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风遥
林寻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下,看样子是同意他的做法。
他喝了一小口,方云却是一饮而尽,回味了下酒香,颇有遗憾道:“邪风塔和安城处在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因为走了一遭邪风塔,安城也没去成。”
若不是他提起,林寻几乎忘了这茬事。
他试探的问了句:“那边事情处理的如何?”
“守墓人已经抓到了,就是怎么也不愿意开口。”
林寻抿了抿唇,封钰应该还没有和方云提起自己就是盗墓贼的事情,他思虑一番,也没同对方主动道出实情,无论如何,守墓人不愿意开口,对他而言,算是个好消息。
“不过料想也坚持不了多久,”方云将两个酒杯斟满,道:“听说二少爷亲自跑了趟安城,这天下只要是活人,在他的审讯下,也只能将事情乖乖招来。”
林寻:“当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
“当然,”方云冲他神秘地眨眨眼,“二少爷可是有‘天下第一捕快’之称,曾经赫赫有名的江洋大盗被他抓住后,不知用了什么手段,最后那凶恶的大盗几乎就连八九岁时偷摘邻里果子这种事都说了出来。”
说完方云哈哈大笑,林寻却是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封家三个少爷,没有一个是简单的,他还记得星罗盟时,见过最小的那位,对方用的暗器和刺伤无相剑派掌门人的是同一种,若真是他做的,此人恐怕和叛军余孽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你家二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
方云毫不犹豫道:“虽然长相,性格,武功都比大少爷差了一丢丢,但绝对是人中龙凤,英明神勇,断案如神……”
林寻及时打住他的话:“我指的是性格。”
“嫉恶如仇。”方云言简意赅。
林寻看着杯中晃动的酒波,目光一暗,不难想到,一旦自己盗墓贼的身份暴露,这位嫉恶如仇的封家二少一定会毫不犹豫将他抓回衙门。
他还暂时不想离开封家,外头有人想要他的命,走出城门怕是朝不保夕,不过林寻也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万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跑路。
“你在发什么呆?”方云用手在他面前晃晃。
“想着发财。”林寻又抿了口酒,即便跑路,也要有足够的钱来支撑他的胃。
方云拍了下他的肩膀:“别做不切实际的白日梦。”
犹豫一下,语重心长道:“郑采,不是我说,想你这样的人,天生没有财运,你看你,一天饭量这么大,再有钱也得把自己吃穷。”
林寻‘嗯’了声,显然是没将他的金玉良言放在心上。
这一天后,林寻再也没有和方云再在亭中举酒对饮,他开始渐渐变得早出晚归,相应的,他穿得越来越讲究,衣服的布料是城中第一布庄最新的一匹布料,腰上挂着的佩饰都是金镶玉,偶尔还会给府上的下人带不少吃的。
所有的一切,无一不再昭示着他有钱了。
方云连练习轻功的心都没了,看着每日林寻穿金戴银在自己面前晃悠,再算算每个月的赏银,自尊心受到了强烈的伤害,他在封钰书房汇报完奇木坊的近况,有些心不在焉时,忽然听到封钰说:
“去查查他在做什么勾当。”
‘勾当’两字足以证明封钰不认为林寻在做什么合法的买卖。
整个也封府没有人会相信林寻是个合法商人,毕竟合法的生意是很难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谋得暴利。
第二天方云起了个大早,兴奋地跟踪林寻出门,中午便愁眉苦脸地到封钰这里请罪:
“跟丢了。”
封钰放下手中的笔,修长的手指敲敲桌子:“一身功夫,居然能把人给跟丢?”
方云头低的更低了:“郑采好像感觉到我的存在,走进一个小巷后,他便搬了块巨石把路给堵死了。”
十分有画面感,封钰的手指微微一僵。
“我的轻功您也是知道的,等过去时,人早就不在了。”
“那就去查。”
方云疑惑:“这没头没尾的,怎么查?”
“乞丐,赌场,花楼,挨个查。”
方云愣了下,乞丐和赌场他能理解,为什么还有花楼?
不过封钰的话从来没有出过错,带着满腹疑惑,他带人花了两天时间查遍了城里的青楼,赌坊还有街上要饭的,事实证明,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料事如神的封钰在这件事上的评估错了,方云居然一无所获。
“罢了,且随他去,”听完方云的赘述,封钰道:“你先去跟衙门打个招呼,只要不是太过出格的事,如果哪天人被衙门抓了,记得送回来。”
方云点头:“我这就去。”
他急匆匆的出门,迎面差点撞上一个人,定睛一看,惊讶道:“二少爷,你怎么回来了?”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有三百六十天都在外面抓犯人,除了过年,封九幽很少归府。他二十多岁,没有封钰那么冷冰冰的,文质彬彬,笑起来还有个酒窝,让人很容易生出亲切感,更难将他同捕快这一职业联系起来。
这样的人,怎么看也应该是吟诗作对,温文尔雅的公子哥。
一向澄澈的双目破天荒地带了些恼意,尽管封九幽控制的极好,还是被封钰捕捉到。
“遇上难题了?”
“只是有些糟心。”
方云本来都要走出去,又折回来道:“您都这么说,那岂不是件大案?”
“算不上大案,最近城里头无端冒出一个受到众人追捧的媒婆,”刚吃过暗亏,封九幽也不好细说,“还是说正事,安城那边的事已经有眉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封钰:最近在做什么?
林寻:挣钱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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