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迷经
路过sportbar时,陌生人忽然问程归,语气带着几分神秘,“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程归说:“运动酒吧。”美剧里常提到,运动男喝酒聊天的地方。
陌生人却摇摇头,指着招牌让程归看那sportbar拼写形状的霓虹灯。
陌生人指着首字母说:“你看那个S,写得多大。”
“那又怎么样呢?”程归不解。
得到如此反应,陌生人有些失望,瞬间没了兴致,摊摊手说:“算了算了,没意思,拜拜吧。”说着转身走掉了。真是来得贸然,走得也贸然。
一阵寒风刮过街面,刮得几只啤酒罐叮叮当当滚动。
程归把手插进衣兜里,回想刚才遇到的这个人,莫名觉得阴森。他想起去世的太爷爷,经常爱给他讲一些过去的怪人怪事,而且每次都说是他亲身经历过的。自己今晚终于也遇到一个。
站在sportbar的门口,程归看着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它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呢?还是说,它对某一类人有着特殊的含意?
第51章 givemeasign
这时,街上走过来一个黄头发的洋人,体型是健硕得稍显夸张的那种,瞟了一眼程归,随后打开了sportbar的木门。
在木门打开的瞬间,程归眯着眼睛使劲往里面探看,想瞅瞅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可惜,看到的唯有黑黢黢一片。只好晃晃头,不得解地走开了。也许,那个古怪的陌生人只是开个玩笑。
程归向来不是一个怀疑论者。曾经,有个走街串巷的算命先生,对程爸说过,你家儿子心里空。当时程爸还以为是说程归傻。但算命先生说,空即是明,不会招到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他不会把一些古怪的事情往邪门的牛角尖里去想。
回到家中,程归洗个澡,就把S的事情放下了。
因为昨晚睡得不踏实,今晚早些上了床。想起李丛木,直接拨电话过去,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李丛木说看情况,程归以为是他项目上的工作走不开。
“你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跟平常不一样?”李丛木问。
程归心里得意,显摆道:“是不是很有男人味?”
“嗯……”李丛木在电话那边点点头,听到程归说男人味,就不由自主地想到这小子也是个有女朋友的人了,开始注意自己的荷尔蒙了,知道要取悦女人了,某一天要当新郎要入洞房,几年后会生儿育女撑起一个家了,自己真是时候该松手了——可是,纵然如此,李丛木还是可耻地发现,他竟然觉得这样的声音——很性感。
“喂?”程归问了两声,没听到回应,只好结束掉通话,心里不再惦记着他,很快就睡着了。
接下来两天,负责一生置业年报审计的事务所进场了,程归忙于梳理自己项目的数据,接受各种问询。直到周四晚上,才抽出时间再次去酒吧街上的KTV练嗓子。他已经决定用《恭喜发财》中人人耳熟能详的一段来当开场白,另外从总裁办那里要到了一份抽奖指引,再加几句串词,背熟即可。
这晚在包厢里,没有陌生人来打扰。程归待满两个小时后,九点多才从KTV出来。嚎得太用力,肚子都觉得有些空了,便去早安馒头铺里买两个燕麦窝头。
馒头铺的生意主要在早晨,这会儿老板很闲。程归忽然有种冲动,冒昧地问老板:“你知不知道那个sportbar是干什么的?”
老板听到后,眉毛立刻皱起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程归。
程归被看得心虚,莫非那个bar不是什么正当的场所?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失足少女的报道来。
“你说啥?”老板手里拿着零钱,不解道:“啥叫丝暴特吧?”
噢——程归明白了,原来老板不会英文啊。自己真是糊涂。就随手指了指几十米外的sportbar店面。
老板这回懂了,不高兴地摇摇头,“我没去过,那里的人也没在我这买过馒头。”
也是。程归觉得自己真是犯傻了。收起零钱,拎着窝头转身,却冷不防在不远处的街道上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
光线有些暗,程归看第一眼时觉得像,可仔细瞧瞧,又叫不准了。
程归看着那人在sportbar门前徘徊了几步,似在等谁,然后就朝巷口走去。
到底是不是谷梁呢?等人影走远,程归才走上街,边走边咬着窝头。经过sportbar门口时,目光不得不在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上停留几眼。店面招牌上画着简单的图案,就是棒球篮球之类的运动简笔,并没什么特别之处。
程归忽然想到secret。莫非是一个倾吐秘密的主题吧?又觉得不可能,谷梁不像是那种爱吐露心声的人。况且,他只是在门前徘徊几秒,也许只是经过。
无论如何,程归一边看着招牌,一边吃掉一个窝头,也没打算进门去一探究竟。自己身上的现金少得可怜。万一有最低消费怎么办?
于是,继续啃着另一个窝头,程归走出了巷口。沿着马路往家走。前天和今天都碰到了S的问题,让他习惯解题的脑筋活跃起来,像试钥匙一样,不停地在头脑里搜寻着S开头的单词。
回到家,程归随手发送条信息给李丛木:“你觉得S可能代表什么含义?”
李丛木很快回复过来:“SEX。”
程归握着手机坐在床上,情不自禁地“噢”了一声。自己居然把这么意味丰富的一个单词给漏下了,似乎大脑选择性地把它给屏蔽掉了一样。
然而,这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转瞬即逝。因为,SEX应该是件很普通的事情。而昨天那个陌生人为什么要单独跟自己提起呢?仿佛是对特定一类人才会有意义的样子。不过李丛木这家伙,果然火力很旺盛啊。
程归邪恶地问:“你是不是想郝姝了。”
李丛木只回复过来一个没什么意义的图标。
没成想在夜里,程归居然梦到了那家sportbar。梦到那个健硕的洋人拉开木门之后,就把自己拽了进去。
程归被拉入门内,差点摔倒,只觉得屋内浑浊如汤,烟味浓重。有一只吊在棚顶的球形灯缓慢旋转,灯光扫过的地方,会照亮一些狰狞的脸。
程归呆愣愣地往里走,仿佛黑暗深处有什么吸引着他。膝盖不时磕碰到桌子椅子,又痛又麻,突然间,他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被撞的人把脸凑近程归,鼻息间喷薄出温热的酒气,有种淡淡的熟悉,程归马上就要认出这个人时,却忽然听到黑暗中响起一声尖叫——“别亲我!”
猛然惊醒。
程归后背冒出一袭薄薄的冷汗。他已经很久没做过这种诡异的梦了。
程归不算迷信,但对于梦却有几分在意。因为他年幼时,曾经有过一次特殊的经历。有一天晚上,他梦到太爷爷对自己说:我要走了,你一个人不要怕黑哦。而第二天早晨,他才知道,太爷爷在夜里过世了。
于是,程归很想把昨晚的怪梦说给别人听,说破它,但小夕还没醒。程归就把梦境编辑成一条短信,发给他。这个梦似乎把霍霍的婚宴和sportbar拼凑在了一起,而小夕常常泡吧,又知道程归在婚宴上的奇遇,加之他若有若无的文化底蕴,说不定能分析出个什么。
程归在班上已经待了一会儿,夕大仙人才回复过来:“这个梦势必跟你在酒席上被亲有关,你心中对那个吻你的人存留好奇,所以当再次遇到好奇的事情时,旧的记忆就被唤醒了。也许,你自己都没意识到,你的心灵深处,其实是很在意那个吻的。”
一分钟之后,小夕又补发过来一个“信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