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标记的金丝雀 第175章

作者:chord 标签: 近代现代

白鹿无意识上前两步,死死盯着面前的珍贵模型。他的确有过一个,是高中毕业那年陈传承送的。

没记错的话,那东西应该是一个学生送她,陈传承又转手给了自己。白鹿爱不释手,就随身带着,半个箱子都用来装它。

可惜终究还是丢了。

眼神暗下一瞬,眨眼又亮起来。白鹿视线滑过每一个结构精巧的建筑,惊喜的同时,还不忘念出它们的名字,“白宫、比萨斜塔、雅典卫城、歌剧院、千鸟居……”他顿了顿,站在最后一个模型面前,“这是什么?十字架?”

“没见过?”秦冕似是料到他会卡在这处,将鲜为人知的世界奇迹从柜子里抱出来,递给他,“拉利贝拉岩石教堂。”

整个教堂坐落于一个深谷的岩石坑内,从整块石头中镂空出来,凿成十字。外形非常独特,由于伫立地底,像是一种古老的穴居建筑。

“教堂啊……”白鹿怕自己失手摔了,没敢接。就着男人的手,转着圈地来回欣赏。

“马太福音里有一句话,耶稣对门徒说,‘若要跟随,就舍去自己,背起十字架来跟从我。’”秦冕顺便问他,“知道教义里面的十字架代表的含义吗?”

白鹿想了想,“苦难,折磨,罪恶?感觉是一些坏东西。”

“这个解释不够准确。是赎罪,献祭,类似与神交好前的牺牲。”男人从教堂背景的扎格维王朝讲起,一路讲到圣经里的耶稣,“教堂会建成十字,肯定多少还带了点‘审判’的意味。”

白鹿只觉得胸口发闷,他并没听进去多少,心思都死死卡在第一个‘赎罪’上面。在他潜意识中,自己恐怕就是个等待被定罪的恶人,是一个不敢赎罪也通不过审判的人。

“如果还感兴趣,晚些时候让何亦把模型带回家里,我可以每一个都……”秦冕察觉白鹿走神,抬高两度音量,停下来问他,“是我讲的不好?”

“嗯?”白鹿陡然回神,“什么不好,说到哪里了?”

秦冕瞪他一眼,面无表情将手里的教堂放回柜中,“既然没兴趣就赶紧回去,我让何亦在门口等你。”

“不是……”白鹿见人掏出手机,慌忙按住他手背,“我,我感兴趣的!”

男人掂起他下巴,声音不屑,“卫先生跟你讲一个晚上都听得津津有味,我说十分钟你就能走神?”

白鹿拼命摇头,“我,我是听见你说圣经的东西,才走神的。”

“圣经?”

“对啊。”两句话的时间,已足够他想好借口,“圣经里面好像不允许同性这回事情。秦先生一提起来,我就觉得难过……”

男人脸色缓和一些,“圣经里有好有坏,愿意理解并不等于强加信仰,有什么好难过的?”

白鹿小心翼翼靠近他,伸手环在男人腰间,顺势把脸也埋进去,“兴许在某些意识里面,我也是个虔诚的门徒,不然……”他忽而一笑,抬脸的同时踮起脚尖,在对方脸上啄了一口,“不然为什么每次跟你亲近的时候,都会真实地心痛呢。”

白鹿的声音纤细明净,在逼仄空间里荡出回音,“若是运气不好,跟秦先生生在札格维的背景,或者维克多的时代……我们这样,是不是会被绞刑或者烧死啊?”

秦冕竟认真地想了想,“也许是被石头砸死或者溺死。”

白鹿笑了,“那也不坏,只要能够遇见你。”分明是缱绻的口气,落进耳朵却成了撩人的调情,“如果这个世界不允许我爱你,那一定是这个世界的错。”

不待白鹿收脚,男人已低头吻住他,将人摁在怀里,霸道挤到墙上。

情欲渐浓,温度变烫。

若不是门外桌上的座机叫起来,接下来的展开似乎顺遂得水到渠成。

白鹿无比卖力与他亲昵,想把男人的注意从电话那头牵回来。

果然。

工作狂秦冕并不买账,将白鹿伸进他裤裆的那只手,硬生生地揪出来,扫兴极了,“我先接个电话。”

一通电话说了十分钟都没有结束的意思。秦冕全程拿着纸笔,埋头写画。

白鹿等得无聊,左看右看,直到紧紧盯住墙上一人来宽的衣冠镜。一个大胆的念头悄无声息,在他天马行空的脑袋里绽出朵花来。

机会难得,他决定试一试。

秦冕这边将一抬头,正好看见白鹿对着镜面脱掉外套。

这人脱了外套又解开皮带脱掉裤子,裤子之后是袜子和衬衫。每一个动作都故意放慢,大大小小的衣物被扔得满地都是。

白鹿余光瞥见男人炙热的视线,却故意漫不经心,甚至不去看他。他缓缓抬手,从脖子,胸口,一路向下,摸进内裤。一弯腰,手指勾着内裤边沿将最后一层遮掩完全褪下。

他站直腰杆,挺胸昂头,在镜前换了几个网模常用的性感姿势。每一个的视觉效果,都比穿衣服要好。

由于跟心爱的男人同居,身体各处都缀着暧昧的痕迹,深浅各异。其中一处咬痕,从青灰渐变到深红,像狷狂不羁的纹身。

碍人的电话终于结束。

白鹿转头,见男人竟然从桌下抽出一张崭新的白纸。

“过来。”秦冕将钢笔满墨,在另一张纸上随意试了两笔。

白鹿裸着身体,走到他面前,“这是做什么?”

秦冕一拽,将赤裸的男人拉进怀里。白鹿侧着坐在他腿上,惯性搂着男人的脖子。

秦冕一手捏笔,一手抱人,“之前那个书签太久了。”尽管身上坐着个妩媚的东西,他仍然心无旁骛地一横一竖,在纸上完整写下:路有白鹿,呦呦而鸣。

他将写好的八个字反复斟酌,觉得十分满意了,才说,“正好手边有纸有笔,写个新的给你,好不好?”

白鹿看着熟悉的字迹,默念几回,又等了半天才撒娇似的跟人商量,“我不喜欢后面四个字,可不可以换一个?”

“换成什么?”

“嗯……”白鹿思忖着,倏地笑了,正儿八经道,“路有白鹿,很爱秦冕。”

这人一言不合就表白,男人被他逗笑,“我知道。可这个太俗了,换一个写。”

“那就换一个不那么俗的。”这回白鹿不多犹豫,握住男人握着钢笔的右手,十分认真却写下歪歪扭扭的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