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分/十年前的小暗恋 第21章

作者:橙子雨 标签: 强强 甜文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第17章

  赵清嶺那天刚踢完球。

  本来是想和朋友一起直接回家的,可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注意到这边看台架上好像有个人在哭。

  那人真的哭了好久好久——从他们开始踢比赛就坐那哭,他们加时赛都踢完了,还他妈没哭完!

  略微放心不下,最后走了过来。

  直到那抱着膝的少年抬起头,赵清嶺才发现,他们其实是认识的。

  “哎,你不是我们班的吗?那个程……”

  程什么来着?

  同班一整年,无奈程彻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赵清嶺甚至不是很确定他的名字。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在他身边坐下了,把刚买的水递给他。

  哭了那么久,应该缺水吧?

  结果对方却摇头,不肯收。

  “怎么了?遇着什么事情了?没事,来,跟副班长说说。”

  高中的时候,唐蜜是班长。赵清嶺因为成绩好,所以也挂了个副班的职。

  却很明显地被同班同学防备了——那黑框少年只慌乱地抹了眼泪,便低着头缩进壳里一言不发。赵清嶺又“喂”了几声,他也只埋头不理。

  赵清嶺想了想。

  “说起来,我之前几天好像看到过刘宇他们跟你在一起。”

  “你看起来跟他们也不像是一路人,该不会……是被欺负了吧?”

  他们所就读的这所高中,因为不少学生都是本市非常有钱有势人家的子弟,又喜欢带小弟招摇过市,以至于校园霸凌事件莫名严重。

  赵清嶺一直知道有这事,但从来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反正不会有人来欺负他——校霸和各路混混在霸凌别人的时候,都是要过秤权衡的。

  谁没背景可以任意欺凌、谁有背景根本惹不起,他们心里门清。

  以赵清嶺的家境,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

  根本不会有哪个校霸混混那么不开眼,来主动招惹他。

  可像程彻这种明显没什么背景、又性格内向的,还真挺容易成为那帮败类的“猎物”的。

  ……

  尽管在同班念书。

  但程彻在这天之前,从来没有跟赵清嶺说过一句话。

  倒也不是讨厌,只是没有交集。

  他当然知道,班上一直有那么个显眼的人。阳光帅气、笑容爽朗、家境优渥、成绩又好,成天身边都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超级受欢迎。

  但,这种事情……

  反正也与他无关。

  程彻的人生,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去操心、去疲于奔命、去拆东墙补西墙,因而完全没空再去关注或羡慕一位受上天眷顾的男同学。

  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

  他想着,他只要低头不理,等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觉得没趣,就会自己走了。

  却没想到,冷不防的,那人的手忽然伸了过来。

  “……”

  程彻整个人,瞬间触电一般,狠狠颤抖了一下。

  有钱人家的大少爷,突然跑来跟他说话也就算了,竟然还自顾自摸猫一样……开始撸他的后颈?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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