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复国有望了 第45章

作者:万宝乔 标签: 古代架空

  “宁将军毕竟救过我的命,算是我的恩人,娘她向来嘴硬心软,不会当真坐视不理的,何况,她也最怕同外头的人有什么牵扯,万年紫蔓箐虽珍贵,可在无忧谷,也只不过是一株供人观赏的花朵而已,能用一盆花就打发解决的事,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倒是。”

  苏一觉得乐之俞说的在理,但还是提醒道:“花可以送,无忧谷可不能让他们进去,俗话说,财不外露,若叫人看见了咱们那儿堆成山的金银宝贝,难保不起歹心。”

  “这是自然。”

  苏二道:“少主又不傻,等到了地方,让他们远远的别处等着,我们三个进谷就是,谷口那里到处都是机关阵法,便是有人偷偷跟来,也根本混不进去。”

  他说完想到未来的大好前景,又眉开眼笑的拍了下手。

  “陛下,咱们是不是可以喝点酒,提前庆功了呢?”

  再次听到陛下这个称呼,乐之俞还真有点恍惚。

  当初在谷中,玩的那场过家家式的登基大典还历历在目,可自己的心境却已是天差地别了。

  “是啊,是啊,陛下,咱们是该好好庆贺下。”

  苏一为了讨乐之俞高兴,也连忙笑着附和苏二。

  “陛下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来复国大业也指日可待,将来······”

  “以后别喊我陛下了。”

  乐之俞打断了他拍马屁的话,垂眸看着手里的碗,眼神有些落寞。

  “我也不想复什么国了,把万年紫蔓箐给宁远承,是为了报他的救命之恩,并非是为了什么兵权,以后也不会再和他有什么牵连,等这次的事了结了,我就去外面到处走走,游历山水人间,见识风土人情,碌碌无为就碌碌无为吧,这世间多少人都在艰难度日,我能衣食无忧,平凡的过完一辈子,就已经比很多人强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似乎都有点湿润,抬头看向苏一苏二,牵起嘴角笑了笑。

  “你们呢,还愿意陪着我这个没出息的少主吗?”

  苏一苏二先是讶然得说不出话,醒过神来后,苏一率先站了起来,拍了拍胸口道:“当然愿意,我早说过,少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都会无条件支持,就算你要去当叫花子,我也会跟着你的!”

  乐之俞忍不住噗哧一笑。

  “我也不至于没出息到了这份上,哪里就要去当叫花子那么惨?”

  苏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嘿嘿也笑。

  “这不就是举个例子嘛。”

  半天没吭声的苏二却在此时长长的叹了口气,扶着膝盖缓缓的站了起来,一脸沉痛的望着乐之俞,就在乐之俞以为他又要像以前那样朝自己泼凉水的时候,他却站到苏一的边上,语气虽无奈,却十分的认真。

  “说实话,我是特别想看到少主大展宏图,扶摇直上成为人上人的那天,因为我打从心眼里觉得少主你值得,你就该得到全天下最好的一切,但是这一切同你的开心快乐比起来,都不重要了,你想做什么就做吧,我们两兄弟都会陪着你的。”

  乐之俞望着他们,眼眶都热热的,放下了手中的汤碗,就起身走到了他们面前,伸手搭在了肩膀上,用力的拍了拍。

  “好兄弟!”

第60章

  被困在这船上方寸之地,每日的时光便过得格外漫长了起来。

  乐之俞是个很善于自我开解的人。

  沉溺过往自怨自艾那是真正的失败,接受现实迎接未来才是新生的开始。

  他从一开始的郁郁寡欢,懒得动弹,到现在已然收拾好心情,重振旗鼓,甚至摈弃了贪睡的坏毛病,待身体稍稍恢复了些元气,便早早的起床,到甲板上跟着木全他们一起操练武艺。

  毕竟将来出门在外凡事都得靠自己,没个健全的体格和点防身的招数,岂不是寸步难行?

  打拳耍剑太难了一时学不会,他便从简单的练起,站桩蹲马步,扛着货舱里的装米的布袋当沙包,绕着甲板慢跑,还有在门上画了几圈当耙子,拿了个小飞刀朝上面扔,练手劲儿和准头。

  当然,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开头两天连半个时辰都坚持不下去,马步蹲的摇摇晃晃,米袋才刚扛上肩膀就直接被压垮在地,眼泪汪汪的被苏一苏二匆忙搀起来揉腿捶肩,歇了半响才缓过劲儿。

  “要不咱别练了?”

  苏一知道他吃不了苦,以前在无忧谷时也曾心血来潮来练武,结果每次都是半途而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永远都是“明日再练”,然后就明日复明日,拖到最后不了了之。

  “反正我们有钱,花钱多雇几个高手来当护卫不就好了,何必这么辛苦呢?”

  原来的乐之俞没准很赞同这个建议,但现在的乐之俞却是摸着自己酸胀的胳膊直摇头。

  “真正的高手都是心高气傲的,就算要屈尊卖命效力,也只会去找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咱们一介白衣,又无江湖地位,能用钱雇来的那些所谓高手,没准转过头就能为钱出卖我们,再说我手无缚鸡之力,风一吹就倒,人家直接杀了我劫财岂不省事的多?”

  “少主说的对啊,别到时护卫没请到,反而引狼入室了。”

  苏二点点头,又有些感概道:“阿雁如果不是宁将军,倒真是个极好的人选,又傻又听话,武艺又高,一个能顶一百个,还不用给工钱,要是以后还能有运气多捡几个像他这样的人就好了。”

  “你现在来放马后炮了?当初你还嫌弃得死,劝少主不要留下他呢。”

  苏一和苏二斗嘴惯了,顺口便道:“照你这说法,那秦公子岂不是更好?相貌出众,武艺高强,对少主也是百依百顺,不但不要工钱,还倒贴钱······”

  话说一半他就看见苏二拼命的朝他使眼色,立马就反应了过来,后悔不迭的捂了嘴,小心翼翼的去看乐之俞的表情。

  “少主,我不是故意提起他的,你不要生气啊。”

  “我为什么要生气?”

  乐之俞的脸上并没有什么不悦的神色,相反倒是扬起了眉毛,很有几分骄傲。

  “秦哥哥就是最好的啊,我一眼就相中的人,怎么会差?”

  “呃······”

  苏二越发拿不准乐之俞如今对秦知亦的态度了,忍不住问道:“少主,你不恨他了?”

  乐之俞抿着唇,朝水天一色的远处河面望了过去,声音软软的,含糊又带着些惆怅。

  “什么恨不恨的,都过去了。”

  是啊,都过去了,既然没有这个缘分,不能相依相守,那就学着忘记吧,若是心怀怨恨硬要强求在一起,那迟早也会两看相厌的。

  乐之俞便是为了“忘记”,才会一改从前的散漫,把自己每天的时间都给安排的满满当当。

  上午练完功,他会顺道去看望下还在卧床休养的宁远承,同守在边上的老神医也会聊上几句。

  这老头儿虽然有时嘴上刻薄不饶人,又爱吟诗掉书袋,但肚子里的新鲜故事却是不少,讲起来绘声绘色,抑扬顿挫的,比看话本听戏还有意思的多。

  下午的时候,他就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练字。

  说来也怪,以前总是坐不住,定不下神,写几个字就想去干别的,现在倒是能沉得住气,持笔伏在桌上,泼墨挥洒,一坐便是好几个时辰。

  他的字也练的越来越有模样,很有几分当初秦知亦写字时行云流水,矫若惊龙的气韵了。

  其实,他也有想过刻意改变笔势,不再照着记忆里的临摹来写,但无论他怎么改,写着写着就会不由自主的又开始照着秦知亦的字体练,到后来他干脆也放弃了改变,开始顺从本意,就这么五味杂陈的写下去,写得一丝不苟,全神贯注。

  可不知为什么,即使他摈弃杂念,尽力的使自己忙起来,使自己从这些事情中获得充实和满足的感觉,但他的心里,永远都有一处,是空落落的。

  这处空落落的角落,看似不显眼,却会让他在深夜被寂寞和冷淡包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乐之俞不肯承认这是因为他“忘不掉”的缘故,自己硬是给自己找了理由,觉得是因为没坐过船不适应,又或者是因为在船上呆的腻烦了,才会心生烦闷睡不着。

  于是乎,在货船到了一处码头靠岸,木全等派人下船采买菜蔬粮食等补给的时候,他也带着苏一苏二跟着下了船,打算随意逛逛解解闷。

  当然,今时不同往日,作为所谓的青丹会少主,估计他这张脸都上了朝廷的叛贼头目通缉名单,不能再无所顾忌的在外头行走了,只得听从苏二的建议,取了顶缝着白色轻纱的帷帽戴上,遮住了面容,也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为刻意绕路避过官府的盘查,他们来的这处码头并不是什么喧闹繁华的大地方,而是一处小渔村。

  渔村的本地人并不多,但因为这是去县城的必经之路,经常有探亲和行商的人来来往往,所以在道路的两边也跟着开了不少食肆酒家,卖些活鱼鲜虾等水产做菜肴,再搭些自家酿的酒招揽客人,虽是小本买卖挣不来什么大钱,但养家糊口还是过得去的。

  乐之俞信步走着,远远的便闻到一股与众不同的诱人香气。

  说它与众不同,是因为它没有这渔村特有的河鲜腥气,而是种久违了的喷香肉味。

  在船上吃鱼虾早就吃腻味了的乐之俞,闻到这肉香顿时眼睛一亮,鼻尖动了动,寻味便找了过去。

  这家小店倒是有巧思,直接在门口砌了个炉子,刮了几只山鸡野兔在烤,油光蹭亮,香气四溢,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都要跳出来了。

  果然这店的生意也是最好的,别家只能勉强坐一半桌子,他家客人却是快坐满了,吃吃喝喝聊着天,各种嗓门掺杂起来,济济一堂热闹的很。

  苏二觉得人多眼杂,想劝乐之俞换个清净的地方。

  “不必。”

  乐之俞抬眼瞅了瞅头顶上的酒幌子,没怎么犹豫,迈过门槛就朝里走。

  “大隐隐于市,越是人多咱们才越不显眼呢。”

  事实证明乐之俞是对的,这店里来的多是外地人,什么打扮口音的都有,对乐之俞这样带着帷帽进来的客人也见怪不怪,只顾着自己那桌吃菜喝酒闲聊,无人注意他。

  小二麻利的将桌子收拾好,满脸笑容的请乐之俞几人入座,在乐之俞点了几道菜后,极其热情的让他也尝尝店里的洞庭春酒,说是加了黄柑酿的,口感极佳,尝过的客人都夸好喝。

  杯中之物,可以忘忧。

  乐之俞还正好就起了喝上两杯的心思,便顺水推舟的让小二上了一坛。

  不晓得是太久没喝,还是真的有忧愁难消,这洞庭春虽然远远比不上从前喝的那些名酒佳酿,但乐之俞还是觉得很有滋味儿,菜没吃几口,酒却是喝了好几杯。

  “公子,少喝点吧。”

  苏一道:“这种乡野小店,酿的酒都粗陋的很,初尝没什么,却是后劲极大,小心待会给喝醉了。”

  醉?

  乐之俞不以为然,又自斟了杯,掀开帷帽上的轻纱贴进嘴唇,微微仰头一饮而尽。

  醉了也不错,没准今夜就能睡个好觉了。

  酒肆外的街道上,原本只有些零散行人在走,却突然响起了一阵乱糟糟的马蹄声,从敞开的窗外望过去,只见有几队穿着兵服的青壮男人纵马疾驰而过,行色匆匆,像是有什么急事一般。

  客人见状,免不了便议论起来。

  “这是咋了?瞧着像是官府的兵啊,不会是闹匪乱了吧?”

  “谁知道啊,如今世道也不太平,别说匪乱,南边连兵乱都闹起来了,还有岭西也不太平,连朝廷都给惊动了,要派钦使去平乱呢。”

  “朝廷钦使也不管用啊,我听我雁城那边的亲戚来信说,前些日子朝廷钦使就去了雁城缴贼平乱,抓了不少青丹会的人,结果就被青丹会和岭西那边联手给埋伏暗算了,受了重伤,只怕都活不了多久了。”

  乐之俞的手倏地就是一抖,杯中酒水泼了不少出来,洒在衣襟上,沁出小块湿润的痕迹。

  那边的客人还在七嘴八舌的聊着。

  “岭西不是远在边塞吗?怎么会跟青丹会搅到一起去了?”

  “不清楚,好像是为了什么玉玺,据说这朝廷钦使来头挺大的,是······”

  小二不等他说完便高声阻止,陪着笑脸拱手央求。

  “哎,各位客官,您见谅,这些朝廷官府的事不能多议论啊,小店买卖微薄,实在是怕惹祸,还请大家少说几句吧。”

  他怕惹祸,其他人自然也怕,反应过来后,当下都纷纷闭了嘴,闷头只顾吃饭,吃了结账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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