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师子洋
心中疑惑却也没多问,只道:“没问题,小店也在这镇上经营了二十多年,必不会坑了你去。”
裁好了布,老掌柜又问季春山要不要直接在店里做成成衣,他店里也是卖成衣的。
季春山倒是想,可一来他不知道叶清岚的尺寸,二来叶清岚大病初愈,也不值得为几件衣服从村里到镇上来回奔波个把时辰。
左右身边守着吴婶儿这个女红高手,缝补,裁剪,制衣,刺绣样样精通,又何必舍近求远。
选好了外衣的料子,季春山又让老掌柜扯了几尺做夹袄的素白布,做里衣的软绸布,最后则选了一块儿枣红色的布料是给吴婶儿的谢礼。
因着季春山买的多,老掌柜还送了一包碎布头和各色丝线,可以搭配着缝在领口和袖沿或绣上些花样。
季春山自是不会拒绝,在付了七钱多的银子后,他便背着十来斤重的大布包回了杂货铺,又在杂货铺买了几斤棉花,然后才拉着板车回了安平村。
第29章 木簪
进了村, 他先去了吴婶儿处, 将从杂货铺买的五斤弹好的今年的新棉花和那一大包的新布都给了吴婶儿。
吴婶儿一开始见他拿了这么多东西来还吓一跳,后听他说除了那件枣红色的料子是给她的, 其余都是给叶清岚做衣服的,就拍了拍他的肩膀, 红着眼睛什么都不说了。
之后, 季春山才回了家,并将契约并今日集市上的收入一并交给了叶清岚, 至于给叶清岚做衣服的事他却暂时没说。
季春山有心隐瞒,叶清岚自是看不出来的,他接过契书后,却是细细地看了一遍,当阅到某处时,目光微凝。
“怎么了”季春山不由问道。
叶清岚抬起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随后却是摇了摇头,道:“没什么。”说罢, 便将契约折好, 并放入信封内, 妥善保存好。
敲定了和李记杂货铺的合作,季春山又连着进山了两天,终于将山上的野柿子都收了回来。而同一天,赵二也将最后一筐柿子削好了皮,晾晒起来。
因着后院也只是树枝篱笆围起来的, 几个大缸就露天放着季春山不放心,就又往后山跑了几日,担了不少大石块,垒着围起来个石围墙。
等围墙垒好了,吴婶儿也把给叶清岚的衣服做好了,一共做了三件外衣,两套夹袄,还有两套里衣,还用剩下的布料和棉花给季宁煦也做了三件小衫和一件小袄,外加两条腰带。
对吴婶儿再三谢过,季春山便抱着一大包的衣服回了家。
叶清岚刚结束了上午的教学,几个孩子出去玩了,他也到院子里走走,活动活动腿脚,就见季春山抱着一大包东西回来了,不由问道:“这是什么”
“是给你和煦儿的,进来看看。”季春山笑道,却没明说,抱着东西就进了屋。
叶清岚愈发疑惑了,跟着进了屋,待到了东屋里,季春山将包袱放在炕上打开,他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不禁有一瞬间的讶然。
季春山兴致勃勃地从包袱中将那三件天水碧色、月白色和竹青色的外衣都取出平铺在炕上,然后对叶清岚道:“我瞧着这三个颜色都很好,很衬你,便都各买了几尺,又请吴婶儿帮忙做成了成衣。你可喜欢”
“……自是,喜欢的。”叶清岚这么说着,脸上却并没有露出什么欢喜之色,反而有些怔然的样子。
看着季春山的笑脸,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陌生的感觉,他分辨不出那是什么,这让他感到十分的茫然无措。
“喜欢就好。”都摆不来还不够,季春山还拿起一件往叶清岚身上比划,要他穿上试试。
叶清岚不知怎的也不嫌麻烦,由着季春山摆弄自己,将夹袄,外袍一件件试了个遍,至于里衣便罢了,留给叶清岚晚上自己试。
给叶清岚穿好最后一件牙白绣云水纹滚边的天水碧色直裾,匝上与衣缘同色同纹的腰带,季春山饶着人转了几圈,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却觉得好像还差点什么。
“怎么了”
叶清岚站在屋里,像个洋娃娃似的被季春山摆弄了半天,又被他扫描似的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此时见他好像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不由有些无奈。
“我知道了。”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季春山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您先坐着休息一下,我很快就回来。”说完,也不等叶清岚再说什么,就大步走了出去。
站在原地愣了片刻,叶清岚才转身,慢慢地走到了炕边,他伸出手轻轻自那些新衣服上抚过,神情微动,双唇微启,轻喃低语道:“……你,到底是谁呢”
季春山说是很快,却也过了小半个时辰才回来,进了屋,直接走到叶清岚身边,然后伸出来右手,手掌打开,掌心上静静躺着一只浅棕色的木簪。
木簪大约成年男子手掌长度,细长扁平,线条舒缓流畅,其上自带一圈圈深色纹理,如同层层叠叠的水墨山水,簪头雕成简易的祥云图样,简洁而典雅。
“这是我第一次做这个,做的不太好,你暂时先带着,回头我去镇上再买个好点的。”季春山有些不好意思,要是雕个萝卜南瓜,前世好歹做了几年五星酒店主厨的他自是手到擒来,可在木头上雕花样却是不同的,他也是废了一番功夫,失败了几次才终于做出一件还算过得去的成品。
“……不用,这个很好,我很喜欢。”叶清岚轻声道,他拿起木簪,拇指轻轻地摩挲着簪身,只觉得先前的那种陌生的感觉再次席卷而来,而且比上次更强烈,更汹涌,直激的他的心脏咚咚地剧烈跳动。
他这是,生病了吗
一听叶清岚喜欢,季春山也很高兴,又道:“这木簪我特地雕成了和你身上这件衣服同样的祥云纹样,你带上看看。”
叶清岚眉目柔和,他唇角弯起浅浅的弧度,顺从地抬起手,将木簪插在了盘在后脑的发髻上。
在这个世界,双儿嫁人前可以如男子一般束发戴冠,可嫁人后就不可以了,一般的双儿嫁人后都是做女子的妆容打扮。
叶清岚虽然是出嫁子的身份,但他心中一只把自己当做男儿,做不来女子的打扮,平日里衣着也以男式为主,至于头发,则只是简单的用布条绑好,盘在后脑。
此时叶清岚将木簪插入发髻中,季春山看了却觉得不是想象中的样子,便转身取来梳子,询问地看向叶清岚,“可以吗”
叶清岚愣了愣,随即明白了季春山的意思,沉默了一下,便点了点头,转过了身去。
得到了默许,季春山便先取下了木簪,而后将绑发的布条解开,叶清岚乌黑柔亮的长发便如水瀑一般倾泻而下,铺散满了整个背部。
季春山小心的将头发全拢到一只手里,另一只手则拿起梳子,轻轻自头顶一直梳到发尾。连梳几次后,他便将梳顺的长发一分为二,头顶及两侧鬓角的头发拢到一起,再次用布条绑好,再盘起。
因为只有一小缕头发,所以盘成的髻并不大,最后将发尾埋进髻中,再插上发簪,而其余的头发就那么披散着就可以了。
“好了。”碰了碰木簪,确定不会轻易掉落后,大功告成的季春山便满意的放下了梳子。
待叶清岚闻言缓缓转过身来,季春山不由地露出了惊赞之色。
经过这将近一个月的休养,叶清岚的病容已去了七七八八,气色好了很多,脸上也有了些肉,不再如从前一般憔悴消瘦,眉心的红纹也鲜艳了些。
他本就皮肤白皙,五官清隽,此时一身碧色新衣包裹着修长身躯,柔亮的鸦发披散在脑后,更显得肤白如玉,斯文俊美。
叶清岚转过身,半天却未听得季春山说话,心中不由有些莫名,待抬眼看去,却见季春山紧盯着自己,一副看呆了的模样,不由心中一乱,垂下眼睫,却有两抹淡绯悄然爬上了脸颊,映衬着眉间一抹红,更显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