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分/十年前的小暗恋 第4章

作者:橙子雨 标签: 强强 甜文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赵清嶺当然清楚,正常人的脑回路不是他这么歪着走的。

  正常人在喜欢某人的时候,是希望那个人能够幸福的。

  甚至有的时候宁可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爱人——讲道理这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是主旋律歌颂的“伟大的爱情”。

  但没卵用。

  “理论”摆在那儿永远只是理论,天性压抑不住。

  就只有把人惹急、弄哭了,他才能感到真正的“开心”。

  那是一种诡异万分又心满意足的神经病体验,很难形容。

  总之,只有在把人好好欺负一通之后,他才能像是饱餐了一顿美味一样心满意足,从此一段时间乖乖不再作妖,恢复温柔体贴的本质好好做一个完美的男友。

  而等到那快感的余韵被时间消化,一段时间后,他又会忍不住贱贱地伸出爪。

  在作死的边缘反复试探,找茬,搞事,惹人掉眼泪。

  如此循环往复。

  ……

  当然,这样的习惯性犯贱显然是有后果的。

  因为只要是个正常人,最后都会无法忍受。

  哪怕当初再星星眼地喜欢他,三番几次经历被捧上天再摔到地上的心理落差之后,都会痛恨他这种反复无常的“玩弄”。

  于是乎,高富帅赵清嶺经常被甩,无限单身。

  即使如此,还是死性不改。

  ……

  那天赵清嶺抱着程彻一觉睡醒,已经是晚上六点多。

  怀里的人还没醒。

  赵清嶺轻手轻脚打开床头小夜灯,看着怀里男人的睡脸瞧,眼神温柔如水满是迷恋。

  他正在回味。

  回味中午的时候,程彻看到唐蜜那一瞬间的表情。

  公平讲,唐蜜长得确实漂亮。

  就算这两天天气一反常态地骤冷,让她不得已穿了一件唐母那年代感十足的旧骆驼色大衣,可这一身五十岁大妈的打扮都不能阻挡由内而外闪闪发光的娇俏可人。

  在看清她模样的那一瞬间,程彻明显被那样的明艳给震慑到了。

  黑框眼镜下的眼睛里,无措、慌乱、不甘、晦涩、嫉妒无处遁形。

  那样子……简直、简直了。

  赵清嶺身为一个合格的神经病,当场被自己男友萌到肝颤。

  于是乎,全程柔情似水地默默看着程彻的背影向唐蜜走过去,看那个傻瓜明明无比在意又偏要装作不在乎的样子,硬着头皮去跟唐蜜打招呼。

  ……他家彻彻,真心傻得不行。

  恐怕至今都以为,唐蜜是他心里忘不掉的那颗朱砂痣吧。

  也不想想,别说唐蜜早就已经跟别人订婚了,就单说他现在那么爱他、那么黏他,每天又那么乖,这门子陈年老醋又有什么可喝的?

  这么想着,赵清嶺低下头,带着笑在小夜灯的微光中亲昵地蹭了蹭怀里男人的鼻尖。

  真的是傻。

  居然还嫉妒,还低气压?真心傻到没救了。

  啊啊,明明那么帅、那么好、又那么诱人,为什么还不自信,总觉得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他?

  这么笨的男人,他可得好好养着才行,不然要被别人欺负的。

  这么想着,赶紧把人抱紧。

  才不给别人。

  只能我一个人欺负,一辈子一个人欺负,谁都不给!

  可是,纵然满心温柔,关于他从未真的喜欢过唐蜜这件事、还有他其实是个神经病的事实,赵清嶺完全不打算跟程彻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为,彻彻那嫉妒阴暗的样子啊……简直可爱到爆了。

  更别说患得患失的小压抑,偶尔的神经质,更是萌到他心梗啊啊啊!

  所以说白了,他就是无比享受程彻的又笨又傻,那种明明备受煎熬却还是一根筋地喜欢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掷。

  ……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赵清嶺抱紧怀里的人,心想,老子他妈的不仅是个神经病,还是个自私透顶的神经病。

  这个傻瓜却还愿意傻傻地爱他,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思路真的好清奇啊喂(捂脸)

第3章

  【学长,你可能……就是个教科书式的抖S吧。】

  赵清嶺深深记得,他当年在华盛顿大学念书的时候,某个在大三上学期就已经发了两篇SCI心理学论文的天才学弟曾经面瘫脸地这样评价他。

  赵清嶺非常不以为然。

  怎么能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呢?怎么能说他是抖S呢?

  他明明对SM那种事情,是完完全全没有任何嗜好的好吗?

  现在也没有。

  完全不会想要去把程彻绑起来滴蜡烛,用小鞭子抽,或者其它各类酱酱酿酿的。

  虽然,确实是经常生理性地升起想要逗他、弄哭他的笑欲望,但如果是因为疼痛而让他哭泣,那还是算了吧,心脏要受不了的。

  【但是学长,像你这样情感上的抖s……就只比物理抖s更抖而已吧?】

  赵清嶺严词反驳:“我并没有很抖吧!”

  而且话说回来,什么又叫“情感上的抖S”?

  他承认,他是稍微有点脑子不正常。

  但作为一个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顺利长大的普通人类,谁私底下不有点小小的、无伤大雅的变态小癖好啊?

  赵清嶺一直觉得,自己的“小癖好”其实也不算多过分。

  充其量无非也就是喜欢在感情上小小地、并不过线地稍微、稍微欺负一下自己喜欢的人而已。

  真的只是“稍微”。

  他底线分明,真正过分的事情从来不会做。

  就算偶尔冷淡、反复无常,事后也绝对会加倍用礼物和各种甜蜜补偿回来。至于故意和别的帅哥美女多说两句什么的,反正回家之后也是绝对自觉不会有任何后续联系。

  不过就只是……喜欢搞搞事情,看对方困扰委屈的脸而已。

  不过只是天生萌点有些歪而已。

  怎么就成抖S了?

  【其实吧……现实生活中稍微作点的人也不是没有,很多情况下,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人肯配合,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但谁叫学长你这个人,偏偏个人条件有点好,这就比较麻烦了。】

  【……】

  【因为你想啊~就你这样的,所以无论是谁跟你在一起,也免不了要有点患得患失的吧。可偏偏你又喜欢欺负人,这样别人本来压力就大又要被你作践、折磨,很容易负面情绪积压的。】

  【这样一来,一旦把控不住情绪爆炸,就只有分手这一条路了。所以说吧,你这毛病说到底……还是得考虑改改,不然怕是一辈子都找不到对象哦?】

  心理学大佬学弟的这么一番肺腑之言,让赵清嶺在二十五岁研究生毕业之后,认真地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他觉得,学弟说的有道理。

  纵然他高富帅、条件优越又单纯善良(?),可事实证明,天生有这种不搞事情不舒服斯基的破毛病,他确实跟谁也难以长久。

  问题是,他倒是也想改。

  但天性这玩意儿怎么改?

  如果能改,也不会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说法了吧?

  一度,赵清嶺自己也很绝望。

  有时想想干脆算了,不如就这么背负着又渣又花的名号注孤生吧,也别去祸害别人了。

  ……

  而如今,抱着程彻在床,自顾自心满意足的赵清嶺简直恨不得能赶紧的,从鸟不生蛋的南极科考站心理咨询志愿队把学弟给拽回来。

  发短信、打电话、发视频轰炸死那个面瘫脸——

  日了狗的,谁呢说老子这性格不改一辈子找不到对象呢,老子就是死撑着一点没改,这不是找着对象了吗?!

  还是完完全全的理想型。

  特别特别好。真的,帅气又成熟,痴情又贤惠,又乖又萌……根本就没有缺点。没有!

  是那种……想跟他好好过一辈子的超级理想型。

  每天把程彻抱在怀里,他都像是小白兔太阳地里抱着巨型大蘑菇一样,满心都是暖洋洋的满足。

  最重要的是,他们时至今日,已经成功交往了三个月!

  三个月,程彻不仅没离开他,而且没有任何想要离开他的迹象!

  “~~~”赵清嶺深深觉得,自己是真的运气好。

  逮到一个这么傻的。

  从高中就爱他爱得要死,十年过去了,还那么死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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