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歪脖铁树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互相比较一下的话,张北极对李清明的这种感情足够完美,足够让任何人哑口无言。这可比有人掉水里,跳下去救难的多。
那样高高在上的神,变成现在这个模样,整天脑子不清不楚的说自己是小太阳,还喜欢晒阳光,喜滋滋的说自己偷偷从太阳上挖了一块太阳下来藏在身体里,他那时候那么开心,竟然已经没有以前的记忆,不知道曾经的他是如何的威风。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李清明,他忽然开始厌恶自己,想最后做一些有用的事情,想拨乱反正,让世界恢复平衡。
本来就不该存在的人,即便是苟延残喘的活了下来,也只会引来多米诺一样的崩裂世界而已。
“开始吧。”沉默良久,李清明淡淡道。
“好。”金先生似乎就在等着这句话,他领着李清明来到城的最中心,轻轻一跺脚,那里便出现一个圆形的坑,坑底有一个凹槽,跟山河笔的尺寸一模一样。
因为山河笔一般人拿不起来,但李清明又不想让毛竹上去冒险,就接过山河笔跳到坑中,缓缓放入凹槽,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几乎要被吸出身体,赶忙咬破舌尖,用空闲的手凌空画符。
他看到脚底下亮起淡淡的纹路,一股吸力再次传出,这整个城似乎都开始动荡起来。那些人、那些房子、那些骆驼,都扭曲起来,变成一道道气进入坑洞,顺着山河笔钻进去,消失无踪。李清明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看到的城仍旧不是真实,而是类似于海市蜃楼那样,由一道道造成灾难的气组成,被封印这么多年,此时的时机终于到来。
“起风了。”金先生说完,便站在坑洞旁边,随意的晃着衣袖,随着他晃动衣袖,一阵阵风慢慢吹了起来,卷着外面的气进入坑洞中。他的脸开始慢慢变老,最终变得白发苍苍,脸上的皮肤松弛下来,出现一道道周围,担当他老到快要消失的时候,却又忽然一变,开始慢慢的变得年轻。
如果此时李清明抬头的话,就会发现正在慢慢恢复的金先生气质让他特别熟悉,身形高大,手指修长,脸庞虽然从未露出来过,但那样的轮廓却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就是经常去饭馆的风先生。
只是风先生这次却不像个神仙高人,他恢复年轻的时候,又慢慢变老,重复刚才的过程。
当他再次恢复年轻时,李清明刚好抬头,失声道:“金龙,你……”
“不好意思,正是我,我一人代表好几个角色,忙得很。”金龙嘿嘿笑着说,“你别担心,我觉得解决这件事以后,就不需要我和山河笔了,到时候……”
‘嘭’忽然外面传来一声巨响,但这并不是楼兰古国崩塌的声音。
‘嘭’又是一声巨响。
“李清明!”外面传来一声大吼,但因为太遥远,又隔着结界,让里面的人听不清晰。听起来像风的呜咽,模模糊糊的,却狠狠的敲在心上,让他神情一震。
原来纸上世界终于被排斥出去,随后纸上世界崩溃,把困在里面的人放了出来。张北极落到沙漠中,很快恢复意识,他看着在天空中逐渐变得模糊的海市蜃楼,不要命的飞上去,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狠狠的撞击。
他的感情那么纯粹,从未想过自己会被欺骗,也从未想过对方会用这种方式拒绝。
没有挽回的机会,也没有重塑时光的可能,除非、除非他们抛弃大义。可恨的大义,把他们相隔开来,张北极脑袋里轰隆隆的响着,不停的触摸着越来越模糊的海市蜃楼,他难受的瞪大眼睛,一滴眼泪却还是缓缓流了出来。
“啊……”
第139章
死其实是一种很悲哀的事情,这其中也许会夹杂一些恐惧、害怕、憎恶等等情绪,但其中最多的还是悲哀。
因为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去做,还有那么多的福分没有享受,还有刚刚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没来得及做出别的反应……就不得不英勇就义了。
李清明大概是很威武很壮烈的,他知道张北极在外面很痛苦,只是他们这样的模式是不对的,张北极应该真的回到太阳中,做他高高在上的神,而不是在这个凡间折腾。
他会折腾掉所有的人,他会变成罪神。
“你走吧,别回来了。”李清明低声道,他感觉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
整个世界都在崩塌,所有的存在都在化为气消失,最后只剩下这个坑洞。金龙的模样没有再变化,他跳到坑洞底下,抓住山河笔的顶端,说:“我等会儿会把这个笔吞下去,毛竹会跟我一起消失。清明,你还有造化……”
“什么造化?”李清明眸子亮了亮,他缓缓松开手,让金龙抓起山河笔,一点一点吞下去,然后像真正的海市蜃楼一样消失。
他终究是没有回答。
坑洞开始慢慢的崩塌,李清明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消失,他叹息一声,扭头看了眼张北极所在的方向,当这个‘海市蜃楼’彻底消失的时候,他也许会闯过来,近距离的看看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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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饭馆位置虽然很偏僻,但生意特别好,每天晚上都能来许多顾客。顾客的模样,那一个个都跟大明星似的,有些比电视机里的古装美男还好看,还有的年轻爸爸喜欢带孩子来。哦,你要问我的名字?我叫张全明,是一只……咳咳,是一个大好青年,那么你觉得我怎么样?是很好的交往对象吧?”张全明眼巴巴的看着电脑屏幕里的人。
对方认真的看了看张全羊英俊的面庞,然后轻轻摇了摇头说:“你长得很好看,我承认我被你吸引过,但你说的话怎么有点……额,咱们其实不合适,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哦。”张全明亮晶晶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嘀嘀咕咕的关掉电脑屏幕,轻轻拍了拍柜台桌子,电脑就自己悄悄回到暗格中,柜台变得平整光滑。
郁闷的拿出小镜子照了照,看到自己英俊的脸,有摸了摸光滑的头发,张全明自言自语道:“我长得很好看啊,顾客家的孩子都愿意跟我玩,他们虽然都是幼崽,但年龄最小的也有一百三十岁了,见识应该很多,不会说谎话才对。再说了,我的尿……还能对付大海里的海眼呢,我可是很宝贝的……狗……咳咳,人。”
张全明今年刚好一百岁,因为从小吃的好,用得好,所以运气极好的开始灵智,赶紧赶慢的修炼,在今年终于化为人形,然后就开始迫不及待的找男朋友了,可惜每次对方因为他长得帅,愿意跟他聊天,但是每次说几句话后就觉得俩人不合适,不再继续了。
对于这个问题,张全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蹲在饭馆柜台后面想了半晌,最终还是苦着脸去厨房找旱魃。
厨房这边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不过雇佣小鬼帮忙刷盘子洗菜的活计还在延续。阿鬼修炼有成,虽然身体还是很瘦弱,但看上去一点都没变老,他依旧喜欢躲在小房子里,喜欢黑乎乎的环境,不喜欢跟别人打交道,就算是饭馆里的自己人也很少交流。在厨房一角,摆着一排非常精致的烤架,上面放着螃蟹、虾、鱿鱼、扇贝等等,旱魃蹲在旁边,手指头一撮,就撮出一个小火苗来。
不管看多少次旱魃烤海鲜,张全明每次看到都会觉得津津有味,在开口说话之前先凑过去拿一根烤好的章鱼脚吃了再说。“又黄了一个,对方说我很好,但是只能做朋友。”张全明吃完章鱼脚,蹲在厨房角落叹气。
利落的把烤好的海鲜拿到盘子里,旱魃扭头看了眼张全明,语重心长道:“你现在才一百岁,看看外面那些三五百岁都还是幼崽的,他们都没急着找对象,你急什么。”
“可我不是幼崽啊。”张全明再次叹气,感觉自己更加不爽快了,干脆变成毛茸茸的藏獒趴在角落。
以前他还是一直小藏獒的时候,觉得每天有吃的,然后偶尔能看到主人一两眼就好了;后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太正常,隐约察觉到那个主人似乎并不是好人,但他只能选择忠于主人,否则就会没命;再后来,他居住的狗舍出了事,被人推倒,自己也被几个很奇怪的人类带走……
从那以后这只藏獒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看到有些动物可以变成人形,他们都是妖怪,他也不用被铁链子拴在狗舍里,可以去树林子里溜达着抓野兔,回来还能烤着吃。
浑身皮毛厚实的藏獒很喜欢给饭馆的主人当坐垫,因为他觉得跟在主人身边很舒服,好像呼吸都轻松起来似的。
当饭馆的主人拿了一些散发着古怪味道的药丸给他吃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其实那时候他还是一只普通的狗狗,见识有限,眼界也有限,具体的细节根本记不清楚,只知道自己似乎睡了很长时间,再醒过来就察觉到这个世界变了,他竟然可以直接跟饭馆里的人交流。
“改变的不是世界,而是你自己。”应龙扑楞着翅膀在半空中盘旋,他吐了一口水汽,目光高深的说,“你原本只是凡间的普通狗,寿命最多不过是二十年,但老板显然不愿意看着你慢慢变老,就专门给你炼制了灵丹……你自己也有点慧根吧,不然不能这么顺利。总的来说就是你以后也是妖怪的一员了,我们给你找一些灵气浓郁的灵果吃,让你赶快修炼成人形……”
懵懵懂懂的点点脑袋,藏獒呆呆的问:“我没有闻到老板的气味,他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但是没有人回答藏獒,他只能把这个问题憋在心里,然后蹲在饭馆中自己观察。他发现自己可能真的变成妖怪了,因为明显的感觉脑子好用许多,考虑问题也更加全面了,他就这么一日日的蹲在饭馆中,一边修炼一边闻着老板越来越稀少的气味,知道那抹气息彻底消失。
这里是老板的饭馆,他的气味最是浓郁,但现在消失了。藏獒并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但他总觉得自己的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空了一块,让他每次寻找老板气味的时候就会觉得整条狗都很难受,尾巴也耷拉着。
也许是想尽快变成人,也许是因为饭馆里其他人的催促,也许藏獒只是想提高修为,让自己寻找气味的技能再升级几次,那样说不定就可以找到老板存在过的痕迹,也许会找到他……
一百年过去,藏獒终于化成人形,神通也掌握了许多,因为饭馆制作法宝的材料数不胜数,他自己也得了几件,虽然只有百年修为,但现在跑出去也算是个大妖了。人家资源号,修为提升厉害嘛。
刚刚化成人形,藏獒原本就跟人类很熟悉,他也很适应人类的身体,并且火速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张全明。
在一直到老板真的找不到了之后,张全明就改变了生活追求,想找一个对象。在他还是藏獒的时候,因为生活在饭馆中,从未见过同类,而那些来饭馆吃饭的顾客不知道为什么,也只是能跟他做朋友,并不能跟他做恋人。
作为一个从成年开始就开始思春的狗狗,这一憋憋了一百年,好不容易可以放飞自我,找对象了,结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甚至饭馆众人都觉得他会是万年老光棍了。
这可不得了了,张全明痛定思痛,决定入世!
一百年后的社会发展特别飞速,人类已经离开地球,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去外太空玩儿了,也有移民的。但正是因为如此,地球这个对于人类来说已经不算大的星球地位也越来越高,能生活在地球上的人,基本都有不低的地位,其中更以富家为尊。
当年的富家差点被人偷走财运,从此以后破产、丢财,人生充满晦暗。好在富家出了一位运气逆天的富旋,他遇到了李清明,双方搭建了一层关系,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李清明需要离开饭馆的时候,基本都会找富旋帮忙安排,而作为交换,富旋会得到一些普通人穷极一生也得不到的宝贝。
而因为这些宝贝,富旋家里在当时就发展迅速,后来更上一层楼,成为普通人只能仰望的存在。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富家现在在地球上的势力最大,因为有当年李清明送的宝贝,还有这些年饭馆的资助,地位更是稳固。张全明要入世,自然也要找富家帮忙,现在的富旋还活着,他已经一百多岁了,但看上去仍旧如壮年一般,脸上皱纹极少,头发乌黑,一双眼睛不时闪过精光,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
不过富旋的样子对于普通人来说毕竟太惊世骇俗,是以他现在已经隐退,富家自有掌权人在前面撑场子,他只要掌握一些富家的秘密,并且暗中打听李清明是否出现而已。
当富家接到张全明电话的时候,仔细的问了问发现是饭馆的人,富家立刻通知家主,然后家主亲自推了一切工作,去富家一处度假产业请富旋出面。
“这些年虽然先生不在了,但饭馆还是再帮助我们……”富旋看着年轻的家主说,“不管他有什么要求,只要咱们能做到,就一定要做到,就算做不到,也要做到啊。我们富家,受益良多啊……”
看着富旋的样子,家主,也就是富乐呆了呆,忍不住问:“祖爷爷,您不打算跟他见面吗?”
“现在是年轻人的时代,我出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富旋感慨的说着,他目视前方,一边回忆一边说,“当年先生无论遇到什么都宠辱不惊,他就算找我帮忙也不过是给我一个机会而已。在先生眼里,我们跟蝼蚁没有区别,他是那样优秀的人,身边还有同样优秀的伴侣,真是让人羡慕。那样的人,肯定会有好结果的。”
听到祖爷爷又在忆往昔,富乐低着头不说话了,他竖起耳朵听着,同样憧憬祖爷爷嘴里精彩的当年。
第140章
富旋是一个很会看形势,也能把自己的地位拎的清楚的人,并且他心里还有着富家,要不然也不会用自己私人方面得到的宝贝资助家族,现在张全明找上门来要入世,尽管张全明的目的很简单,但富旋想的却非常多。
他郑重的看着这个小孙子,嘱咐道:“你回去之后,谁都不要透露他的身份,你的父亲和母亲也不可以。我们富家的秘密只有家主可以知道,你记住了吗?”
“祖爷爷,我知道了。”富乐立刻严肃的点头。在他的叔叔伯伯那一辈当家的时候,作为家主的叔叔把秘密说了出去,让一位伯伯知道,那个伯伯就联合了一些富家的人,偷偷找到饭馆,想要开立门户。后来还是富旋亲自出面才镇压下去,并且对饭馆里的人做了保证,当着大家的面定了这个规矩。
在富乐的认知里,那个饭馆几乎等同于神仙居住的地方,因为那里出来的灵药让祖爷爷一百多岁还如壮年一般,一张看上去极为简答的符箓使用好了就能扭转乾坤,甚至移天换地,那样的大神通,恐怕只有神仙才能掌握吧。
“富乐,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富旋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富乐的肩膀,鼓励道,“去吧,不要觉得太有压力,那里的人都很好。”
当初富家出事,富乐的伯伯找到饭馆,当然是没有机会闹腾,因为饭馆里随便出来一个人,一个手指头就能控制住他这个再普通不过的人,想要抹除他们的记忆也极为简单。不过富旋比较会做人,他家族有错,即便是对方没有介意,他自己却不能不介意,他必须表态: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族。
这个很好理解,打个比方,两个关系非常好的朋友,其中一个不小心砍了对方一刀,对方表示不介意,反正你也不是有意的,但那个砍人的却不能也觉得反正自己不是有意的就放松下来,万一以后他完全放松了把朋友砍死了,或者朋友的大度终于到达底线,不跟他做朋友了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的不是别人的评价,而是自律。做自己,别人看到了你,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才会跟你做朋友,而不是听说你是什么样的人才跟你做朋友。
好了,闲话休说。
富乐推掉所有的工作,去跟富旋聊了一会儿天,便打电话让助理安排车子,自己亲自前往饭馆。经过一百年多年的发展,当年的饭馆还是那个样子,透明的玻璃门,挂在门上的风铃,时不时的发出悦耳的声音,叮铃铃,叮铃铃。
饭馆周围的建筑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已经快要成为繁华的市中心,但无论投资商再怎么看好这家饭馆的位置,却也不敢下手,因为这是富家亲自出手保下来,并且富家自己还作为地位更低的家族来供奉饭馆,这让许多人都不得其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到饭馆的地位。
车子停在门口,富乐叮嘱司机不要离开,自己则是有些忐忑的走到饭馆门口。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忽然停顿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
张全明迅速抬起头,看到富乐后对着他招了招手。
饭馆的地板很古老,但一点划痕都没有,非常整洁。桌椅全都是实木的,散发着一股很好闻的味道,甚至那个柜台都好像古董似的,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贵,这让富乐更加紧张。他第一次来饭馆,也第一次见识到比自己家族还要低调奢华的地方。
“这是饭馆里的汽水,你尝尝。”张全明端着杯子走过来,放到桌子上往前推了推,示意富乐品尝。
人类经过一百年的发展,不说是翻天地覆,但肯定是特别大的,像汽水这种饮料就跟古董似的,富乐甚至都没有听说过这种历史悠久的古老饮料。不过在尝了一口之后,他砸吧砸吧嘴,感觉全身都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对着张全明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饭馆中的高人也不那么让人害怕了。
俩人互相交换通讯号码,又交流了名字,张全明就拿起早就打包好的行李离开了饭馆。
虽然是入世,但张全明对外面的记忆还停留在一百年前,他当年最憧憬的就是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高楼林立的街道中,然后……找到一个顺眼的对象处一段时间,再生一窝小狗崽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只是现在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的人群,张全明却有些茫然,他现在是人,就算看到偶尔路过的宠物狗也不能上去跟人家打招呼,而那些匆匆忙忙路过的人都连看都不看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还是待在饭馆里吃吃喝喝、修炼什么的比较好,张全明有些茫然的想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种心情是不是后悔。
“我们去吃大排档怎么样?我知道一家味道不错,生意也不是很忙。”富乐早已经做好功课,因为摸不准张全明的喜好,就建议了最大众口味的大排档。
俩人换了低调的车子来到大排档外面,富乐领着张全明到了座位上。有服务员很快过来,两个人就互相商量着点了几份炒菜,还有一些烧烤,都是这里的招牌菜。
厨师就在外面摆灶,张全明这边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吸了吸鼻子,微微皱起眉头,并没有说话。
很快一道道菜端上来,富乐开了一瓶啤酒解释说:“现在天气热,大家都喜欢在外面吃饭,饭店里面的人倒是不多。你尝尝这个菜,据说厨师造诣很深,几乎每个顾客来都要点一盘。”
不着痕迹的闻了闻,张全明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然后低声对富乐说:“这家饭店用的肉不是猪肉……这个肉还泡过尿,菜也都是用激素催熟的,这个最受欢迎的菜并不是味道受欢迎,而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密料,能让人上瘾的。”
听到张全明这么说,富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他是完全相信对方的话的,那么他推荐对方来这里吃饭,就是不知道对方会不会有想法。心思转换间,富乐又想起富旋的指挥,自己的心思一定不要拐太多弯,一定要坦诚相待,因为普通人的心思在饭馆中人的眼里,就如同小孩子面对大人一样。
“这事儿我倒是不清楚。”富乐在心里斟酌着说,“要是知道,我肯定不能让这家店就这么开下去。”
冲着对方点点头,张全明咧开嘴露出笑容说:“你不用想太多,这件事既然是我发现的,我就帮你个忙吧。”他说完不再理会富乐,嘴巴动了动,喉结也跟着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就在富乐心里疑惑不已的时候,一只脑袋上夹着一个漂亮发卡,毛发修剪的非常漂亮,身上还背着一个桃色小包的贵宾犬,瞪着明亮的眼睛溜溜达达的跑了过来。这么漂亮的狗狗一来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这只狗狗的目标很明确,很显然他是有主人的。
“很漂亮的狗狗。”张全明等贵宾犬跑到自己脚边,就把他抱起来,拉起一条狗腿看了看,笑着说,“还是一只公的,不过打扮的跟小公主似的。我现在拜托你一件事,这附近的流浪狗知道吗?把他们全都找到,你领着他们从厨房后门进去,把里面的蔬菜和肉食全都偷出来,送到前面的马路上。这是两道灵符,一道可以保证你能带着狗狗们混进厨房,另外一道则是要贴到饭店老板身上,让他说实话!”
晃了晃长长的耳朵,贵宾犬伸出爪子拍了拍张全明,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这只狗的模样跟人类一样,不过他依旧是很聪明的,直接点了点头,身上放着两张灵符,溜溜达达的跑了。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流浪狗,这是一个非常可怜的群体,他们朝不保夕,而且还会面对旁人不友善的目光。一部分流浪狗对人类失望,甚至不会吃人类送来的食物,而另外一部分流浪狗则是想要讨好人类,却总是没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