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变成丧尸后 第12章

作者:不飍 标签: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末世 轻松 沙雕 忠犬 GL百合

孟凛焦急重复:“额数,额布嫩尸,泥!”

沈确认真看她的嘴唇,听完后若有所思。

孟凛以为她是在思考真假,很紧张。

半晌,却听见声低笑:“你说话好像在嘴里炒菜。”

“?”

Ber,这对吗?

面对一个会说话的丧尸,你这个态度合理吗?

震惊呢?恐惧呢?尊重呢?良知呢?!

孟凛气得拔地而起,拖着残腿如旋风卷进吧台,抄出纸笔,唰唰唰写下:

我不认识你

啪的拍到沈确面前。

太久没战斗,她差点忘了,这家伙虽然话不多,但向来一句她爱听的都没有!

沈确垂眸看便签纸,点头,神情并不意外:“你不认识我。”

糟糕,被激出来了,听说读写,四项全能型丧尸,研究员如何能不馋?

孟凛看到她挑了一下眉,赶紧低头找补: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醒来的时候就变成这个样子

她撕下纸条递给对面,接着又写:

我装死是因为害怕,救你是因为觉得你是一个好人!

“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

孟凛笔尖一顿,捏着鼻子写:

对,你救那个女孩,你是好人!我从来没有伤害过人,你能不能放我走?

写完放下笔,孟凛虔诚看她,两手放膝盖,人畜无害的模样。

“你没有以前的记忆。”

沈确捏着几张纸,慢慢抬起眼来:“怎么不好奇我说的孟凛是谁?”

“……”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

她分明修长的指节翻弄着纸页,昏黄烛光在她侧脸渡上金边。

乌黑发丝湿漉,一种滞闷的潮湿在她身上蔓延,平平缓缓的声音,竟然她整个人凭添了几分破碎感,“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从灾难发生之初到今天,整整三年。”

葫芦“喵”了一声。

“不素,额,里����”孟凛急得在嘴里掂锅。

沈确倾身过来,轻而不容置疑地摁住她的手:“先听我说完,好吗?”

“你叫孟凛,孟子的孟,凛冽的凛,你家境殷实,有两位母亲,一位是上市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另一位是享誉国际的生物学教授。你自小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三岁就写出《我的母亲》,荣获省级优秀散文奖,五岁研究人类与倭黑猩猩的基因差异,八岁发表三篇SCI一作,十八岁,你凭借优异的成绩,考上了A大艺术系。”

“哈?”你说的这是我吗?

头尾都对,中间混进来的这个人是谁?!

“我叫沈确。”她执笔,写下棱角分明的字。

“也在A大上学,与你同届,读哲学系,不过我身体不好,因为治病晚了半年入学。我很早就听说过你,一直暗暗关注着你,我的家境不好,所以我只能把这份感情放在心里,后来一次意外,我们相识,你我互相了解,彼此倾慕,两情相悦……”

孟凛扭过头,直愣愣地盯着她。

眼底有血丝,嘴唇没血色,看起来就病得很重,已经开始梦到哪句说哪句了。

“我们在一起三年,你默默帮助我、支持我,却从来不说。你总是这样,温柔、善良、体贴,像一束真正的光,照亮了我的人生。”

沈确流露出渗人的温柔笑意,握紧她的手道:“临近毕业时,你向我求婚,说要给我一个未来,我答应了。”

“喵,喵,喵。”有只黑猫尾巴甩得啪啪响。

“嘎!”孟凛腾地站起,手指颤抖,结结巴巴:“求、求、求求……”

沈确深情凝视,丧尸大惊失色:“里,毁、毁胖!”

对方并不反驳,从口袋取出一张装在防水袋里的照片。

照片里,孟凛得意地仰着笑脸,一手搂沈确的肩,两人头挨头,脸贴脸,十分亲密,明显是出自她手的自拍照。

照片陈旧,已经磨出毛边,不知被摩挲过多少遍。

孟凛,对这张照片,完全、没有、印象!

可这个拍照角度,她那欠了吧搜一看就是刚干完混蛋事儿的表情,又的确是她本人没错。

证人,证词,证物,逻辑链完美闭环,无懈可击。

“喵!”陪审员兼一号观众葫芦小姐,判定负心尸有罪。

“阿凛,我是你的未婚妻子。”

“我找了你很久、很久。”

沈确起身,紧紧抱她,低喃:“我不在乎你是丧尸,忘了我也不要紧,如果你想回忆,我陪你回忆,你想自由,我跟你走,随便哪里,走到我走不下去那天……在那之前,别离开我。”

孟凛被她环住,宛如死神怀中的一节风干香肠。

“救、救……”青白的指爪虚空乱抓。

救命啊,有人碰瓷丧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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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我碎碎念.我说幸福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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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11

疾风骤雨,终于放晴。

清晨天空瓦蓝瓦蓝,如一汪盐湖倒转,云层轻逸,在湖面拉花。

忙碌一夜的孟师傅,扶着椅背缓缓坐下,四肢瘫软,呆视前方,沐浴阳光。

真是……好玄幻的一个晚上,感觉身体被掏空。

她想不明白。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让她想不明白的事,发生在这短短的两天之中。

她很困惑。

困惑这三年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说丧尸末日只是她的误解,真相是三年前灵气复苏,副本降临,每个人拿到的副本都不一样,只有她是重生之我在末世当丧尸,沈确的副本却是被关进我是演员的集中训练营,只有成为影后才能幸存?

以前不就有这样的剧组吗?一群人偷摸藏起来秘密集训,再露面时就用腹肌惊艳有所人。

不然怎么解释,沈确完全变成了她不认识的样子?

洗过的迷彩和黑靴搭在露台围墙上,滴答渗着水。

台风过后的空气,清新而甜美。

孟凛独坐在围墙边,涣散浊红的瞳孔里,深藏着诸多清澈莹白的问号����

一夜之间,她多出了一个未婚妻,未婚妻缠人又矫情,美丽又吓人,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还是警觉得和猫一样,只要她离开三步之内,必定会被抓个现形。哈哈,说到猫,她的猫也找到了自己未曾谋面的真爱,从此会打呼噜会踩奶,挂在她的未婚妻身上扒都扒不下来。

好啊,真好啊,大家都拥有了光明的未来。

接下来她应该怎么办呢?

回家?她是被绑架出来的,作为一名生前连导航都看不太明白的路痴,回家的路朝哪儿走她都不知道,而且就算回去,她的猫也跟人跑了,偌大的房子,空空荡荡,何其寂寞。

她用了三年时间才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趟远门,没想到第一步就踩进坑里,赔了猫咪又折尸。

丧尸颓丧地倚墙眺望。

小院外一地残块,已经有点泡囊了,看数量,昨晚的受害尸远不止被她打晕的那几个,正常情况下,丧尸其实对同类彻底死后散发出的气味是有所警觉的,但昨晚显然不是正常情况。

现在目之所及,附近已经没有一个同类了。

唉,残忍的人类,唉,怎么就打不过呢!

孟凛两手托腮,百无聊赖地看风景,目光忽然一凝。

那那那是什么东西?!

嘴巴慢慢张成O型,丧尸抻长脖子,眼睛一眨一眨,紧盯着河滩边若隐若现的巨物。

好大!浑身都是黑泥,头上长着长短两根角,耳朵像天线。

这不会是一头犀牛吧?

河沿的水不深,水草丰沛,湿泞的土壤似乎非常舒服,它动作很慢,从孟凛视觉的死角慢慢踱出来,像头身披铠甲的公牛,几只不认识的小鸟在那庞然大物背上飞起又落下。

真是犀牛,而且不止一头!

矮个子的小犀牛就跟在大犀牛身后,蹦蹦跳跳地踩着水,把妈妈背上的鸟都惊了起来。

好…好神奇啊,怎么会有两头犀牛在这儿呢?虽然在人类消失后,A市里也多出了许多动物,孟凛就见过一次长颈鹿群,但别的大型动物她从没见过。

犀牛��,那么大!

孟凛全然忘却了方才的失落,眼睛睁得溜圆,心里涌上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她好想立刻把沈确拽出来看,但是一想到好不容易才把这位惹不起的祖宗熬睡,跃跃欲试的脚又收了回来。

可是可是,大犀牛��,还带着崽子,就在她们楼下!

百般纠结中,玻璃门哗一声开了。

沈确看见她,微蹙的眉头松开,仍显苍白的薄唇轻抿。

“出来怎么不说一声?我会担心。”声音还带着些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