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素衣渡江
叫人将给完颜宗强的礼物抱来了。
之所以用“抱”,是因为,礼物是一只狗,但体积不大,可以抱在怀里。
这也是他一早为女真人准备的礼物之一。
“给我的?”完颜宗强看着眼前这只狗。
体型不大,跟他们平时狩猎用的细犬完全不一样,相反,四条腿很短,毛发很长,眼睛铜铃似的突出,俩个耸拉着的大耳朵,下巴又短又宽。
女真渔猎为生,狗是最好的狩猎伙伴。
但高铭送的这条狗可不是打猎用的,而是一条宠物狗。
在大宋它叫做罗红犬。
在后世,它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京巴!
这条京巴宠物犬,就是高铭给完颜宗强的礼物。
京巴虽然在之后泛滥成灾,叫大家审美疲劳了,但它现在可是抢手货。
唐代只许贵族饲养,在大宋情况好多了,有钱就能养,但也很珍贵,养一只很能彰显身份,一看就不是一般富户。
在大宋都稀罕,何况是女真部落,根本没见过。
考虑到女真部落对动物的天然好感,送他一只宠物犬再合适不过了。
完颜宗强笑着抱过罗红犬,“哈哈,它怎么长得这么奇怪?”
“是不是又丑又招人喜欢?”俗称丑萌。
完颜宗强笑着点头,“它能做什么啊?我看它也不能打猎吧?”
猎打它还差不多。“不能打猎,就是养着玩的。”
“养着玩?没用的话,为什么养它?浪费食物。”闲得慌,用额外的食物养一条没用的狗。
但完颜宗强嘴上这么说,却没放开这罗红犬的意思。
反正这里是大宋,养这个小东西也是用大宋的粮食。
“你养几天,就知道它的好处了。就这么说吧,你心情不好,跟它玩一会心情就好了,能更好的处理正事,这就是它的作用。”高铭笑道:“你就留着吧,丫鬟们也会愿意照顾它的。”
完颜宗强紧紧搂着罗红犬,能看出来他很喜欢。
“上次只给了宗隽礼物,将你落下了,十分对不住,所以就将它给你了,希望你能喜欢。”
“诶呀,那件事不怪你,是宗隽不好。”完颜宗强道。
宗隽讨人嫌爱显摆,和高铭的关系不大。
“你没往心里去就好,你把狗放到后院去吧,咱们去夜市转转。”高铭催促道。
完颜宗强就亲自抱着京巴快快乐乐的往后院去了,顺便招呼其他人出来。
其他人见完颜宗强抱了一只奇怪的狗,都围上来看。
好几个都摇头,“这小短腿也不能打猎啊。”
刚说完,京巴就汪汪汪的朝此人一阵咬。
“呦,小不点还挺厉害的!”女真部落对动物有天然的好感,都不生气,反而哈哈笑了起来。
完颜宗隽抱着肩膀,道:“就一只?”
这算是问对了,完颜宗强赶紧得意起来,“就一只,高铭送给我做补偿的。谁叫他那天金刀忘了我的一把。”
宗隽哑口无言。
“干嘛啊,想用金刀跟我换?我可不换。”
完颜宗隽不屑的摇头,“谁会用金刀换一个畜生?!”
完颜希尹插话道:“咱们走吧,别叫高铭等太久。”
可别再拌嘴了,你们好歹还得到东西了,像我们这种什么都没有的,我们说什么了?
完颜宗强叫过自己身边的丫鬟,将狗递给她们照顾,打扫了下身上的狗毛。
这时就听有个声如银铃般清脆的女声道:“诶呀,好招人喜欢呀。”
竟然是江雨湘走了出来,一眼就看准了这可爱的罗红犬,蹲身招呼它到自己这里。
她蹲身招呼小狗过去之前,下意识地用小指勾了下鬓角的发丝,捋到耳后。
这一看似无意的动作,说不出娇俏,尽显温柔可人。
雨湘浑似不知道自己已经引人注意,只自顾地抱起了罗红犬逗弄。
宗隽见宗强盯着自家的婢女在看,就用女真话笑道:“如果我死了,我就把她连同我的好马和马鞍都一起烧了。”
女真中流行殉葬,男主人死了,他生前的物品统统烧掉,如果他指定了某个属于自己的活人,也得烧掉殉葬。
“她是宋国人,轮到你来烧?”宗强一针见血地道。
“等我走的时候,带她回金国,我相信宋国不会吝惜一个女人的。”宗隽道。
雨湘完全没意识到她以后八成要出国做侧妃,说不定还得被火烧的命运,只是一直温柔地逗弄怀里的宠物狗,不时发出可人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