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 第140章

作者:chord 标签: 近代现代

就像白鹿轻浅的笑容,秦蔚从来都没有真正抓住过。

办公室的门被人从外边敲开,保洁拿着拖把来收拾淌了一地的鸡汤。可还没进门就被老板的眼神制止,见秦冕冲她挥手,才又退出去将门带上。

“你肯定也发现了,黄非的脸上有鹿鸣的影子,我连他的代替品都可以爱上……如果早知道这几年都放不下他,当初就算染病就算去死也一定要了他。”秦蔚讲得口干舌燥,仍然不肯停下来,“这个游戏的难度太大了,一次复活的机会都没有……我拼命对他好,就是想让他内疚,内疚到就算不爱我也愿意跟我在一起。”

秦冕皱了皱眉,不插话,等他继续说。

“当初我找到他时,他敏感多疑,不相信任何人……我费了多少工夫才打开他的心……可他为什么一来就愿意相信你呢?不公平,秦冕,你到底哪里好啊?”

“……”经秦蔚这番‘提醒’,秦冕竟不合时宜地想起第一次在会所碰见,自己对白鹿说的那些难听的话,和那杯泼出去的酒。

是啊,白鹿那时应该是信任他的。可他是不是一来就辜负了对方?

“我太天真了,第一次你提醒我说白鹿‘勾引’你……那时候我就应该警觉。是我太自信,我坚信就算白鹿真的勾引你,你秦冕也绝不可能看上他……更不会和我用同一种眼神去看他。甚至你让我出国我都没有怀疑过,连高扬都在提醒我……妈的,明枪易躲,家贼难防。”秦蔚的声音越来越小,“秦冕你告诉我,他难道不是你最看不上眼的那类人吗?你为什么还要抢走他……”

秦冕点上一支烟,靠在桌边一口一口抽完,最终一句解释都没留下。

离开办公室前,他转头乜了眼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男人,“打人不打脸的道理不懂吗?下回要是再盯着我的脸下手,我就连同今天的份一起还给你。”

第七十八章 为自己善良,为别人勇敢

白鹿低头喝水时,如翦的长睫毛一扇一扇。

“诶?”他突然惊叹一声,“水里有薄荷的味道。”

“这你都能尝出来,早上倒枸杞时不小心开错瓶子。”乔晏将做好笔记的病历放到一边,铅笔顺手锁进抽屉,“你真的是狗鼻子啊,嗅觉这么敏锐……我突然就觉得你徒手捉老鼠的样子很生动了。”

白鹿不好意思笑笑,“小时候的事情,现在想想也很遥远。”

乔晏观察他半天,试探着开口,“白鹿,你有没有听说过催眠?如果不抗拒的话,我们可以试一试催眠的方式。”

白鹿抱着水杯,瞪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望着她。

乔晏耐心解释,“不晓得你有没有注意到,你口中的那个男人……你对他的感情都是负面的。当然,你描述中的所有东西都是消极的。但唯独讲到他的时候,你会频繁地眨眼,语调变轻,这是一种无意识的抗拒。也就是说,你其实并不讨厌他,你想到他的时候会真实地心痛。”

她见他身子一僵,语气更加确凿,“所以我在想,你为什么不敢说他对你好的时候?是因为那些回忆本身会让你痛苦或者使你联想到一些可怕的事情?是胸口还在流血的伤口吗?流血的原因是不是就跟他有关呢?”

白鹿手一抖,将杯子小心放回原位。水面的枸杞打了个旋儿,默默沉入水中。他见乔晏在身边坐下来,防备地瞥她一眼,开不了口,又顺势埋下了头。

乔晏也不催促,就静静坐在旁边,用温柔的目光耐心引导。她眼中孱弱的光点,像扑哧翅膀的飞蛾。它一头撞向的经纬,就是光照的地方。

十分钟过去,沉默将整个房间塞满。又十分钟过去,才终于落地一声叹息。

“有一个人……”白鹿的声音十分犹豫,“我每次想起父亲就会想起那个男人……那是我最坏的一段时间……我……”脑子像被砖拍过,令人心慌的‘嗡嗡’声反复出现。他举字维艰,索性闭上眼睛,“乔医生,我接受催眠。”

有些话,在清醒的时候恐怕永远都无法开口。

“太好了。”乔晏握了握他垂在身边,就近的那只手,“白鹿,勇敢一点。你做的努力一定能看得见回报。”

催眠是一件非常需要患者配合的事情,要把人的随意注意发挥到极致。如果对方不肯配合,再优秀的心理医生也束手无策。乔晏原本并不抱希望,可白鹿轻易松口反而让她有些惊讶。

催眠的过程倒是和她预计中一样,并不顺利。

多数人在她数到二十到三十之间就能进入状态,而白鹿睫毛微抖,终于不再睁眼时,乔晏口干舌燥,差点就要放弃,“七十八。”

这是她催眠过的人里,时间最长的一个。她松了口气,好歹最后是成功了。

“男人左眼外和下颌正中的位置各有一道胎记,他本不是个爱笑的人,不带表情看我时,我会很怕他。”

催眠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嗓音和说话方式。白鹿‘睡着’后的声音就比清醒时柔和多了,不带攻击性也不再刻意隐瞒。

男人不擅表达,他表达的唯一方式就是吸烟。

他似乎把所有的声音都放在教室里,不上课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小凳上吸烟,整天整天地吸。

白鹿每次想起他时,除了日渐模糊的那张脸,还有逼仄小屋里充斥着的,轻易就模糊人脸的烟雾。

有段时间他总爱滚在地上咬一根绳子,从天白咬到日落。男人有时会坐在他身边,抠一抔泥,随手一捏,就是个精巧的东西。

他捏过学校,捏过小屋,捏过隔壁下崽二十六头的老花猪。

男人的手很巧,白鹿最先就是被他那双手吸引住。

他将捏好的房子放在白鹿手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白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愣愣看着他,看他捏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屋宇。

不过只要落一场雨,再精致的东西也都塌了,就像男人说过的大部分的话,听不懂,转头便忘了。

等白鹿在地上滚到念书的年纪,男人就把他带进学校,教他念字,教他做人——他是山上唯一一个不把白鹿当成傻子的人。

白鹿爱驼背,站得像只动物。男人就用树枝不轻不重抽他,“站没站相。”他管他很少,可站直身体不驼背,还真就在无数根树枝下,让他管出来了。

白鹿记忆很好,说过目不忘过于夸张,但凡看过一遍的东西,十有七八都能长时间留在脑子里。于是他以惊人的学习能力,出了大山,被镇上的中学破格录取。

走之前最后一晚,男人跟他说了这辈子最多一次话。

白鹿从不知道他能一口气说那么多,尽管仍然被满屋子吞吐的烟气呛得直掉眼泪。

男人坐在桌前,“白鹿鸣是她给你的名字。她肯定跟所有母亲一样,也爱过自己的孩子。”

白鹿蹲在地上听他,内心毫无感触。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男人低头打火,指间窜起一点生红,“还有一个成语叫不平则鸣。‘鸣’是说在困境里也不能放弃反抗,要为自己发声。”

烟气扫过男人沧桑万壑的脸,他第一次叫他的名字,“鸣鸣,做一个善良勇敢的人。为自己善良,为别人勇敢。外面的世界很大,你跟你母亲一样,注定是要出去的人。”他说不来动听的东西,这该是他说过的最动听的话。

白鹿下山半年,男人也从山上下来。那两年樱桃价格疯长,山上的学生渐少,于是学校占着的那片土地被划成樱桃林的一部分。

男人独自抗住压力,不断上坊,不断下跪。他说,“这里要是没有学校,所有的孩子都得完蛋。他们永远也出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