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想吃肉
你们还知道啊?
延寿看着脚尖:“总是一样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郑琰一愣,叹道:“既这么着,就依你们了。”
“四胞胎之三”似乎对于“不一样”分外的执着,吃饭的口味倒还罢了,他们甚至连功课都有了不同的喜好。
郑琰非常担心地与他们谈:“你们不需要刻意不一样,那样未免拘泥,倒像是很在意与自己兄弟一样了。你们是一母同胞,纵像些又有什么?我看你们长得与大郎还有些像呢。”
三兄弟齐齐打了个寒噤:“哪有?”
又涎起脸来:“以往是故意一样的,都没细想是不是真的更喜欢这个。分开了看,倒是发现了一些新趣味。”
这些新趣味真是让人吐血,药师不知道为什么,喜欢四处跑着写生,一直到成年,最后与钦天监的还混到了一起,至中年时,又受命主持勘绘舆图。
去病就是喜欢宅,跑去与夏侯霸窝在一起,竟尔把前辈经学汇集成册,经国家审核,刊行天下做了正规课本。
延寿的爱好是做御史,据说他早逝的二舅舅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个御史,好威风八面地骂人。外甥肖舅,延寿同学以此为目标,不停地奋斗着。反正他后台够硬,只要不是凭空诬陷人,有什么事都有人给他抹平了。还真是,没有辜负了爹娘双方的毒舌遗传。
第四百六十五章 番外之夫妻
“阿娘,”池春华贼头贼脑地钻到郑琰身边,“问您个事儿呗。”
郑琰心说,你这副样子,八成没问什么好事儿,面无表情地道:“你已过及笄了,有了婆家的人,活泼没什么,表情给我不要那么猥琐!”
池春华刷地摆出标准淑女样儿,挨着郑琰一坐,抱着郑琰的胳膊:“阿娘~”
“说吧,什么事儿。”
池春华脸红了,吱吱唔唔地道:“您当初跟阿爹,是怎么,呃……”抽出手来,两手成拳,竖起拇指并到一处。
郑琰往后一仰与这个小八婆拉开距离:“问这个做什么?”
池春华咳嗽一声:“就是问问嘛~你们当初,是怎么,呃……”
郑琰一僵,是怎么凑到一起的呢?
“阿娘?”池春华小小声问了一句,旋即闭嘴,小心翼翼地溜掉了。她就说了,再开明的父母,被问到恋爱史,都会想揍人的!还好她跑得快!溜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池春华拍拍胸口,又犯起了愁。虽然已经订婚了,可还是想问一问,也从中借鉴一下嘛!她爹跟她娘感情挺好的啊……
另一处,郑琰正在苦思冥想——特么到底是怎么混到一块儿去的呢?
这问题的难度真是不亚于干掉一个太子。郑琰思来想去,就只有自己呆傻地管后来入学的池脩之叫师兄的印象,只有这师兄成了她男友的印象,只有男友通过层层考查晋级成老公进而进化成孩子爹的印象。这中间独独漏了从师兄升格成男友的过程!
被女儿问及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生活也是小有尴尬,但是不乏小有得瑟——感情好嘛。但是回忆不起来这蜜甜的过程、神奇的转折,总像缺了点什么似的!
郑琰刚穿过来那会儿,还想着要写日记写日记,写什么呀!那会儿笔都握不牢。久而久之,三、五、七年一过,也就没这心思了。而她做的有些事情,实在不好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一笔笔妥妥的黑历史。于是本着“重要的一定不会忘掉,没记下来的一定不重”的原则,她就从容地不写日记了。
现在坑爹了,那么美好的时光怎么就忘掉了呢?明明记得总收到簪子,自己也总是做好吃的,还有结婚后还有毛茸茸的衣服穿……过程呢?
池脩之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他家娘子一副遇到难题的样子。这倒是奇怪了,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啊?怎么就为难成这个样子了呢?由于主母表情不那么开心,一顿晚饭吃得略压抑,池脩之把儿女赶去“早睡早起身体好”,自己向郑琰打探消息:“你这样子,是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儿了么?”
“!”这儿不是还有一个当事人吗?“你还刻,咱们年轻时的事儿么?”
池脩之把脸一板:“年轻时?如今咱们还是年轻哩。”
郑琰笑一笑,继续问道:“我今天想了一天了,当初,”瞄一瞄池脩之,“咱们是怎么对上的?我就记得,你拜入先生门下,然后……就在一起了。哎~你当初开始的时候是怎么跟我说话的?”
池脩之背上一寒!开始秋后算账了吗?斩钉截铁地道:“记不得了?”
“咳咳。”
“那就是缘份了。”池脩之耍起了无赖。
郑琰稀里糊涂的道:“这么糊里糊涂地……”
“可见不是人力所能为的。”
郑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池脩之抹了一把冷汗,那是池脩之只能暗爽绝不能跟任何人炫耀的事情啊!想当初,他初次见到郑琰的时候,是觉得这小姑娘生得确实好看。只是当时他正在被萧正德那头猪给调戏,实在没啥心情欣赏——郑琰当时又太小。后来拜到顾师门下,那时候还是觉得有个聪明伶俐的师妹总比跟蠢人搅在一起强。
再后来,不可否认,毛茸茸的衣服为郑琰加了不少的分,小少女又越来越漂亮,越来越讨喜。有时候呢,又有点儿憨乎乎的。笑起来的时候特别阳光!他还偷偷往肚子里塞了不少点心吃哩。
不管怎么说吧,池脩之是看上人家了。然而没落世家子与当朝宰相女之间的身份差距是巨大的,池脩之纵然自信自己混得不会差,依旧略心虚来的。又挺担心自己奋斗的过程中,小丫头被人给拐跑了,索性先下手为强。
这人是非常不要脸的,一个宗旨“习惯成自然”。极其卑鄙地温水煮青蛙,煮得郑琰都适应了“师兄对她挺好”这一事实。态度自然得像是已经是亲友一样了,下面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当时自觉是聪明,如今做了父亲,自家也有一个闺女,池脩之也是一身汗的。谁要是敢这样拐他闺女,他能把臭小子给揍死!说得再好听、打算得再务实,你小子什么都没有,就敢动这样的歪心思?“当初岳父只是让我去出仕,果然是很给面子了啊!”
池脩之用力地补充:“咱们就是缘份啊!”
郑琰想,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地方,生在一个内部团结的家庭,又嫁了这么个丈夫。什么宅斗啊、宫斗啊的都不用经历,也不用虐渣爹、渣娘、渣男、斗极品婆婆小叔妯娌小妾……有精力去开发兴趣,练习书法绘画,还能办学校、办慈善、还能参与时政、还能主持实业,她是幸运的。
果然是与这个时空的缘份吗?既然有缘,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吧~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就是了。
话虽如此,对女人而言——再豁达也一样——不把自己的初(兼唯一)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真是连觉都睡不香。郑琰苦思冥想,在给她那个牙口略不如前的爹炖东坡肉的时候猛然醒悟!
我去!我是被拐骗的!根本就是一不留神被池脩之这混蛋给带偏了啊!好像就是做饭,一时客气,好心请他一起吃了顿饭啊!最讨厌的是他没有正式表白好吗?没有写情诗,没有摆蜡烛,老子就跟他好上了!
郑琰把书一合,往桌上一放,去找池脩之算账。
想也知道,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顶多扣了三天的甜点而已。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蠢!就这么让人给炖了!郑琰只好用“傻人有傻福”来安慰自己。
郑琰吃了个哑巴亏,要是自己没想明白呢,事情也就过去了,她又记起来了,不由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池脩之也不太好意思,颇有一种坑人被苦主发现的尴尬之感。而且吧,这个,手段也似乎不怎么光明。恰好这些日子他的工作也走上正轨了,一应事务都比较顺手,这个,重操旧业哄老婆,也是应有之义。
俗话说得好,能者无所不能。池脩之不能说是全能吧,但是在追老婆这方面,确实是有一手的。静下心来一想,这么些年了,有许多事情,比如给妻子做簪子啊什么的,最初的时候确实很感动人,长年累月下来了,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了,会不会让觉得是在应付差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