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做人 第91章

作者:雾十 标签: 古穿今 轻松 日常 萌娃 无C P向

这一回,愣住的人从顾临临变成了裴不应。

好一会儿他才笑出了声,他觉得他侄子说得对,能让自己快乐,还能让别人快乐,这本身就已经很了不起啦。

在五月底这天,睡眠质量一向极佳、很少做梦的临临大王,难得做了一回梦。

梦里,小猫咪再次回到了上辈子位于前门胡同的家,他趴在东跨院高高的红木门栏上,好奇地朝着里面来回张望,看着匠人们忙前忙外,干活干得热火朝天。

上辈子的小猫咪是看不懂这些两脚兽又是松土,又是砌墙的在做什么的,这辈子的顾临临倒是一下子便看懂了,他们在修葺跨院。

这是上辈子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顾临临当年看了许久,作为一种警惕。很有责任感的临临大王,对家里突然多出来陌生气息总是格外的戒备,要这么静静的看着他们看很多天,确保他们不会对这个家造成伤害才算完。

但是这辈子的临临大王,已经提前知道了结局,就没兴趣继续看两脚兽机械的干活儿了,他只想去找爸爸。

因为小猫咪终于想起来了,修葺东跨院就发生在爸爸消失的那一年。

临临大王决定这回要好好看着爸爸,不让他再走丢!

只是顾临临没想到,这个时候的爸爸是那样地忙,他依旧脸色苍白,浑身药味,一咳起来就没个完。可是小猫咪仍觉得这个时候的爸爸,要比之前刚从摇光城回来时的爸爸状态好,小猫咪很难解释这种前后的差别。

事实上,在世人眼中,顾首辅这个时候的身体其实是越来越差了的,他在太医院的挚友来给他诊脉时,都开始在想要不要劝他,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了。

造就小猫咪和人类得出前后两种结论的,是顾非臣截然不同的精神状态。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过去的顾非臣已经心如死灰,想死,但如今的顾非臣又垂死病中惊坐起的“活”了过来,总觉得该死的是别人!

太医朋友最终也只能选择了轻声劝顾非臣别那么拼:“哪怕是为了你的狸奴呢。”

虽然顾非臣好起来的希望已经微乎其微,可他不去试试又怎么会知道呢?至少这样通宵达旦的工作,拼命糟蹋自己的身体,是肯定不可能恢复的呀。甚至有可能会加速他的死亡。

可顾非臣却在端着青瓷碗,将苦口良药一饮而尽后道:“正是为了狸奴,我才要在……之前,摁死所有的隐患!”毕竟谁也不敢保证,他的那些政敌会不会成为又一个张太后,只是因为与他作对,就心狠手辣地想要弄死他的猫。

张太后早已经成为了历史,但该死的傻逼还有很多。

顾非臣从不是什么好人,他辗转反侧、思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托孤的稳妥好办法,最终便只能决定,拉着所有党争误国的傻逼和他一起死!

他要斩草除根!

给他儿子留下一个绝无隐患的未来。

然后,顾临临的梦就醒了。他有点迷迷糊糊,不确定自己后面看到的是梦,还是上辈子真实发生过的事。甚至在睁开蒙松睡眼的那一刻,就已经有点想不起来爸爸和他的太医朋友都说了什么,只记得爸爸又在喝黑黑的、苦苦的水。

小朋友翘着脑袋上的呆毛,呆呆地想到,爸爸真的好喜欢喝这种水哦。

等小朋友洗刷完起来,看到刚刚健身完的爸爸在喝冰美式,更加确定了这个想法。他的爸爸,就是喜欢没苦硬吃。

大人真的好难懂。

就像鸭子非要站在大雨里听雷公。

“什么?”顾非臣一愣,一边抱起儿子,把他放到了儿童餐椅里,一边奇怪了一声。

顾临临这才意识到,他刚刚不小心把自己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小朋友赶忙捂住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表示:“我没有说爸爸像大鸭子!”

顾非臣:“……”我听到了。

但顾爸爸还是必须得说:“鸭子站在雨里,不是因为不知道躲,而是因为这就是它们避雨的方式。它们的羽毛具有一定的防水性,但只有一动不动,雨水才会顺着羽毛滑落,不至于打湿自己。就像马一样。”

“哦哦。”顾临临完全是有听没有懂,但是没有关系,至少他知道了爸爸大概是在说他做事总有他的道理。小朋友自然是百分百相信自己的爸爸的。

这天的早餐是越橘粥配小豆蔻包,粉色的麦粥,金黄的面包,让人一看就心情好。

越橘对眼睛又格外的好。

可以说是既健康又养眼。

吃完早饭,顾临临也不用去幼儿园,因为这天既是周末,同时还是……

“生日快乐呀,临临。”

裴不应人未至,声先到,一只脚刚刚踏入顾家的双开大门,就已经用最大的声音祝贺了今天的小寿星。他手里还有一个大到不可思议的箱子,把他整个人都挡了个结结实实,箱子外面是绿色与银色相间的包装纸,以及打了一个蝴蝶结的礼物缎带,这一看就是个包装精美的礼物。

“这是你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小叔笑着对小朋友送上祝福。

临临大王一脸懵逼,回头求救似的看向爸爸,他问:“今天是我的生日吗?”

“明天。”顾非臣正在表柜上挑选今天的手表,一边选一边不忘告诉儿子,“你的生日是六月一日,你忘记啦?”

小猫咪上辈子的生辰就是六月初一。

顾临临这才想起来:“是遇到爸爸的日子!”

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他都是在这天找到爸爸的。小猫咪并没有什么过生日的概念,也没有人会专门去记录一只从简州来的小猫的出生日期。顾非臣两辈子也并不知道他儿子具体出生在哪一天,只能按照上辈子的习惯,把两人相遇的日子定成了临临大王的生日。

小朋友的第二个问题便也接踵而至:“但今天还不是六月一日呀。”

今天是五月三十一日,这年五月的最后一天。

“对,因为曾外公要给临临办生日宴会,今天又是周末,便提前了一天。”顾非臣对儿子耐心解释。其实对于裴老爷子的提议,顾非臣是拒绝过的,不到万不得已,他并不太爱带儿子去裴老爷子那边。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显然裴老爷子的性子一直是这样,看似给了选择,实则没有。他觉得顾非臣拒绝是因为工作太忙,孩子还要上学,所以他特意挑选了这个周末,大家都休息的时候。全然没想到也许顾非臣早就对儿子的生日有了安排,很早以前就开始在准备了。

所幸,生日宴定在了三十一号,和顾非臣的安排并不冲突,他最后便也没再继续拒绝。

多个生日宴也没什么不好。

他对儿子说:“明天爸爸再按照原计划,和临临过我们的生日,好不好?”

“一个人可以有两个生日吗?”顾临临倒是不介意多过几个生日啦,他只是比较疑惑。

而他的小叔,资深纨绔、享乐主义大家的裴不应却对他说:“一个人只过两个生日怎么够?”

“啊?”

裴不应每年过生日就是这样,阴历过一遍,阳历再过一遍,和家人过一次,再和朋友过一次,雍畿过一次,出门旅游再过一次……

反正只要他想,他能过出一个生日周出来。

等到了顾临临身上,裴小叔就更夸张了,他对顾临临说:“我们过生日月。整个六月,都是临临的六月。”

裴不应经常有些花钱方面的歪门邪道,但是这一回顾非臣也没有阻止。因为顾非臣也觉得裴不应的胡说八道挺有道理的,他儿子当然可以过一个月的生日,他会拥有源源不断的礼物,和源源不断的快乐。

而顾临临终于在努力理解了半天后,get到了最打动他的一点,无数个生日=无数个生日蛋糕=小蛋糕畅吃!

天哪,天哪,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窗户外,裴不应买的巡航全市的飞艇正拉着红色的大横幅缓缓飘过,所有人只要抬抬头就能看到。

——我们临临四岁啦。

作者有话说:

瞎扯淡小剧场:

裴不应(扯着嗓子):整个雍畿,但凡有一个人不知道这个事,都算我输!

第109章 变成人类的第一百零九天:

几人收拾好准备出门时,顾临临才发现,今天去曾外公家的还有只有他和爸爸还有小叔。

虽然之前去的时候,基本也就是他们三个,但今天不是去曾外公家过他的生日吗?

“嗯?”顾非臣一时间有点没能跟上儿子过于跳跃的脑回路。

戴了个小青蛙遮阳帽的小朋友,本来正在和爸爸闹别扭的,小叔要抱他去乘电梯,但是爸爸却非要他自己走,顾临临想要为自己据理力争,他今天过生日欸,过生日还要自己走路的吗?但很显然的,他自己走路的问题并没有小周哥哥重要,所以他忙不迭的再次和爸爸确认:“小周哥哥不去,那王妈呢?张妈也不去?”

明娜明明说过,过生日就是和自己所有喜欢的人在一起。爸爸也说了,曾外公请了所有他喜欢的人。小周哥哥和王妈等人也是他喜欢的人呀。

——因为在裴老爷子眼里,这些工作人员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这样的话大人们都心知肚明,却没有办法对小朋友直说。

反倒是站在门口,帮小朋友拿着装有香薰片小书包的小周哥哥,先一步感性地红了眼睛。

他这次其实并不太想去裴家老宅,毕竟去了那边,他的定位还是一个工作人员,又和上次祭祖所带的核心意义不同,哪个打工人愿意一直没完没了的干活呢?顾总今天可是给他们直接放了剩下的假的。只是当他听到小朋友理所当然地把他算在自己喜欢的人里的那一刻,还是会觉得很感动。

他照顾小老板顾临临也有一年的时间了。就没有人可以抗拒得了临临大王的魅力,而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他照顾的小朋友也很喜欢他。

这一波是双向奔赴。

小周哥哥赶忙蹲下身,与小朋友平视着商量:“明天哥哥再和临临一起过生日,好不好?”顾总准备的生日,小周等人自然都是有参与并获得了邀请的,“今天哥哥和王妈她们想休息一天呢。”

“好哦。”小猫咪立刻点头,表示了理解,人类都爱休息,小猫咪也爱,“那我们明天见!”

一行人从地库上了车,今天顾非臣没让司机送,而是选择了自己开车。倒不是裴不应不想献这个殷勤,由他来开车,可惜,他哥信不过他的技术。

不用自己干活儿也挺好,特别容易满足的裴大少就这么开开心心地坐在后排,和安全椅上的小朋友刷起了短视频。

没刷几个,就看到了最近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一代名臣顾秉的陵寝于近日被发现了。

历史上的顾首辅,一生跌宕起伏,浓墨重彩,可惜,死后却不得帝王喜欢,没有得到随葬帝陵的恩典。当然啦,顾非臣也未必会喜欢和小皇帝葬在一起就是了。但总之,大家只知道这位首辅年纪轻轻就因病去世了,却至今都没有人发现过他的墓。

顾非臣的一应身后事,都是由他生前的好友沈太医操持的。

是的,顾大人两辈子的医生朋友都姓沈。只不过此沈太医非彼沈医生,一个叫沈修,一个叫沈宴,两人不管是外貌还是性格都有着很大的差别。其中一点,就是沈太医这个人吧,性格十分疏狂。

他的家世极好,母亲是将门虎女,父亲是世家勋爵,他一辈子什么都不用干,就可以蒙荫到高官厚禄,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是他偏偏选择了从医,没什么原因,就是打小便喜欢。而他花不完的家财,也足以支撑他一辈子都只按照自己的心意活。

在古代,大夫的社会地位说高不高,说低不低,但很显然的,当太医绝对不如当官来的清贵。可沈修还是选择了当大夫,进太医院也只是因为……他喜欢看热闹,也就是现代所谓的近距离吃瓜。再不会有比皇宫这个大染缸,更适合他这种家世硬到甚至不用担心被牵连致死的乐子人了。

这也是顾非臣会把自己的身后事托付给对方的原因,彼时沈太医当大将军的外公还活着,一代国柱,无人敢惹。而小皇帝等人又被顾非臣在死前做的事吓破了胆,一时之间也不用担心谁来找麻烦。整个葬礼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沈修对此也是非常上心,甚至可以说是过于上心了,连墓地的安葬之所,都是直接把他自己找好的给让了出来。

别问沈太医年纪轻轻为什么就开始给自己考虑身后事了,因为顾非臣也不知道。

顾非臣只知道某一天,沈修在给他诊完脉之后,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的从袖中拿出了一副舆图,指着上面一处空地道:“怎么样?我给你找的风水宝地!这里我已经去看过很多遍了,从小时候第一次因缘际会地遇到,就觉得很适合当做最后的安身之所。你放心,我敢拿我外祖的免死金牌保证,葬在这里,谁也别想扰了你的死后清净。”

“……我都是一抔黄土了,还管清净不清净呢?”顾非臣收回了自己放在脉枕上越来越细瘦的胳膊,只觉得沈修真是病得不轻,“我没什么放心不下的,除了临临。”

“我一定会像对待亲儿子一样对它!”沈修立刻指天发誓,他会把顾非臣的当狸奴当自己的亲儿子,反正他也没孩子,养个小猫当儿子,刚刚好。

可惜,顾临临最终也没能和他的野爹生活多久,只在攒够小鱼干之后,就来现代找爸爸啦。

顾非臣来到现代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查沈修的生平,想看看有没有与自己儿子有关的记录。可惜,沈修这个神经病其他的不好说,但在墓地方面的选择还真是有点东西,他俩谁都没被挖出来。而与顾临临生前有关的一切,大概都被沈修带进了墓里。

只是沈修也没想到,他都埋的如此有水平了,却还是在几百年后的今天,被后世的考古学家给挖了出来。

不只是顾非臣的墓碑发现了,连和他葬在一起的沈修也没有幸免于难。

是的,他俩是葬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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