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女 第307章

作者:我想吃肉 标签: 近代现代

送别了李刺史夫妇,各人归位。

郑琰笑对池脩之道:“为客费了三升米,这林夫人没少收祁家的好处罢。”

池脩之道:“管他们有什么交易呢,咱们只把手上的事情做好就是了。总与他们扯个没完,我都烦了。”

“好好好,做咱们要做的事去!”

郑琰与池脩之现阶段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学习、补课、摸索、培训。要修路、挖渠,尤其是这样比较大规矩的政府行为,就需要有一个统筹规划。路线基本上就照着原有的进行拓展,难的是做一个方案。

第二百八十三章 会好起来的

如果这是一个全国性的工程,那么,中央有户部、工部一个出钱一个出技术人员,连将作都能出一部分工程人员给予支持,这个没问题。此外中央还聚集了一大批的专业人才,从测绘到设计,再到计划、预算,很多官员还是兼职的水利学工程师,有个别人甚至是顶尖的水利工程专家,又有国家力量做后盾,做这样的事情当然简单。

鄢郡不一样,首先,基本上最好的人手都集中到了中央了,留给地方的就少。鄢郡的地方财政里倒是有余款,却要省着用,这项工程计划里用料很贵,以往修渠、修路,大部分都用不到石料,现在主体几乎全用石料,光运费就很愁人了。这个预算得他们自己来做,哪怕郡衙已经基本配齐了人员,也是一样的。

鄢郡以往也有做过工程的人,这部分人有很大一部分是小吏,很多都是凭经验办事,上回全让池脩之给踹一边去了,现在送上门来都不敢用——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从中揩油?技术水平还不能保证过关不过关呢。

池氏夫妇可以凭关系向中央借人,问题是,中央不可能把最好的借给你,更不可能借得多。哪怕是郑琇、郑琦弟兄两个做到了刺史,他们都借不到人。郡衙上下只好一面找些做过工程的老人当参谋,然后自己上阵。不会的,现学,不懂的请教!

郑琰做计划是一把好手,毕竟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凡事有规划啊,要挖多少土方,路线几何,可调动多少人手,一个劳动力一天能做多少工作,共能开工多久。国家无偿征发劳役一年有多少天,即,可以有多少白工,剩下的缺口要从哪里补足,工程质量的标准是什么,等等等等。做得似模似样,池脩之也挑不出毛病来。甚至郑琰的计划里还有了些福利,比如给力役加餐什么的,池脩之还很凶残地表示,不能给太多:“原是他们自备干粮的,想着早些回家,自然做得快。你要是补贴得多了,可有得磨了。”明白了,吃大锅饭的不干活。

郑琰很遗憾:“改成奖励如何?一天一个工,挖多少方土石算合格,超过的,超多少有多少奖励。”

池脩之摇头道:“难!”郑琰一直呆在后衙,真没怎么接触国计民生,池脩之却是四处跑,很知道内情,“怎么能保证执行?纵使拨下了钱去,你怎么知道这些钱给发到各人手里?我分水也是召集乡老,并不用小吏,小吏不可信。”

郑琰哑然。

池脩之安慰她道:“今年不行,到了明年、后年,咱们把威信立了起来,下面的人不敢乱动了,就能宽仁些了。”

郑琰讪讪地道:“我总想着,大家都能过得好一点,就好了。明明,他们辛苦劳作了,我们才能过得好,可,看他们太辛苦,我也不忍心呢。真是,是不是太虚伪了点儿?可我真的……想天下太平呢。”有很多话说不出来,人就是这样矛盾,作为一个特权剥削阶级,靠民脂民膏过活的人,居然猫哭耗子起来了。大概,曾经的平民生活、平民教育,还是在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吧。

池脩之抚着她的背,轻声道:“会好起来的。”池脩之自己也想做出些政绩来,同时,久在中枢混,多少知道一些内幕,如今世道实在称不上好,让百姓过得好一点,也算是一个有良心的政治家了。倒没想到,自己妻子心忧万民。这个,池脩之略感惭愧。

郑琰一捏拳头:“一件一件地来吧!”

池脩之一笑:“好!”

两人又跟土木工程死磕上了,郑琰尤其痛苦,画图神马的,真不是人干的差使。直到从被抓壮丁的汤恩那里看到了铅笔,郑琰才一拍脑袋:“可以用这个呀!”以前用过的嘛!我以前画的素描可比那个“发明”铅笔的人好多了。

铅笔做为一个新兴事物,出现没多久就由于其发明人被推倒而流行不起来了,得到常弼画技“真传”的,一个也没有,能临摩其意的也没几个。大部人觉得,毛笔更好用,也就放弃了。倒是很多工匠觉得这东西比较好,尤其是木匠,画个线什么的,方便极了。常弼的铅笔店,几经转折,被收到将作管辖了,由于铅笔外面是包着木头的,所以算是木匠。

汤恩小弟就是个木匠,郑琰从他那里弄来了铅笔,结果悲剧地发现,由于放下硬笔的时间太长,她居然不!会!用!了!

一脸苦逼地适应铅笔中……

重新适应了铅笔之后,郑琰的效率提高了不少,同时,土木常识突飞猛进!但是,整个工程还是要专业人士来做,郑琰顶多算是听得比较清楚明白,死活不敢自己下手了。水利工程神马的,道路桥梁神马的,一个弄不好,是要出人命的!她还是不要乱指挥的好,知道些常识,帮着算个账比较适合她。

正在进行田间管理的劳动人民不知道,他们的郡守和夫人,已经把他们接下来的工作给确定下来了。简直就是周扒皮!

池脩之还带着人踩点,做简单的测绘,同时微调方案。半个月脸就晒变了样儿,就这样,又来了新的问题。

时已入夏,今年天气有些干旱,鄢郡仗着水土好,目前还没有什么灾情出现。池脩之先前又罚了一大批人做苦役,疏浚了河道,挖深了沟渠,又整体调控了全郡的用水。使旱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即便如此,部分地区还是出现了因为水资源紧张而悄悄侵占别家用水的情况发生。个别的村子还发生了小规模的械斗,这让全郡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池脩之的身上。池脩之分水的时候说过,谁不按规定用水了,谁擅自械斗了,就罚谁,一点情面也不讲的。

械斗双方的身份略有微妙:受害者,祁家;施害者,土鳖吴家。

即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很难摆脱历史遗留下来的格局——同姓聚居,就更不要提现在的鄢郡了。祁氏本是大族,土鳖吴家一大族人住在一起,就是一个村子,这村子就叫吴家村,与名字比较风雅的“祁园”相映成趣。

吴家看着祁氏不受府君待见,正好天又干,贪心乃起,也是欺软怕硬,偷偷开了渠,偷了正在按规定用水的祁氏的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还有三斤钉,祁氏很快发现情况不对,派人去堵缺口,正遇上了吴家偷水的人,两处一理论,祁氏难免带着傲气,被吴家那副“你们过时了”的小人嘴脸一派,说话也不客气了起来,也分不清是谁先动的手,反正是闹到池脩之的案头上来了。

怎么判?大家都盯着呢!

断案从来难不倒池脩之,两边一拿到,公正合理地认为:“事因吴氏偷水而起,先判偷水案!吴氏犯本府法,参与之人罚力役三日,铜十斤,从其用水时日里,扣一日补与祁氏。本府说过,别人违法,苦主可上告,毋得私斗,祁氏为何不告?不告,等罪!——械斗之事,两家皆有过,本府一视同仁。两家械斗,本应即时治罪,国以农桑为本,吾不误农时,着两家人犯,秋收之后每人加服十日力役。先前诸乡老与吾立契,今不能约束村民,着戴罪立功,看管诸人犯,秋收之后,领他们来服役!晓谕全郡,两家系初犯,故轻罚之!此后有再犯者,加倍惩罚!”

判完了,这么个结果大家都能接受。祁氏本打算如果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就要闹将起来,没想到居然还算公平。吴氏本就胆虚,不意府君居然没有为难祁氏,也骂骂咧咧地走了。

只有池脩之开心得不得了,这就又多了许多免费劳动力啊!

就这样忙碌,还有闹事儿的。

无论是工程也好,械斗也罢,都是公事的范畴,郑琰没想到的是,私事上也有来搅局的。

事情还是因为祁二娘而起,祁氏虽然在全国勉强能挂号,到底势衰,已是多与本郡之人联姻了。郡内望族通婚,也是四通八达,祖祖辈辈的纠缠不清了。王、朱等四姓与祁家总有着奇奇怪怪的亲戚关系,几家小辈纵有礼法约束,也架不住姑母姨妈家的表哥表妹之间互相认识。

祁二娘在郑琰看来讨厌,但是在思想比较顽固的鄢郡人看来,那行为绝对是可圈可点的!世家不能自降身价、自甘堕落!祁二有一表兄,是朱家的小公子,年方十六,生得唇红齿白,骨子里带着一股傲气,自以也算系出名门,才学又好,挺瞧不起土鳖们的。朱六公子心中素喜欢祁二表妹,两家家长也有意结亲,不想晴天霹雳,祁二被送乡下去了,有不可靠消息讲,可能要被远嫁。

朱六哪里受得了这个?求他父母帮忙,父母年轻时也是与他这样的想法,后来他爹也做过几任地方官,又到京中叙个职什么的,几次叙职棱角一磨,比较能认清现实了。听儿子要犯浑,先把朱六给骂了一通。

朱六记得一个孝字,不敢与父亲争辩,跑到祁高大门口大哭不止:“郑氏,冰山耳!日出即融,冰山难靠!竟为冰山而抛骨肉!祁氏真要完了!”

祁高真想让他现在就完蛋!派人拿绳子一捆,给扔回朱家去了:“你们家的孩子,自己看着办吧,我是不敢再招惹了。”

朱六他爹差点没被吓死,朱六这孩子,还真是聪明,一眼就看穿了池脩之这么横,乃是有个好岳父。你看出来了也别这么直白着说啊!很多人都觉得他本是能凭本事拼出来,结果却是裙带上来的,却觉可惜又有些鄙视,可为什么大家都不说?因为郑琰确实是个大杀器!

朱六倒好,隔山打牛,还隔了池脩之、郑琰两重山,等于直接骂到郑靖业头上去了。亲,你骂个池脩之就算了,骂了他老婆,等于点名郑靖业啊!

第二百八十四章 冰山

作为本郡一直以来的地头蛇,祁家的地理位置相当好!适合围观!适合狗仔盯梢!朱六他爹知道,跟池府君两口子别玩花样,你玩不过,还不如直接去请罪来得方便。这么想着,脚下也没停,绳子都没解、朱六嘴巴里的手绢还是祁家提供的,就这么拎到了郡衙请罪。

郡衙里也有朱家的人做主簿,一听了这事儿,魂都飞了!郑琰穿越前的时空里,有个成语叫“望洋兴叹”,朱主簿与李敬农等人处得久了,才知道自己的见识确实算是浅薄了,便是郑德俭,那气派也不比别人差。更不要提平日里见识到了夫人规矩了。

朱主簿拉着朱六他爹一个劲儿地说:“千万别犯犟!”又哭丧着脸去看郑德俭。

郑德俭很想抽朱六几个大嘴巴,但是人家爹在这里,自己的姑母姑父才是这里的主人,哆嗦了几下,强忍着道:“府君在外奔波,此事晚辈不能作主,还请贤父子入内稍待,我找人进去通报夫人。”

言罢,也不找人,他亲自奔到了后衙,脸憋得通红:“姑母!”孩子受委屈了,要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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