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第55章

作者:郁华 标签: 近代现代

多年的隐忍不发,多年的有口难开,多年的龃龉与挣扎,都在这一瞬间曝光,周宏远心一横,虽下定了决心,却仍是紧张到浑身发烫,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叔叔,你当初,你当初究竟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学会了,卡文哈哈哈。爱你们,么么哒

第72章

程毓抬起头,盯着周宏远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作为长辈我曾经很爱你,我对你的爱可能比你那一双父母都要多上许多倍”。

程毓每多说一个字,周宏远的腰就弯上几分,他似乎明白程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了,而这漫长的停顿,仿佛是临刑前最可怖的等待。

命运的斩刀终于落下,程毓的声音很轻,却重若千斤,“但是,作为男人,我很确定自己不喜欢你。”

周宏远突然自虐一样的抬起头,他想看清此刻程毓的表情,是残忍无情的冷酷,还是怜悯众生的仁慈,是大仇将报的快意,还是无悲无喜的冷漠。可他却什么都看不到,程毓的眼神像汪洋一片,望不到底,看不到边。

周宏远心中一片凉意,他不禁在夏日打了两个寒颤,似乎想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却终是无能为力。他明明是最虚伪的那个,他明明是个哪怕面对最厌恶的裙带关系与害群之马都能笑颜以待的人,这一刻,却连最简单最敷衍的假笑都给不出了。面对程毓,周宏远彻底失了那颗人人称道的金刚不坏之心,而卸去一切铠甲的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神魂颠倒又求之不得的可怜人。

说完,程毓的眼神变得有几分古怪,他看着周宏远的眼睛,问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么?”

周宏远垂着头,他死死盯着程毓的灰色拖鞋,瞪大眼睛不愿让眼泪掉下来,“我,我……”

程毓喜欢什么样的人,周宏远当然清楚了。他喜欢贤惠的,能烧一手好菜,又能相夫教子;他喜欢温柔的,长着一张毫无攻击性的脸庞,最好柔若似无骨。周宏远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曾经的他,像个偷窥狂一样循着电脑上的蛛丝马迹探寻程毓不为人知的癖好;曾经的他,避无可避又自寻烦恼地亲眼见证着程毓的恋情。纵使他无从探知程毓的全貌,这些他最在意的细枝末节,这些程毓未尝刻意隐瞒的私密世界,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周宏远想,自己大概是疯了、傻了,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而自己更是这世上一顶一的蠢货,才会到现在还怀有一丝希冀。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上一刻以为自己拥有了对抗世界的勇气与力量,而下一刻,或许只是一句话的工夫,又或许只是一个眼神的空档,那些勇气与力量便可以消失殆尽。

程毓一辈子活得光明磊落,自然做不出拿性向和爱情取笑贬低别人的事情,相反,在这件事情上,他还隐隐觉得愧疚和亏欠。S省风气保守,程毓身边未曾有过公开出柜的同志,他更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曾经他因为周宏远的性向问题,有意在报刊和网络上了解了同性恋的问题。可饶是他对同性恋已了解颇多,程毓的心底却仍是有个声音不停的告诉自己,也许正是自己对周宏远的纵容,正是因为自己的迟钝与逃避,周宏远才会彻底走上这条不为世人理解也不为法律接受的路。早些年的程毓总希望自己能做个完美家长,拼劲全力给周宏远提供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无论是物质还是陪伴。可人生就是由无数个事与愿违组成,做家长,他也是头一遭,犯了许多的错,也不可能有机会弥补。想到这里,程毓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颇为好心地说,“你放过我吧,也放过你自己。你会有个相爱的恋人,我也会。”

周宏远是何等精明,在迅速捕捉到程毓现在仍没有伴侣的下个瞬间,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马上恢复了大半,理智上,他清楚程毓单身至今多半是因为自己的学术追求,同时,国内读研读博向来清贫,难以成家也实属正常。更何况,周宏远知道,就算程毓如今没有另一半,他也不会轻易接受自己。可感情上,周宏远却仍为这个发现而激动不已,他的心“怦怦”直跳,仿佛这份绝望的爱情有了眉目似的。

周宏远复又拉住程毓的手,“叔叔,叔叔,我不求你接受我,也不求你原谅我,你能不能最后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赎罪,让我弥补……”

程毓心里乱糟糟的,这段时间,重话与难听的话他已经说尽了,再多的责备他已经不愿意讲了,讲多了没意思,他也讲不出。他向来是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他对周宏远虽说不出原谅二字,此时却已是疲了、倦了,他做不到原谅,却也不想看到周宏远再用这样卑微的姿态苦苦哀求自己了。他早已不恨周宏远了,所求所望,不过是个简简单单的相忘于江湖而已。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有你的灯红酒绿,我有我的饭蔬饮水。程毓年纪大了,他也不想劳神费力的恨一个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如今的他,只想过自己平平静静的小日子。

“叔叔……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更不需要你回应我的感情,你就当我想赎罪,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程毓心里微微一震。不得不说周宏远的这句话完美的把握了程毓的弱点。某种程度上,程毓与周宏远很像,都是原生家庭的受害者,只不过,程毓用过分的善良甚至是软弱来弥补童年,而周宏远则用一层又一层虚荣而市侩做外壳封闭童年。本质上,他们都在用整个人生来治愈童年。

成功了么?这谁都说不准。很多时候,连程毓自己都觉得自己没什么童年阴影,最初几年过得再痛苦,那也不过是孩提时代的旧梦,更何况他还有个疼他如生命的母亲。可那些伤痕从不因为人的轻视而消失,它就在那里,蜿蜒着,潜伏在,伺机将你攻破。很多时候,一米八几大个儿的周宏远会不屑于承认自己的阴影,他这个年纪,说这些总显矫情了,可那些连自己都不曾注意过的小习惯、那些刻进骨髓里的阴鸷与自私,都是一段失控甚至是惨烈的家庭关系的遗物。

究其根本,他们都是缺爱的人。因为缺爱,所以周宏远爱上了愿意为他倾其所有的叔叔,因为缺爱,所以程毓愿意用自己的人生换周宏远幸福平安。很多时候,周宏远都无法理解程毓,无法理解他取之不尽的善良与用之不竭的宽容,无法理解他近乎于软弱的舍己为人,然而,从另外一种层面上,周宏远却是无比了解程毓的。他知道,没有谁会比程毓更在乎亲情,也没有谁比程毓更渴望被人疼,所以,他太懂得如何拿捏程毓了。

程毓当然想有个人对他好了。他做惯了照拂他人的角色,母亲病了,他要照顾,后来,他接回了周宏远,他更要时时照料,工作上,他对同事能帮则帮。他从不敢麻烦别人,却总是对别人的麻烦尽心尽力。谈恋爱了,他愿意付出自己能付出的一切,却因为种种因素不得善果。他已经三十九岁了,飘摇至今,能真正称得上对他好的人,除了早逝的母亲,也只有大学同学李锐一人了。他实在太缺一个人来爱他了。这点他从不愿去想,更不会承认,却被周宏远分毫不落的看在眼里。

感性先于理性,程毓毫无疑问的心动了,而片刻的动摇后,是更深的抗拒。他厌恶这个毫无立场、毫无原则的自己,声音中带着不自然的强硬,“不用你对我好,我自己过得挺好。”

他的确过得挺好,拿到了博士学位,从事着自己最喜欢的科研工作,在二线城市拥有两套房子,存款虽不剩多少,月月却都有月租进账,加上各项补助,生活的舒心自在,他甚至还买了车,虽然不常开,却大幅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算起来,就连感情上的空档期也没多少,与前女友刚刚分手两年,身边更不乏追求者,只不过因为自己还未稳定下来,不想耽误人家罢了。程毓对物质没什么太高的追求,这样的日子他很满足,比起当初住在一室一厅、冬天没暖气、夏天没空调的远郊,如今的生活已经好了太多太多。他别无所求。

然而这种好真的足够么?他想要的又仅仅是这些么?

他混混沌沌地回到房间,黑暗中,心脏传来一声声嘶吼,某种**几乎要破体而出,他多想、多想要一个人来爱他、疼他、对他好啊。他多想被人放在心尖疼一次,又多想被人好生保护。

直到后半夜,程毓才渐渐平静下来。他不停地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疯了,被周宏远几句话轻而易举的蛊惑,难道他自己不明白周宏远是个怎样的人么?难道自己在周宏远身上吃得亏还不够么?他的悔恨只是表面功夫,他的深情更做不得真,有些人骨子里就刻着奸诈狡猾,汲汲名利才是他们生命的主旋律。

程毓不禁发出一声冷哼,心里寻思着,什么不需要原谅,什么不求回应,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还不是表面一套背地一套?说得出是一码事儿,做得到是另外一码事儿,像周宏远这种信用度早就降为零的人,哪还有与自己谈判的资格?

想到这里,程毓不免有些恼怒,有些人不仅厨艺没什么长进,连头脑都没半点进步,还当自己是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呢。程毓气鼓鼓地将头埋进被子里,倒头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凌晨两点零五了,太困了,晚安。

第73章

程毓早起惯了,六七点钟就自然醒。他现在不爱赖床,洗漱后便给自己磨了豆浆,又煎两了个鸡蛋,热了一个包子,正要敲门问一问周宏远吃不吃早饭,转念又觉得自己这样与十年前又有什么区别,着实好笑得很。

年纪渐长以后,程毓的消化能力下降了不少,平日吃不多东西,一个人吃完这些早点还觉得有些撑。吃完早饭后,程毓瞥了眼紧闭的书房门,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听着书房的动静,顿时心中又气恼起来。

程毓压着火气,洗完碗筷复又拿起拖把,“咣咣咣”一阵子,刻意将声音搞得老大,却忽视了防盗门钥匙转动的声音。

周宏远将门带上,脱掉鞋子,走到程毓背后,问,“叔叔,你怎么这么早就开始打扫卫生啊?”冷不丁的听着了周宏远的声音,程毓一吓,回过头,却看到周宏远手里还拎着跨越了半个城区买来的早点。

程毓皱了皱眉头,将拖把放在一边,用力抿了一下嘴,问道,“你钥匙哪来的?”

周宏远在程毓面前脸皮厚惯了,没觉得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地说,“我在抽屉里找到的。”

程毓早知道是这种答案,却仍为周宏远的无耻愤怒不已。他恨不得走上前撬开周宏远的脑壳,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

周宏远把早点往桌子上一放,凑到程毓身边,讨好而小心地说,“叔叔,你不是最喜欢吃以前那个小区附近卖的糁汤么?我今天开车过去,发现那个老伯竟然还在干,而且还有了自己的店面。”

听周宏远说起这些,程毓的表情倒是缓和了不少,他瞅了周宏远两眼,说,“这些事情你倒是记得牢。”

周宏远自然听得出了程毓的言外之意,他又凑近了几分,说,“你的事情,我都记得牢。”

程毓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却也懒得反驳,便由着他胡说。程毓早饭本就吃多了,此时自然吃不下东西。周宏远本就是为了他才大老远买的糁汤,结果却变成了一个人吃,顿时觉得了无生趣起来。

程毓颇有些难为情,如此这样一来,再不好意思说出赶他走的话了。

上午,程毓打算去超市买点东西,刚站在玄关处准备换鞋,周宏远便跟了过来,神色紧张地问,“叔叔,你干什么去?”

程毓皱了下眉头,腹诽道,你还怕我跑了不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自己家,总是要回的。只是他看到周宏远紧张的神色后,不禁动了恻隐,如实说,“去超市,买点东西。”

周宏远听了这话才放心下来,像个小尾巴一样立马黏在程毓后面,说他也要去。程毓懒得与他计较,左右是多个提东西的人。

程毓第一次坐上周宏远的迈巴赫时,心里不住冷笑,不知道当初那个跪在破落院子里的小男孩,可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香车宝马?

购物中心离家不远,十分钟就到了,因着是周六,超市里人满为患,程毓推了辆小车,轻车熟路的走到蔬菜区,周宏远瞧他挑挑拣拣,突然有了主意,从货架上拿了一包干辣椒,又从肉类区要了块鸡腿放在小车里,临了还意味深长的看了程毓一眼。程毓不置可否,随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