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 第69章

作者:山间柳 标签: 古代架空

菜都是周问兰一个做的,林杨刚到家就被使唤去写功课了,林樾干坐着实在无聊,去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看到门口堆着的柴火,索性使唤沈淮之劈柴去。

家里的东西和林樾出嫁前几乎没有差别,他从灶房的橱柜底翻出斧头,拎着走到灶房门口就瞧见沈淮之已经挽起了袖子,衣摆也扎起来了。

沈淮之今儿穿的是一身长衫,因为里头塞了棉花显得有些臃肿,但挽起衣摆,弯腰劈柴时因为用力而身体绷紧,衣裳也紧紧贴在身上,宽肩窄腰,四肢修长,林樾不知不觉就看呆了。

林樾记得去年他受了风寒,拖拖拉拉一个月才好,整整瘦了四斤,从那以后,他一直想把自己吃胖些,这样瞧着有力,也不容易生病,可惜一直没成功,到现在过去快一年了,他也不过是把那四斤给吃回来了而已。

他嫁给沈淮之时还是夏天,晚上睡觉两人都只穿一件会露出手臂的汗褂子,稍一用力,沈淮之的上臂就会鼓起来,捏着硬邦邦的,林樾好奇得不行,可惜那个时候还不大熟,他根本不好意思捏,只在沈淮之睡着后偷偷捏过两次,但那个状态下的手臂手感一点也不好,林樾不喜欢。

后来熟了之后又忙着做生意和秋收,林樾就把这个事儿给忘了,直到今天看见沈淮之劈柴他才想起。

林樾背着手,从沈淮之背后绕了过去,趁他不注意,突然抬手捏了一把,果然很硬耶,一只手都捏不下。

门口的柴不少,还都是大腿粗的那种,为了尽快劈完,沈淮之拿到斧头就迅速拿了柴开始劈,完全没注意林樾什么时候过来的,被捏的时候斧头还在柴上,一回头就看见旁边眯着眼睛笑的林樾,眼睛还一直盯着他的手臂。

林樾已经不是曾经的他了,在白天而且没什么其他人的时候,他害羞都不会脸红,沈淮之看他他都能面不改色地反盯回去,并且还理直气壮,

“快劈柴啊,看我做什么,我都闻到饭香味了,估计两刻钟娘就得来叫我们吃饭了。”

沈淮之被噎了一下,半晌没说出话,只能重新握紧斧头,把刚才没劈开那根柴劈开,看着因为用力鼓起来的手臂,林樾又捏了一下,然后趁沈淮之没反应过来一溜烟跑回了灶房。

林杨正在堂屋里写功课,虽然他读书还算认真,但写功课的时候还是有些贪玩,除了功课,什么他都觉得有趣,尤其是外头飞过的小鸟,林杨兴致盎然地往外看,就瞧见了方才那一幕。

一直看到林樾跑回灶房,林杨才撇着嘴继续写功课,也不知道什么回事,心里酸酸的,哼,他果然还是看沈淮之这个哥夫不顺眼。

不多时,林远就回来了,与此同时,周问兰也把饭菜端上桌子,林家难得的热闹,多日不见林樾,林家人就没有不想他的,从吃第一口饭开始,就不间断地给他夹菜。

林樾碗都装不下了,为了菜不冒出来,他不得不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可惜一张嘴怎么也赶不上三双手,吃了半晌也没见少,最后实在吃不下了,只能让沈淮之继续吃。

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太少见了,林樾有记忆以来也没几回,而且每次都是他回家的时候。

在这个一家没多少田地,每年还要交几次税的时候,能在年节里吃饱饭的都至少得是中等人家,林樾家以前就是这样的,但他出嫁后再回家,每顿都是吃饱甚至吃撑的,林樾心里突然有些难受,眼眶都红了,只能不断眨眼把泪意逼回去。

吃过饭,林樾就把带来的麻袋打开了,“娘,这是我今儿一早买的棉花,刚好你和我爹,还有林杨一人做一身衣裳,我本想自己做的,但我手脚慢做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所以就直接把棉花拿过来了,你明儿得空就抓紧做,天气越来越冷了,早点换上新棉衣才好过冬。”

周问兰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用,我和你爹的棉衣都是才做好没几年的,林杨身上的更是前年才做的,还能穿好几年呢,你带回家去,你和淮之各自做一身衣裳穿,或是给你公公婆婆做一身也好。”

林樾就知道他娘要这么说,把麻袋硬塞到他娘手上才道:“我这回买了不少,这是特地留出来给你们的,家里还有呢,刚好够我们一人做一身的,你们不用就浪费了,就算之前有那也能两件一起换着穿,尤其是林杨,他这两年长个子了,身上那件棉衣袖子都短了一截,等下雪的时候哪受得住冻。”

“还有你和我爹的,去年我拆洗的时候,棉花都有些硬了,不换怎么行?”

未免周问兰再拒绝,林樾轻哼了一声,“娘,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要是不拿着,那我现在就走了。”

周问兰横了他一眼,“棉花都不是好东西,那什么是好东西?一天天的就知道哼哼哼,跟家里的小猪一模一样。”

林樾才不管他娘说什么,棉花塞过去了就行,“不然我们今天就开始做吧,反正今晚也没什么事,我和淮之在家里住一晚,明早再和林杨一起回去。”

周问兰还担心他们吃过饭就走了,没想到还能在家住一晚,当即眉开眼笑道;“做什么?明儿我做就是了,你的屋子我昨儿还打扫过,不过被褥被我拆下来了,等会儿就去给你铺上。”

周问兰说完也等不及了,指挥林杨把碗筷收了,就大步去了林樾的屋子,把换下来的被褥重新装上去。

林远也很高兴,三两下就把火塘里的火给升起来了,转头招呼他们过来烤火,又去拿了几个土豆和红薯,还有一把板栗丢到火塘里烤着。

生了火,一家人也就不急着睡觉了,周问兰把屋里的针线篮子拿了过来,里头是她给林樾新做的鞋,只差最后几针就做完了,明儿刚好让林樾直接穿着回去。

她做的时候压根儿没想起还有沈淮之,这会儿要给了,看见旁边杵着的大高个儿突然有些过意不去,她清了清嗓子才道:“淮之,你的娘也给你做了,等过年你们回来再给你。”

说完还给沈淮之倒了杯茶,沈淮之刚给林樾剥了个烤熟的板栗,这会儿手上都是灰,连忙拍了拍手才接过茶杯,笑着回道;“多谢娘,你快过来坐,这边没有烟,不熏眼睛。”说完还顺手拖了个凳子放到林樾的左侧。

许久不见的一家人自然有说不完的话,火塘里添了不知道多少柴,他们还没说完话,直到夜色浓重,周问兰才招呼他们洗漱。

第二天他们仨出发的时候,沈淮之手上同样是一个麻袋,里头是周问兰这些日子晒的干柿子,还有林杨去山上捡的干板栗和干核桃,也不知道怎么放的,现在居然还没发霉,另外还有一个竹篮,里头装着周问兰刚做好的腊肠。

林樾到家时沈凌之已经做好点心了,林樾也没再做,因为做的量不多,下午早早就卖完了,林樾也抽出空做好了另一个捂手筒,赶在下学前给林杨送了过去,至于沈淮之的,今早到家的时候就戴上了。

冬日里的火塘每日都生火,火着了又熄,并且随着外头的寒风越来越刺骨,一天燃着的时辰也越来越长了,转眼就是冬月下旬,冬至到了。

这天除了没法休息的沈淮之,沈家人全都在家,一大早,宋寻春就带着林樾两人准备今日要吃的汤圆。

第103章

冬至这天, 林樾从起床那一刻起就意兴盎然的,其实做汤圆并没有那么有趣,林樾更高兴的是今天能在家休息一整天, 不用去镇上摆摊,也不用扯着嗓子吆喝, 尽管他很喜欢赚钱的感觉,收摊儿回家数钱的时候也很快乐, 但能闲一天偷个懒儿, 更是难得的快乐。

这个高兴劲一直持续到汤圆包好, 今天包的是芝麻馅儿的,炒芝麻和花生的时候因为太香, 林樾还顺手炒了半锅板栗, 也不知道林杨捡板栗的时候挑了多久, 林樾带回来的这半篮子板栗每一个都又大又圆, 炒出来也很香糯,他只炒了一半, 剩下的打算过几日做栗子饼吃。

随后, 林樾还额外蒸了一锅赤豆糯米饭, 这是前几日在镇上摆摊的时候听人说的, 据说有的地方冬至这天会吃赤豆糯米饭,红豆和糯米在柴火的熏煮下,逐渐融合、软化,变成一锅黏糊糊的糯米饭, 吃的时候再在碗里加一点儿白糖增加甜味,最适合天冷的时候烤着火吃,还有的地方是喝羊肉汤,但买羊肉花费有些大了, 糯米饭要更适合一些。

今天的午饭就是一碗糯米饭搭配一碗汤圆,因为都是甜口的,林樾还拌了一碗凉白菜,菜煮好立即从锅里捞出,搭配特调的料汁,酸辣开胃,因为刚出锅还有些热乎气儿,吃起来也不会觉得冷。

吃过饭就到了祭祖的时候,冬至这天一般是不去上坟扫墓的,只在家里的堂屋拜祭祖先,祭祀一般在日出后到下午申时前,沈家以前是日出时就祭祀的,但是沈淮之出门的早,实在赶不上这个点儿,所以就挪到了正午。

堂屋正中供奉着祖先的排位,香烛是一早就点上的,供品则是方才吃饭前特地留出来的汤圆和糯米饭,另外还有一刀腊肉,两杯茶酒,仪式也相对简单,一家人上过香,烧了纸钱,三拜九叩之后,将供奉的茶酒倒在火盆前,祭礼就结束了。

大冷的天难得休息一日,沈家夫妇也放下了手里的活计坐在火塘边烤火,宋寻春手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缝衣裳,沈正初在她对面敲敲打打的,旁边还摆了一堆农具,都是需要修补的。

宋寻春一抬头就瞧见林樾和沈凌之杵着下巴打瞌睡,不由笑着摇摇头,一挥手就把他俩赶走了,“回屋去睡,等会儿别再坐着都摔了。”

林樾和沈凌之对视一眼,同时笑出了声,最后林樾轻咳了一声,回道:“娘,那我们去啦,做晚饭的时候你再叫我。”

两人默契地起身拿了盆,倒了一盆热水泡脚,泡完两人就回屋了。

今儿天气不大好,是个阴天,时不时还会刮一阵风,把树上仅有的几片叶子也吹落了。

屋里一关上门窗就显得昏暗,夏天为了防蚊虫挂上的床帐秋日里已经收起来了,最近为了保暖林樾又给挂上了,床帐一放下,床上就更暗了,睡回笼觉再合适不过。

被褥才刚拆洗过,上头甚至还有太阳的气息,刚躺下没一刻钟,林樾浑身就变得暖洋洋的,枕头里填的是荞麦皮,靠着十分舒服,随着屋外呼啸的寒风声,林樾慢慢进入了梦乡,梦里有一轮太阳,温暖无比。

林樾这一觉,直接睡到了晚饭上桌,宋寻春才把他俩叫起来吃饭。

白天走了困,往常吃过饭就会有困意的林樾,今天精神头十足,见宋寻春还在做衣裳,他也回屋拿了自己的针线篮子开始缝衣裳,就连沈淮之今天都没有回屋,仔细擦了饭桌就在灶房里继续抄书。

冬至一过,林樾就仿佛被被窝给封住了,每天早上都要花费好久才能起床,沈凌之也每天都困困的,坚持了三天林樾就不行了,这天出门的路上,林樾就提议道:“凌之,我们明天晚两刻钟再起床吧,我好困。”

沈凌之听到这话眼睛都亮了,他早就想说了,但林樾每天比他还要忙,他根本说不出口,现在林樾一提,他立马就答应了,“哥哥,两刻钟会不会太短了,三刻钟吧,我们下午可以晚些回来。”

“好,那就三刻钟。”

这个时候,林樾突然又想有一个铺子了,之前原本想着先攒钱,等去了府城再琢磨铺子的事,但冬天实在太冷了,要是有铺子,他们就能晚半个时辰再起床了。

林樾越想越觉得合适,虽然现在已经是冬月下旬了,距离过年不过一个月,但年后还会冷一段时间,还有倒春寒,租一个小铺子,他和沈凌之就可以住在镇上,这样每天还能多做些点心和饮子,卖完就补。

拿了主意,当晚回家后林樾就把这个打算和沈家人说了,“爹,娘,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的,你们觉得呢?”

其实他们早就觉得林樾会租一个甚至买一个铺子了,每天去镇上摆摊真的很累,之前有一段时间生意不错,为了多做一些点心,他和沈凌之每天甚至比沈正初这个要下地的人起的还要早,鸡叫的时候就已经在灶房忙活了。

宋寻春点点头,接话道:“可要你们爹和你们一起去?手里钱不够就和我说,我和你们爹手里还有一些,租一个有后院或是里头有屋子的,这样你们每天都能多睡会儿。”

一家人都很高兴,他们村只有在镇上做工的,还没有在镇上租铺子的呢,刚定下要租铺子,他们就开始商议铺子要租哪里的,怎么布置了,除了沈淮之,缩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他倒也不是不高兴林樾每天能多睡一会儿,但林樾如果住在镇上,他们就得好几天才能见一面了,沈淮之突然长叹了一口气,瞬间一家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林樾迟疑地开口道:“怎么了嘛?”

沈淮之摇摇头,笑着道:“如果是铺子,那幌子是不是得大一点,这样路过的人才能一眼就看到。”

林樾立马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等铺子定下来就开始做幌子,这回得做两个,一个点心的,还有一个饮子的。”

“那等你买了布,我下学回来就写字,想好要写什么了吗?还有铺子的名字,写好字做牌匾也得一天呢。”沈淮之说。

林樾皱了皱鼻子,租铺子可真麻烦,现在铺子还没定呢,就有一堆事情在等着了,“等明天我再琢磨琢磨,现在一时半会儿想不到。”

不多时,一家人就洗漱回屋了,刚躺到床上,林樾就戳了戳沈淮之,低声问:“你刚刚怎么了?不高兴吗?”

沈淮之愣了一下,突然转身把头埋到了林樾的肩上,含糊道:“没有不高兴,只是你去了镇上,我就得好几天才能见你一面了。”他第一次说这话,耳后根都红透了。

林樾没想到是这个原因,一时竟说不出话,肩膀上沈淮之的脑袋紧紧贴在他的脖子,头发蹭的他有些痒,让他莫名地想往后退。

林樾突然有一种感觉,沈淮之好像很喜欢他,不是那种两个人凑到一起就开始过日子,而是喜欢他林樾这个人,不过念头闪过的太快,因为沈淮之的头发实在太扎人了,林樾实在没忍住往后缩了一下。

林樾一缩,沈淮之整个人都僵硬了,不过瞬间又好了,因为林樾抬手拍了拍他的背,柔声道:“我没有说要一直住在镇上啊,到时候租一个有两个屋的铺子,到时候我和凌之一人住一间,你不忙的时候可以去陪我,隔个一两天我和凌之就换着回来,到时候和娘商量商量,我回来那天让娘去陪凌之,凌之回来那天你去陪我。”

其实一个人住镇上应该也行,但才租下铺子这一个月,林樾还是有些担心,两个人怎么也要放心些。

沈淮之一听这话,心情瞬间变好了,“那明儿我就和娘说。”

两人说了会话就依偎着睡了,冬日里天冷,林樾每天都会缩到沈淮之怀里睡,脚还要放在他小腿上暖着,偶尔一天没伸过去,沈淮之还有伸手把他的脚捞过来,一般这种时候,只要不太晚,屋里就会变得春意盎然,细碎的声音被屋外的寒风吹散,只有耳边的人能听到这声声呢喃。

虽说要去牙行租铺子,但林樾和沈凌之还是做了些点心的,不过今天没带桌椅,也没带货架,两人拎着四个篮子就去了镇上,之前的摊位是按一旬租的,两人轮流留守在摊位上,另一个就像之前一样四处吆喝,卖的比平时还要快些。

正午吃过饭,林樾和沈凌之就去了牙行,这还是他们第一次来,两人都好奇的不行,从踏进门那一刻就开始四处张望。

他俩长得面嫩,又是第一次上门,牙行的人就像瞧见什么肥羊一样,立马迎了上来,“两位小哥儿今儿是想来租还是买?我们这里有各种铺子,房屋小院,奴仆长工也是有的,还是说是来寄卖东西的,我们收的价钱很公道,保证不亏……”

这话实在太密了,林樾见他还要继续说,连忙开口道:“这位牙郎,我们今天来是想租个镇上的铺子卖吃食,铺子要小一些的,最好是带后院或是有二楼的,能在一旬内交接的最好。”

牙郎一边听一边点头,林樾话音一落,他立马道:“小哥儿要的铺子要是别的地方可能不好找,但我们这还真有,还不只一间。”

“其中最好的是南门街的,带个后院,足有三件屋子,一家人住都使得,次一些的是北门街的,有一个后厨,二楼还有有两间小屋子,最后一间则是梨花巷的,也有后院,而且后院比北门街那间要大,租金还要便宜一些,不知哥儿更中意哪间?”

第104章

北门街和梨花巷都在四方镇的北边, 南门街则是在南边镇口,因为杨家的点心铺子就在南门街,所以林樾率先把南门街的那间给排除了。

两家点心铺子开在一起, 除了引发矛盾,互相抢生意以外实在没什么好处, 倒不如一南一北,各做各的生意。

至于北门街和梨花巷两条巷子相邻, 想来租金应该是大差不差的, 这梨花巷的大就算了, 价钱还更便宜,十有八九是有猫腻, 但人大多有捡漏的心态, 林樾也有, 所以他便开口问了, “不知这梨花巷的铺子为何这么便宜?”

牙郎犹豫了一瞬,最后还是开口了, 实在是这铺子的问题只要瞧一眼就能瞧出来, 现在不说也没什么用。

“小哥儿, 实不瞒您说, 我们这牙行讲究的就是一个以诚为本,这梨花巷的铺子位置有些差,是在巷子最里头了,而且这户人家早几年就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铺子是托他亲戚帮忙挂到我们这儿的,或租或卖都可以,铺子长久没有人气也就破败了。”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 破败些都是小事儿,重新清扫规整过应当不成问题,关键是这位置,梨花巷他们之前卖点心的时候常去,最里头那三四户都没人住,而且地势还低一些,常年积水,平日里只偶尔有几个贪玩儿的小孩子会跑过去,点心铺子要是开在那里,擎等着倒闭吧。

林樾原本还想着三个铺子总能挑到合心意的,哪成想现在就只剩北门街那一处了,幸好他们没急切到非租铺子不可,大不了就继续摆摊,反正摊位是租到月底的,一天也好几文钱呢。

林樾轻叹了一声,眉头微蹙,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股不满意的气息,“原以为能多看几处挑个最好的,哪想到最后竟只有北门街这一间了,不知这一处租金几何?位置可好?现在能去铺子里瞧瞧吗?要是不合适,今儿就不租了,过段时日牙郎手里要是有了好的铺子,再劳烦与我说一声。”

牙郎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自然知道不少讲价的套路,但知道也没有用,每次还是会有些紧张,林樾话音一落,他就立马保证道:

“小哥儿,您放心,北门街这间铺子,除了小些,其他的在镇上都算得上不错,位置就在街口,之前是做香糖果子生意的,前些年生意可红火了,后来掌柜的赚了钱,就重新买了一家双开门的大铺子,原先的这个小铺子就闲置了,这才挂出来要租,您若是要做生意,那租这个再好不过,位置好不说,还吉利。”

听说是做香糖果子生意的,林樾立马就想起来了,他们现在摆摊的位置就在原先的香糖果子铺斜对面,几个月前果子铺搬迁的时候他们还凑了个热闹,若是价钱合适,那这间铺子确实还凑合。

铺子的门开在了右边,左边一直到正中间的位置是两扇带卷帘的窗户,里头是一张大木桌,桌上是一个有坡度的货架,里头放着各色香糖果子,从门前的街道经过时就能看得一清二楚,要是真能租下这个铺子,刚好能沿用这个样式来卖点心。

秉承着讲价要说东西不好的原则,林樾回道:“这铺子我知道,位置确实还算不错,但实在过于小了,牙郎就直说要多少钱吧。”

“这铺子带后厨,二楼还有两间屋子,一月赁资得一两八钱银子,每月一号付租金,另外还有契纸钱,按行规成三破二,一两五钱的赁资小哥儿需要付五十四文钱。”

牙郎一口气说完,随后顿了一下才道:“小哥儿若是有意,我们现在就可以去铺子里瞧一瞧,这铺子挂上来一个月,已经有不少人去看过了,小哥儿若是有意可得抓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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