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三观
刘易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是少年的容貌。
眨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对面的同样是少女模样的少时朋友——白纨绮。
白纨绮长得很漂亮,霜雪白的皮肤,墨水黑的眼睛,哭起来楚楚可怜,紧紧地抱着熊娃娃不撒手,所有人都说:“把熊娃娃给女娃娃吧——你是男孩子呢,要熊娃娃做什么——?”
“是的,我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刘易斯相当乖巧地将熊娃娃拱手相让了。
而苦涩却溢满他的心头。
白纨绮立即破涕为笑。精致小女孩高兴的模样是谁都爱的,大家都笑了。
唯独刘易斯在哭。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要熊娃娃……?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他……
完全不舍得……送给她……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发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刘易斯一直刻意忽略自己“爱破坏”的这一面,所以,他择偶的时候总是选择那些与他一样“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他每每看中的男人都是这个类型,但最先感到乏味的也是他本人。
所以当修斯指出“你总是在追逐你不爱的人……就像是到了年纪就该找个对象,找个对象就该找个那样的……你就奔着那样的去了。结果其实你自己也不喜欢,感情自然就无法维系了”的时候,刘易斯确实感到不快。
这像是被戳到了痛处一样,自然是要跳起来的。
刘易斯很不喜欢修斯的一点,就是修斯仿佛总能看穿自己的内心。
可是,或许……
这也是他喜欢修斯的一点。
刘易斯意识到,自己内心还是一个小孩,有破坏欲,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心爱的玩具……还有珍视的家人。
修斯,是刘易斯仅剩的家人了。
啊,对了,老刘也是——也许吧。老刘就无所谓了。
修斯不可以。
刘易斯为自己的卑劣而感到难堪。
可是,他忍不住看向了时钟,时钟指向10:30。
说起来,昨晚薛彩楹就说了,会在10:00的时候来找修斯共进晚餐吧。
刘易斯想到这件事,立即从床上坐起来。
他们该不会已经去用餐了吧?
确实是的。
10:00的时候,薛彩楹已经来找到了修斯了。她穿着一件红色格子裙,看起来青春洋溢,手里提着一个藤编的篮子,笑道:“我给你带了brunch。我自己做的,你要尝尝吗,Lucius?”
“好的,真是费心了。”修斯对于这个女孩子的示好并没有过分抗拒。
薛彩楹随着修斯走进了温泉小屋,又说:“我想在你院子里的温泉池畔用餐,你觉得可以吗?”
“当然可以,没有问题。”
修斯抄着手说。
薛彩楹从篮子里取出了长方形的布,铺在了池边,并将篮子里的食物取出。是盒子装的牛奶和密封盒里的牛油果鸡胸沙律。
“是我自己做的,”薛彩楹笑道,“你不准不喜欢。”
修斯听着女孩子撒娇发嗲的语气,不置可否:“行,如果我不喜欢,我不会告诉你。”
薛彩楹撇了撇嘴,感到不太满意:“你真的好冷酷。”
修斯笑着说尝了一口沙律,回答:“这个味道还不错,真的是你自己做的?”
“当然!”薛彩楹撒娇地说着。
二人吃了一般,薛彩楹又指着温泉池说:“我要泡这个池子。”
说着,薛彩楹脱下了身上那条格子裙,身上穿着比基尼,径自入了池中。
修斯埋头继续吃沙律。
薛彩楹攀在池边,娇声说:“沙律有那么好吃么?不下来陪我泡一下吗?”
修斯说:“这池子是为一个人设计的,不然也不会放在私人花园里。我要是下去了,就太挤了。”
“可我也不怕挤呀。”薛彩楹盈盈笑道。
修斯答:“其实从养生的角度而言,刚吃饱就泡温泉,对身体不好,我劝你可以先缓一缓,再去浸泡。”
薛彩楹闹了个没脸,心里骂道:也不知是真正经还是假正经?该不会是X无能吧?
薛彩楹吃得不太愉快,但还是保持着素养,微笑着与修斯告别。
她的父亲观念传统,继承权都在她的兄弟那儿。她本人能力也不出众,只能指望找个好夫婿。她自家条件不错,但门第却始终比不上刘家。修斯对她而言也算金龟婿了。故此,她才如此放得**段来勾引修斯。
没想到,修斯对她若即若离的,使人发狂。
若说修斯对她很坏,那算不上,总也是有来有往的。
若是修斯对她很好,那更算不上,总是不冷不热的。
但旁人都告诉她,刘修斯出了名的心冷、脸冷,不能指望他像她素来的裙下之臣那样围着她转。
但这样也太叫人挫败了。
薛彩楹从池子里出来,披上了大围巾,又问:“说起来,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
第27章
修斯笑笑,说:“你泡湿了身体,赶紧回去换衣服,免得着凉才是。”
这样的回答啊,真让人哭笑不得。
就像女孩子跟心仪的男生说:“我着凉了。”
男孩子说:“多喝热水。”
这样的情况,真让心思细腻的女孩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听起来并不是一个“错误”的答案,也并不失礼,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如果说这个话的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孩子也就算了,还能谈得上“可爱”或者“烂漫”。
要是说这话的是一个成熟的男人,却是一个推拒的信号了。
看起来像是关心,但实质上是推远。
薛彩楹知道自己也该退一退,否则一来丢脸、二来烦人。她便围起大披肩,说:“那我先走了。”
修斯答:“要我帮你把篮子收一收吗?”
“不用了,送给你了吧。”薛彩楹笑答,“你要是不喜欢,就扔了呗。”
说着,薛彩楹踩着细碎的步子慢悠悠地离开了庭院。
当她走出了修斯的屋子时,却迎面遇上了从对面过来的刘易斯。
二人打了个照面,一时竟有些尴尬。
尴尬的点在于他们从未真正见过面。
另外,薛彩楹还湿漉漉地穿着比基尼,身上围着一条大披肩,看起来也不太体统。
刘易斯朝她微笑点头:“女士,早上好……”
薛彩楹看着刘易斯这和修斯酷似的容貌,便说:“早上好啊,您就是刘家二公子是吧?”
刘易斯淡淡一笑,说:“是的,您是……?”
“我叫薛彩楹。”薛彩楹大方地朝刘易斯伸手。
刘易斯便也与薛彩楹握手了。他能感觉到薛彩楹手上温热的湿气,像是刚刚泡过热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