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若优雅
赵韩夫夫可能听不懂凌敬轩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也习惯了不懂就不插嘴,不过跟他们一同前来的凌敬翰明显感觉到了其中的微妙,楚辞的身份他也是有怀疑的,只是,他还猜不到他究竟是谁罢了。
“嗯,不过每年只能种一季,有点可惜了。”
回头看他一眼,遥望着远处的凌敬轩眼底不禁流露出坚定的幽光,他一定要在这片盐碱地上种出粮食来,一定!
“能有一季也不错了,大哥,你打算种什么?”
走过去与他并肩而站,凌敬翰好奇的道,他们一直都不知道,他具体要怎么做。
“耐盐的植物,目前只能选择高粱木薯和棉花,若是能改善海水倒灌的情况,还可以种桑树养蚕,经济价值和百姓的带动性也更高,不过最近几年应该是不可能的,高粱木薯棉花都是一季植物,当年种当年收,桑树却是多年生木本植物,一旦海水倒灌,再耐盐也得淹死在地里”
这是他仔细考虑后得到的结论,相比木薯和棉花,他更倾向于种高粱,既能当米饭吃,又能酿酒。
“木薯不是有毒吗?还有高粱,那玩意儿就是用来做扫帚的,种那么多干啥?难道我们明年要种棉花?”
听到他们说什么的韩非好奇的问道,棉花他也不看好,听说产量都不高,管理起来还麻烦“呵呵……棉花就算了,管理麻烦,每到六七月还得雇人打顶,五万多亩地,工程量未免也太大了,而且后期的采摘更是麻烦,木薯只要扎成一捆一捆的丢在河里泡个半个月左右再吃就没毒了,口感貌似还很不错,特别适合灾荒年充饥之用,至于高粱嘛,谁说只能做扫帚的?高粱的用处大着呢,我们这五万亩地我打算全部种高粱,来年咱们就要靠这些高粱赚回一座座的金山银山了。”
越说到最后凌敬轩就越爽,目前青国的酒一般就是米酒或花酒,造价高不说,度数却不高,喝起来难免有些不够劲儿,他酿制的葡萄酒也只是适合女人喝,而且因为原材料的问题,每年的产量肯定都不高,高粱酒就不同了,明年他还打算直接在凌家村建造一个高粱酒厂呢,到时候??嘿嘿,想不发达都难吧?
“哦?看你的样子似乎是把未来几年的计划都做好了?”
严晟睿走过去毫不避讳的抱住他的肩膀,他最喜欢看他自信精神的模样了,特别吸引人。
“那是当然了,不然我买这么多地干啥?”唇角弯曲的弧度因为好心情又上扬了一些,眉宇间渲染着毫不掩饰的自信与得瑟,相信等明年他们种植成功后,后年很多地主乡绅也会跟着购买附近县城的盐碱地吧?到时候,碍于压力,县老爷肯定会来跟他请教如何种植的问题,他不但不会藏着掖着,还会仔仔细细的教他们,到了后年??嘿嘿??那些人只会种植不会运用,除了自家地里产出的高粱,其他人也不得不全部卖给他,他就能以最低的价格收购,在沧州每个县城都建造一个分厂,如此推算下去,不出三年,他可不就成为青国最大的酒商了嘛!
越想越开心,凌敬轩仿佛已经看到银子长了腿儿蜂拥着朝他跑来一般,笑得别提有多得瑟了。
“呵呵……看敬轩的样子就知道,咱们跟着买地肯定没错。”
众人好笑的看着他,也没问他具体想怎么做,韩非还忍不住调侃了两句,虽然他们对凌敬轩的了解可能并不多,但他们知道,每次敬轩露出那种笑容的时候,肯定都有十足的把握,如此一来,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跟着他干肯定有肉吃!
“二哥,你觉不觉得咱家大哥非常有做奸商的潜质?”
凌敬鹏屈起手肘懒散的搭在凌敬翰的肩上,满是好笑的看着他们的大哥。
“你现在才知道?”
慢条斯理的扫他一眼,凌敬翰毫不客气的拍开他的手,要是不奸,大哥能在短短几个月就挣下这么大一份儿家业?
“凌叔不止是奸商,还是难得的治国之才,如果他去参加科考的话,肯定能一举夺魁!”楚严跟个小老头似的,不过看向凌敬轩的双眼却是满满的崇拜,他最喜欢跟在凌叔的身边学习了,每次看他跟人谈话,或是与他交流,他好像都能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永远都留在他的身边。
“所以你要跟他多学学。”
以后再也别像以前一样总被人欺负,这是楚辞没有说出口的,两世人生加起来,他唯一觉得亏欠的就是楚严,若不是他,他也不会小小年纪就??
“喂,我不说话你们都当我是死的不成?一人一句的,我咋越听越觉得你们是在埋汰我?”
“哈哈。”
见他们越说越离谱,凌敬轩难得搞笑的双手叉腰,一群人忍不住放声大笑,漫无边际的在荒地洒下无数的欢声笑语,估计除了严晟睿凌敬轩,谁也不会料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将不再是如今的模样,当他们再回想起来的时候,此时的一切已然成为他们一生中最宝贵的回忆。
第162章 荒地(2)—我要娶严哥做媳妇儿
“爹爹,爹爹,你们在笑什么?”
远处在大道上疯闹的小包子们听到他们的笑声,撒开小腿儿就跑了过来,严晟睿凌敬轩分别弯下腰抱起儿子:“瞧你们,一个个跑得满身大汗,臭死了。”
宠溺的点点凌武的小鼻尖,凌敬轩故作嫌弃。
“嘻嘻,因为很好玩儿啊,平时我们吃过晚饭后都是在院子里玩玩,已经好久没有出来跑动了,难得出来一次,当然要尽情的玩个够咯!”
丝毫不介意老爹的嫌弃,小包子抿嘴笑得各种开心,说得话却让凌敬轩不禁反省,他是不是把儿子管得太严了?
好吧,如果他那种半放任的方式还严的话,估计就找不出几家不严的了。
“那以后每天吃完晚饭后我们都出来走走好了,以后等爹爹赚了更多的钱,我们就将这条路一直修到隔壁县去,然后再在路的两边种上遮阴的树木,夏天散步乘凉最好不过。”
反省过后,凌敬轩果断就许下了承诺,说啥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变成那种小书呆子,孩子的成长是需要父母陪伴的,再忙他也不会忘记这一点。
“真的吗?那我们以后去县城,或者去隔壁县城,只要坐马车走自己家修的大路就行了吗?”
小包子兴奋的睁大眼,满是雀跃,自打去过一次县城后,他就更想到其他更多的地方去走走看看了。
“嗯,而且速度也会更快哦,因为咱们家修的路都是沿着咱家的土地以直线距离修过去的,不用再像以前一样绕路,去县城的时间就大大的缩短了,以后你们要是高兴,随时都可以去县城玩儿哦!”
要想富,先修路,这个法则放在哪里都行得通,明年作物长成之后,他就有跟县老爷谈判的资本了,要想修一条直达县城的路基本不是啥难事。
“哥哥你听到没有?以后我们去县城就更方便了。”
闻言,小包子转头开心的望着自家哥哥,向来抠门儿舍不得的钱凌文难得的没有念叨,反倒跟着点头:“嗯,听到了。”
经过上次修路的事情,加上他们去镇上读书也的确省时省事不少,凌文早就从中尝到了甜头,哪能舍不得钱呢。
“嘻嘻,以后我每天都可以去县城的酒楼吃烤鸭了,汪大叔那里的烤鸭最好吃了。”
下一秒,听到他的目的,众人不禁齐刷刷的狂汗,感情他修路就只为了吃东西啊?
“你个小吃货,小心以后吃成小肥猪,媳妇儿都娶不到。”
轻轻在他的屁股上拍一巴掌,凌敬轩没好气的道,难得他家小文没有念叨呢,这只小吃货倒先暴露本性了。
“我才不稀罕娶别人呢,我以后要娶严哥做媳妇儿。”
“哈?”
小包子嘴一撇,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公布他的媳妇儿人选,不止凌敬轩,在场所有人,包括另一当事人楚严在内都忍不住傻眼了,娶楚严当媳妇儿?他真确定自己在说什么?这是啥时候冒出的念头啊。
“小混蛋,你不是要娶个跟你爹一样的媳妇儿吗?怎么又变成你严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