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人小透明
大哥的房间里多出一个女人倒也不算奇怪,毕竟人都有正常的生理需求。
然而,伏特加震撼的是,房间里居然还有第三个人。
Gin大哥和陌生面孔的女人出来以后,一个照样没见过的男人紧随其后。
而他不知从哪里借来胆子的双手,竟然堂而皇之地黏在了大哥和女人的背后——下一刻,他就自然而然地加入进了两人中间,那两人还无比默契地同时往旁边让了一步,似是担心挤到他。
伏特加:“?”
伏特加:“???”
伏特加鼻梁上的墨镜不知何时垮下了半边,仿佛摘掉墨镜猛搓眼睛的动作只进行到一半,他就被天雷劈成了只会呆滞的尸体。
忠心小弟汹涌澎湃的心理活动包括且不限于:大哥待在房间竟然不是冷漠审视今天又查出了几个卧底/好家伙论牛逼还是大哥牛逼/大哥不行啊大哥那个男人毫无姿色看着比你年龄还大啊!
“…………”
Gin觉察到了,自己这个蠢货小弟的脑子里塞满了找死的东西。
可他的伯,莱塔还躺在BOSS的口袋里。
贝尔摩德难得有心想帮他把枪摸出来,只要开枪打死伏特加的人是Gin不是自己就行了。不演归不演,动手太粗暴还是会影响她温柔贤淑的形象。
千穆叹口气,再次阻止了他们。
Gin的小弟傻是傻了些,但好歹是Gin差使了这么多年没换过的人,还什么都不知道呢,人间蒸发没必要没必要。
莫名感觉死到临头的伏特加在颤抖。
然而,那一行三个人扫了他一眼,中途顿了几秒,最后,他的大哥皱了皱眉,用不耐到极致的语气:
“伏特加。”
“是、是!”
“闭好你的嘴,滚出我的视线。”
Gin不需要对伏特加解释任何事,伏特加能活到现在,最大的优点就是嘴巴闭得够紧,就算意识到自己好似知晓了不得了的事情,他自己死了都不敢说出去。
伏特加滚了。
果然也没敢问大哥说好的去长野还去不去了。
之前没有三人一起出门,是因为门不够宽,硬要连成排会卡住,而走廊和电梯都够宽,BOSS和他的左膀右臂愉快和谐地肩并肩,下到酒店的餐厅,坐在同一张桌前吃了顿早餐。
贝尔摩德的食欲很好。
屏蔽掉Gin并没有多困难,毕竟她的目光只要落在千穆的脸上,就能自动忽略四周所有碍眼的活物及死物。
Gin的胃口却是有被贝尔摩德影响到,不过,他有身为杀手的职业素养,不会轻易表露出自己的喜好习惯,再是食欲缺缺,也把面前的食物好好吃了下去。
唯一的问题是,平视或者斜视,都难免瞥到女人覆上假皮仍旧面目可憎的脸,导致饭真的吃不下去。
银发男人选择的防范措施是视线下移,BOSS依然坐在他们中间,Gin能看到他拿起餐具的手。
Gin对BOSS易容假扮的这张脸有很深的印象。
是的,Gin记不住自己杀过的人的脸,但BOSS数年前以假身份回到组织时,或多或少接触过的那几个人,Gin都特意看过资料,顺带记下了那几人的长相。
比如还不是波本的安室透,还不是尸体的赤井秀一,死得太早但姑且还记得一点的绿川航……
还比如,某个试图携带研究材料逃离组织的倒霉叛徒,约瑟·艾利克斯。
Gin并不清楚BOSS待在地下研究所的那两年,具体是在研究什么,毕竟他尊重BOSS的意愿,有意回避了这方面的真相。
但他知道,耗费巨大的研究,结果是惨烈的失败,BOSS深受打击,研究材料最后甚至变成了他的胸针。
仅凭这一点,就足够Gin把引发这一切的约瑟·艾利克斯牢记在心,若不是已经找不到这个叛徒的骨头了,他甚至会把尸体挖出来挫骨扬灰。
在睚眦必报这一方面,Gin和贝尔摩德不愧是BOSS的左膀右臂,泄起愤来都很不讲道理。
既然印象如此深刻,Gin自是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真正的约瑟·艾利克斯虽然有点洁癖,但从不戴手套。
BOSS把约瑟·艾利克斯身上的每个特点都如实模仿了过来,还不忘在脸上加上年龄增长的痕迹,肯定也不会忽略手套这么明显的细节。
Gin很快又想到,BOSS回来后,左手便是一直戴着将手心手背完全包裹的黑色手套,任凭右手干干净净,没做遮掩。
他伪装成约瑟·艾利克斯,为了不引人注意,却是两只手都戴上了,只将黑色换成了白色。
只是为了不惹人关注,或是防止他人从“艾利克斯”和“江崎源”身上,找到共同点?
纵有疑惑,Gin的探寻仍旧到此为止。
他不会多嘴——但相信贝尔摩德这个聒噪的女人不是瞎子,也不是会再犯几次蠢的傻子,为了BOSS的安全,她找到机会总会追问到底的。
贝尔摩德还不知道Gin竟然艰难地挤出了0.001%的信任给自己。
当然,知道了她也不会感谢Gin,甚至会觉得Gin是哪根葱,理所当然的事情还用他来指示?
女人正对有BOSS参与的美好旅游时光期待不已:“约瑟~这次的旅游路线,你计划好了吗?想去哪里玩?”
千穆用餐巾擦了擦嘴:“计划啊,完全没有计划呢,只有三天时间,你们有想去的地方吗?”
贝尔摩德的回答毫无营养,虽然感情充沛:“你想去的地方就是我想去的。”
千穆又问另一个人:“阵呢?”
抄袭贝尔摩德或是来一句“随便”,都会被判决不过关——BOSS深沉的眼神这般说。
Gin:“……长野。”
“长野,好的长野没问题,最后一站就是长野,还有别的提议吗?”
目的一不一致不重要,反正最终目的地定下了,时机到了总会去的。
被强行下班的男人陷入沉默,大概又要倒回去想BOSS轻飘飘的那句“组织不要了”的深意。
去长野旅游前的几站,千穆就和贝尔摩德随便决定了。
的确非常随便。
“你之前推荐给我的景点基本都去过了,再去一遍没什么意思……就在米花町转转吧。”
“好哟。”
“对了,开始旅游之前,还有一项重要的前置准备。”
“嗯?你是说——”
“给Gin换一身衣服。”
Gin和贝尔摩德同时打出了一个“?”。
千穆跟下属们解释:“我们是去玩去放松的啊,总不能穿一身黑去吧?太惹眼了,还影响氛围。”
他特意站起来了一下,展示“艾利克斯博士”脱掉白大褂后的休闲装扮,同样易容过的贝尔摩德也是轻装上阵,融入人群毫不突兀。
只有Gin,外貌特征本就抢眼,再搭一身受气质加成明显的黑,所到之处随时可能召唤出一只江户川柯南,再死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路人,当场开启《名侦探柯南》新主线。
非特殊时刻,千穆谢绝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杀人案,此行还是放松为主,场外娱乐为辅。
为了打消顽固下属对黑色的执著,千穆还直视他的双眼,认真劝解:“阵啊,要想幸福快乐每一天,生活和工作绝对要分开,千万不能混淆。跟我说实话,你穿过黑风衣配高领毛衣以外的私服吗?夏天你又是怎么穿的,难道还是风衣大衣毛衣?你不热吗?”
Gin:“……不,我没有。”
“…………我有自己的便装,也会根据时节更换衣着。”
继让Gin短暂十几分钟频频震撼之后,顽皮的BOSS又达成了把Gin噎到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成就。
Gin想知道BOSS对他有什么误解。
虽然黑大衣与黑礼帽已经成为top killer登场的标配,但夏天穿毛衣这种事,正常人一般干不出来。
Gin钟情这身打扮只是单纯因为方便,以及没必要——他从不沉浸于物质享受,对于雕琢自己的皮相更是毫无兴趣,自然是怎么轻便怎么来。
又及,Gin的衣品其实相当不错。
“你可以叫我艾利克斯,也可以像克丽丝那样直接叫约瑟。”千穆从Gin略微拖长了些许的沉默中看出了什么,主动替他解决了称呼问题,“噗,跟你开个玩笑——我很想看穿便装的你呢,不用回去换了,就在附近现买现穿?唔,突然来了点兴趣,介意我帮你挑挑吗?”
“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哦。”贝尔摩德幽幽说,甜腻的嗓音里绝对没有嫉妒,“这位黑泽先生只要把他沉甸甸不怕掉色的大衣脱掉,只穿他钟爱的紫色毛衣就够了。”
“哎,万一风大……”
“身为约瑟的护卫,不会连这么点寒风都顶不住吧,不会根本没想过风大的时候应该挺身给约瑟挡风吧?那带他有什么用呢。”
前一句Gin还能当做没听到,后一句却是不能忍:“带你就能用你的废话挡住风?”
贝尔摩德笑容美艳:“风大我就不会让他出门下车,你呢?”
Gin眼冒怒火,表情顿时变得冰冷难看。
这话听起来就这么简单,却在出口的一瞬将Gin的气焰牢牢压制。
如果BOSS硬要挑在风大的时候出去吹风,Gin会以他的意愿为重,只想办法替他遮挡寒风,但贝尔摩德就不一样了,她无理取闹,她不许BOSS下去吹风,BOSS还真的拧不过她。
“我真不需要谁来给我挡风……好吧,其实我看过天气预报,今天会出太阳。”
千穆说了一句谁都听不进去的大实话,只好强行打断他们:“早饭吃完了我们就走吧,挑衣服还得耽误一阵儿,动作不快点,就要拖到中午了。”
BOSS的左膀右臂(有意见也只能)没有意见。
“克丽丝,只要你不嫌弃我的品味,我也给你搭配一身,怎么样?”
“好!”
于是最有意见的那一个真没意见了。
他们径直去了奢侈品牌专店,虽然来得太早,商铺还没到营业时间,在钞能力面前却不是什么问题。
千穆年轻时对衣着打扮极不上心,方便保暖的卫衣可以从17岁穿到22岁,一改风格成为风衣派后,挂在衣柜里的套装基本也是贝尔摩德帮他搭的。
如今看得多了,审美得到了足够的熏陶,说自己品味一般当然是谦虚。
他给两位一会儿看不住就要掐架的下属挑衣服时,眼光极准,速度极快,却还是花了一个上午才搞定。
不要问为什么。
总之,需要眼观八方观察细致才能解决的难关结束了。
等在试衣间外的男人后退几步,打量完自己艰苦奋战的两位成果,蜷起的食指轻轻摩挲起下颚,他露出了一个十分“源千穆”的微笑。
“感谢你们,让我这一天的记忆变得更美好了。”
“都是你的功劳,亲爱的先生。”贝尔摩德笑着说,眸光柔软地回望他。
由于事先没想过要有换衣这一出,贝尔摩德今日的伪装做得比较随意,选的是一张只能算清秀的脸,装束同样低调。
可多亏一句话不说也能冒出来捣乱的Gin,她的斗志燃烧起来,易容再普通也要往最美的方向冲刺,孩子的品味不可能不行,只是如果真的稍微有一点点不完美,她就自己暗示引导,反正绝不允许银发男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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