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橙子雨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