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云素
花满楼微笑道:“既能得到你这种评价,他应是个很好的人。”
陆小凤道:“他确实很好。”
花满楼道:“这样的人,我是要见见的。”
陆小凤惊道:“去哪里见?”
花满楼笑道:“我家。”
他已知道,白云城主叶孤城,要造访江南花家。
此时,通往江南的道路上。
叶孤城睁开眼睛,就在刚才,载着他的马车停了。
岚风隔着门道:“城主,又有人倒在地上。”这个又字,真的是十分的微妙呢!
听见那个又字,叶孤城深深地深深地沉默了。
讲道理,你们古人不要老是用同一种套路方式好吧?每次都倒在路上我也很尬啊!
然而外面倒在地上的人并不能听见白云城主内心os,甚至他的婢女也听不到。
隔着一道门,岚风听见他们城主完美的,充满磁性的男中音。
叶孤城道:“是怎样的人?”
如果是美女一定要果断绕路!
岚风道:“是一个男人。”
“一个俊俏的男人。”
叶孤城:“……”
呵,知道美女不行就用美男了吗?
告诉你们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
第21章
为了表示对美男计先驱的尊敬,叶孤城同意把倒在半路上的男人救到车上。
好吧,并不是因为美男计,叶孤城只是做了一个正派人士应该做的事,萍水相逢,但却不能见死不救,美丽的女人倒在他面前缺当做没看见,可以说是避祸,但一个俊朗的年轻人倒在面前,却不可以袖手旁观。
所谓的江湖道义,大到为国为民,小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借的是一腔热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在这个还算淳朴的时代,很多人都愿意对眼前的失意人施以援手。
叶孤城的判断并不错,这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倒在了半路上,他受了伤,伤得不轻,一条刀口子横在他背上,砍得很深,伤可见骨。
帮他处理伤口的是岚风,别看叶孤城身边只带两个婢女,但她们可以说得上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岚风常年在西域行走,西域或许别的不行,但是蛊毒为一绝,人都道医毒不分家,她可以成为顶尖的医女,也可以成为下毒的高手。
帮年轻人处理伤口,丝毫没有因为年轻男人赤裸上半身而神色有变,她本身已经超越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男人,除了叶城主,没有人能打破岚风冷若冰霜的面具。
包扎完毕,把手上的东西一收,将年轻人扔在休息的隔间,说是什么一见钟情二江见倾心,那都是话本小说才有的故事情节,哪个美人会因为帮路上昏迷的男人包扎心动?起码岚风不会,对她来说这是任务,城主嘱咐才做,城主不说,将人晾在大路中间都情有可原。
叶孤城前脚才吩咐仆从救人,后脚就将其抛至脑后,他还在钻研自己的珍珠生意,与江南花家的交易很重要,需要他反复斟酌。
消息灵通点的人都知道,全天下最富有的人是霍休,全天下地产最多的是江南花家。
无论何年岁,土地都是绝对资源,在这年头,江南花家的土地尚且没有超前到搞房地产,与大部分地主一样,他们的土地大多都开垦为农田用来耕种。
叶孤城想要买一个县大小的土地,但那土地正好是属于江南花家的,如果面积不大,位置偏僻还好说,偏偏这块地方很大,也还算是挺适宜耕种的土地。
诸暨,叶孤城灿若寒星的眼紧紧锁定在地图上一小小的位置,在春秋战国时,这里曾经是越王勾践的复兴之所,而在遥远的未来,这里却是华国最大的淡水珍珠养殖基地。
他既然想要搞珍珠养殖,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少不得借用先天优势,选择最为适宜的土壤。
或许在史书记载中,叶孤城不以剑仙之名留下痕迹,反倒是借珍珠养殖直事留名。
他的行为已经超前太多。
他希望可以买下五万亩左右的土地,并将其圈起,自成一个庄园,如果他的珍珠养殖事业成功,少不得有人要来偷学一二,在他赚取足够的利润前,叶孤城可不希望淡水珍珠价格提前暴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虽然无法阻止,但可以将时间推后。
为此,他必须拿下一块完整的,独立的土地。
叶孤城沉默不语,他思考了很多,从太阳高悬空中,到夕阳西下,断肠人不在天涯处,掀开车窗的帘子,远远只能听见牧童的短笛声。
岚风再一次站到隔间面前,她道:“城主,那人发热了。”
说的自然是被他们半途捡回来的年轻人,如果不是叶孤城的命令,他或许已经死在那里也说不定。
叶孤城道:“找点好药帮他熬汁,不行就听天由命。”
他愿意半途将人捡起来,已是至仁至义,接下来不过是看他是否命不该绝。
说到底,这年头,一场小小的风寒就能要人的命。
日落月升,已入夜,再过个一时半刻,白云城的车队就要停下休整。
目力出色的健仆坐在马车头,远远地,竟然看见有人在道路上缓慢地行走,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好像是个老人,身材矮小,背佝偻,因为距离远,衣服上好似被蒙了一层雾,模模糊糊看不清,只道他的衣服破旧,与寻常贫苦人家差别不大。
他走到白云城的马车前,脸上一派局促不安,嗫嚅道:“老爷可给口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