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熟睡的猫
“这,不、不用了大哥,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
其实洛永振在点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问题,结果现在才想起来,似乎晚了点儿。
也怪他排队的时候看了别人吃的场面,不得不说,那个时候他就隐隐觉得这蹄子看着可是真的香。
“别客气,这吃东西要有吃相是没错,但也要看吃的是什么,谁吃面条不出声?这猪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块儿,也是用手拿着吃爽啊!”
说完,墨贤林就继续自己的“吃蹄子”事业,钟万明也有样学样。
真别说,就是比用筷子吃起来爽得多,连啃蹄子的速度都快了不少,那些边边角角的肉也因为手部的支撑变得更容易入嘴。
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手上的筷子依然没放下,在大碗里挑了块看起来比较好啃的又下了嘴。
如果说第一口吃的鲜虾芙蓉羹让他对远舟楼的印象有了改观,那么啃猪蹄子的时候,他已经彻底地爱上了这里的美食。
以往吃过的那些精致的美食有种奢华而不近人情的味道,偶尔吃一两次或许会发出惊艳的感叹,但却无法永远都让人沉醉。
反而是这种平价的美食,食材虽然都是普普通通,但被这远舟楼的大厨做出了家的感觉,那是一种让人期望每天都能吃到的味道。
蹄子肉带着微微的辣味儿,每一次跟牙齿的碰撞都让味道变得更加清晰,早就已经养刁了的味蕾在此时仿佛像是被唤醒了一般,此刻不停地向大脑传输着“好吃”二字。
然而,洛永振一个没夹住,这吃了没几口的蹄子块直接从筷子上脱落,先是翻滚到了桌子上,随后又是一个自由落体到了洛永振的身上,最后再一“蹦”,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
“啧。”
用筷子稳如泰山的芦昭飞发出了不屑的声音,但洛永振可没心思想别的,他心疼啊!
这么好吃的猪蹄子,他点了三人份虽然够多,却也不能浪费啊!舌头刚刚尝到了美味,硬生生地就这么掉在了地上,搁谁谁不心疼?
从地上把蹄子块捡起来放在桌边上,洛永振心一横,把刚才钟万明递过来的手套包装给拆了开来。
第121章 【这么能吃?】
此时,远舟楼外面的队伍越来越长,萧关鸿趁着空当的工夫瞅了瞅,摇了摇头。
“老板,外面队伍太长了,你看咱今天还能有多少份能卖啊?”
盘算着啥时候下班,萧关鸿麻溜地去了后厨。
“让外面的别排了,这屋子里的应该就差不多了。”
忙得根本没空抬头,楼远舟喊着。
“得嘞!”
看了一眼刷盘子刷得面无表情的宋胜,萧关鸿又小跑着出去了。
出了后厨,正好看到洛永振这一桌,那一大碗的猪蹄子别说有多显眼了,周围的排队的人或多或少都要时不时地看上一眼。
万一前面的食客都跟这位一样这么有胃口,怕是要不了多久又该结束营业了。
并没有多想,萧关鸿出了门,好说歹说吼了半天才把队伍前面的人劝走。
毕竟排了不少时间了,突然说结束排队,那外面这些人可是相当难受的,但是又能怎么办呢?只能怪自己来得太晚。
这前面的人散了,后面的也开始得到消息,一时间,仿佛哀叹的声音就传遍了整条星辰北路一样。
萧关鸿也不敢耽搁太长时间,转身回了餐厅,忙活了一阵帮人点了餐,收拾了几张桌子,就又去后厨。
当他再次路过洛永振这一桌的时候,刚才看起来还挺壮观的猪蹄子竟然已经少了一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桌上堆成了山的蹄子骨。
“我去,这么能吃?”
没忍住,萧关鸿直接说了出来,旁边排队的客人可算是找到了话茬。
“帅哥你刚才不在啊!这小伙子,这啃猪蹄的速度简直了,我们都惊呆了!”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手里拿着手机,耳朵上戴着大红色的耳机,仔细一看都是最新的潮流款,身上穿着的也是更受年轻人们追捧的羽绒款冲锋衣,脚上的靴子更是显眼,看上去锃亮锃亮的,绝对是个赶潮流又时髦的大妈。
“确实……诶姐,那边有人吃完了,咱过去吧!”
来不及继续感叹,萧关鸿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见最里面的位置空出来了一个,拉着这大妈就走了过去。
大妈被人叫“姐”那心里可是美滋滋的,毕竟她赶时髦就是想让自己显得年轻点。
而被人“围观”的洛永振此时相当镇定,这一次性手套就像是帮他解除了封印一样,原本吃起来“扭扭捏捏”的速度提升了不知道多少倍,把同桌的三个人都给镇住了。
原本三个人只专注于吃饭,结果这下好了,他们一边吃一边看着洛永振的“加速度”,简直是让人瞠目结舌。
这洛永振选用了墨贤林最早的方式,两只手戴手套,左右开弓,速度加倍。
别看速度快,蹄子上的肉他是一点儿都没浪费,可谓是不仅速度快,啃得还干净,绝对是吃货里面的好榜样。
只是,跟他刚才那副吃饭要讲究装修讲究排场的样子,完全不搭边儿。
“我说……小、小洛啊,你这慢点吃,我们也不跟你抢,是吧?”
看着洛永振这一副像是好几天没吃饭的样子,墨贤林差点忘了嚼嘴里的蹄子,他看了看旁边的芦昭飞,对方虽然表情依然那副德行,但是眼睛也是一直在瞟着另一边。
“对啊对啊,你慢点儿……这,噎着多不好。”
钟万明此时只戴了一只手套,另一只手拿着勺子在吃鲜虾芙蓉羹,基本已经见了底,他特别喜欢这碗里的虾仁,一开始就全都被他挑出来吃了个干净,当然鸡蛋羹味道也不错。
“没事,该吃吃,吃货在面对好吃的时候,就该不加掩饰,这才是对美食的尊重。”
说着,又是一块蹄子块被啃了个干净,洛永振无缝衔接,又拿起了一块儿。
桌上属于他的凉拌白菜和大米饭都是没动过的,鲜虾芙蓉羹只吃了一口,而猪蹄子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少。
嘈杂的周边环境此时听到几个人在喊着“牛逼”,墨贤林歪头看去,不少人都在瞅着这边儿。
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论显眼,还是这个叫洛永振的显眼,他这个光头完全是落了下风。
没多久,餐厅里排队的人少了一点儿,吃完的食客越来越多,这洛永振也终于把那一大碗的猪蹄子给啃了个干净。
看着空空如也但是还剩下一丢丢的汤汁,洛永振直接碗端了起来,把汤汁全部扣在了米饭上,再把吃剩的骨头一个个扔进空碗里,手套一摘,又抄起了筷子继续吃米饭。
“你还没吃饱?”
这下连芦昭飞都坐不住了,这饭量,大胃王比赛资格绝对是有了的。
“说了,别看我瘦,能吃。”
终于腾出空来回答问题,洛永振吃着米饭,那猪蹄子的汤汁当真美味,可谓是精华都浓缩在了这深咖色之中。
“你……去那些高级餐厅也吃这么多?”
钟万明此时已经吃得挺饱了,就问了一个他一直想问的问题,这要是在高级餐厅这么个吃饭,家里要有多少钱才能不被吃穷啊?
“公司报销,而且那些地方哪能吃得饱?一个个盘子比脸大好几圈,里面的东西就那么一丢丢,去那种地方想吃饱,怕是要点十份套餐。”
此时也不端着了,洛永振边吃米饭边聊着,凉拌的大白菜大口吃着,又酸又麻辣的味道让他根本停不下来,而且这醋吃着竟也相当爽口,没有偷工减料用些醋精什么的,至少也是个平价的酿造醋。
“那你每次去了那些餐厅之后,没吃饱咋办啊?”
吃了一口鸡蛋羹,钟万明小小打了个嗝。
“回家吃方便面。”
“……”
“……”
“……6。”
沉默是金,也只有钟万明给出了一个字的评价,合着眼前这人这么讲究吃的,结果自己不会做饭。
但是想想现在年轻人似乎也没有时间学做饭,更没有时间做饭,每天都在工作、学习还有各种无效社交中度过,不会做饭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反倒是如果能做上一手好菜,那绝对能引得一片好评。
就在这时,洛永振的电话响了。
“喂,赵总啊?对,我在远舟楼,今天什么菜单?呃……香辣猪蹄,鲜虾芙蓉羹,米饭,送了个凉拌白菜,咋了……啊?您说啥?”
在洛永振的一声疑问中,其他三人看着对方疑惑的表情,于是也纷纷竖起了耳朵。
第122章 【合格吃货的基本修养】
“这样啊……那好,赵总再见。”
洛永振平静地听完对面的话,礼貌地挂断了电话。
再抬头一看,对面三个人一个满脸好奇地盯着他,一个假装在吃米饭,时不时抬头看看他,最后还有一个一直在用眼神说“咋了咋了”。
“隔壁月步大道上的‘千百君味居’,你们知道吧?”
反正也不是什么商业机密,洛永振干脆也不藏着。
“知道知道,他们家的宣传一直都很舍得砸钱,而且对于评选‘海琴十大餐厅’特别热衷,每年都吹自己服务好,装修奢华什么的,但是一直都没选上……听说他们家最擅长的就是模仿。”
抢先回答的钟万明举着手,有一种课堂上回答问题的美感。
“对,他们老板姓赵,他刚才说刚开完会,决定全面模仿远舟楼的模式,正好我昨天采访了他,他知道我要来,就打电话问我今天是什么菜单了……真是的,网上早就被人发出来今天的菜单了,还要问我。”
念叨了一句,洛永振拿起筷子继续吃凉拌白菜,那原本冒尖儿的白菜丝早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不见。
此时最爱吃酸的芦昭飞面前白菜早就吃完了,连剩下的醋汁也已经混着米饭消灭了个干净,看着这戴眼镜的家伙吃得这么欢,有点后悔只点了一份套餐。
“全面模仿远舟楼?这个老赵想什么呢……”
头顶闪着白光,墨贤林把最后一块猪蹄子塞进嘴里,享受着这最后仅存的“宝贝”,根本不舍得吃太快,生怕错过任何美味的细节。
“嗯?老赵?你们认识?”
从言语间,洛永振听出来事情似乎并不简单,能这么轻松地称对方“老赵”,要不然是吹牛逼大王,要不然那就是真的老相识。
“不认识。”
这问题一出,却没想到墨贤林跟芦昭飞异口同声来了个否认,可不知道怎么听起来倒像是承认。
其实,那家“千百君味居”确实是评选榜单特别积极的一员,但是奈何这个榜单到底是谁评的外界都不怎么了解,所以总有种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的既视感。
而且这家餐厅的味道只能说是比一般的餐厅好一点,精力和钱都放在了宣传和装修上面了,厨师水平比不得那些榜单上的。
这墨贤林跟芦昭飞自己也都是去尝过的,味道不难吃,但真的上不了榜单。
不过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在社交平台上很受欢迎,网红去拍点儿图片,相当容易拍出来好看的,所以生意也是很好。
“……想要模仿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吧,我估摸着,应该还有不少别的餐厅也会想搞这出,“千百君味居”有家分店正在试营业,就准备用那家店来模仿试一试。”
决定还是不深究,洛永振继续说了下去,他感觉模仿远舟楼的餐厅,八成都要体验下什么叫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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