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书
不知道该感谢的是老天又给了他重新来过的机会,还是该感谢这个柔软的小东西给予的陪伴。
都有吧。
感谢一切。
上一世对身边的亲人完全没有防备,根本没有想过母亲和他的意外其实是有预谋的,更想不到一起长大的表弟会是自己的弟弟,他常常嫉妒他,而他一无所觉。
在庄谌没有告诉他一切的时候,他常常自责,如果当时母亲没有挡在他身前,或许活下来的就是母亲,而不是他。
是他害了母亲。
结果,庄谌告诉他,车祸其实是他买通了司机,故意而为的意外。
庄谌说:“有钱真好,钱可以让人疯狂。”
也是在那一刻他彻底的释然了,因为错的不是他,该责备的人也不是他,而是庄谌。
只是上一世知道的太晚,没有机会反击就死了。
从前幸福的一家三口被庄谌亲自摧毁。
他厌恶庄弘兰这个藏得极深的女人。
他鄙夷看不起得不到父爱就痛下杀手的庄谌。
这对母子简直是狼心狗肺。
当年爷爷奶奶看她可怜将10岁的她接到庄家生活,改了名,便是庄家的大小姐,过着寻常人过不上的优渥生活。
然而她是怎么回报的?
成年后喜欢上了父亲,那个时候父亲已经和母亲相恋多年,而后顺其自然的结婚。
她藏下心事获得了母亲的信任,结果她利用这份信任背叛了姐妹情谊,还窥觊她的男人,甚至卑鄙无耻的将这一切都掩盖了下来。
怀孕生子,绝不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气得爷爷奶奶好几次想到她就忍不住叹气,甚至难过。
他是不是该庆幸不论当年爷爷奶奶如何逼问她都没说出来?毕竟这种丑事,说出来,两位老人哪里承受得住。
母亲又如何承受得住?
翌日,庄谌早早起床,他知道庄弘笙有晨练的习惯,但当他去庄弘笙的卧室外面等待的时候,看到了上来拿东西的佣人。
佣人看到他说:“二少爷,老爷已经带着大少出去了,走了有10分钟了。”
“出去了?”他不是坐着轮椅吗?怎么和父亲出去?
“对啊,老爷说推着大少去山上吹吹风,就和大少出门了。”
他们住的地方是在半山腰,往上走就是山顶,风景很好,这块别墅区的人如果想要出去晨练,大多数都是往山上跑,上山的路并不陡,修的很好,不论是散步或者晨练,夜跑,都是住户们的好去处。
一连两次都扑了个空让庄谌心里说不出的憋闷,还有浓浓的沮丧。
然而还有更糟糕的事情等着他,他刚下楼,还没走出花园,就看到坐在花园喝茶的母亲。
庄弘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儿子,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等庄谌走来后,庄弘兰说:“你舅舅和哥哥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过两天我们就搬回去。”
“搬回去?”庄谌惊讶脱口而出。
庄弘兰一直很后悔将当年的事情告诉儿子,但那段时间这孩子处于青春叛逆期,对于想要知道父亲是谁十分坚持,已经到了想离家出走的阶段,她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从未想过结婚或者与别人再生一个,庄谌是她的全部,她不想看到他有一点点的伤害,哪里会让他真的离家出走,几经斟酌,最终在他16岁的时候,告诉了他,他的父亲是谁。
虽然这里面有很多不堪的事情,可她从不后悔这么做。
也很感谢老天让她顺利怀上这个孩子,他是她的全部。
她深爱着孩子的父亲,原本以为此生没有机会,但好歹有一点血脉让他们彼此建立起联系。
但现在她的嫂子,同时也是她的好友出了车祸,她爱着的男人成了单身,让她颇有些蠢蠢欲动。
然而在这几个月的观察里,她已经可以肯定,就算她离开了,她也没有机会进入到他的生活,他仍然爱着那个女人。
就像自己深爱着他一样,他也爱着那个离去的女人。
“对,搬回去,他们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以后会越来越好,我们还住在这里干什么?”庄弘兰到现在还不知道儿子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儿子一直很在意庄弘笙对他的评价,也很在意他在庄弘笙心里的印象。
可是,她并不打算告诉庄弘笙关于庄谌的事情,她不想庄弘笙厌恶她,然后远离她。
就这样,当一个妹妹就好,还可以时时见到他。
以亲人的身份靠近他。
庄弘兰是自私的,不然当年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她知道儿子会因为没有父爱,甚至看着庄谨庄弘笙面前而痛苦,但她也不想因为儿子波及到自己。
她小心翼翼的留在哥哥的身边,努力了这么久,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所以对于儿子的渴求,她视若无睹,只顾自己在庄弘笙面前是不是最美好的一面。
“妈,我们就留在这里不好吗?这样人多一点也热闹一些。”庄谌神情不悦,提出自己的想法。
庄弘兰扫一眼庄谌说:“你要想留下来就留,我不会住这里。”反正白天还会在公司里见到哥哥。
如果妈妈回到自己的家,他留下来也有些牵强,可是不留下来,和父亲相处的机会就更少了。
“那我再住几天。”庄谌这样回答。
庄弘兰端起清茶喝了一口说:“看着他们,你不觉得难受吗?为什么要自虐?”她的语气有些凉薄。
庄谌一直觉得母亲是个很怪的人,有时候他觉得她很爱他,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她更爱的人是自己。
就像现在,明明知道他很难受,还要说这样的话刺激他。
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 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 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 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 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 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 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 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 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 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 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 猫只是被打到, 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 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 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 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大概是他身上的属于猫的血腥气让这些猫都十分畏惧,在老头靠过去的时候都纷纷缩到了角落里,细弱的喵呜声透露出它们的恐惧和不安。
等老头去了里面的房间后,这些猫才走到食物旁吃东西。
郑之南看到花花在喝水,它的一条前爪似乎有些问题,走路一瘸一拐的。
老头喂完了猫后,走到院子里把那两个早就处理干净的猫肉放到案板上剁成块,分成两份放在小铁盆里腌制,腌制好后用保鲜膜包裹其中一份放到放盐下面放着的小冰箱,小冰箱看着很破旧,但应该还能制冷,收拾好这一份后,另一份放到了烧开的铁锅里翻炒。
香味混合着血腥味再次来到了郑之南的鼻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是一只猫咪,更能感同身受,所以也更加难受。
他原本是想等老头睡着后就行动,但为了猫咪们走的更顺利一点,他决定等到第二天这个人去上班后再行动。
反正这个时候不让他发现,等到猫咪们走了再和他搏斗也是可以的。
反正剧情任务达到了就行。
是夜,郑之南一直缩在树顶上,自从去了庄谨的身边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生活。
因此这一夜尤其难熬,不是身体,而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