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畅
作者有话说:
噢~我的宝贝们,你们没有发现我换了封面吗?!是不是超级好看(流口水)我的以默大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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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林小英
林小英嘴里哼着小曲,手里还拿着根木簪子,眼神遮掩不住的得意雀跃。
“你这死丫头,中午不回家吃饭跑哪里去了?”林二嫂眼睛一瞪,眉眼一横,整张脸拉下来凶蛮得不行。
“娘你火气这么大干嘛呢。”林小英瘪了瘪嘴,“不就是中午不在家吃饭吗,有什么好发火的。”
娘一天天的净找人骂,她才不乐意在家吃饭。
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娘喜欢发脾气就算了,还顿顿做水煮菜,她反正是在家受不了吃这些。
还不如去找马福哥,至少还能带她去吃好吃的,好歹有肉吃呢。
“行了,别嘀咕了,给我洗碗去。”
“我不洗。”林小英懒得很,洗碗的脏活她才不乐意干。
林二嫂被她的态度气得不行:“让你洗次碗,你不洗,就知道丢着留给我洗是吧?你当你是镇上大小姐啊?!”
“老娘天天伺候你们,让你们做点事都不情不愿。”
林二嫂还训她:“还有你一个未婚姑娘,天天往外边跑,像什么样子,你让村里汉子怎么看你,你到底还想不想嫁了。”
林小英心里不满:“那大哥都不做事,整天跑镇上玩,凭什么要我一个人待家里洗碗。”
“我才不洗。”
她比大哥还好呢,大哥老缠着娘要钱,她可没有。
林二嫂气急了,恨不得找根棍子打死这个小赔钱货。她任劳任怨的养这四个孩子长大,伺候他们,何曾少他们吃、少他们穿,到头来使唤一次还使唤不了。
“我生你有什么用?吃老娘的,花老娘的,喊你洗个碗都喊不得了?”
林小英理直气壮的:“娘,也不是我不想洗碗,你不是老说让我找个好夫婿,我这不是给你找好夫婿去了。”
“你找谁?”
“自然是村里的马福啊,今天他还给我买了根木簪子呢,待我好吧。等我嫁给马福,天天孝敬娘,指定让娘过上好日子。”
林二嫂冷笑:“一根木簪子就把你心收了,你眼皮子怎的如此浅。”
“还不如你大堂哥,你瞧瞧他,都勾搭上柳树村家的王家大儿子了。天天大鱼大肉的吃着,别说木簪子,人家连银簪子都戴上了。”
“你再瞧瞧你,你怎么跟你堂哥比?”
林小英吃惊,一想到堂哥的脸,她心里又是泛酸又是嫉妒。要是没有堂哥,在上河村,她就是独一份漂亮的。
不过她还是姑娘,怎么都比堂哥占优势。
双儿有什么好的,要个孩子多难。
她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姑娘,皮相还好,比双儿的身段也娇软。
哪怕堂哥比她漂亮又如何,没瞧见村里头大把汉子朝她献殷勤吗。
那王家汉子又如何,定是没见过她,要是见了像她这般皮相好的姑娘,王家汉子还不是得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娘,这王家真的比马福家里头还有钱?”
林二嫂瞧着自家女儿,明明是顶好的脸蛋,而她也早早盯上了柳树村家王家大儿子,跟她女儿千说万说,一定要抓住这王家儿子。
结果这丫头倒好,压根不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倒是跟村里富户马福打得火热。
这马福跟王家儿子能比吗?
现下好了,让那侄子给捷足先登了。
林二嫂恨铁不成钢:“别人都同我说,王家娶了个落魄大户人家的小姐。哪怕再落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听说当年成亲,办得比镇上小姐嫁人还要气派,光是嫁妆就二十几抬。”
村里头成亲,哪有嫁妆是成箱成箱的。顶多是搭个被子,又扯几匹新布,加上几斤肉,都已然算得上好人家给得起的嫁妆了。
更别说家里穷的,连嫁妆连个被子都搭不起,只能多扯一点新布,加点面粉之类的。
林二嫂想起那翠绿的玉镯子,眼馋得很:“光是她平日里手上带的玉镯,怕是够我们一家人几十年的嚼头了。”
她可没看见过村里有人戴翡翠玉镯的,连个银镯子都少见,她也只瞧见里正媳妇戴过银镯子。听说镇上戴得玉镯子的,都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一个玉镯子就值二三十两呢。
林小英听了很是激动,她扯住林二嫂的衣袖,直嚷嚷:“娘,娘,你快带我去见见。”
要是她嫁过去,那玉镯子也指定是归她,还有那二十几抬的嫁妆呀,以后少说有她一半的份。
想到这儿,林小英心里对村里的马福不满意起来,还说是村里的富户呢,就给她买了个木簪子,抠抠搜搜的,最次也得给她买个银簪子啊。
瞧瞧别人还带玉镯子呢,林小英现下忍不住做起美梦,倘若她真嫁给王家汉子,还不得天天穿金戴银,比镇上小姐还活得滋润。
林小英拉着林二嫂手腕,娇嗔道:“娘,你之前怎么不早同我说,要早跟我说王家这般有钱,我还不早早去柳树村找他,也不会让堂哥占了便宜。”
林二嫂‘哼’了一声:“我还不是后来才知道,谁叫你不把我的话放心上。”
她知道王家有钱,可没想到比她想象得还要有钱,她光是打听都打听了好久。
自知理亏的林小英讨好的朝娘笑了笑,心里打定主意,她等会儿就去柳树村。
她是一刻也等不了。
一想到她那堂哥占着属于她的东西,她心里就膈应得不行。
到底是多年的母女,林二嫂还是猜到女儿心里的想法,劝她:“你还不去打扮打扮,赶紧把你那套黄裙穿上。”
黄色衬得女儿娇艳,也不算糟蹋了女儿那张好脸蛋。这马福也算不错,至少知道给她女儿裁了件好看的裙装。
林二嫂心里自是得意极了,哪个年轻汉子看了她女儿不入迷的。养了这么多的女儿,嫁出去,合该得个二十两的聘礼。
况且王家家底如此丰厚,她女儿又娇嫩,要个四五十两的聘礼也使得!
林小英顶着太阳走,一路上也没有个遮阳的地,偏偏太阳还大得很,晒得她直发晕,心里头烦躁不已。
她还是头一遭来柳树村,也不知王家在哪。好不容易来到了柳树村村口,她愣是一个人也没瞧见。
林小英往地上跺了一下脚,憋闷得不行,她何曾受过这般苦头。
都怪林以默那个死人脸,一个双儿长得好看做什么,又不能多生,偏偏要长相上压着她一头。
现在还来抢她的夫婿,真是好生不要脸。
要是没她这便宜堂哥,她林小英早早就和王家大儿子蜜里调油了,还不吃好的喝好的,过着神仙日子。
左右不见一个人,林小英只能闷闷的往前走。
林小英眼睛一亮,总算看到了一个老婆妇,她立刻喊住:“诶,老婆婆,王家往哪走啊?”
被叫住的陈阿婆停下来,好奇的问:“你说的哪个王家?”
林小英不耐烦:“还能是哪个王家,就是这村里头最有钱的王家。”
“那你往前继续走,看见了条岔路口,往右拐,再过两户人家便能看到了。”陈阿婆好心的给她指路,不由得发问,“姑娘,你是王家的亲戚?”
林小英一听,便抬头挺胸作出一番高高在上的模样:“我是王家未过门的儿媳妇!”
闻言,陈阿婆脸色一变,神情古怪得很,上下打量了林小英好几遍。
林小英朝她翻了一个白眼,一副‘你没见识的模样’:“看什么,老婆婆没见过我这么漂亮的姑娘么?要是想替你家孙子讨娶我,那是不可能的。”
“我是王家定下的儿媳,你家孙子还不够格呢。”
陈阿婆脸色难看极了,顿时不想和她多说话,直接走了。
这年头,她还是第一次瞧见厚脸皮、不害臊的姑娘。她就算是有孙儿,也不会同意给孙儿娶如此泼辣、不尊长辈,还不知天高地厚的姑娘。
而且她也没到年纪大到忘事的地步,那王家不早就定下来一个小双儿作儿媳妇吗,怎么突然又冒出来一个品性不好的姑娘说是王家未来儿媳。
林小英得知了王家在哪,脚下飞快,恨不得马上就见到未来夫婿。
直到来到了王家院门口,林小英停了下来,彻底惊住。
这王家未免也太奢侈了,不说占地多广,居然是青砖瓦房,还砌了围墙围住前院和后院。
得花多少银钱才能建成这样啊。
林小英登时眼热得不行。
早知王家有钱,完全不同于村里的富户,她哪还会同村里的马福打得火热。
林小英想到此,心里埋怨她娘,还说给她找个好夫婿呢,也不上心给她打听好。
不然也不会叫堂哥占了便宜去。
***
家里最后的玉米和花生都收完了,王阿爹和王商栋紧赶慢赶,总算在今天中午前全部收齐。
烈阳高高照,晒得王商栋出了不少汗,回到了家里,衣服后背全浸湿了,他恨不得脱了衣服,马上打了井水冲个冷水澡。
但是小夫郎站在院子里瞧着他呢,他哪能如此孟浪。
林以默切了一个寒瓜,挑了最大的一块,递给郎君解解乏。
站在树荫下能躲太阳,也还是热,偶尔有风吹过,风还是闷热的。
王商栋蹲在地上,嘴里大口大口的啃着寒瓜。
脸上止不住的流汗,豆大的汗珠‘唰’的一下从额头留到下巴,下一刻就坠落到地上,没入尘土里。
林以默心疼,手里还拿了条帕子,专门在舀上来的井水里泡了一会儿。
他拧了一下帕子,稍稍拧干了些,这才用帕子仔细的给郎君把汗水擦拭干。
手帕冰冰凉凉的贴在脸上,王商栋舒服了不少,也不觉得这天热得逼人了。
尤其是小夫郎还亲手给他擦汗呢。
“郎君,你衣服都湿透了。”
王商栋把瓜肉啃了个干净,手里剩下的瓜皮就丢进了兔笼里头,让兔崽啃来吃。
他提拉了几下衣服:“没事,等会儿自己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