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狂上加狂
过了好一会,林晚才止住了笑声:“我笑我自己的眼睛才是瞎了。谁玩谁?一直都是我自己玩儿自己呢!秦风,你刚才干嘛要亲我?是不是觉得我拥有了你想要的一切,你心里特别不服气,所以就要扳回一局啊?你一直都是这样,信奉弱肉强食。可是我不是,我是真的爱你!爱是什么你懂吗?爱不是无聊时的打情骂俏,更不是10块钱一盒的保险套!爱是想无条件的为对方做一切能做到的事情。”
说这话的时候,林晚一直笑得跟假面人似的面具终于龟裂了,隐藏的许久的情愫如被剥了壳的蜗牛肉一般袒露出来。这种赤裸带着一种血淋淋的自残感。
“你别说了,我都知道……”秦风有点心慌,他不想听下去了。
“你知道?你知道什么?你知道看着自己心爱的人投入别人怀抱的无助吗?你知道被心爱的人当成踏脚石的滋味吗?你知道?听岗子说的吧?是不是把我塑造成一个无怨无悔,被误解了也一定要替朋友完成报仇心愿的痴情种了?哈哈哈,你们把我想得也太伟大了!”
林晚红着眼睛揪着秦风的脖领子说:“秦风,你好好看看我,我是人,一个从小就怕疼的人。可你让我对疼麻木了,你知道爱一个人爱到绝望的痛苦吗?你知道吗?”
秦风张了张嘴,却又说不出话来,林晚的脸上浮现的是他从来没看过的表情,那是一个陷入疯狂的林晚,陌生的林晚。他伸出手,想抚平林晚脸上的痛苦,可手僵在半空却怎么也伸不出来。
其实听了林晚的话,他的心里竟有一阵的窃喜。
林晚还是爱的自己的,之前的轻蔑和冷漠都是拙劣伪装。这种感觉居然跟百万巨款失而复得一般让人兴奋。
可惜林晚是卯了劲儿的不让秦风发财了。
“秦风,我真的没力气爱你了,所以以后,你走你的,我过我的。我们的恩怨就此一笔购销吧!”
秦风怔住了,他知道林晚说的是实话。他感到一阵的心慌,跳起脚来大声地骂道:“谁稀罕啊!看你那穷得瑟的样儿!让你喜欢真是倒霉催的!”
林晚走了,这次秦风没有拉他。
小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可是那种没由来的寂寞袭上心头,却让他有种被全世界抛弃的错觉。
林晚走了,给秦风留下的却是一堆烂摊子。度假村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了秦风钻外快的行当。于是有几个小子在秦风的面前挤眉弄眼,言语间的调戏是绝少不了的了。
秦风正好压着一肚子火,干脆把工作服解开,将几个小子挨个按在马桶里洗脸玩。
群殴事件惊动了经理大人,这位仔细一调查秦风的背景,才发现自己把一瘟神当麻瓜请来当跑堂的了。
于是经理拿捏着语言,又拿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解雇费,将秦大爷好言好语地送了出去。
秦风拎着个塑料袋茫然地走在大街上,一不小心将一个女的拎的购物袋撞翻在地。
“你眼睛干什么呢!没看见大活人啊!”女的还挺厉害,尖着嗓子骂开了。
秦风也不是省油的灯,正想证明自己眼睛贼亮的时候,与女泼妇打个照面,他不由得愣住了。
“是你!?”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第三十七章
老情儿见面自然得叙叙旧。俩人在一家咖啡馆里坐定。
秦风“嘿嘿”一笑:“还那么漂亮啊,生完孩子也不走样。”
高小姐将柳叶小眉毛立起来了,紧张地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瞎说什么啊,我可还没结婚啊!”
秦风倒是挺惊讶的:“怎么了?流产了?”高小姐一脸不高兴地说:“你都进去了,我爸说了,我要生下这孩子,他就打断我的腿……”
关于这点秦风倒是不怎么意外,说实在的,他当初勾搭上这位花蝴蝶,实在是想借点蝴蝶他爸的力。
这妞不是个省油的灯,爱好收集男人,同时跟几个男人保持着暧昧的关系。秦风在她的一堆姘头里算是个中翘楚。凭借生猛的体力与彪悍的作风让高小姐颇为另眼相看。
不过小姐也有失算的时候,也不不知在跟谁胡混的时候一不小心产生了化学反应,弄出一受精卵。结果被高先生知道了,老先生震怒,非要揪出那下种的人不可。
高小姐一害怕,就随便逮一顶枪眼的。姑娘一想能抗削的主儿也就秦风了,于是哥们儿抱着小姐抛出的绣球被抓到了高先生面前。
出乎高小姐的预料,秦风很痛快地就认下了这颗来历不明的受精卵。
自古男人的脖子都脆弱,除了顶颗脑袋外,决计经不起几片绿云轻浮其上。
可秦风当便宜爸爸那叫一个干脆,甚至背后找人威胁姑娘的其他姘头,不准跟他搞竞争投标。这么爷们的义举让姑娘感动得是热泪盈眶,撼醒了少女恨嫁的芳心。
要知道,方圆百里敢明目张胆惹高博的人不是傻逼就是枭雄。
但秦风明显两者都不是,高先生能看出他是匹狼。虽然獠牙还没有长齐,但两个眼睛里冒得都是狼子野心。
不过身边有匹狼养着也不错,总比养一群怂蛋强!他高博有那个本事驾驭几条犬牙走狗。加上那次群架中秦风舍命保护女儿的事情,高先生也就乐得顺水推舟成全一桩两全其美的婚事。
可惜一桩双赢的婚事被一件乌龙盗车案搅得是七零八落。先生虽然能够容忍自己的姑娘嫁一流氓,但不包括跟男人胡搞的变态级流氓。
姑娘也只好挥一挥眼泪,作别西的云彩,上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如今碰上了,秦风倒没什么,高姑娘倒是又勾起昔日的儿女情长。看看越发成熟的秦大猛男,她长叹一声道:“咱们俩也算是被打散的苦命鸳鸯,虽然不能做夫妻但朋友总是要做的,我这个礼拜天结婚,你来喝杯喜酒吧!”
秦风一挑眉毛,心里想:这又是哪位倒霉蛋啊?不过嘴上倒是应付着:“好啊,我一定去,新郎是谁啊?我认识吗?”
高小姐撅着嘴,用兰花指轻推了下秦风的额头:“你还好意思问,要不是因为你,我能嫁给林晚那个瘟种吗?”
谁?秦风以为自己的耳朵不好使。
高小姐提高了嗓门:“想不起来了?就是那个以前总跟在你屁股后面的那个阴阳怪气的小子。”
秦风当然知道林晚是谁,但是林晚跟这个搞破鞋的骚货怎么扯到一块去了呢?
“他……你,你们要结婚?”
“是呀,其实我一点也不稀罕那个姓林的,不过我爸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直说他就是自己的乘龙快婿,我说我不嫁,他就要掐死我……”
这点倒不难理解,高老头虽然不会把女儿嫁给变态级别的流氓,但绝对会欣赏手丫子都能变出钱来的变态。
这下子,林晚之前跟自己的阴阳怪气就全都理顺了。感情儿跟自己玩完“爱已油尽灯枯”,转过身去就吃自己的狗剩,继续自己未完成的绿云工程。
可以想见,林晚跟高博强强联合之后,那更是呼风唤雨,走路横晃了!
玩够了男人就想从良了?做他娘的春秋霹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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