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伏妖录 第272章

作者:非天夜翔 标签: 架空 近代现代

镜中现出另一个一模一样的“翰国兰”,正寻找他的私房宝库机关。

第110章 月下黑狼

翰国兰嘴角抽搐,阿泰拍拍他的肩膀, 说:“翰国兄, 看来大伙儿都知道你有库房呢。”

翰国兰自言自语道:“这已经是最后一个替身了,用完可就没了。”

裘永思笑道:“若不是提前放了这么多血,多半骗不过那蛊猿。”

阿史那琼说:“你们差点就提前失败了, 若蛊猿回去后, 仍打算再将尸体吃完……”

陆许答道:“不会的, 我篡改了大狼出发前做的一个梦境, 让他多了一段记忆。”

“哦?什么记忆?”裘永思问道。

陆许没有回答,末了道:“总之, 让他在梦里欠了翰国兄的一个情, 促使他保他全尸。”

众人脸色都是微微一变, 翰国兰说:“你能影响任何人的梦,甚至记忆?”

裘永思马上示意陆许不要多说, 陆许便沉默了。阿泰岔开话题, 笑道:“翰国兄,陆许救了你性命, 这要怎么谢我们家陆许?”

翰国兰那大胡子微一动, 突然变了个模样,笑容可掬地说:“若不是你们让莫日根王子去充当卧底, 我也不会性命垂危,驱魔司冒险启用此计,再护得我平安,不是应该的么?”

阿泰也笑答道:“可不能这么说, 翰国兄,今天不是莫日根来,明天安禄山也会派个别的,总之定会杀了你才放心呢。”

陆许听得不耐烦,心思已不在这上面,说:“你俩慢慢讨价还价,我走了。”

陆许离开,裘永思要劝,阿史那琼却示意自己跟着,让他留下。

翰国兰说:“若非莫日根王子亲至,我又怎么会着了道儿?看来我还是太信任你们了……”

“那可不至于。”阿泰还在与翰国兰漫天要价,落地还钱,说,“安禄山铁了心要杀你,谁知道会出别的什么招呢?”

裘永思笑吟吟道:“哎,阿泰,助人为乐嘛,何必挟恩图报?依我说,要么咱们还是先忙别的去吧?”

阿泰便就此放弃,翰国兰却色变道:“等等!你们布了这么个局,就扔着我不管了?”

裘永思与阿泰作势要走,阿泰一摊手,说:“生意没法做了,不走等什么?”

翰国兰意识到这下问题严重了,问:“你们什么时候杀天魔?”

裘永思说:“得等长史回来罢?”

“什么时候回来?”

阿泰与裘永思一起露出无辜的眼神,又要转身。

翰国兰本以为还有后续,没想到阿泰千辛万苦找上门,先是撺掇他动用了个替身娃娃,再骗得蛊猿成了他的身份,如今证明身份的珍珠戒指也随之换掉了,万一自己一露面,不是被蛊猿杀,就是被莫日根补刀,又要怎么办?

“回来回来!”翰国兰无奈咕哝道,“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你们要什么,说吧!”

阿泰认真道:“翰国兄,天魔不除,长安永无宁日,你的命也保不住。”

“知道了!”翰国兰不耐烦道,“开价!”

裘永思摇了摇手中折扇,与阿泰对视一眼,阿泰示意裘永思开口,裘永思思忖片刻,而后便道:“一个情报。”

翰国兰示意裘永思说就是。

“天魔为什么要杀你?”裘永思若有所思道,“你知道它的什么短处,或是克制他的法宝?”

这话却是把翰国兰给问住了,他愤怒地说:“我怎么知道天魔为什么要杀我?我要知道,还会在这儿?早跑了!”

裘永思突然灵光一闪,将折扇一收,拍了拍手掌,问:“跟我们走,我带你看一样东西。”

翰国兰见镜中那万宝已找到机关,打开了自己的私人库房,正要发火时却被阿泰推着,身不由己地离开,阿泰与裘永思两人将他往中间一夹,不住口地劝他钱再多也没有命重要,好说歹说,才将他带离了长乐坊。

旷野中一片漆黑,一头巨大的黑狼正在野外以双爪飞速刨土,不多时便扒出了个不到一丈见方的深坑。

它时而停下,耳朵轻动,或是转头狐疑地嗅了嗅,警惕着四周的风吹草动。挖好坑后,黑狼甩头将翰国兰的尸体扔了进去。

陆许站在一棵树顶上,远远地看着大地上那一幕,月亮从乌云中出来,霎时银光万道,闪烁在黑狼油光满布的毛皮上,照着它以爪子将土堆推拢,绕着那临时的坟转了两圈,低头嗅了嗅,转身离开。

阿史那琼站在另一处,两人一同看着黑狼离开。不多时,陆许从树上下来,阿史那琼躬身,扒拉黑狼盖上的土。

陆许说:“这法宝还能回收?”

阿史那琼答道:“管他的,带回去看看。”

阿史那琼显然连用过的替身法宝也不想放过,在土里四处翻找,陆许倒没耐心陪他,站直了身体,望向莫日根离开的方向。突然化身白鹿,“唰”一声踏空飞走,阿史那琼喊了一声,根本追不上,只得作罢。

长安入夜,白鹿浑身散发出洁白之光,散入千家万户,噩梦中的儿啼顿止,原本在夏夜中躁动不安的长安顿时变得真正地宁静了下来。

黑狼踏过平康里的屋顶,浑身毛发一抖擞,恢复人形,跃下巷中,沿巷走去,在一家羊汤铺子前吃夜宵,用杀过人的手将饼一块一块掰开,放进汤里,手指上还带着些许血。

陆许趴在平康里二楼的栏杆上,朝下静静地看着坐在对街的莫日根。莫日根认真地咀嚼着,像是在出神。那侧脸轮廓在平康里灯红酒绿的映照下,竟是别有一番拨动陆许心弦的震颤感。

他的身上有股自然而然的邪气,就像一名阴冷的死神。从平康里出来吃夜宵的堂客、买热食的小厮、擦拭桌子的小二,都莫名地避开了他,躲得远远的,乃至他的桌前独自一人。陆许认真地看了他一会儿,想起这家羊汤是他们刚到长安时,莫日根带他来吃的第一间店。

他告诉陆许,他很喜欢这家的味道,以全羊入锅煮得绵软糯烂,汤作乳白色,荆芥清香调味,让羊汤变得鲜美无比。烤饼焦黄,掰碎后十分入味……长安只有这一家羊汤里放了荆芥调味,而室韦族过丰收节时,煮一只全羊,也放荆芥。

那是家的味道,不过陆许并无这记忆,也就无法理解莫日根对这美味的迷恋……

……但他现在感觉到了。

他闭上双眼,尝试着介入那瘦削邪气青年的记忆中,他看见了莫日根坐在室韦王族的最边缘处,参与他们的丰收大会。草原上载歌载舞,莫日根则无聊地以手指摆弄着案上的几块小石头,端详跳丰收舞的人群。

一只癞皮狗四处闻嗅,来到莫日根脚边,寻觅食客们施舍的残羹冷炙,莫日根突然抬脚踩了下去,一脚踩在那狗身边,小狗被吓了一跳,赶紧地远远逃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