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思乡明月
但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她不信。若论“枕头风”的功力,恐怕全中都的贵妇们加起来都比不过皇后一个人——次日皇帝就下了旨,表明他已经有了皇后和太子,又与皇后感情甚笃,纳妃之事永不再提;不仅如此,皇帝还特许皇后“随心所欲”,想不见人就不见人,想不管事就不管事……
这道圣旨引起了无边的议论,甚至还有宗室的老人们激进地想要去“死谏”——可当许久不管事也不露面的太上皇出来说了一句话之后,所有人都偃旗息鼓了。
太上皇说:人间自是有情痴,我是如此,我儿亦是如此。
众人皆知,太上皇当年为了个汉女王妃甚至放弃了皇位,赵王妃在世时,他只有这么一个正妃,后来王妃去世了,他更是从赵王变成了皇帝,竟也没有再娶……这么多年独身一人,当真是“人间自是有情痴”!
没有人再去自讨没趣了,但中都城几乎就要被酸水淹没了。
这当朝皇后怎么就这么好命?!
说来从前的赵王妃也是好命的,但她去世得早,还不及做皇后呢,也就罢了。可如今的皇后眼看着竟是要和皇帝陛下“一生一世一双人”了,这简直是太……太令人震惊了!
察兰也是被惊讶得好几天说不出话来……她也不知道她自己究竟是震惊还是遗憾亦或是羡慕嫉妒,但她知道,如果她不能见这位传奇的皇后一面的话,她恐怕根本没办法好好地嫁人了——不论是心里的刺还是脑海中的谜团,都应该拔掉和解开,不能逃避。
于是察兰便对她那位高权重的父亲说,她要入宫去——不是去做妃子,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她只想做个侍女。
察兰的父亲脸都黑了:当初他劝女儿嫁给完颜康,女儿死都不愿意,现在竟然要自贬身份去做侍女?!那他堂堂的丞相岂不要丢尽了脸面!
可最终他还是没能拗得过自己倔强的女儿,丞相大人费了老大的劲儿,给察兰换了个身份,悄悄地把她送进了宫去……只因察兰对父母说:她不是想要去爬皇帝的床,而是仅仅想要见见皇后,只要能见上皇后一面,她也就能安心嫁人了。
察兰在宫里老老实实地待了半年,几乎磨掉了所有娇小姐的性子,这才被选中去皇后的宫里做扫地的宫女。在那之前,有人专门十分严肃地、反复不断地告诉她,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能乱说——她在皇后的寝宫里看到的一切,这一辈子都要烂在肚子里!
察兰漫不经心地应下了,心想她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可算是要见到皇后了吧……其实这半年来,察兰曾无数次为自己的幼稚和可笑而后悔:放着好好的大小姐不当,却来当个低贱的侍女,她可真是自讨苦吃。
不过总算要达成心愿了……察兰激动得一晚上没睡着觉。
第二天天还没亮呢,察兰就去了皇后的寝宫外扫地。那管事的内侍看她来得这么早,一点儿也不觉得惊讶,而是神秘地笑笑,说:第一天来的人都像你这样,不过……
不过什么?察兰疑惑不解……到了上朝的时间,皇帝陛下离开了皇后的寝宫,察兰远远地看着完颜康的背影,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皇帝已经出现了,那么皇后呢?察兰等啊等,等到近中午的时候,她终于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男人从皇后的寝宫里走了出来!大摇大摆的!
察兰的眼睛都快掉了出来!
或许是察兰的目光太过露骨了,那个男人看了过来,然后,走了过来……察兰完全呆滞了。
这时候管事的内侍连忙迎上前来,谄媚地笑着说:“欧阳公子,这是个新来的丫头,她不懂事儿,您可别见怪……”说着又对察兰喝道:“小兰!你不好好扫地,发什么呆呢!仔细冲撞了贵人!”
欧阳克笑眯眯地伸出手去捏着察兰的下巴,说:“小兰?好名字,这么一个小美人儿,你让她扫地?真是太浪费了,调她到我身边儿伺候罢。”
管事的内侍一听,立时苦了脸,说:“哎哟,欧阳公子啊,您可就别为难小人了,上次调去伺候您的那个小月,姿色还不及这小兰的一半呢,皇上都险些没削了我的头去!您……您就行行好吧!”
欧阳克“哼”了一声,撇嘴道:“这里是我的寝宫,自然由我做主!你是我的人,他敢削你的头?我就让他下不来床!”说着仰起头,叉着腰傲然说道:“去,给本公子找最美的女孩子们来伺候,别老让那些个大婶们在我眼前晃荡!”
“啧啧”,皇帝陛下大步地走了过来,一把抓住欧阳克不老实的手,挑起嘴角说:“朕的皇后又想找美人儿?可真是不让人省心哪!”说着一边扭头去看察兰,一边接着道:“这次又是个怎样的美人儿啊?能惹得皇后心痒痒的……这……你是察兰?”
察兰直愣愣地瞪着眼,讷讷道:“皇……皇后?”
欧阳克愤愤地说:“这女人是谁?嗯?皇帝的旧情人么?完颜康你给我说清楚!”
“……”
后来的后来,察兰出了宫,订了亲,准备嫁给某将军的儿子。她的闺蜜们打探到了察兰曾经进宫的消息,纷纷跑来朝她打听关于皇后的事儿,虽说她们早都嫁了人了,可对于神秘的皇后依旧是好奇得挠心挠肺啊!
察兰每次都只淡然地笑笑,说:“这世上也只有他能做这皇后,独一无二的皇后。”
第50章 康克篇番外
完颜瑾小的时候花了很多的工夫、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终于弄清楚“母后”和“爹爹”这两个词的区别。这看起来像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难道完颜瑾是个弱智么?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完颜瑾非但不是弱智,还是大金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有为君主,他自幼就天资聪颖、允文允武,及至弱冠之年便从其父完颜康的手里接掌了大金国,开始了他长达四十余年、纵横捭阖、波澜壮阔的帝王人生。
而这样一个英明的皇帝,竟会在幼年之时分不清“母后”和“爹爹”这两个词的区别,究其根本,只因为他那身为“历史上最神秘的皇后之一”的母后其实是个男人,一个复姓欧阳的男人。再加上完颜瑾那个“为老不尊”的父皇完颜康,总爱让他在寝宫里喊欧阳克作“母后”,同时却又细细地叮嘱他,在去找他的皇爷爷或是欧阳爷爷的时候,就要喊他的“母后”作“爹爹”……这样一来,饶是完颜瑾再怎样聪慧,也被完颜康给教歪了,他能分得清楚这两个词才真是奇了怪了呢。
不过除了遇到这么一点儿“小问题”以外,完颜瑾的童年生活其实是过得很愉快的,纵观古往今来,生长在皇宫大内皇子们,恐怕找不出几个能像完颜瑾这样幸运的了。
完颜康的后宫里就只有一个“皇后”,完颜瑾又没有兄弟姐妹,他从一开始就是太子,这通往帝位的路真是走得不能更顺利了——没有后宫争宠,也没有兄弟争位,完颜瑾根本就是被宠着长大的……直到很多年后,完颜瑾看遍了他自己的后宫里的勾心斗角,才深深地感慨他的幸运和幸福。
话说,当完颜瑾稍稍长大了一点儿之后,才终于弄清楚了男人和女人的分别——原来男人是不能生孩子的,可是他的“母后”分明就是男人啊,难道他不是母后生的么?完颜瑾为此伤心了很久……不过后来完颜瑾回想起小时候的这些“患得患失”来,都不禁失笑:他肯定不可能是“母后”生的,但他最喜欢的人就是“母后”了,而从道理上来说,既然他的父皇一辈子就只爱这么一个男人了,完颜瑾还该感谢欧阳克选择了他来做儿子呢。
完颜瑾非常受宠,因为他长得很像他的皇爷爷完颜洪烈,所以皇爷爷特别喜爱他,连带着完颜康也很疼他。而欧阳锋对完颜瑾也是宝贝得不得了,因为他发现完颜瑾天生“根骨奇佳”,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于是就把他当作了自己的衣钵传人,恨不能每天盯着他练功练功再练功——因此而得到“解脱”的欧阳克自然也喜欢完颜瑾这个“顶缸”的好传人。
小时候的完颜瑾其实是挺怕他欧阳爷爷的,因为练武肯定不可能不辛苦。但在后来他当上皇帝的许多年里,他最感激的就是欧阳爷爷了,因为金、宋和蒙古三国之间纷争不断,大金的皇帝陛下的寝宫里更是不知来过多少拨身怀绝技的刺客和杀手们——但那些可怜的家伙们即便能躲过重重侍卫的搜捕,最终也都在皇帝陛下面前“折戟沉沙”了:因为他们做梦都不会想到,天下间能够从武功上胜过这个大金皇帝的人十只手指都能数得过来。
完颜瑾无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作为皇帝也是十分称职的。但到他逐渐老去的时候,回顾过去,总觉得还是在他二十岁之前的日子过得最为幸福和逍遥——都是因为他那不负责任的父皇,据说如果不是因为他皇爷爷和欧阳爷爷的大力反对,他父皇甚至想在他十岁的时候就传位给他、然后与母后潇洒红尘去了……真是岂有此理,简直是太不负责任了!
但完颜康如此不负责任的一面,却没几个人知道——完颜康本身也是受到赞誉极多的皇帝,历史记载他智勇双全、力挽狂澜拯救了险些倾覆的大金,而他更加为世人所津津乐道的是他的痴情和专一,他简直就是个完美的男人,不知入了多少如花少女的梦。
完颜瑾年纪大了之后,越发地喜欢和他的儿孙们说起年少时的故事。他的儿孙们也很喜欢听他说故事,但却又都对他说的故事抱有怀疑——因为完颜瑾居然说,有一次他的父皇和母后闹别扭,结果他的母后就抱起才六岁的他飞出了皇宫,一路游山玩水逛到了大宋腹地去……完颜瑾的儿子们虽然都对他们素未谋面的、无比神奇的“皇祖母”很好奇,但却都无法相信一个深宫里的皇后能做出这样的“壮举”来。
那么当年的事实究竟是怎样的呢?
话说其实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欧阳克做了完颜康的太子妃,后来又晋升为皇后,两个人也确实在皇宫里“如胶似漆”了一段时间。但欧阳克本来就是个耐不住寂寞的风流性子,要让他在深宫里乖乖的做皇后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完颜康当然清楚地知道欧阳克的性子,平日里他如果有国事要忙,他的皇后就会跑得不见踪影,有时候欧阳克只是在中都城附近逛逛、晚上就会回家;但也有时候皇帝陛下会好几天都见不到他的皇后欧阳克的踪影,不知道他又跑哪里去“拈花惹草”了。
因为“独守空房”而大是不满的皇帝对于这样的皇后真是倍感无奈,但也没什么好法子来治他,很多时候皇帝甚至要亲自出马去青楼楚馆里把看美人看得陶醉无比的皇后拽回家……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
完颜康很多时候都觉得,他的人生真可以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来形容……一开始是他把欧阳克吃得死死的,到后来却变成欧阳克把他吃得死死的,真是徒呼奈何。
完颜康和欧阳克的感情虽好,但两个男人,性子又都是傲的,要说一辈子都不吵嘴不红脸那也是不可能的。
话说那一次,完颜康本来就被朝政上的一些事儿弄得头疼不已,结果偏偏欧阳克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连续几天都不回宫,完颜康实在是坐不住了,便派皇家密探去查,结果这一查,皇帝更加坐不住了——他的皇后居然在某个相公馆待了几夜,还都包了同一个人,正是那家的头牌。
简直是岂有此理……完颜康立刻换了便服,一溜烟地冲到了地头上,“啪”地一脚就把那包间的门踹了个稀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