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炯有神的爱情 第92章

作者:紫色木屋 标签: HE 近代现代

“Yes,Sir。”

这个时候的杨鸣还不知道木熙元的事情已经惊动了警察,而他看了早上的新闻,那个即将拆迁的居民楼因为半夜的雷电交加而倒塌了。心似乎被吊了起来,突然,杨鸣发疯的跑出了家门。

他冒着大雨拦了一辆出租车。

一个小时后,出租车到了倒塌的居民楼。看着那堆砌在一起的砖头,杨鸣的眼眶红了。他拨打了杨中浩的电话:“是我,我看了早上的新闻,捆绑木熙元的那个居民楼倒塌了,昨天晚上至比赛最后木熙元都没有出现。你说过比赛结束就会把他放了,我昨天忘记……忘记问你了,你昨天有没有……有没有……”杨鸣想说,你昨天有没有把他放了,如果没有,那木熙元是不是被倒塌的房子给压……“我也要打电话给你,那小子昨天在你们比赛的时候被人给救了。”

“真的?那太好了。”杨鸣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好个屁,救他的是警察。”杨中浩大吼,如果这时候杨鸣在他面前,他一定一巴掌拍过去。

“什么?警察?”比他的吼叫声还大,杨鸣惊慌失措,“怎么办怎么办?被警察知道了,那我们不是犯法了吗?怎么办?”

“闭嘴,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你给我听着,把两只耳朵给我挖干净了。首先,不是我们犯法了,是你。用棍子打他的可是你。”杨中浩冷静的声音像是地狱的恶魔。“还有,昨天警察已经找我谈话了,我出现在那里的时候有目击者看到了,我借口只是随便逛逛。”

“那我……我……”

“闭嘴,继续听着。”杨中浩有些不耐烦,“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其他人知道,只要我们咬紧牙根不承认就好。现在警察还没有找你问话,对不对?可见他们并不知道你曾经在那里出现过,而且他们也没有实质的证据。我的意思是,你先离开这里几天,去避避风头。”

“我……”

“不想死的话就照着我的话去做。”

炯爸爸家“我收到阿Y的电话,说找到阿元了,他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乐棉脸色很沉重,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他和木熙元还是挺聊得来的。

“在医院里?”韩墨疑惑的看着于文天。于文天蹙眉,“昨天比赛后台,东方有学长说找到了阿元,我想,他应该知道那件事。”

“那我们去问他。”乐棉提议。

“不。”于文天摇头,“那边有炯炯在,不好问,你问下阿Y,他们在哪个医院,我们过去看看。”

“好的。”

下午2点,于文天、韩墨、乐棉,三个人到了仁爱医院。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医院。

“阿Y。”乐棉挥手,才到医院门口,就看见阿Y坐在那里揪着眉毛。

“你们来了。”阿Y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我不知道……我都不知道……”他眼眶涩涩的,心头千斤重。

“没事,我们去医院门口的咖啡馆先坐一下,喝杯暖茶,慢慢说。”于文天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要冷静。他和木熙元是兄弟,亲兄弟一样的感情,对方出了这种事情他肯定不好受。

“嗯。”

仁爱医院的门口,24小时便利咖啡店。那里的咖啡或者奶茶,都是大家眼中的便宜货,不过开在医院的门口,那里面的香气让大家倍感温馨。

“直到今天早上,警察找我问话,我才知道阿元出事了,而且还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阿Y觉得自己很窝囊。“刚才医院里,看着叔叔和阿姨,我想安慰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医生说,他脑部和腿部被重击过,虽然不会致命,却因为一直没有处理,导致流血过多而暂时休克,他极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了。就算,就算老天长眼睛让他醒了,十有八九会下半身瘫痪,医生说,下半身可以靠自己的毅力做复健,可是大脑,他流血量过多的是大脑,所以有可能在醒来后变成傻子。”

第174章 囧囧骂人

老天爷长眼睛吗?谁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种人坚信,老天爷是长眼睛的。因为,天网恢恢。

根据东方神的说辞,当时的杨鸣是在杨中浩离开之后再出现的,基于东方神的身份,而他的下属又是混帮派的,所以他们不便出来做证人。因此,警察派人在东方神下属提供的路线途中,照着杨鸣停顿的地方一个点一个点的问,看看是否有人记得杨鸣曾经出现过。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问到一个捡垃圾的大妈。大妈表示:那天,她如往常一样在晚上出来捡矿泉水瓶子,用来卖钱,补贴生活费。那天,杨鸣把一个矿泉水的瓶子朝着她扔过来。杨鸣本意是想把瓶子给她的,不过因为瓶子里的水没有喝光,而且盖头也没有拧紧,所以剩下的那些洒了出来,刚好洒在大妈的身上,所以大妈的印象很深刻。而且这段路况有路灯,她确信自己不会看错。

到底大妈有没有看错,只要找到那个矿泉水的瓶子拿去验证DNA和指纹就知道了。

大妈的瓶子是一个月才去卖一次的。不过每天捡的她都会用不同的袋子装在一起,大妈说,她这是明细表,想要看看每天的量是多少。

警察一边感谢大妈的闲情逸致,一边也叹息,一天的瓶子也有几十个,因为分不清哪个是杨鸣扔的那个,所以每个都要检查,为此法证部必须要加班了。

于文天他们从医院回来,碰上了刚刚关门的炯炯。炯炯午睡刚醒来,在家里觉得无聊,所以干脆到隔壁找他们来聊天了。“咦,你们去哪里了?我刚才开门进去发现你们都不在?”

“我们去……”

“你们的身上有药水味。”炯炯鼻子动了动,“你们去医院了?”

三人一愣,大概是没想到炯炯会这么敏感。其实也不是炯炯敏感,而是小时候他身体不好,所以去医院的次数也比别人多了,因此对药水的味道太熟悉了,这是他下意识的反应。不过三人的犹豫,炯炯看在眼里了。

要否认?还是要承认?

否认虽然是不想炯炯担心,可是在另一方面,不是也承认了炯炯的缺陷吗?

“嗯,去医院了,阿元在住院。”犹豫了一下,于文天还是决定坦白。他不想再让炯炯难过了。

“阿元住院?阿元怎么了?”炯炯清秀的眉头已经蹙成了一团。

“先进去再说吧,都站在这里,冻死了。”韩墨提醒。炯炯对于文天而言是不同的,韩墨看的出。在他和乐棉的眼里,炯炯也是他们的朋友。可是在文天的眼里,他对炯炯的在乎已经超过了朋友之间的关心。韩墨想,文天是把炯炯当亲人一样的存在。

大厅里,大家坐在地摊上,地毯换上了电热毯,是东方有换的,因为见这些家伙总是喜欢坐在那里而冬天的地板湿气也重,所以为了他们的身体着想,东方有就把地毯给换了。电热毯和炯爸爸的美学有些差距,不过炯爸爸目前不在,所以不重要。

“我把事情告诉你,但是炯炯不可以哭,知道吗?”于文天轻声道,打预防针很重要。

“我才没那么懦弱呢。”炯炯冷哼。都看不起他。

“那我就放心了,我相信炯炯你很坚强,可以给我们勇敢和勇气。”于文天这马屁拍的,令韩墨自叹不如。

“嗯,我会给你们靠的,这里。”炯炯拍了拍自己的胸膛。

“还记得昨天阿元没来比赛吗?”

“记得。”

“那是因为阿元被绑架了。等警察叔叔找到的时候,阿元已经昏迷了,所以现在才躺在医院里,我们本来打算去外面买些吃的,结果收到了阿Y的电话,来不及告诉炯炯你了,就先去医院看了一下,明天我们可以一起去医院,好吗?”

“好。”炯炯很坚强,炯炯没有哭。可是炯炯觉得心里闷闷的,不舒服。

第二天,炯炯起了大早:“文天、小棉、韩墨,起床了,去看阿元了。”他清亮的声音,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喊。于文天后悔了,他应该跟炯炯说一下的,不是早上去医院,而是下午,下午的。现在,他有想撞墙的冲动。

早上的城市堵车相当厉害,长长的队伍像龙一样,弯弯曲曲的。

“我下车去看看。”乐棉坐不住了,他们已经在车里面坐了20分钟,不得不感叹,现在的家庭代步车太多,导致城市每天的上下班高峰期,就像赶着去投胎一样。

三分钟过后,乐棉回来了。

“怎么样?”炯炯首先坐不住了。

“前面撞车了,等着交警过来处理。估计是路况太堵,交警过来也需要一段时间。不过……”乐棉神秘兮兮道,“前面发生车祸的当事人可了不起了,就是我们总决赛那天来表演的嘉宾,天空组合。”

“就是那群孔雀一样的鸟人啊。”炯炯用鼻子哼气。

“孔雀一样的鸟人?什么意思?”韩墨觉得这个称呼很新颖。

“走路像飞一样的,感觉一阵风飘过。脸长得又像孔雀,可他们明明就是人。又是人又是鸟的,这不是鸟人吗?”炯炯解释,“不过天使也是鸟人,我觉得称呼他们为鸟人就是侮辱了天使。”

噗……韩墨冷硬的脸也忍不住笑了。利炯炯这家伙,太搞笑了。

“可是我想去看看,我们去看看吧。”乐棉撒娇,当然是对炯炯的,韩墨对这种八卦可不感兴趣的。

“好。”八卦,炯炯也有兴趣啊。

天空组合非常的红,他们的窜起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们的经纪人,他们的经纪人是有王牌经纪人之称的吉森。吉森不只是王牌经纪人,同时在音乐制作上,他也有非常高的水准,因为……他本人就是出道的歌星,在他的歌唱事业到达顶峰的时候,他突然宣布退出乐坛,而当起了经纪人。

而吉森的另一个身份,知名娱乐的总裁。不过,这是秘密。

天空组合有多红?看现场里外三圈的围堵情况就知道了。围堵的不只是弃车的粉丝,还有媒体。不得不赞叹狗仔的鼻子,哪里有名人,它们就会出现在哪里。

“太过分了,这样我们的车怎么过去啊?”炯炯站在外围嘀咕。

“没办法,人家是大明星嘛。”乐棉酸溜溜的回答。

“哼,是骄傲的孔雀。”什么明星嘛,炯炯不追星。“你看那些人,就像名侦探柯南里,看见了洋子小姐的毛利小五郎一样。”

“什么跟什么啊?”乐棉拉着炯炯,“我们也挤进去吧,我告诉你哦,天空组合的签名在互联网上可值钱了,可以卖到几千块呢,甚至上万。我们运气好的话,也去要一组签名。”

“那有什么,等我以后成了明星,我的签名肯定比他们值钱。”炯炯最不服输。不料,被他自己说中了。炯炯出名了,在绯闻中,他的实力也被认可了。音乐女神初雅润的孩子,在炯炯为自己的母亲写了那首歌之后,音乐届给了他最高的荣誉:神之子。

“我挤不进去,我头被卡住了。”炯炯大声的嚷嚷,他的头又不大,为什么会被卡住?因为他不够灵活。

大家开始推着彼此,炯炯是个太幸福也太幸运的人,这样的人容易招来老天爷的嫉妒,就像现在,他被推倒在地上了。不过也不是最倒霉的,因为被推倒的不止他一个。

有什么东西滚到他面前了,炯炯盯着那个东西良久,他伸出手去捡,在他捡到的时候,有一只手伸在他面前。顺着那只手,炯炯抬头。不认识的人,要钱吗?

“谢谢,这个是我的话筒。”美妙的女音。

炯炯乖乖的把话筒交给对方,不过,在对方要接住的时候,炯炯又把手缩了回来:“先借我用下。”他快速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挤出人群。接着双眼在现场溜达,溜达之后,他跳上了一辆车的车顶:“我要去医院看朋友,请大家让一让。”炯炯拼命的喊,那声音,震碎了耳膜。

并不是因为炯炯的声音有多大,而是因为通过这无线麦克风,那位媒体朋友身上的携带式音响有了回应。结果,可想而知,炯炯非常成功的吸引了大家的视线。

他是?说实话,在围堵天空组合的粉丝和媒体狗仔里,认识炯炯的还不少。

“是那个比赛的冠军。”

“嗯,那个超级名校诺克亚学院音乐系的。”

“对对,我记得那个评委还说过,他被世界闻名的柯蒂斯音乐学院入取了。”

“好帅。”

“好可爱啊。”

顿时,一半的人被吸引过去了。

“请问,您是利炯炯吗?就是前天超级新秀组合选拔赛上的哈比组合的冠军选手之一?”有人问,为了更加确定。

“嗯,是我。”炯炯纳闷,他是要请大家让开啊,为什么他们要问他这个问题。

“请问您也是天空的粉丝吗?”一定是吧,不然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是,我才不知道什么天空白云大地的。”炯炯的回答引起了天空忠实粉丝的不满。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你什么垃圾啊,这样说我们天空。”

“宅男,滚开。”

骂声四起。

“我才不要来这里呢,是你们这群物以类聚在一起的乌合之众挡着我们的路了,我要去医院看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生病了。”

物以类聚在一起的乌合之众。有些人被他的话惊讶到了,这人说话好幽默。

“利炯炯先生,这恐怕也是你想出名的一个手段吧。”某个天空护卫队的记者讽刺。

“才不是呢。”炯炯反驳。

“那怎么这么巧合,刚好天空出现在这里,你的朋友就生病住院了?这种骗孩子的把戏可是不流行了哦。”

“才不是刚好呢,我的朋友前天就生病了。”

“哦,前天生病啊?那你什么时候不好去看,偏偏今天、现在去看?”

“是啊,分明是知道天空在这里,才想制造意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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