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天两觉
“注意你的措辞,山姆。”警长冷冷道,“还轮不到你一个伪造遗嘱的诈骗犯来教我如何做事。”
“你……”山姆已经要发飙了。
“哎~”但封不觉拦住了他,“别生气嘛,大家都是成年人,要懂得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他一边说,一边已掏出了手机,“对了,能不能告诉我一下,岛上的报警电话是多少。”
“你要干什么?”一听这话,方才还气势逼人的警长瞬间就慌了。
“自然是报警咯。”封不觉用理所当然的语气回道,“这儿有‘案件’发生不是么?”
“我就是警长!我已经在这里了!”警长厉声接道。
“那又怎么样?”封不觉道,“警戒线在哪儿?办案的警员呢?只有你一个么?我们是回到了西部片那种时代么?整个小镇靠一个穿便服的警长和一把左轮枪来维持秩序?”
警长无言以对,因为他确实理亏;他是接到了约翰的私人电话前来,并被要求在事情“有个定论”前先不要走官方程序、以免留下记录。
这些行为,无疑都是严重违规、乃至违法的……
无奈之下,警长也只能把实话说出来了:“听着……小子,你不清楚岛上的情况就瞎掺和……赫伯特先生他不希望事情搞得太张扬了……”
“约翰·赫伯特是司法部长么?”封不觉又一次粗暴地道,“他不就是个平民吗?难道因为他有钱,就可以指挥这里的警长了?”
觉哥可是中国人,玩儿扣帽子搞概念这套,比这些欧洲的家伙要高明十倍不止:“警长先生……生活作风问题也就罢了,但身为警务人员,要是拿好处给人办事……”
“你别胡说八道!”警长赶紧喝道,“我只是根据实际情况做了变通的处理,所……所以才没有带队过来……”
“那就请你再变通一下……”封不觉等的就是这句话,“……让我们进去呗。”
……
五分钟后,赫伯特家大宅内,二楼走廊。
警长黑着脸,把山姆和封不觉带到了此地。
当约翰·赫伯特看到自己的兄弟时,他的表情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在一种尴尬的气氛下,警长走到约翰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在这一过程中,约翰的视线也不断地在山姆和觉哥的身上游移。
待警长把话说完,约翰便沉着脸,来到了那二位面前,对山姆道:“你来得可真是时候……”他瞥了眼觉哥,“而且……你居然还带来了一名侦探?”
就一个被牵涉到“杀人事件”中的人来说,他镇定得不可思议;看约翰说话时的模样,仿佛掌控整个局面的人是他,而不是他身后那唯唯诺诺、狐假虎威的警长。
“我和封是在酒店的酒吧里刚认识的。”山姆道,“他会来这儿实属偶然。”他的语气也毫不示弱,“至于你说的‘来得真是时候’,我就不太明白了……我只是在和你通电话时从电话另一头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动静,出于对兄长的关心才过来看看的,这有什么不妥么?”
很显然,如今的山姆·赫伯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被人给害了还浑然不知的愣头青富二代了;这些年来,靠着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在外闯荡的他,即便城府还不如他的哥哥那么深,但面对眼前这种情况时,也不至于再被人几句话就牵着鼻子走。
“我没事。”约翰盯着山姆的双眼,他那眼神似是想穿过对方的瞳孔直接观察大脑一般,“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想仅凭这句话,你和你的朋友也不会就此罢休的,所以……”他说着,便侧过身,转头朝他身后的一扇房门示意了一下,“我还是让你们自己过来确认一下好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对方话音未落,封不觉就若无其事地快步走了上去,与约翰擦身而过时,还有意无意地用肩膀顶了对方一下,俨然一副流氓进宅的样子。
几秒后,觉哥就来到了那扇打开的房门前,朝屋内看去。
映入其眼帘的,是一间偌大的卧室;以这个房间的奢华程度来看,其主人的身份也是昭然若揭。
此时,就在这间卧室的一角,在临近书桌的、一块价格不菲的纯毛地毯上,躺着一个人。
也可以说……一具还未冷透的尸体。
第014章 案发现场
死者是一名男性,白种人,年纪看上去在四十岁上下;他穿一件黑色的衬衣,外面披着件深棕色的夹克,下身着牛仔裤;他的手上戴着一副厚实的手套,双手之间还缠握着一根钓鱼线。
距离死者一米不到的地方就是一张书桌,此时,桌子的一角已被大量的鲜血所染,以这个“角”为中心,血迹成喷射状辐射开,并沾在了周围几乎所有的东西上……那些东西包括但不限于墙、地板、窗帘、桌面、桌子侧面、花盆等。
当封不觉看到那名死者时,尸体身下那昂贵的纯毛地毯已经被褐色的血液浸红了一大片,刺鼻的气息可说是扑面而来。
“嘿!姓封的。”警长见觉哥摆出了一副要动尸体的样子,“你该不会是想去动尸体吧?”
就算警长这些年来收了约翰不少好处,又因约翰在岛上的身份而对其区别对待,但警长仍然是有底线的,所以他此刻才出言提醒了一声,以免觉哥把指纹什么的留在现场。
封不觉当然也知道,自己并非警务人员,也不算尸体的第一发现人,像这样动手去碰尸体是绝对不妥的。
“啊……放心,我只是看看而已。”封不觉说着,已然蹲下了身子。
他在不触碰尸体的前提下,尽可能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死者的状态,然后就站了起来,将目光投向了死者身旁的那张书桌。
书桌上的物件此时显得凌乱不堪、不少已散落在了地上,而仍留在桌面上的物品中,第一件引起觉哥注意的东西就是——一部电话。
那是一部“老式”电话,非常“老”的那种,看起来像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产品……存钱罐般的造型和环形的拨号装置恐怕是很多现代人见所未见的。
当然了,封不觉肯定认得、也知道这种电话的使用方法。
“赫伯特先生。”看了几秒后,封不觉头也不回地问道,“案发后你又用过这部电话是吗?”
他所指的那个“赫伯特先生”,无疑是约翰。
略一斟酌后,约翰便应道:“是的,我就是这部电话和警长联络的。”他微顿半秒,立即反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封不觉做出的推理是“案发时你正在打电话吧”,那约翰必然只会回答一句“是”,不会再去多问什么;因为案发时和约翰通话的人正是山姆,后者八成已经把自己在通话时听到的动静告诉了封不觉。
但眼下,封不觉推理出的却是“案发后用过电话”这件事,这就让约翰有些疑惑了。
“呵呵……”觉哥闻言,笑着回过头来,“因为你右侧的耳廓上沾到了一点血迹啊。”
其话音未落,山姆和警长便齐齐将视线转到了约翰的脸上。
就连约翰自己也是一惊,并下意识地抬起手去摸那块地方,结果……还真有血。
“由于那里沾到的血迹不多,不凑近看还真看不出来,我也是从你身边经过时才发现的……”封不觉一边继续观察现场,一边娓娓言道,“起初,我以为那是案发时溅上去的,但问题是……你身上沾到的其他血迹,全都集中在身体的左侧和背后,而你的整个右半边身体,只有耳朵上沾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血……这事儿,稍有些奇怪。”说到这儿,他指了指桌上的电话,“直到我看到这部电话、以及夹在听筒和支架之间的那抹血迹,我才知晓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