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梦九州
被、挑、衅、了!
“可恶——”他蹭的一下起身,十指成爪扑向小猫咪,但猫太小又灵活,还有不死做防护,她只需稍微往不死身后一躲,犬夜叉就成功扑到不死身上,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把不死创倒,不死的头哐嘡一下撞到门板上,是颗好头!
“切。”犬夜叉从不死身上爬起来,而猫早已转移阵地,站在白雾边缘看着犬夜叉,她舔了舔爪子,明明什么也没喵但犬夜叉却怒上心头,他身体一跃刷一下跳进白雾里,随后咚的一下撞到来人的腿上。
“嘶——”来人被撞翻在地,“痛痛痛痛痛痛——哪来的野猪…诶???”头发?被犬夜叉撞倒的人摸到犬夜叉那头柔软的头发,她低头往身下看去,看到一个长着狗耳朵的小孩正龇牙咧嘴地爬起来,少女一愣,下意识说:“啊,是小妖怪啊……”
一阵脚步声又从雾外传来,少女看过去,看到一个银发金瞳的少年捂着脑袋踏进雾里,少女躺在地上看着这个身影:小妖怪的哥哥?
小妖怪。
妖怪。
妖怪的哥哥。
大妖怪。
“啊啊啊啊啊!云母!救命啊!!!!”
几分钟后,木屋门前,少女靠在门边休息,她是个普通人,体质也很普通,被犬夜叉突然撞一下要缓很久才能缓过来,这才是她没有立即离开这里的原因之一,至于另一个原因嘛……少女看了眼正赖在那个大妖怪怀里撒娇的云母,心想:既然云母那么喜欢他,那么他们应该不是什么坏妖怪……吧。
不过,这个小妖怪的表情好臭啊!
“……我叫珍珠,她叫云母。”少女介绍道,她好奇地看着不死和犬夜叉,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啊?”
不死捏了下云母的耳朵,又扫了眼双手环胸盘腿坐在地上背对着他的犬夜叉,在珍珠期待的目光中意识到她在等他们说话,于是他又看了眼犬夜叉,见犬夜叉没有说话的意思,不死慢慢地说:“不死。”目光看向犬夜叉,“犬夜叉。”
犬夜叉头顶的犬耳动了下,犟着脑袋没回头。
珍珠哇了一声,夸赞:“都是好名字呢!就像我的名字一样。”
不死疑惑:“好名字?”
“对呀!”珍珠的声音也很有活力,她解释道:“珍珠呢,是珍宝的意思。我的老爸老妈觉得我很珍贵,是上天送给他们的宝贝。你的名字‘不死’顾名思义就是想要你活下去,平安长大啦;至于‘犬夜叉’……嗯,虽然名字有些奇怪,‘狗中夜叉’什么的,但他是妖怪吧,夜叉也是种很强大的生物,应该是期待他能足够强,像夜叉一样。”
珍珠仔细看了看不死的脸,她眸光一转盯着生气状态的犬夜叉看了会儿,目光了然:原来他们不是兄弟啊。除开差不多的银发金瞳,两人从面相上并没有相似之处。不过虽然不是血缘上的兄弟,但的确是家人没错。
“不死,你还没回答我,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啊。”珍珠相当自来熟了。
其实普通人和一般妖怪很难分清妖怪和半妖的区别。毕竟一般妖怪大多化形不全,长着类人的身体顶着鱼的脑袋很正常;而有些大妖怪则喜欢保持自己种族的特征,最喜欢这样干的是狐妖,通常会顶着一双毛茸茸的狐耳诱惑他人。
当然,狐妖觉得自己没诱惑,明明是那些人意志不坚。
不死很诚实,有问必答:“我,犬夜叉,住在这里。”
“哦……”珍珠想了想,提醒道:“那你和犬夜叉要小心。最近周围总是听说有人失踪,村里盯外人盯得很紧。不死还好一点,关键是小犬夜叉,如果就这样走进村里很可能会被大家拿着斧头赶走。”
犬夜叉转头:“谁小了?!”
珍珠不怀好意地伸手比了下犬夜叉的小个子,就继续去和不死说话,她道:“好像是被拐走了吧。要不是我有云母,我也不敢出来。而且……”
她看了看这间木屋,说:“这里两年前住着一个猎人。但是后来他的妻女被妖怪吃了,猎人就离开了这里,听说,是去当除妖师去了。”
所以犬夜叉的身份在这里很敏感。
可惜,这么长串话不死听得像绕天书,犬夜叉听得懂但不在乎,等珍珠休息好后,她就带着云母下山了。
云母离开不死时还依依不舍,时不时回头看不死一眼,但不死没有挽留她,她也只好跟着珍珠离开了。
可把珍珠看得心痛又吃醋,她一把抱起小猫咪,无奈道:“哎呀,这么喜欢他呀,以后我们多来找他们玩吧。”
“喵呜……”
“他肯定也喜欢我们云母呀!我们云母是一只那么可——爱的小猫咪,谁会不喜欢云母呢~”
珍珠的声音消散在风中,朦胧的雾气也散了些。耳聪目明的犬夜叉撇了撇嘴,心说真肉麻,竟然还要靠人类来哄,真是狡诈的猫又!
犬夜叉轻哼一声,他一转身,就被不死双手托举着抱起来,犬夜叉惊呼一声,感觉自己老大尊严即将不保,他别扭地挣扎:“不死,放我下去。”
不死摇头,他举着犬夜叉在原地转了几圈,然后砰的一声撞在了木墙上。
一直藏在不死衣服里没出声,已经是第二次被意外压扁的冥加:“……”
等山林间的雾气又散了些,能看清十步以外的距离后,犬夜叉准备进山捕猎,锻炼身手。不死自然也跑不掉,这是不死最不喜欢的活动,就像他喜欢吃兔子,但不喜欢听见兔子的悲鸣声。
因此他焉头耸脑地跟上去,然后为了减少自己的痛苦、去减轻猎物的痛苦,他出手快狠准,追求将猎物一招毙命。
少年拟态是他最难获得猎物的拟态(人类需要工具辅助去获取猎物,但犬夜叉全靠手抓,带的不死也只靠手抓),所以他打猎时形态一般在雪狼、绿蟒和山鬼之间转换。
看着不死眼神泛着痛苦,神色悲哀却手脚利落地一下带走猎物性命的姿态,悄悄藏进犬夜叉头发里的冥加表情复杂,他轻声说:“真是可怕。”
果然,世界上最天真最残忍的是不懂事的小孩子,最可怕最恐怖的是理智的疯子。
不死虽然不算疯子,处理猎物的手段却很干脆,就好像一边念着“我佛慈悲”一边将人物理超度的大师,他的温柔是真的,他的难过与哀伤也是真的,他动了手也是真的,这一切加在一起,就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了。
冥加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他埋进犬夜叉的脖子里,意图吸口血放松神经,但他的吸血器还没插进去,就被早有准备的犬夜叉用拇指和食指给捏住脑袋拿到眼前,
犬夜叉挑眉:“哦哟,这不是冥加爷爷吗,好久不见。”
冥加尬笑:“哈哈哈哈哈,犬夜叉少爷好久不见~”他还有火鼠裘的事情想问,但现在不是问话的时机,因此他憋住了没问。
下方,不死已经结束了战斗,犬夜叉扔开冥加,三两下跳跃到不死面前,拟态成雪狼的不死瞬间朝犬夜叉扑过去,在接触到犬夜叉的时候又恢复成少年模样。
不死难过得抱住犬夜叉,意图从这具小小的身躯中汲取勇气的力量,他低声说:“犬夜叉,好怕,好痛。”
哪怕那害怕和痛苦不属于他,但不死也仿佛感同身受了。有瞬间他甚至感觉自己就是那头野猪,被无形的天罗地网围在中心,不管往哪个方向跑都跑不掉。
但犬夜叉无法对不死的痛苦感同身受,事实上每次不死朝他反馈痛苦和害怕的时候,犬夜叉都难以理解,别人的情绪他感觉不到,他也很难理解不死对猎物的同情。
明明吃得时候也很快乐,但动起手来却畏手畏脚。
不过犬夜叉虽然不懂,但不妨碍他去包容。这个时候的犬夜叉尚未流浪一百多年,也没遭受一百多年的嘲讽与白眼,他虽然不喜欢自己的半妖身份,但也没排斥到说都不能说得地步。
于是他学着母亲十六夜的样子,伸手摸摸不死的脑袋,拍拍他的后背,轻声说:“不要怕不要怕,不死做的很棒哦。下一次狩猎目标的时候,我们在猎物还没察觉的时候就带走它吧,这样它不会痛苦,不死也不会痛苦。”
听到这番话的冥加:“……”
小孩子真可怕!
而且,犬夜叉少爷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怎么就半个多月没见就变成这样了!简直、简直——
犬夜叉又说话了,他说:“不死,等你变成大妖怪之后,你就可以不用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了。”
不死不明白:“大妖怪?”
犬夜叉点头:“就是足够强、拥有强大的力量的强者。”犬夜叉的沉稳突然在此刻破功,他叉腰,抬起下巴,眼睛亮闪闪道:“不过,先成为大妖怪的肯定是本大爷啦!本大爷到时候要是成为了大妖怪,就允许你不去狩猎,允许你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到时候你要是闯祸了,一切都由本大爷来替你担下!”
旁听的冥加睁着一双智慧的眼睛,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自己这复杂的心情。
他看了眼不死,觉得这家伙留犬夜叉身边也不错。
“嗯。”不死抱犬夜叉抱得更紧了,他的性格并不像犬夜叉那么外放,但他想变强的心又强烈了一点。
正如犬夜叉所说,如果想要随心所欲就要足够强的话,那么他也要变成大妖怪。
到时候可以保护自己,也保护犬夜叉。
时间不知不觉就到了下午,不死和犬夜叉从山里收拾了些柴火回到木屋,但木屋里却散发着其他人的味道,还有猫又那熟悉的讨厌的气味。
不死推开门,就看到珍珠慌乱地从地上起来,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头,说:“哈哈哈,因为外面让我感觉有些害怕,所以擅自进了屋,抱歉抱歉!”
不死就这么盯着珍珠,他接受道歉,但不知道该怎么说。
“那个,你们这里也太荒凉了吧,竟然什么都没有!”珍珠有想过不死这里应该缺很多东西,但没想到这里干净地啥也没,她看到犬夜叉鼓起脸颊的样子,又连忙从背着的小包包里拿出一顶有着一对尖尖耳、两侧海垂着两颗绒球的帽子。
珍珠道:“这个是给小犬夜叉的,戴上这顶猫耳帽,别人就不知道你是妖怪了。”
“还有,如果你们想添什么东西的话,明天我可以带你们去城里。另外,一些常用的东西,村里有多的,我顺便给你们带过来了……”
第17章
珍珠带来的东西不算多,但也给空荡的木屋添了点人气。空着的土灶台上已经放上了一口陶锅,里面对着三个大碗还有两个陶盆以及几双长短不一的筷子与一把汤勺。
除此之外,还有两身缝补过多次的衣服,角落里还堆着一袋麻薯和一袋白萝卜。
约好明天早上三人在山脚下会合后,珍珠就带着云母离开了。
夜晚,犬夜叉做了一锅麻薯白萝卜和野猪肉一起乱炖的大杂烩,靠吸血为生的冥加看着不死和犬夜叉如出一辙的狼狈吃相,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小狗勾吃饭就是这样的!
能吃是福,能吃是福。
吃过晚饭,碗筷一丢,不死和犬夜叉就倒在已经铺上柔软干草的石床上,摊开的火鼠裘2号仍然在发挥自己作为床单的作用,冥加也终于找到机会问火鼠裘的事。
犬夜叉没有隐瞒冥加,他对不死说:“不死,火鼠裘,再来一件!”
他仰着脑袋,表情得意又有些显摆,好像会变出火鼠裘的是他一样。
不死只能选择溺爱,虽然他不懂溺爱,但目前懂得不太多的他对犬夜叉有求必应,于是他伸出手,再一次复刻了奇迹。
冥加被埋在了火鼠裘3号下面,他呆滞地像只死掉的跳蚤,好半天都没动静。
火鼠裘。
竟然是真的火鼠裘。
传说,火鼠裘是月之辉夜姬向求娶者提出的五个难题之一,这五个难题分别对应了世间五件难得的珍宝,火鼠裘便是其中之一。
由此可见,火鼠裘绝不是一般珍贵。他的老爷、犬夜叉的父亲犬大将,也就是斗牙王也是机缘巧合下得到这件衣服,随后便将它披在了十六夜公主身上,在之后,被犬夜叉从小到大穿着。
这样一件难得的火鼠裘,竟然就被不死随随便便弄出来了两件。
不死……究竟是什么来历。
“听着,不死。”冥加从火鼠裘3号里爬出来,他表情和声音都很严肃,说:“在你还没足够的力量的时候,不要暴露自己的能力。”
见不死茫然点头,冥加心有点梗,他转头去看犬夜叉,发现犬夜叉果然也似懂非懂。为了不让不死的能力招来强大的妖物,冥加将话说明白了点。
“不死连火鼠裘都能复制,那么这个世界上恐怕就没有他复制不了的东西。”冥加直触不死能力的核心,也见过诸多黑暗与不平之事,他说:“不死,我问你,如果犬夜叉少爷想要金子,但你手上没有,你会用自己的能力弄出金子给他吗?”
犬夜叉:“我才不想要金子!”
不死:“金子,是什么?”
“……”冥加轻咳一声:“比喻,比喻啦!至于不死,你先不要管金子是什么,你就回答,如果犬夜叉少爷想要,你给不给。”
不死:“给。”
冥加:“好,金子你给了,那下次,犬夜叉少爷要宝石,你给吗?”
不死:“给。”
冥加:“如果别人问你宝石的来历呢?”
不死:“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