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书
他留胡子是为了避免被小姑娘少寡妇们给骚扰,之前没留胡子的时候,竟然还有寡妇敲门,烦不胜烦,为了省事,也为了吓唬人,故意搞得十分粗犷可怖,待人也越来越冷淡。
当然,那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知道他真面目的人少,现在大多数人都对他停留在满脸络腮胡的模样。
胡子也确
给当时单身的他带来了便利。
郑之南擦完嘴本来想调侃一下凌崇,但觉得自己在凌崇的面前比较胆怯,问问题已经表达出了好奇,再姿态随意的去调侃是不是太俊了才弄成这样,岂不是和自己现在的形象出入太大,因此生生忍下了到口的:“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俊,怕被骚扰。”
初二那天,顾大夫和顾夫人相携而来,还带着年货,是一些草药和一些腊味。
一进来顾夫人爽朗的笑声就传了进来。
“往常都是凌崇过年去我们那里做客,这次终于到我们来尝尝凌崇的厨艺了。
凌崇挽着袖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端出茶水放到桌子上,还有一些瓜子和小果子。
看到院中晒太阳的郑之南,顾夫人立时和顾大夫一起走过去询问他的腿怎么样了。
郑之南坐直身体和两位长辈说话。
“多谢顾大夫,腿已经好多了,药也喝完了,身体恢复的还不错。”郑之南态度恭敬,眼神感激,毕竟没有顾大夫,他的腿可要遭大罪了。
顾大夫笑着摸摸胡子说:“那就好,那就好,多喝大骨汤,好的快些,这个时候正在愈合的阶段,切勿乱动,你好好躺着便好。”从前顾大夫就和夫人操心迟迟不肯娶媳妇的凌崇的婚事,如今他有了个知冷知热的人,不管是男是女,他们都不在意,能有人陪着便比什么都强。
初二一般是回娘家走亲戚,顾大夫的儿子陪着媳妇回了媳妇的娘家,顾大夫和顾夫人这才能抽空过来和凌崇还有郑之南一起吃茶聊天。
对于郑之南的家庭,顾大夫和顾夫人也略有耳闻,因此也没有多谈郑之南的父母什么的。
毕竟真的爱孩子,也不会在他还昏迷不醒的时候就着急把他脱手扔给别人,好在凌崇是个好孩子,而之南的病其实并不严重,主要是家里没照顾好,饮食不精心,整个人都太虚了,他看到郑之南的时候,完全没想到那腿竟然也没人给好好弄一弄,这样的父母,不来往也不稀奇。
他们不去多聊,是不想郑之南露出尴尬的神情。
对比顾大夫和顾夫人,郑之南与两位长辈相处的很好,另一边的郑家又是个什么光景呢?
郑娘子初二带着儿子与丈夫一起回了娘家,因为把郑之南送走,有了聘礼,手头就更宽裕了。
特意买了一支银簪子和一对缠丝儿银镯子,明亮的颜色,虽然比不得金饰,可像他们这样的家庭,有银饰就不错了,毕竟大多数人还在用木簪子之类的。
在娘家炫了一把,晚上回到家,一切都很平静,郑娘子也觉得很舒服,没有了碍眼的继子,怎能不舒服呢?
然而翌日有人和他们说看到凌崇院内的郑之南在晒太阳,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
还调侃郑娘子和郑北,大儿子有没有回来给他们拜年。
想到郑之南既然已经醒了过来却没有过来跟他们拜年,郑娘子便有些不悦。
果然是个没良心的,家里白养了他那么多年,陪别人睡了,有了男人,就忘了自家的人。
为这事儿,郑娘子中午吃饭的时候特意和郑北念叨了几句。
“一个村的,能有多远,既然醒过来了,大过年的也不过来跟我们拜个年,果然是有了男人,翅膀硬了。”
郑北抽了口旱烟说:“怎么过来?就算过来,也应该是腿好了后再来,我看你是太闲了。”
郑娘子不是太闲了,她只是想起来家里有人做饭,喂鸡喂羊担水的生活来了。
这家里缺了一个劳动力,什么事儿就都到她肩上来了。
不仅要做饭,还要操心鸡和羊,一天不去剁草回来都不行,总不能把好不容易养肥的羊和鸡都饿死吧?
这几天还有郑北帮她,等过完年开春了,郑北要忙农活,岂不是都要让他来弄?
郑娘子越想越不是滋味。
人啊一旦习惯了某些事,很难适应过来,郑娘子自从嫁入这个家,因为有这个继子的关系,基本上没怎么干过活,除了做几顿饭,管管家里的钱,其他的都不需要太操心,自有郑北和继子去忙活。
郑娘子寻思着,郑之南那个性子,就算去了凌家,到时候让郑北去把他叫回来给家里帮忙,应该也不敢拒绝。
看他腿不好,就先不去管他,且等他腿好了再去叫他过来给家里帮忙干活,做饭不劳烦,放个羊割割草,帮他爹干干农活总行吧?
如此想当然的郑娘子收拾碗筷的时候说:“那他腿脚不便,凌崇总该过来看看我们吧。”既然要过来,定然是要带年货的,哪儿有不带年货的,那凌崇带来的东西,可都是好东西,村里也就凌崇这么一个正经的猎户,其他人打猎也基本上没人家厉害,凌崇虽然在郑家庄没地,也不买地,光靠打猎就盖了房子,衣食无忧,年货肯定也不简单。
惦记着年货的郑娘子刚说完,就听到郑北说:“爱来不来,不来咱们还能去把他拽过来?”我可不敢,这句话郑北作为一家之主留在了心里,没说出来。
自从儿子在郑之南的事情上搞糟了很多事情,郑北便有些不复从前的软和,时不时的都要顶自己几句,若是放在从前,郑娘子肯定要闹起来。
毕竟郑北死了老婆还带着个继子,一般人家轻易不会给女儿选择这样的夫家,她仗着这一点在郑北面前做什么,郑北都不敢说什么。
但现在因为郑裕搞砸事情,少了一大半的礼金,加上本来是郑北累赘的继子给了别人家,郑北颇有些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感觉。
是,这事儿是郑裕搞砸的,害得他们本来期待的许多事情都落空了。
可她打也打了,郑北还想怎样?
想到这里郑娘子的脑海里便浮现了一个人,看着郑北的神情便慢慢冷了下来。
哼。
郑之南知道郑娘子不会那么轻易的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但没想到郑娘子那么异想天开。
比起郑娘子日子难过,郑之南除了腿脚不便,就轻松多了。
过完年,初十后,镇上开集,凌崇说到做到,去镇上给郑之南加工了一件皮大衣,合身又暖和,颜色是银灰色,特别称郑之南的肤色。
郑之南因为不怎么动,没有太阳的时候身上常常发冷,有了皮大衣,果然比棉袄舒服多了。
除了皮大衣,凌崇还给郑之南买了许多其他东西,衣服鞋子都是必备的,还给他买了糖人和糖葫芦。
郑之南看到糖人和糖葫芦的时候心里忍不住笑了。
这是把他当儿子养吗?
糖葫芦都出来了。
第234章
拿着糖葫芦的郑之南趁着这会儿下起雪的天和凌崇说了要给家里盖个炕的建议。
炕这东西, 凌崇是知道的, 郑家庄有些家里,也会盘炕, 这个东西费柴,加上有些房子使用的房屋材料不好, 比如说用木材建房子就不适合盘炕, 村里只有少数人家才盘炕,他不畏寒, 所以没弄这东西, 但现在郑之南如此怕冷, 他自然没有不应的。
郑之南听到凌崇应下,说是要去请会做这个的工匠过来弄,郑之南便拦了下来。
“我会,你要是会干工匠的活儿, 我就给你说,你来盖。”其他人家的炕他知道,太简陋, 他想加工一下, 到时候和厨房通着, 厨房里晚上做完饭, 家里的炕就热乎乎的,不用一天到晚的热, 晚上回家不冷就行, 这样不用特意单独再用一份柴火。
凌崇看一眼神郑之南说:“好。”
凌崇倒没有怀疑郑之南怎么会工匠才会的活计, 因为在他眼里,郑之南很机灵聪明,有些东西别人不会,他可能看一眼就会了,在他眼里,郑之南不仅仅是机灵聪明。
何况盖个炕其实很简单,又不是盖房子,复杂一点。
既然要盖炕,凌崇就去买了材料回来,郑之南让凌崇特意砸碎了一块大石头,把碎石掺到里面拌泥浆,这样会更牢固一些。
一般的炕都是洞炕和花炕,郑之南要做的炕是空心炕。
这个时候的炕,但并不完美。
郑之南的这个空心炕是从洞炕和花炕上优化的设计,这样内部空间会比另外两种大,不容易被烟火灰这种东西堵住炕道。
如果郑之南这会儿有百度,查一下后就会知道,空心炕这种炕已经在现代某些习惯用炕的农村普及了,另外两种炕早已被淘汰掉。
本来郑之南没想过凌崇有纸笔,特意拿来一根棍在地上画给凌崇看设计图案,然后画到一半,凌崇回屋里,再出来,手里就拿来了纸笔。
郑之南在这个世界因为家庭原因是不会识字的,但画画图不碍事。
郑之南看到凌崇将纸张放在自己面前,还给自己研磨,对他说:“你会写字?”
凌崇说:“虽然除了名字,家在何方,家人是谁,已经不记得了,但日常一些东西还是记得的,字也是看顾大夫写方子时慢慢想起来,拿着笔,想写时,自然就出现在了脑海里,知道怎么写,怎么念。”
郑之南一脸羡慕的说了句真厉害,接过凌崇递来的笔开始画图。
兴许是看到郑之南很向往读书写字,凌崇心里有了一个打算。
虽然这个打算是郑之南故意表露出来,让凌崇往“他想读书写字”这方面想。
郑之南把图纸画给凌崇,凌崇会做木工的活计,图纸上的东西不用郑之南多讲,他就看得懂。
有了图纸就开始干活。
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砖头,做炕主要的材料是土坯和黄土泥,郑之南在这个基础上让凌崇加入了碎石子还有水泥,水泥是郑之南用土办法,用石灰石和粘土作为原料,然后磨细作成生料,烧制成熟料加入石膏,磨成细粉而成。
虽然土,也没有现代社会的水泥种类多,制作精细,但也比纯粹的土坯和黄土泥要好。
这个时候大部分都过完了年,也都闲了下来,搞好材料后,凌崇特意青睐顾大夫的儿子顾易来帮忙盘炕。
顾易郑之南是第一次见,和顾大夫差不多高,有些黑,为人比较憨厚,盘炕看似比盖房子简单,但是活儿也不少。
凌崇和顾易做了十来天才盘好,这十来天顾易除了要做农活,就是来给凌崇盘炕。
凌崇自然不是让人家白来帮忙,送了几张上好的兽皮还有新鲜打来的猎物,他知道给钱,按照他和顾家的关系,顾易肯定不会要,要了顾大夫也会让顾易送回来,索性给最实际的,这样顾大夫也不会说什么。
炕的一头连着烟囱,一头连着厨房的灶台,这样不用单独搞一个灶台烧,做饭的时候把炕烧暖了,可比晚上躺到冷冰冰的床上舒坦多了。
这事儿忙完后,郑之南已经和凌崇在一起一月有余,这一个月,吃得好睡得好,之前瘦回去的肉也渐渐长了回来,加上晒太阳的缘故,皮肤也没之前那么苍白无血色了。
整个人都肉眼可见的变得精神健康。
盘炕的事儿忙完,凌崇买了许多草纸和纸笔,还有一些基础的书本,把这些放到郑之南面前,才对他说打算教他读书写字。
“你要教我识字写字?”语气故意表现出惊喜。
“嗯,你想学吗?”
当然想学,不学的话,往后表现出自己会认识字,要怎么解释?
郑之南立即就点头应下,此时,外面光秃秃的树枝上终于有了嫩芽,春天了。
窗户的里面暖暖的炕上,郑之南和凌崇的面前多了一张小长桌,桌子上放着纸笔,虽然纸不是什么好纸,但练字刚刚好。
凌崇说:“练字不需要太好的纸。”
“我明白。”郑之南不是那种胡搅蛮缠分不清状况非要什么都用最好的人。
现在是在农村,是农家子,不是古代大少爷,有纸就不错了,还分好坏。
铺好东西后,凌崇坐到了郑之南的右手边,手把手教他怎么握笔,怎么写这些笔画。
郑之南的毛笔字其实写得很好,正因为会,所以更清楚如何装傻,仿佛真的从零开始。
不过当郑之南看到凌崇那一手字后,就不敢说自己的字写得好。
凌崇的字才叫好,铁画银钩落笔如云烟,怎么看怎么让郑之南喜欢。
喜欢这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