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云素
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林仙儿是一个非常珍惜生命的人,想要她这样的人死,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光是想着如何刮花朗月的脸让她再成为名副其实的江湖第一美人,就能给林仙儿源源不断的活下来的动力。
雪下了一夜,将人走路留下的痕迹填满,如果不是阿飞确定自己昨天将林仙儿扔在这里,恐怕就算是他都不能确定,这里曾经有一个人。
他确定自己还了一个人情,还挺满意,就连心情都好了不少,眼中神采奕奕,随后,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兔子窝,挑了最肥的一只兔子,回到旅店。
此时,旅店已经开门了,他才进屋,就碰上了鬼鬼祟祟的诸葛雷,他看见阿飞,当时就是一惊,似乎是没有想到这么早竟然还能碰到别人,立刻摆出了如临大敌的架势。
阿飞却不理他,直接找到已经在后厨摆弄的店小二道:“将这只兔子炖了。”
店小二道:“一大早,客官就要吃炖兔子?”
阿飞道:“一顿不吃肉,就觉得胃里空落落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吃。”
店小二道:“好嘞,绝对会把这只兔子炖得香喷喷的。”
阿飞忽然想到自己进门时所看见的静悄悄的旅店,便道:“叶孤城,他已经走了?”
店小二的笑容不变,他能微笑着谈论叶孤城,这已经证明他是白云城的人,他道:“昨天半夜,城主就已经走了。”
阿飞眼皮子一跳,正眼看着店小二,他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为他身上没有武者的气息。
店小二道:“客官你不用这样看我,我的武功低微,甚至比不上客官武功的一半。”
但能有阿飞武功的一半厉害,这绝对算不上低微。
一个武功并不低微的人,但你偏偏感觉不到他在习武,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阿飞道:“但我感觉不到你习武。”
店小二道:“如果我习武会被发现,还能看着龙门客栈?”
阿飞想,现在江湖上看客栈的难不成都要会隐蔽功夫的特技?
这样想想,自己一路上到底要见多少个深藏不漏的高手?
但这也只是阿飞想想,因为不是每一个客栈都是龙门客栈。
店小二对阿飞道:“客官与城主之间关系亲密,所以多提醒一句话也无事。”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所有的龙门客栈,都是城主的。”
他在骄傲地微笑:“所以,无论你看其中的掌柜,老板娘,或者店小二没有武功 ,或者武功十分不济,都不需要怀疑。”
他反手扔出一把尖尖的菜刀,那原本是用来处理大菜的,非常笨重,而且不好控制,但此刻,尖刀却精准地钉在了一条蜈蚣的尾巴上,而且没有伤害他的身躯半分。
这种时候,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蜈蚣?
店小二的心情很好,他甚至要哼小曲,他道:“这是好东西,我帮你处理干净炸了,味道喷香。”
阿飞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点头道:“好。”
阿飞似乎准备走了,但是在走之前,他又想到了别的事情。
他道:“你说,所有龙门客栈都是叶孤城的,那龙门客栈究竟有多少个。”
店小二笑道:“共有五十七个,这已经算是很不得了的数字。”
确实很不得了,因为号称全天下哪里都有的天机阁只有五十六个,龙门客栈的数量比它要多。
但同样,一个客栈,是不需要多少人维持下去的,而天机阁,一个据点就需要很多人。
阿飞沉默一下道:“当狼群分开的时候,就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微笑着看着他。
阿飞道:“你们都已经离开白云城,为什么不会产生新的头狼?”
店小二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在问我们,为什么不会背叛城主。”
阿飞点点头,他是这个意思。
在叶孤城之前,获得的一切教育都告诉他,人类是很丑恶的,人类是很容易背叛的,比起人,他更喜欢与狼群与野兽一起生存。
安全感,人群无法给予他,但是野兽可以。
店小二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归根究底,这应该是一种信仰。”
阿飞道:“信仰?”
店小二道:“是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信仰。”
他道:“白云城的人本就已经服侍叶氏好几代,对我们来说,跟着城主是从出生开始的使命。”
但即便是出生开始就拥有的使命,也是会厌倦,也是会被打破的。
店小二道:“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是最值得人信服的吗?”
阿飞道:“什么?”
店小二道:“伟大而且孤独的人。”
他道:“你看城主,只能看见他的武功,只能看见他的人,但是对臣民来说,我们所最重视的并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的理想,他的信念。”
理想与信念,江湖中的人很少有在乎这个的,他们似乎只在乎自己的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