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云素
眼下的情况意外与记忆中的场景很有不同,再往前推算七年,第三次来福利院时的景象与现在截然不同。
当时与现在不大一样,福利院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大部分的人在读完初中之后就前往外地谋生,或许是东京,或许是大阪或许是名古屋,总之有的人就连身份证明都没有带,他们的目的很一致,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在那里无论是做什么行业,就算是进入风俗业也好,依旧能够重新开始。
“就算是沦为陪酒女郎也比现在好吧。”
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国小女孩儿说出了老气横秋的,只有社会人才会说的话:“我听季子姐说,陪酒女郎挣的钱能够养活自己,还能在东京租一个十多平的小间,而且还能买漂亮的裙子。”她说,“而且那也算是正当的职业吧,这个年头除了敌人,没什么职业是不正当的,我长得还算漂亮,只要学学化妆就能胜任。”
小早川明美说:“高中呢?你就不想读高中吗?”
“哎,那是什么。”阿重做了个鬼脸,“谁会读高中啊,一点用处都没有,而且我们这里能考上不错高中的,到头来就只有英志一个人吧。”谈到英志时,她的话中毫无亲昵之意,“那就是个怪胎,如果不是阿顺在这里,谁会愿意为他花钱,高中的课业太紧张了,就算是打工,挣的钱也不够啊。”
“彦一就去做货车司机了,比起读高中,还是考个驾驶证更好吧。”阿重用向往的语气说,“真好啊,我也想要跟彦一这样的男人交往,但她很喜欢季子姐姐。”
[不对。]
在福利院听见的一切,她所观察到的东西,与小早川明美过往十年塑造的人生观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孑然相反的,她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要当风俗女郎,怎么会有人觉得货车司机比上高中好。
她完全不能理解。
门口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阿重露出厌弃的表情说:“真讨厌啊,一定是英志回来了,就只有他会虐待铁门。”下一秒外面传来年长女性的吼声,“力气小点英志,门都要被你踢坏了。”
庭院里拍皮球翻花绳的女孩子们一哄而散,还在嘴里嘲讽着:“讨厌鬼来了,讨厌鬼来了,大家快走吧!”
“哎,真讨厌,那个怪胎。”
“啊,你看我说的,怪胎回来了吧。”阿重用故作成熟的语气说,“我是不想和那个怪胎呼吸同一片空气的,你呢,明美。”
“阿顺之前让我在这里等他回来。”
“那好吧。”她耸耸肩,“那就你在这里应付怪胎好了,如果实在忍受不了他满嘴不切合实际的胡言乱语,就逃到我那里好了,昨天晚上阿顺给我们带了一点童话书,虽然我已经过了读童话的年纪,但你要是想来我这里打发时间却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说着已经过了读童话的年纪,在说到书的时候眼中却闪烁着点点星光,明美想:还好她的眼中有星星,否则的话,听阿重的话,谁能想象到她是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儿,风俗店常见的那种市侩的满身疲倦的女郎,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以她的年龄与家境,不太可能接触到风俗店,但是晨间剧中不是经常出现特定的场景吗?譬如池袋的红灯街区,从琐碎的台词中,她拼凑出了女郎的形象。
英志比臭虫还要不招人喜欢,等到他进房子的时候,老旧的走廊上只有明美一个人。
走廊很破旧,地板即使被擦干净了,也粘着经年的污迹,角落还能看见破洞,一开始还有人擦地板,最后除了阿顺就很少有人那么做了。
“不管怎么擦洗都很脏,还不如让孩子们穿着鞋子随便跑。”
英志和明美是少见的在室内换鞋的人,前者在门口脱下自己老旧的皮鞋,底快被磨破了,于是他自己重新打了掌。一边将鞋子收起来他一边说:“真难得,走廊上竟然有人,他们没有说我是怪胎,让你离我远一点吗?”英志的眼睛都没有看小早川明美,“还是说你也被排挤了,大小姐?”
“我可没有你那么失败。”小早川明美冷冷说,“只是在等阿顺。”
“是吗?”英志说。
走廊十分狭窄,横向宽距甚至无法同时容纳国小生与高中生,当两人错身而过时,英志露出了非常恶劣的表情:“回你的家去吧,大小姐。”他说,“别来我这的狗窝了,别缠着阿顺,你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说着,从他的手中抛出了一枚炮竹大小的炸弹,那炸弹滞留在半空中爆出了一个小小的火花。
明美的头发丝边,被烧焦了。
她虽然是国小的学生,却早已锻炼出了波澜不惊的性格,即使被对方突如其来的暴力冲撞了一下,却也只是发出了几声冷笑,英志感觉到不大对,然而此时已经来不及了,纵使他极速后退,还是被热度烧化了衣角。
皮肤甚至没有感到灼烧的热度,部分布料就消失了。
[这得是多高的温度。]
头一次,英志也战栗了,并非是害怕,而是人在危急下的本能反应。
小早川明美露出了十分厉害的笑容,与其说是笑容,不如说是居高临下的睥睨:“制作炸弹的个性?”她几乎是冷笑,“也难怪了,真是适合成为敌人的个性,怪不得其他人畏惧你厌恶你,就算是同为犯罪者的后嗣,你也是最特殊的一个吧。”当她心怀恶意想要刺伤别人时,没有人能躲得过,而小早川明美,她确定自己当时几乎是用人生最大的恶意来嘲讽英志的。
她非常非常讨厌这个人,没有理由。
“像你这样的人,就是作为敌人出生的。”她说,“再怎么挣扎都会成为敌人,说到底你根本就没有正义的因子啊。”
英志的瞳孔一阵紧锁,他身上几乎出现了非人的,宛若野兽一般的特质,瞳孔是竖立的,非常非常可怕,仿佛下一秒就会冲上来攻击人。明美不说话,却暗自绷紧了身体,她调动了个性因子,灼热的温度与刺眼的光蓄势待发。
打断两人,让他们没有像野兽一样互相攻击的,是阿顺的声音。
“我回来了。”他在门口高兴地喊着,手上的塑料袋轰隆轰隆地摩擦作响,小熊饼干还有其他的零食盒子零食袋子摩肩接踵,簇拥在塑料袋里,他还没有进门口中就说,“今天实在是太幸运了,又拉到了一笔赞助,我买了点零食,大家一起来吃啊。”
走廊上,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消失殆尽,英志三步并作两步地出去,瞪了阿顺一眼,帮他拿了大部分的袋子:“买这些无聊的东西做什么,还不如多买点大米和面包。”
而小早川明美则接过了对方怀中的果汁,他不甘示弱说:“又不是你花的钱,凶什么。”
“啊,你们已经熟悉起来了。”阿顺的关注点很奇怪,但他写满了疲惫的脸上终于带上了虚幻的幸福的笑容,“真是太好了,无论是明美还是英志都实在是太孤僻了,我还挺担心你们俩很孤独,没什么朋友,如果两人熟悉起来的话,就可以作伴了。”
他说:“英志是想考东京的学校对吧,明美平时就住在东京,可以好好跟她参考一样,虽然她还是小学生,但是计划已经做到上大学了。”
明美:“……”
英志:“……”
“至于为什么买零食。”他终于想起来回答英志的问题,“怎么说呢,人确实是要靠碳水化合物,靠米饭啊、面粉啊才能活下去,但它们仅仅能帮助活下去,而零食糖果中,除了活下去之外,又多出了享受的成分,人如果为了活下去而吃东西,不就跟野兽一样吗,在有限的条件下享受,这才是人类应该做的事情。”
那些躲在房间里,在院落里的孩子听见阿顺回来了,也不管大魔王英志是不是在这里,都接二连三地跑出来,乖巧的孩子说着“欢迎回来”,而有些叛逆的孩子想要直接拿零食,却被英志以及明美用眼神狠狠地瞪了回去。
仔细想想,那时候的九州孤儿院虽然很贫穷,但每个人每个人都十分快乐。
清贫却快乐,这就是他们当时的生活吧。
“明美姐、明美姐?”
孩子的呼声将小早川明美从记忆之海中抽出来,课本还放在她面前的书桌上,她晃了晃脑袋说:“很抱歉,我刚才在想这道题目怎么解。”随后又拿着铅笔在草稿纸上来来回回写起来。
[比起当时,现在福利院的生活水准要好太多了。]
她不由自主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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