乎所有人,包括观众在内都能明显看出这家伙对吉他手的讨好态度了。
兰斯没办法继续板着脸了。
除非他想第二天又看到记者乱写什么<行星乐队主唱吉他手不合,疑似解散>的狗屎新闻。
于是,他回了一个微笑。
但他立刻就为这个微笑后悔了。
詹姆斯一个兴奋,得寸进尺地朝他扑过来,将他‘砰‘地一声扑倒在地!
本来好好的电吉他声音戛然而止。
没想到会把人给扑倒的主唱也傻眼了!
“你这个傻逼!”
猝不及防下没站稳的兰斯气得去拽他头发,结果又不小心把假发给扯了下来。
底下的观众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最恨突发事件的兰斯一脸的生无可恋。
詹姆斯却觉得挺好玩,一边从他手里抢过假发,歪歪斜斜地往头上戴,一边哈哈笑着继续把吉他手给压在舞台上。
兰斯气地伸腿试图踹他。
两个人在舞台上几乎滚成了一团。
鼓手鲍德温目不斜视地继续在那‘咚咚锵’,仿佛天崩地裂也不能影响他敲鼓。
西奥趁着他俩没起来,蹦到舞台中央去弹贝斯,狂甩着头发,过了一把主唱的瘾。
如果不是他们的音乐确实好听,而且每次表演都那么拼命卖力……
这种胡作非为大概早就被愤怒的观众打死了吧?而现在,所有人都在底下哈哈哈笑。
可能就是中间玩闹太多……
等把<女巫>唱到一半的时候,表演果然又超时了。
但一来,这一次的演出时间是在下午没有宵禁;二来,只差半首歌,也没人舍得上去打断。
穿着艳丽裙子的金发主唱不再去满场乱跑了,反而乖乖地停驻舞台最中央。
他晃着裙摆,随意地摇着小铃鼓,看起来像个自由自在的吉普赛女郎,一边含笑注视着身边的黑发吉他手,一边在那蕴藏着汹涌律动激烈情感的电吉他旋律中,反复用低哑动人的嗓音去轻轻地吟唱‘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剧院那古老的旋转灯光球投下道道光束照耀在两个人身上。
那场景华丽、暧昧又浪漫。
观众们鸦雀无声。
好多歌迷紧紧地握着双手,如同祈祷一样地痴望着瑰丽的舞台。
结束的时候,他们还没反应过来,傻乎乎地看着乐队走下了舞台。然后,突然爆发出了一阵阵的喊声‘行星,吉米,吉米’,没人想就这么结束……
第二天,评论家们对行星乐队的现场演出一如既往做出了高度的评价,并且认为:[目前在现场演出的表现力上,很少有乐队能和行星相提并论。]
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詹姆斯模糊性别的新形象视为一种新艺术表现符号。
但有褒就有贬,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这么想。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哗众取宠、怪诞又荒唐’。
除此以外,一部分同行音乐人也站了出来,凑热闹地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曾经由于偷偷调换演出顺序,被詹姆斯嘲讽过,喜欢装模做样的独唱歌手迈克坎贝尔这么对记者说:[吉米有些太着急了,他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歌手,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实力来发展,而不是什么女装来博取大众的注意力。]
詹姆斯深谙‘吵架时决不能心虚’的原则。
尽管他也没怎么喜欢裙装,可回应时,却理直气壮:[迈克坎贝尔他妈的是谁?和我很熟吗?别什么傻逼都来叫我吉米!而且,谁说我穿女装了?我他妈穿的明明是男装,谁规定男人不能穿裙子了?有种去和苏格兰人说,看打不死他!]
而另一个被詹姆斯踹下舞台的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在发言时就很直接,没那么遮遮掩掩的。
自诩摇滚明星的家伙完全不像迈克坎贝尔那种说人闲话还要装模作样,他完全摆明车马地公开骂人:[我根本不管吉米穿男装,还是穿女装。我只知道,他不管穿什么都是个混蛋。]
搞事情啊!
记者们瞬间高潮!
那一刻,他们恨不得把采访用的话筒全都戳到阿布利特地嘴里,不停地追问着:[你很讨厌吉米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吗?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结果,让所有人失望的是……
阿布利特叨叨叨地说了一通没人能听懂的话:[没错,我讨厌他,我恨他,我嫉妒他,他是个比我还要为所欲为的混蛋!我们的恩怨不算什么,我也根本不会花时间去天天关注他。因为这个世界的普遍定律注定了他早晚都得去改变自己,我不相信他能在余生中继续当一个混蛋,我等着那一天的到来。但假如他到八十岁还坚持混蛋不变的话,我倒是可以勉强原谅他之前的所作所为,请他喝一杯。]
没人明白阿布利特到底在表达什么。
以为挖到大新闻的狗仔记者们面面相觑,最后,各自回去做了一番阅读理解。
但在没有前因后果的情况下,他们也只能随便说了说:[顽童乐队主唱阿布利特公开声称,行星乐队的主唱詹姆斯莱蒙是个混蛋]。
可更让人搞不明白的是……
对阿布利特直接骂人的言论,詹姆斯反而没有像是对迈克坎贝尔那么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