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书
他没有闭上眼睛,郑之南也没有,所以他清楚的看到那双眼睛再次变成了蓝色,绚烂到夺目的色彩,像是被温暖的海水包裹住。
当庄谨为这双眼眸沉醉时,郑之南在心里轻轻地笑了笑。
其实,自从他变身逐步稳定后,一周前他就发现自己可以变换眼睛的颜色,私底下练了练后就掌握住了窍门,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变,但一直没有告诉庄谨,因为他就想让庄谨以为这是因为他太喜欢他了,所以在和他亲密的时候,眼睛的颜色会转变成蓝色。
代表他发自肺腑的喜欢,同时也想庄谨为此感到快乐。
庄谨的第二个吻结束后,那眼睛的颜色在慢慢的变淡,最后又变深,停留到黑色才不再有任何的变化。
如果说庄谨一开始还担心郑之南只是分不清喜欢的种类才对他那样做,那现在有了眼睛的变化,还有郑之南的那句话,他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不再浮躁,有的只是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和欢喜。
他抱住郑之南的身体说:“我也喜欢你。”
我知道,郑之南在心里这么说,面上则因为这句话而露出狂喜的神情,他从庄谨的怀里后退出来,握住他的手,蹦蹦跳跳的甩着庄谨的手说:“真的吗?真的吗?你真的也喜欢我?”就像个得到糖果的小孩一样。
庄谨看到郑之南雀跃欢呼的神情,眼眸里都是温柔。
在郑之南等待他回复的时候,他郑重的点了点头。
庄谌是1月回国的。
他不在国内的时候就知道郑之南有了一个生活助理,18岁,山里来的孩子,但是他知道的更多。
比如说庄谨特意为这个孩子安置了一处房产,说是山里来的,但却更像是平地冒出来的,当然这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庄谨为了这个孩子,特意弄了一套房子给他住,随后就带回了庄家,留在身边。
在别人看来,这个孩子只是生活助理,但在庄谌的眼里,更像是养了一个小情。
庄谌看着资料心里不住轻笑,腿废了后,人也跟着性情大变,从前他可是从不屑学别的富家子弟在外面养情人那一套。
没想到现在自己竟然也玩这处。
还是说,他知道他腿废了后,没有那个人会真心喜欢这样的他,所以索性自己养一个?
庄谌心里不屑一顾,回家后则保持着彬彬有礼的举止。
他想试试,在于庄谨的对比下,那个所谓的生活助理会继续一心留在庄谨的身边吗?
只是见第一面,庄谌没想到这孩子给他的震撼这么大,看照片的时候还不觉得,毕竟无神,可见到真人后,他就被那双纯粹清透的双眸深深地吸引住,他用那好奇的眼神瞅着他,就像是用小爪子挠着他的心。
这孩子长得好看是一方面,气质也十分特别,虽然什么话还没说,可那双眼睛古灵精怪仿佛有千言万语。
难怪……
难怪他会把他带在身边。
之前若是庄谌以为庄谨找不到真心待他的人才养了小情,那么现在看到郑之南后,他就不确定了。
因为他觉得,这样一个特别的男孩,谁见到了会不喜欢呢?
本来在没见到之前,庄谌还抱着戏弄做游戏的想法,要把郑之南撩到自己身边。
那么现在他就留了几分真心想把郑之南从庄谨的身边夺过来。
不过要叫庄谨失望了。
翌日,郑之南端着空盘子和碗筷出来,准备亲自送回厨房的时候,在楼梯转角处遇到了庄谌。
庄谌保持着亲切又有礼貌的态度和郑之南说话。
“怎么没陪在哥哥身边?”
郑之南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托盘,不言而喻,送盘子啊。
“送下去。”
“不是有佣人吗?哥哥身边离不得人,以后这样的事情,你不用做。”庄谨言语关心。
庄谨一开始觉得庄谌是为了接近庄谨才跟他套近乎,背着庄谨对他态度好的不像是上位者,倒像是想和他当朋友。
但是后面次数多了之后,他发现,庄谌这是有了非分之想。
有这个念头时有一次他去花园剪几支花,想插到书房里,屋里开着暖气,太干,虽然放了加湿器,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就想到了花园里的几支冬花。
然后就碰到了庄谌,他刚从外面回来,带了一份礼物,是掌上游戏机。
似乎怕郑之南不收,特意说了一句:“家里每个人都有,是新年礼物。”今天是大年二十九,离新年不远了。
郑之南一手拿着包好的花,一手接过庄谌递过来的礼物,眼含笑意地说:“谢谢二少。”
“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买的最新款的。”
“二少买的,当然喜欢啦。”郑之南没有表现的冷淡,因为他的人设就不是这种冷淡的脾气,况且他还要迷惑庄谌,又怎么会对他冷淡,虽然心里很想笑罢了。
庄谌看着郑之南拿着礼物看了又看,心里在计划着,多送几次礼物,对他再好一点,不怕他倒戈,被他所用。
“喜欢就好。”
等郑之南回到卧室,随手把礼物扔到了桌子上就回了书房。
然后一边插花,一边对坐在书房里的庄谨随口提到。
“刚刚二少送了我一份礼物,说是家里每个人都有。”
庄谨闻言眉头蹙起。
第103章
庄谨蹙起眉头不久后, 轻笑出声,对郑之南说:“他在拉拢你。”其实他不应该感到奇怪, 毕竟当初他对海叔也非常在意,就算是现在, 也还是会比较注重自己在大家心中的形象。
郑之南佯装不解, 回头去看庄谨说:“为什么?我不是你的人吗?他不是讨厌你吗?”
庄谨无奈的摇摇头说:“有时觉得你聪明,有时候又觉得你对某些事迟钝的很,正因为他讨厌我,所以才要拉拢我身边的人,他想让我孤立无援, 甚至感受被背叛的滋味。”
郑之南瞪大眼睛看着庄谨,走到他的面前摇着头说:“我永远都不会背叛你, 我才不会和庄谌合作,我讨厌他, 因为他坏。”坦率的言辞让庄谨知道庄谌想做什么时升起的不悦被融化。
越是和他的南待在一起,越是会发现, 他真的是无时无刻都可爱的让人想咬一口。
特别是他爱恋的望着他时, 他会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就在这时, 郑之南的耳朵动了动,然后拿出放在庄谨书桌抽屉里已经弄好的项圈, 他亲自戴上, 对庄谨说:“他在打电话, 我去去就来。”说完, 身形一变, 一只漂亮的黑猫从一堆衣服里钻出来,快速的朝阳台走去,接着消失在阳台。
快到庄谨根本来不及说什么,就不见影了。
庄谌在家时一向谨慎,何况来的家还不是他和庄弘兰的家,而是庄谨的家。
因为过年的关系,这对母子回到了主宅,与庄家父子一起过年。
当郑之南隐在暗处听墙角的时候,庄谨正在和别人说郑之南的事情。
他原本是来听庄谌会不会暴露出什么信息,结果没想到听的是关于自己的话。
“查到些什么?”
“户口信息的确显示父母早逝,因为十来岁就出来谋生,老家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异常。”
看来果然是养得情人,什么生活助理,他可是看到过,有一次早上郑之南是从庄谨的房间出来的,明明有自己的房间不住却睡在庄谨那里,不是那种关系,还能是什么?
“嗯,就这样吧。”
等庄谌挂了电话后,郑之南等了等,没听到其他动静就准备起身回去,结果听到庄谌说了一句话。
“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呵呵。”
他说的是谁,不用猜就知道,自然是让他觉得碍眼的庄谨了。
嫉妒心真可怕,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到冷血无情。
郑之南一想到庄谌和庄谨是从小到大的情谊,就觉得有些人,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美好的环境,都不一定能变成美好的性格。
这大概就是劣根性,以及,欲望无法被满足。
等郑之南离开后,那边庄谨也听完了从郑之南项圈上的窃听器收录到的话。
如果不是上一世庄谌为了故意刺激他对他说的话,庄谨其实一直都是把他当一个弟弟,所以他从未去怀疑过所谓的车祸,甚至公司的一切。
上一世庄谌那么轻易的获得父亲的信任,得到公司的管理权,甚至后来的所有权利,都是他在庄弘笙面前为他说过好话。
他说:“我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就让阿谌接手庄氏吧。”是他亲手把庄氏送到了庄谌的手里,送到了这个杀人犯的手里。
儿时的一切也清晰的仿佛昨日才发生过的。
可庄谌早已忘记这些,他一心只想弄死他。
上一世这个时候父亲已经因为抑郁加过度饮酒离开,但这一世父亲积极地面对生活,从事慈善。
他说,他要多做善事,那样你母亲应该会过得更好,我想她等我的时候,不那么孤单,我想更多人念着她。
为了母亲,他仿佛有了无穷无尽的动力,以母亲的名字做了许多对社会和大众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这半年父亲的无心之举,让庄氏的股票和口碑都频频上升,给公司带来了更多收益。
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父亲的转变,让庄谨的内心仿佛有了一个精神支柱,他恢复的也越来越好,不在人前时更是频繁活动锻炼,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到了行走自如的状态。
只是为了降低庄谌的防备心理,一直没有对外说。
庄谌一直想找机会请医生给庄谨再检查一下腿,他想确认一下庄谨的腿是不是真的废掉了,毕竟当初也只是他和医生的一场阴谋。
但庄谨“心灰意冷”已经放弃了治疗,不愿意被再去看医生甚至做检查。
庄谨坚持,让庄谌也无可奈何,毕竟庄谨这样的态度他觉得很正常,因庄谨的坚持,庄谌也就将这件事放下了。
随着庄家父子越来越好,甚至公司也越来越好,庄谌自然会焦躁。
这些越辣越好让他没办法趁虚而入,给庄谨致命一击。
庄谨能猜出来庄谌很浮躁,这是他乐于见到的,因为当一个人越急躁的时候,越容易出纰漏。
只是他总还记着从前的情分,那些相处都不是假的,所以他被庄谌的那句“忽然就想你快点去死了”伤到了。
虽然只是有一点刺痛,可还是会感到难受。
真可笑。
人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郑之南回到了书房,他看到庄谨微微垂着眸,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概是刚刚那句庄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