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汉
淳于烈是习武之人,又上过战场, 身上的小伤小疤不少,不过新伤就只有几处。胳膊上的淤青,腰侧的擦伤, 以及致命伤——心口的那一刀。
“利器从后心插入,十分精准。”仵作道。
“能看出是何种利器吗?有什么特征码?”马廷尉问。
仵作摇头:“看不出,寻常匕首而已,也没有淬毒。”
“淬毒反而容易看出来源。”少微沉吟,“寻常匕首,一击毙命,这说明那老妪不怎么寻常,应当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
仵作将尸体完全翻转过来,以便将死者背部看得更清楚。
此时少微发现,淳于烈的后背上有一处刺青。
那刺青约巴掌大小,左右对称,刺在脊骨的正中,很是显眼。
少微凑近了看,辨认出这刺青分为三个部分:一只玄鸟平展双翼,细长的喙沿着脊骨朝上;一对交叉的长戟威严赫赫,将玄鸟护卫在中间;最下方有两个形状相近的图案,似乎是刚刚破土而出的两株禾苗。
少微脑中飞快地闪过什么,细想却又想不出了:“这是……”
沈初也留意到这个刺青,推测道:“莫不是他们渠凉人信奉的某个神祇图腾?或者某个家族的族徽?”
“有可能吧。”少微又盯着看了会儿,实在没有头绪,只得放弃。
王贵瑟缩着站在一旁,少微问他:“把这棺材送进来的人,你一次都没有见过吗?”
“没有,一次都没见过。”王贵踮脚瞅瞅那具尸体,又惊惧又懊丧,“小的都不知道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东西,要知道的话肯定不会让他们进来,这也太、太不吉利了……”
“你家里为什么藏有这么多冰?”少微拉回他的视线。
“小的是昕州城的凌人,每年给冰库凿冰送冰,冰库够用了,就存些在这里,夏天留给自家用,给娃娃镇点冰糖水喝。”
“最近你跟什么人提过家里有冰窖吗?”
王贵摇头:“没有吧……”
见他面露迟疑,少微又追问了一遍:“真的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吗?”
王贵想了想,道:“之前王达子请我吃了顿茶,说是新买的肋条肉,怕放坏了,借我家冰窖用用。不过他那肋条肉就在这儿放了两天,之后他就给拿走啦,我还陪他来拿肉的,那时候也没见着这棺材啊。”
沈初忙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王贵道:“大概三天前吧,五天前达子把肉拿来,三天前拿回去的。”
那也就是这两三天的事情……
少微:“王达子是在哪里请你吃茶的?”
王贵伸手一指:“就在无双茶楼,隔壁街那家。”
经过商量,淳于烈的尸身和棺材还是停放在王贵家的冰窖里,郡守给了王贵不少补偿,让他带着妻儿暂居他处,这座房子算是给官家临时征用了。
回和气庄的路上,沈初猜测:“这渠凉质子……会不会是涵王派来的人杀的?”
马车摇摇晃晃,少微疲累地撑着头:“怎么说?”
“他一早就派人来了昕州,不就是在等着质子一行人吗?刚巧质子就出事了,说跟他毫无干系,怎么都不可信吧?”
“那也未必,我们毕竟没有证据。”少微道,“昕州是通商要道,人多且杂,来自各方的势力都有可能埋伏在这里。至于涵王,他打什么主意我们目前还猜不透,质子身亡,于他有什么好处?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马车停了下来,他们到和气庄了。
少微当先跳下马车,垂首作恭候状。沈初迟一步下来,摆足了架势,走在少微前面。
他们离开之前,沈初安排好了庄子的守卫,原本是防着刺客的,不曾想这三更半夜,竟有个书生模样的人被拦在门口。
沈初问守卫:“怎么了?什么人?”
守卫未及开口,那书生转过身来,十分谦和地说:“大人,草民白千庭,在昕州经商为生,深夜造访,实是来取这庄子里的一样东西。”
这人约莫二十来岁,面如冠玉,文质彬彬,看着倒不像什么居心叵测之人。只是这行为着实古怪,哪有人半夜来取东西的,这不是窃贼吗?
沈初道:“我们只是暂住在这庄子,你要取什么,须得跟庄子的主人说。”
白千庭笑弯了一双月牙眼:“大人有所不知,这座和气庄,本就是草民的产业呀。”
沈初一愣:“你是这庄子的主人?”那位白手起家的昕州巨贾?如此年轻?
“正是。大人若是不信,草民有房契为凭。”
说着白千庭便从怀中取出了房契,沈初扫了一眼,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既如此,他总不能拦着主人不让进屋,于是下令守卫放行。
进得屋中,沈初问:“阁下是要来取什么东西?”
白千庭道:“草民自让出这座庄子给各位大人后,便搬去了城西的宅子居住。然而现下连着几夜做噩梦,整宿整宿睡不好,思来想去,原是那定神之物忘了带去。今夜又被噩梦惊醒,草民实在坐立难安,故而斗胆前来,只为取这定心安神之物。”
他径直走向博古架,从洮河石砚旁将那只巨大的金貔貅抱了下来。
“嘿哟。”金貔貅十分沉重,白千庭抱着吃力,用早已准备好的布包收束妥当,背在背上,这才安心了。
沈初:“……”
他还以为是什么通灵宝玉、族谱家训什么的,搞半天就这么个俗气玩意儿。
白千庭背着他的金貔貅向沈初告辞:“多谢大人,草民预祝大人早日破案,还昕州城一个清静。”接着他有意无意地瞥了眼侍立一旁的少微,又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和气庄有幸得大人入住,当真是蓬荜生辉。”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少微抬了抬眼,不置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