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橙子雨
程彻愣了愣,“于疆”这个名字,倒还不至于想不起来。
也是他们以前的高中同学,不同班。是个皮肤微黑、笑容灿烂、没什么心眼的男孩子,也是富家子弟,好像以前和赵清嶺住在同一个别墅小区,毕业之后也去了美国。
程彻当时还很羡慕他,羡慕他即使毕业后也能和赵清嶺去到一个地方。
赵清嶺:“小时候啊,我和唐蜜住对门,于疆家就住唐蜜家楼上。”
“小时候哥几个天天一块在外头捉蚂蚱、玩泥巴。后来我跟他同小学、同初中高中,哎对了,我记得高中的时候,那个于疆好像和你朋友颜珍在一个班?”
程彻点点头,印象中应该是这样没错。
……
赵清嶺小时候住的那栋市中心的花园小区,当年在他们不大的A市,也算是人尽皆知的“高尚住宅区”。
楼里面住的,全是市里最有头有脸的人物——不是当官、就是有钱。
程彻还记得,高中时有同学细细八过,说唐蜜爸爸是教育局副局长,赵清嶺爸爸是成功民营企业家,而于疆爸爸是市长秘书。
这些当官为宦的子弟们,从小就在一起玩。
后来更是无论成绩优劣,毕业后都齐刷刷被送去了美国镀金。
“在美国的时候,于疆跟我们不算远。每个学期不是他过来玩就是我们过去,总能聚上这么几次。”
“毕业之后,我觉得美国没什么意思就想回国了,于疆他留在洛杉矶,去了一所社区大学任教,我走的时候还以为咱们就此再见、以后只能十年八年见一次了呢。”
“没想到今天会在街上碰见他。”
“不过于疆这次其实也不算是完全的‘回国’,他是申请了一个国内的访学,相当于回来度假的那种,大概待半年就又要回美国去。”
赵清嶺说到这儿,八卦兮兮凑近程彻:“哎,你知道吗彻彻?于疆说他这次回来,是想在国内找个新娘子带回美国的。”
赵清嶺的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一直很好闻。
一靠近就很让人迷醉。
程彻暗暗觉得自己真心没用。都在一起多久了,至今还是会被迷得晕乎乎。
却又隐约想起好像听赵清嶺说过,这个于疆在美国应该是有女朋友的。
“以前是有,于疆当年刚到美国,就和一个ABC女朋友一见钟情,我回国的时候,还听人说他跟那姑娘求婚了,还以为早就结婚生子了。”
“直到今天见到才知道没有,分了。”
程彻:“为什么分手?”
赵清嶺:“好像就是普通的和平分手,于疆说是‘文化差异’。”
“其实也能理解吧,别的不说,就直说生活习惯,于疆之前那女朋友虽然其实是中国人,但死活吃不惯中国菜,可于疆又受不了那些牛排、披萨、薯条和炸鱼一类。于是每次出去餐厅约会,都有一个人会很痛苦。就连回家里做饭也必须各做各的,很麻烦。”
“双方一开始还想共同努力,可努力着努力着,就都累了、不想努力了,就分了。”
程彻:“……”
赵清嶺:“哪像我们那么命好,从小在一个城市长大,口味连南北方差异都没有。”
“你都不知道,于疆他有多羡慕我们~”
……
赵清嶺和于疆,是快到中午时分才碰巧在街上偶遇的。
许久不见都很兴奋,赶紧一起喝了杯咖啡,于疆叹息完自己分手的事情后:“算了,别说我这边的丧气事了,我听人说你现在定下来了、挺幸福的?”
“嗯!”
赵清嶺跟程彻的事,自打石锤在一起后,当然已经被过去的同学圈当做十年间最大的八卦,给狠狠八卦了一个底朝天。
大家各种不解,各种流言蜚语,各种羡慕嫉妒恨,各种猜测,各种花式编故事。
那段日子,几乎任何老同学在任何线上或线下的场合遇到任何老同学,第一句大概都是,卧槽,卧槽,你知道赵清嶺现在在跟谁谈恋爱吗?
跟程彻啊!对对对就是那个傻乎乎的程彻啊!
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心想事成、守得云开见月明,真的存在守株待兔能逮到兔子的情况!
……
在这样的同学圈八卦氛围下,于疆就算身在遥远的美国,当然也听说了这回事。
于疆:“不过,虽然以前是同学,但你们班的程彻到底是谁,我还真没印象了。”
赵清嶺:“呃,不会吧?以前一起出去玩过、也一起吃过饭的啊?你每次来班上找我都应该能看到他的才对吧?就那个黑框眼镜,个子高高的,坐倒数第二排窗边。人很帅,又……很萌!总之特别带感那个!”
于疆搅了搅咖啡,一头雾水、很是迟疑。
“你们班上有这号人物??确定?”
赵清嶺:“有有有,真的有。宝藏大长腿,可帅了,可好了!我跟你说啊……”
赵清嶺倒不是故意秀幸福。
也不是故意口若悬河、得意洋洋。
只是这天实在是没忍住——他的彻彻天下第一可爱!虽然也没指望于疆这种大直男能懂,可就是忍不住想秀!
于是,半杯咖啡的时间,于疆一直在听他讲啊讲。
讲有个傻瓜如何如何喜欢他十年,听得超级投入。
“哇,我很羡慕你,真的。”
最后,于疆真诚地说:“中学时候的恋情,是好多人一辈子最认真、最投入的恋爱的。”
“那样的恋爱能修成正果,真的是太美好了。不像长大以后的感情,就再很难那样——人就是这样的生物,年纪越大,考虑越多,杂质也越多……很难再像小时候一样奋不顾身去爱谁了。”
他说着,叹了口气,似乎被人生磋磨过,颇有体会。
“其实,我当年在我们班上,也有个偷偷喜欢的人。”
“现在大概已经太迟了,但我其实有点想要趁着在国内半年的时间……试着找找她,看她会不会还单身。”
说不定我运气好呢,”于疆说到这儿,脸有些微红,“要是可能的话,跟她表白,试试相处,将来一起去美国生活。”
赵清嶺:“呃,等等,你当年有喜欢的人?我怎么不知道?”
“谁啊,我认识吗?”
于疆:“……”
不说话就是认识了。
赵清嶺瞬间更好奇了:“到底谁啊?你们班班花?成绩很好那个短头发的?呃,难道是唐蜜!不对,唐蜜是我们班的,但我记得你们班好像除了班花和短头发的那个,就没有美女了啊?”
于疆:“也不是什么美女。”
“反而是……别的男生都不会喜欢的那种。但会去一个人去默默打扫走廊,很善良。我看人一向不是太看外貌的,我觉得心好、善良很重要。”
等等,啥,默默打扫?
赵清嶺心里“咯噔”了一下。
“女、女的吧?你喜欢的那个,是女的吧?”
于疆:“……”
于疆:“当然是女的了。”
赵清嶺松了口气,心想还好还好,毕竟在他的印象中,那个常年不声不响看不下去会去默默打扫走廊的,应该不是别人,好像就是他家程彻啊?!
……
那天,黄昏下班回家,程彻走到家门口,突然皱眉:“等等,会是颜珍吗?”
赵清嶺:“啊?”
“你中午吃饭的时候不是跟我说,于疆喜欢的女生跟他同班、又会去默默打扫走廊?会不会是颜珍?”
赵清嶺:“……”
赵清嶺:“不不不,应该不至于吧?”
程彻:“要是真的是颜珍就好了,于疆人那么好,跟颜珍多配啊?可比她现在那个男朋友要好多了。”
“……”于疆是不错。
但“和颜珍配”这个观点,赵清嶺得保留意见。
于疆阳光温和,颜珍一点就爆。
配?
真在一起,于疆还不被那丫头给欺负死!
但赵清嶺如今回想起来,他当年似乎确实又看到过好多次,程彻默默扫走廊时,胖胖的颜珍扛着个拖把像个门神壮士一样赶去帮忙。
那个时候大家都高一,赵清嶺跟程彻虽然同班,还完全没说过话。对程彻的印象也统共不过路过看一眼,觉得嘿,这俩人挺有公益心的。
可其它同学则就非常不以为然了。
“靠,这男的也太惨了吧,天天被胖虎妹妹缠着?”
“哈哈哈那女的肯定喜欢那男生。不过哈哈哈男生应该不会收了她,真收了的话,在床上岂不是一秒被压死?不开玩笑。”
“哈哈哈,哈哈哈。”
赵清嶺现在想想,那个时候颜珍因为很胖,其实是很受同学歧视的。
常年被取笑戏弄、被顺手欺负。只不过后来高二以后,程彻归赵清嶺罩着了,连带着颜珍作为程彻的朋友在学校的江湖地位也高了很多,才再被人敢随便欺负她了。
“于疆他……该不会口味那么重吧?”
不管怎么说。那个时候的颜珍,两百五十斤的“胖虎妹妹”这个事实。
程彻脸一板:“你什么意思?”
“……”赵清嶺汗颜,他竟不小心把自己想的给说出来了。
“不是不是,没有说你朋友现在不好的意思。”他赶紧摆手,“我就是觉得,当年的于疆算不上校草至少也能算得上个班草,不至于吧?”
程彻:“你怎么知道?”
“说不定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人。不肤浅、不看脸!”
赵清嶺:“就算不看脸总也……喂,等等,程彻你什么意思啊!于疆不肤浅、不看脸,意思是我肤浅只看脸?”
程彻抿了一口水,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