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芽尖尖
他喜欢什么就只是喜欢,不掺杂一丝一毫其余的东西,可以不计得失,不顾后果,只为品尝到自己想要的那一抹甜。如若品尝不到,那就退而求其次,远远欣赏,既不会失望,也不会怨怼,因为这已经是他所求的全部。
沈流云说不出话来,脑子好像被沾了满手的雪糕水黏住了,一时之间转不动了。
像闻星这样的人太难得,一千个人里能遇见一个吗?
不见得吧,也很难吧。
一旦错过,或许就是永远。
在回去的路上,沈流云把手指放进口中,尝到那还残留在手指上的香草味。
是只会令小孩子念念不忘的味道,本不该轻易让他牵肠挂肚。
可他那天晚上却不受控制地做了一个梦,一个香草味的梦。
雪糕化开,又黏又腻的水再次沾满沈流云的手指。
他把手指放进口中,味觉好像失灵了,不再觉得甜。
他抬眼打量整栋房子,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但就是好像缺少了什么至关重要的东西,让一切都无法正常运转,全部都乱了套。
或许是为了找到症结所在,他擦了擦手,拿手机开始拨打电话,那串以前总能及时回应的号码却一直提示占线。
他像没有听到那边的提示一样,握着手机自顾自地开始讲话,絮絮叨叨地说了一长串。
他说止痛片吃完了,手臂还是痛,蛋糕不太好吃。
想说的话太多了,说得他口干舌燥,声音越说越低。
停顿了片刻,他搜肠刮肚还有什么没说的,补充道:“刚刚吃了你买的雪糕,别生气。”
话音刚落,手机里传来通话自动挂断的声音。
他愣了愣,口中的香草味顿时变了质,又涩又苦地粘黏着,令发声都变得困难起来。
他不太容易地张了好几次嘴,才道出一句喃喃:“我错了。”
第30章 30·套中人
元旦这天中午,闻星与卓钰彦一起去外面吃午饭,选了家他们经常光顾的餐馆。
这家店门面很小,专做家常菜,价格实惠,味道鲜美,藏在偏僻的胡同里,只有经验丰富的老饕才能觅到。
闻星最爱它家的砂锅豆腐煲,豆腐外焦里嫩,浸满浓郁的汤汁,一口咬下去,丰富的味道立即在舌尖上绽开。
他尝试过在家里复刻,试了好几回却都仅能还原出七八分,总觉得差些滋味。虚心向老板求教后,才知这豆腐是老板自己每天现做的,格外滑嫩,与菜市场买来的不能相较。
他既觉遗憾,又觉钦佩,日后每回来都必点这道砂锅豆腐煲。
“咦,就这些吗?你今天怎么不点砂锅豆腐煲了?”卓钰彦有些惊奇道。
闻星端起桌上的大麦茶喝了一口,“吃腻了,换换口味。”
卓钰彦嘻笑一声:“这可不像你会说出来的话,不过换换口味也好,总吃一道菜再好吃也会腻。”
专一不变是世间少有,喜新厌旧才是人之常情。
闻星只淡淡笑了下,没有接话。
卓钰彦点了道水煮肉片,自己大快朵颐,却不让闻星碰,煞有其事地规劝他:“这太辣了,对嗓子不好,你还是等感冒好全了再吃吧。”
闻星待会儿便要去剧院彩排最后一次,怕沾上油星,筷子本也未往那道菜伸去。可被这么管束着,他颇有几分无奈,“被你说的,我现在都成了个病秧子了。”
“你已经是了。你看你这么久,药停过吗?”卓钰彦横他一眼,“你就是那种平时不生病,一病起来就要病很长时间的。不好好养着,以后落下病根有婻沨你受的。”
闻星眉眼低垂,小口吃着碗里的清炒莴笋丝,也不知听没听进去。
卓钰彦吃畅快了,话也跟着多起来:“我跟没跟你说,我部门新来了个同事。他那天约我中午一起吃饭,我期待了一上午,结果他带我去了家专做减脂餐的店。”
“他点了一份蔬菜沙拉!我靠,那份蔬菜沙拉卖九十八!什么黑店啊!”卓钰彦语气愤愤,一筷子精准戳中盘子里的红烧小土豆,发泄着对那顿白人饭的怒火。
他是狂热的肉食爱好者,无肉不欢,完全不能理解白人饭的风靡一时。若说是为了健康减脂,还能勉强接受,但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人喜欢白人饭。
说得不好听一些,那跟生啃楼下绿化带有什么区别?
卓钰彦的手机在这时响了好几声,正是他那位新同事发来的工作消息。
卓钰彦看了一眼,脸色臭下来,“我真的觉得爱吃白人饭的都是疯子!怎么会有人在节假日还拿工作来烦人?”
闻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了一句,“沈流云就很喜欢吃白人饭。”
这还是这段时间以来,闻星第一次主动提起沈流云的名字。
卓钰彦愣了愣,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欲言又止,好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他也是个疯子!”
珍爱生命,远离疯子。
这是卓钰彦对闻星的告诫。
闻星却觉得卓钰彦的这个想法太过多余,毕竟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日后不见得会再与沈流云有任何交集。
这座城市那么大,他们哪会那么容易遇见。*
沈流云上回出门还是去医院换药,如非必要,他不会想踏出小洋房的门。
他这段时间过得昼夜颠倒、饮食紊乱,走进衣帽间时,差点认不出镜子中的人。
身形消瘦和面容憔悴都暂且不计,那发根不知何时新长出了不少黑色,格外刺目。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染过发了。
白金色不好染,要先漂上两三回才好上色。染好之后也维持不久,基本上半个月左右便会开始有褪色迹象,黑色的新发也会很快长出,形成尴尬的分界线。
最初的染发和之后的几次补色,沈流云都是去的理发店。但因为次数太频繁,他很快就开始嫌麻烦,干脆买了一堆染发剂和漂发剂回家自己捣鼓。
他大学的时候,有位室友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换一次新发色,跟做实验一样,时不时就在寝室里折腾自己的头发。
托那位室友的福,沈流云对怎么染发还算了解,不仅上手很快,也没让闻星察觉出不对,一直以为是他的发质特殊,染的色才这么持久。
沈流云打开抽屉,里面的染发剂和漂发剂还剩很多。可他看了一眼时间,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只剩不到三个小时。
这么短的时间根本不够染发的,何况待会儿过去的路上还不知道会不会堵车。
算了,戴顶帽子遮一遮吧。
把头发遮好了,他发现还有缠了纱布的手臂和太过憔悴的脸需要遮,只好一反常态地穿了黑色立领大衣和高领毛衣,头戴一顶大帽子,连围巾都围上了,将自己全副武装地包裹起来。
临出门前,沈流云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很滑稽,像契诃夫笔下那位装在套子里的人。
或许在实质上,他与套中人也没有区别。
只是从前的套子是无形的,如今的套子是有形的。
他压低帽檐,走出门去。
沈流云今日没有开张扬的跑车,而是选了闻星常开的那辆奔驰,到达剧院后,规规矩矩地将车停进了地下车库里。
距离开场还有一段时间,门口已经有了不少人在排队检票。沈流云等人差不多都进去了,才朝门口走去。
“二维码扫一下。”检票员对沈流云说。
沈流云摆了下手,隔着厚厚的围巾回:“我没抢到票,能站外面听吗?”
检票员对这种事倒是见怪不怪了,点了下头,“可以,你靠边一点站吧,等下还有人要检票的。”
于是沈流云靠边站了,站在很不起眼的角落吹冷风,沉默得像天然长在墙角的一棵树。
等到检完最后一张票,检票员收拾东西打算进去,这才想起墙角还站了一个人。
他冲沈流云打了个招呼,“演出快开始了,你跟我一块儿进去吧。不过等会儿你只能站在演出厅门口听,不能进去,知道吗?”
沈流云原本已经做好站在外面吹一夜冷风的准备,不想能有这般意外之喜,愣了片刻,旋即对人道了谢。
他从大衣口袋里摸出来一盒烟递过去,“多谢。这盒烟我还没怎么抽过,您收下吧。”
检票员光一看就知道这盒烟不便宜,眼睛亮了亮,“嚯,这可是好烟。”
即便这么说,他却只从烟盒里抽了一支别在耳后,还不忘叮嘱沈流云:“我拿一支就行,我这人糙惯了,抽不来好烟。哦对了,剧院里禁烟,你待会儿可别站外面抽。”
沈流云合上烟盒盖,笑了笑:“我知道的,所以之前都是站外面等。”
这话听着奇怪,等谁呢?
检票员挠了挠头,没再细问,将沈流云带到演出厅门口就去忙自己的事了。
演出厅门口除了沈流云,还摆了个小桌,坐了个慈善基金会的人员,负责在演出结束后给观众分发宣传小册子,也方便想要献爱心的观众捐款。
因而当演出开始后,沈流云倒也不显寂寥。
沈流云自认音乐鉴赏能力不高,但奇怪的是,他总能从合奏中精准地找出钢琴声。
是钢琴太独特,还是闻星太独特?他说不好。
来之前,沈流云记了曲目单,钢琴协奏曲排在最末。
柴一的旋律奏至一半,沈流云留意到那个工作人员在低头玩手机,便朝演出厅的大门挪步过去。
他轻轻地将门往外拉开,露出一小道缝隙。
随着乐声倾泻出来,灯光笼罩的舞台也映入他的眼帘。
舞台上灯光璀璨,摆在正中央的钢琴尤为醒目。
白色燕尾服将演奏者的腰身勾勒得优雅纤长,指尖落在黑白键上宛如天鹅泅水,轻盈却有力量,点点浪花自他指下翻涌,波澜壮阔自他指下展开。
他于这小小缝隙中,窥见演奏者自由而纯粹的灵魂。
沈流云久久无言,立在原地,直至双腿麻木。
回忆起过去他多次让闻星为自己请假、辞职,顿时感到羞愧难当。
他从未真正站在闻星的立场上为闻星考虑过,固执己见、自私自利。
闻星是属于音乐的,也是属于舞台的,应当被灯光照耀,也应当被鲜花簇拥。
一直都是闻星在包容他,迁就他。
沈流云将门重新掩好,转身朝着爱心捐款箱走去。
“捐款是在这里吗?”沈流云问那个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很热情地回应了他,把一个册子递到他面前:“是的,您要捐款的话需要在这边登记一下。”
沈流云拿起了笔开始填信息,先填的金额,填完才问:“可以匿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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