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之赫蓝
老蓝:我错了还不行么。
↑所以今天有了小剧场。囧tz。
第47章
元旦假期过得平平淡淡, 要说有什么值得一说的,就是顾非也用自己的小金库, 买了一条菲拉格慕皮带送给他聂哥。
所谓小金库,基本就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压岁钱以及各类奖学金,还有就是在公司实习公司给的工资。
菲拉格慕这个牌子皮带不比超级大牌张扬,但怎么说呢?相比于追求牌子,皮带看的还是合不合适,顾非也总觉得这种低调点的设计更适合他聂哥。
说起来,之前送聂哥一些日常用的东西的时候,他就只想挑贵的买。
这次挑选皮带, 他看无论什么皮带, 只要对方不是牌子的就不顺眼,总觉得吧,买给聂哥的, 必须是好的,尤其男人的三样东西差不得。
哪三样?
钱夹、皮带、手表。
顾非也这只颜狗自己买什么不算讲究,他那只手表还是十八岁成人礼潘烟送的, 除了那只表以外, 他那一柜子衣服除非是真心喜欢的, 基本不讲究大牌, 但是买给聂哥的,他只想买贵的。
算不算毛病?不算, 男人给喜欢的人买好的算什么毛病?
过了元旦假, 顾非也投入了考试, 考了将近一个周才全部考完。
一考完他就直奔聂细卿那去,自己先在工作室附近买了点简单食材,然后提着去找聂哥。
聂细卿元旦前就考完了,他目前每天都在工作室里埋头赶稿,相反的画漫画的那两位闲到蛋疼,跟之前一比,真有点风水轮流转的意思。
顾非也刚刚考完,相比于平日来说可以说是暂时的一身轻松,他在办公室看了挺久,跑到聂细卿身边,在他耳边说:“聂哥,我先回去做饭吧。”
聂细卿闻言,讶异地看了他一眼,大有你能行么的意思。
顾非也挑起了右边眉毛:“别看不起我。”
元旦假可是跟着聂哥学了几手的,今天他买的食材就是按照最近微博上的一个快手菜买的,那些调味料顾非也看过,只要拿个被子,机械地按照教程说的比例事先调好,全部调完了再下锅,肯定不翻车。
事实上也没有翻车,顾非也这天做的是可乐鸡翅和西红柿炒鸡蛋,然后做了个蔬菜丸子汤,又煮了米饭。
聂细卿回家的时候,就被香到了,不仅鼻子被香到了,吃完饭的时候发现,味道竟然还不错。
顾非也心里那个得意,就差没把嘴巴咧到耳后根了,但他就只管高兴,笑归笑,才不去开口要夸奖,那多像小孩子对不对?
得矜持点。
聂细卿当然知道这人在求夸奖,怎么会不夸?
“味道不错,非非你手艺不错。”可以出师了。
顾非也眉毛一扬,手一挥,不甚在意地说道:“还好还好,其实也就这样吧,还能入口。”
非非你知不知道,过度谦虚就是变相骄傲?
聂细卿喝着汤,以碗做掩护,简直忍不住嘴角的笑意。
而就在同一时间,潘烟干了件大事。
翁诗圆的存在,是这近二十年她一直默认的事情,当初发现翁诗圆和顾令昭的时候她就做好了准备,让顾令昭直接立了遗嘱,往后公司和家产都是小儿子的。
那时候小儿子还没出生,不说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才没有离婚,她很清楚,其实她是自己不想离,所以有了立遗嘱一说。
为什么要立遗嘱?
怕的就是外面给顾令昭生个孩子出来,将来争家产。
为什么同意顾令昭将翁诗圆留在公司?潘烟也是持有公司股份的,她不大不小也是个股东怎么就能容忍丈夫的三儿在公司?
是这样的,潘烟觉得,反正顾令昭和翁诗圆不会分,放在公司,另外找人盯着点,也勉强算是个知己知彼。
在公司,如果潘烟怀孕的话,至少自己会知道而有所行动。
然而谁知道呢?
谁知道翁诗圆和顾令昭的相遇,不是那会儿顾令昭交代的那样,是翁诗圆进公司才发生的,而是在更久的之前。久到什么时候呢?久到那个罗颂比顾非也还大五岁。
想想,那得是大儿子顾舟还在上高中时候的事情。
事实上是这样的,顾令昭初遇翁诗圆的时候,翁诗圆刚出校园门,青春靓丽,刚刚进了一家公司,被带着见客户。
客户顾令昭是个四十几岁的成功帅大叔。
请注意,是帅大叔,有点魅力的那种,并不是油腻腻大肚皮的中年秃顶。
像翁诗圆这样的年轻姑娘,对成熟而又帅气的大叔简直是毫无抵挡力,看向顾令昭的目光自然多了比平常人更多的热切和崇拜。
翁诗圆本身长得就漂亮,是顾令昭喜欢的那一档,顾令昭多看她几眼也能归咎于美的事物人人都喜欢。
就这样,你多看我一眼,我多看你一眼,后来交换名片联系,再后来私下一起吃饭,小丫头喜欢的都给买,没多久,顾令昭就把翁诗圆给拿下了。
金屋藏娇好不好?
好啊,老夫少妾的,总感觉也会跟着年轻,可家里有潘烟啊。
年轻时候的潘烟是个什么角色?狠角色。
在一次和翁诗圆鬼混差点被潘烟发现后,顾令昭心中响起了警铃——这一段,玩也玩过了,虽然心底还挺喜欢翁诗圆这个年轻女人,可是要是真的被潘烟发现要离婚的话,离婚涉及到方方面面,也足够顾令昭头疼。
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