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 第103章

作者:chord 标签: 近代现代

“两位先生真是很有眼光。此款手表虽然是品牌中的小众,可名气一点也不小。由于近几年流行天然返古,这一款便是结合往年经典款项改良设计后,非常纯粹的计时表。表身是坚硬的904钢,盘内镶嵌玛瑙,奢华却不高调……”她介绍的同时还没忍住转头瞥了眼站在旁边的另一个男人。

那人目光沉敛,同他周身气质一样。对方一开口,就是稳重好听的男低音。

“怎么,不喜欢我挑的?”秦冕从另一个柜台收回视线,缓缓走来,与白鹿并肩站着,“我看过了,你手上那个确实是今年最好的。”

柜台小姐赶紧补充,“是的先生,这款手表上架还不足半月时间,是今年的限量。全球只有五百只,我们店里也只拿到这一个。”

“不是不喜欢……”白鹿抿着嘴唇,皱了皱眉,“它很好看,只是……”

“只是什么?”秦冕从他手里拿过表来,贴在白鹿腕上横竖着比划,“没有戴表的习惯?”

白鹿垂着眼,看着男人替他将手表调到最合适的卡扣,“我对这些东西没有执念,这一个表肯定不便宜,没必要破费的。”

“破费吗?”秦冕象征性问了句价格,听见的数字果然有些离谱。

白鹿肩膀一颤,当即就要摘掉,“我不要了。”他手上戴的哪里还是一块手表,简直就是一栋房子。

“可你戴着很好看,我不想你取下来。”秦冕捉住他纤细手腕,反复打量,“这又不是消耗品,只要值价,为什么不要?”

“太贵了……”白鹿再不跟他委婉,表带与皮肤接触的那一圈,烫得人魂不守舍。他知道若是不明确拒绝,气氛顺水推舟,秦冕肯定是铁了心要买的。

“贵吗?”男人挑眉,嘴角轻轻翘起,是副不以为然的模样。

“当然贵!”当着外人的面,白鹿不能跳起来跟他讨论‘败家’的定义。只得压低声音,“不是说好出来只吃个饭么,为什么要给我买这种东西?”

男人含情脉脉,一双眼睛沉得似要将人吸进去。他完全无视对方后面说的那一长窜,只以左手牵起白鹿右手,下一个瞬间已经单膝跪在地上。

他抬头看他,口气宠溺极了,“既然鸣鸣要我跪下,那就跪吧。”

他将他戴好的手表重新调整角度,锃亮的表盘正好朝上,映出男人始终英俊的脸。

那是一双毫无掩饰的深情的眼睛。

秦冕声音一如既往温厚,“不多花一点心思,怎么体现得出你对我如此重要?”

趁人愣神之际,他穷追不舍,竟还是头一次与这人郑重其事说。

“鸣鸣,我爱你。”

第五十八章 不小心就看入迷了

何亦底子厚实,大半月来恢复得不错,至少开车不成问题。

冬去春来,眼见着白日拉长。当月上中天,霓虹光怪,夜晚的第一轮应酬也渐次收尾。他在私菜馆外接上秦冕,同往常一样开车将人送回公司。不料都快开到门口,却听老板突然多了要求,“在车上等我,我上楼拿个东西就走。”

“去哪里?”

“新街。”

好在新街不远,那里正是年前何亦租房的地方。

秦冕到时,白鹿正好将金屋翻完一遍。来这里好多回了,只知道每个衣柜都挂着崭新的衬衫,两种尺码。抽屉柜里也整齐排满没拆封的内裤和袜子。白鹿今天刻意早来半个小时,将厨房阳台挨着转了个遍。

他开门将男人迎进来,背靠门上看他,“秦先生不是说今晚有应酬么?怎么还是来了。”

秦冕抬头正好撞见一双朗目疏眉,不过这人眼底噙着点儿黠光,还丝毫不多掩藏,“提前结束了。”他搁了手包在五抽柜上就伸手去抓白鹿,将这把风情的软骨头紧在怀里,埋脸下去,“难得你主动约我,是不是食髓知味,想我了?”

近墨者黑,与白鹿接触多了,连正儿八经的秦先生都学会调情。尽管说这话的语气还欠着火候,不过熟能生巧,照这速度下去,早晚也是张利口。

白鹿一愣,为他这个新鲜的发现。虽然这感觉陌生,但不坏。

他舔着嘴唇,伸手环上男人,故意卖乖,“白天在公司也见不着面,你们三十六楼的人都这么神秘的么?”

秦冕将手指伸到他嘴边,盯着两片莹润嘴唇,“这么理解也没问题。这两天事情多了点,冷落你了。”

温热的舌头不再甘心浸润唇瓣,绕着男人的手指一点点舔尝。白鹿突然笑了,不知何时身下已与秦冕紧贴,对方诚实的反应引人得意。

他讨嫌地顶了顶他,“难道不是秦先生也想见我,我们心有灵犀?”

男人低头,两人便腻在一起,如若胶漆。

简短抚摸亲吻后,白鹿大方将人推开,“我去洗澡。”视线黏着人,手指也不安分。临走时还不经意瞄了眼五抽柜上秦冕刚带来的手包。

二十分钟后,等他换了身宽大浴袍从浴室里出来,见秦冕竟开了电脑坐在沙发上工作。男人架着副金属半框的防蓝光眼镜,一时半会儿竟没留意到身边突然多出个人。

白鹿挨他坐下,将下巴搁在男人肩膀,“你这样的大老板也会有很多电脑上的工作吗?”有点热,他索性将浴袍的筒袖一圈圈卷起。

“不太多,主要是些邮件。中层以上的重要邮件都会抄送过来一份。有时间我会看一眼,避免在要紧事情上出错。”

秦冕十分自然地偏头,闻他身上清新的沐浴露香气,随即指了指沙发床的另一头。

白鹿顺势看过去,“那是什么啊?”

“一本书,我猜你可能喜欢,就顺手带过来了。”

白鹿走过去拿起书,翻了个面。看见封面时果然欣喜,竟然是《源氏物语》的下一册。难怪在医院怎么都找不到它,原来当年就被秦冕收走。

“这书你真的还要啊?”他抱着书,走回秦冕面前蹲下,像是为自己先前擅自‘偷’书而心虚。

“为什么不要?你手中那本漏网之鱼应该是当时离开仓促,收落下了。”

白鹿遗憾地嘟嘴,“那我看完一起还给你。”

秦冕嘴角上扬,俯身勾着他下巴亲了一口,“这回送你了,都是你的。”亲完又顺势将人往沙发那头推了一推,“我先处理点东西,你再看看书好吗?”

白鹿盘腿坐在沙发端头,装作看书,实则看人。他腹诽这个男人是真的好看,气宇风华跟六年前的第一眼一样美好。当时倒没觉着惊心动魄,如今想来,这惊鸿一眼该是那时候起就落在心里边了。

宾饯日月,一眼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