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乡村小夫子 第38章

作者:闻醉 标签: 近代现代

又让商队从南方运来了大量的新鲜蔬菜存储在了地窖中。

几个掌厨的师父在知道了火锅的配方做法后,正在加紧研究其他的口味。

沈大海给儿子请师父上眼光不怎样,但是举办这种聚会却还是有几分能力。白水县的富户来了许多,有功名在身的学子来得也不少。

他们都想见识见识“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场景,究竟是要多好吃,才能被一个大诗人如此推崇。由此可见,沈大海的宣传工作做的不错。

田师爷也来了,他倒不是为了见识什么火锅。在京城的那些日子里,他什么美食没有尝过,这火锅再好吃能好吃到什么地步。他过来主要还是为了看顾胡志宣。这小少爷今天早上早早地就穿戴整齐了,眼巴巴地等着方睿轩来接他。

胡县令见他那没出息的样子,心里的万年醋坛子碎了个底朝天。这兔崽子还没有这么对过他呢。除了人多眼杂,需要照顾胡志宣外,县令大人还给田师爷颁了一个任务,观察方睿轩,看他是如何把自己儿子的心给勾走的。

吃醋的男人真是不可理喻,田师爷感叹了一下。那酸气冒得,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县令大人要嫁闺女,嫁哥儿呢。

方睿轩带着柳生和三个徒弟到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了。收到请柬的人大都是独自赴宴而来,少数的带了一两个半大的孩子。像方睿轩这样拖家带口的可真是不多见。

带柳生来,是为了让他散心。答应了带宣儿来,其他两个徒弟就不能不带。

而其实火锅宴本来是没有沈家兄弟的份儿了,一来沈大海忙顾不上他们,二来他们太小了,不适合出席这种只有大人的聚会。

能见识这场火锅宴,他们还是沾了胡志宣的光。不用自己苦苦求父亲答应带他们去,他们师父就能做到。

方睿轩让小二给他们上了一个羊肉火锅,要了一些肉丸子,又点了一些青菜,白菜,豆腐,萝卜之类的粗食。

听到白菜的时候,三小齐齐皱了眉,还有青菜胡萝卜的时候,沈惠清的脸都要耷拉到地上了。

他们都有挑食的情况,而在方睿轩家却是不准挑食浪费食物的。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沈惠清将柳生拉到了他们的阵营中。除了上次胡志宣被罚外,柳生做饭的时候,很少选用那些他们不喜欢的食材。

而现在,做主的是方睿轩。

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按照均衡饮食的想法,给徒弟们给进行了荤素搭配。

还不住地给胡志宣夹白菜,“宣儿多吃点,以前你师母做了白菜你都抢着吃,现在有机会多吃点,这酒楼的白菜可比咱们家中的那些新鲜说嫩多了。”

深惠明听了方睿轩的话低着头,抿嘴偷笑,他师父真是太坏了。

而这时,一双筷子伸到了他的碗里,给他夹了一大片烫好的青菜,之后几次又夹了好几块的萝卜。

第30章 宴会

沈惠明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师父,一句谢谢的话却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坐在柳生怀中的沈惠清刚刚吃完了一个肉丸子,嚷着道,“师母,我要吃肉。”

柳生夹起几片涮好了的羊肉,放到他身前的小碗里。

火锅有些高,沈惠明他们人小即使坐着高些的椅子也够不到,都是两个大人在照顾三个小孩。而沈惠清早早地就霸占了柳生,他们的无良师父主动接下来了照顾剩下两个徒弟的任务。

沈惠明的眼中尽是羡慕。胡志宣斜了他一眼,风水轮流转了吧,看你还敢不敢笑话我。

方睿轩涮了好几大片的肉,三个徒弟都以为会有自己一片的时候,肉却都被夹到了师母的碗中。沈惠清很有眼色的没有争抢,只让柳生给他捞丸子吃,然后想吃什么让柳生给他煮什么。

柳生是做过一两次火锅的,本以为自己终于挖掘出了一技之长,可以帮夫君养家了,而在沈家酒楼吃的这一顿饭,却让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实在是差远了。

用料锅具就不用说了,没有可比性,光看这羊肉切得厚度均匀,该薄的地方薄,该厚的地方厚,纹理清晰,一片片的跟雪花似的,想比也比不了。要是他也开一家火锅店的话,是绝对竞争不过这些大酒楼的。

怪不得他夫君要卖方子,卖法子,却不愿意自己做。单说火锅绝对是适合冬天吃的食物,然而冬季寒冷蔬菜种类少,只有这些有背景有实力的商家才能弄来这么多的新鲜菜。

“各位,如此良辰美景,又有美食相伴,咱们何不来做些诗歌助兴。”吃到一半,一个书生站起来道。

方睿轩听那书生的话,看了一眼身旁的柳生心道,再有一佳人相陪,才算是圆满。又看了一眼旁边的三个小萝卜头,顿时觉得十分的碍眼。

“唐某不才,抛砖引玉先来做上一句。围炉聚炊欢呼处,百味消融小釜中。”

话说,周围响起一阵的叫好声,周围的学子纷纷响应,作诗附和。

这个书生,姓唐名彦,听说因为几年前睡了王府的小妾跑到白水县来避风头。唐彦为人风流不羁,擅诗词,在这白水县相邻的几个县中都十分有名。生平唯有三个爱好,美酒,美食,美人。沈大海特意将天香楼的花魁赎了身送给了他,他才答应在宴会上替沈大海背书。

至于方睿轩,来到这古代半年多,整天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到同县的举人乡绅家中拜访不说,和白水县的学子也没有来往,除了那三个童生,竟然就不认得几个读书人。

在这样的宴会上是怎么样也不可能成为主角的。

在众人为了展现才华绞尽脑汁夸奖火锅,描写这聚会的场景的时候,他们那个角落,一大家子安安静静地吃火锅,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人比斗才华。

而他们这般行为,却让有些人看不下去了。

对于来这宴会的人,吃是其次的。重头戏还是在这作诗扬名和积累名气上。白水县是个小地方,但是若是在这小地方的文人学子中都不能有一席之地,以后去了更大的地方,又要如何站稳脚跟,如何让别人高看一眼呢。

来的这里的学子心中都有一本帐。他们不是不慕名利,只是不将这些挂在嘴上,用行动来争取罢了,这正好给了沈大海投机的机会。而真正不在乎这些的只有方睿轩了。

或者说方睿轩不是不在乎,为了原主他也不能不在乎。所以方睿轩早早就酝酿了大招。他不自己出头来扬名,而是打算好好培养弟子,只有有一两个学有所成考上了进士做了大官,他的声望自然会传出去。

然后有上进心慕名而来的学子会增多,教出的好学生就越多,名声就越大。这就是个良性循环的过程。没准以后还能捞个教育家当当,方宅男美滋滋的想。

“听闻方举人是岭南有名的才子,来到白水县快要一年了,我等还不曾见识过方举人的学识,今日可否有幸一观。”说话的人,是一个中年男人,身着儒衫,面容和气,那笑容却是怎么看怎么假。

因为男子的举人身份,他的话得到不少人的响应。

也有几个人早看不惯方睿轩了,但是他们大都听说这逃难而来的小子是个举人,只是身份不对等,人家是举人,你只是个秀才、童生的,缺少底气要求方睿轩做什么。

“这位兄台过奖了,方某不才,作诗方面无甚天赋,故而不敢轻易在诸学子面前开口,以免污了各位的耳朵。”方睿轩忽略了这人口气中的不怀好意,解释道。

那中年男子隐隐指责他不识礼数,不曾上门拜访,他真是没什么好说的。

总不能实话实说,他是个宅男,十天半月都不愿意出一次门。就连运动锻炼身体,都只是在自家的菜地除除草,浇浇水,逗逗孩子。

而曹大娘哄孩子的时候说举人老爷十有八九次拔掉的都是韭菜苗而不是野草还不如小清儿的话,被他自动忽略了。

这当初建菜园子的想法还是他提出的,他怎么可能不如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