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懒汉之后 第108章

作者:似椒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甜文 成长 日常 灵气复苏 古代架空

他猛然将灵力打出去,一边扯住沈哥儿衣领,将人整个提溜起来往后边跑去。

“呼……”耳边风声瑟瑟。

跑出去很远,方初月往后一看,发现后头什么都没有,他立马松开手。

沈哥儿坐在地上,猛地咳嗽出来,“咳����”

被命运扼住的喉咙总算有了呼吸的机会。

方初月表情有些尴尬,连带着脸颊和脖颈泛起红色:“抱歉啊。”

“是我、我咳咳……该多谢你。”沈哥儿不是那般不知好歹的人,他边道谢边说,“只是如今,我没、没什么可以……报答你的。”

方初月摆手:“不用谢。”

沈哥儿抬头,看见方初月手里逃跑都还没丢下的竹鼠,他说:“那这竹鼠我不要了。”

方初月嘴角一僵,“真没事,竹鼠说好那样分就那样分,救你不过是我顺手而为。”

救命之恩绝对不能拿着竹鼠肉抵消的。

绝对。

倒是没再说什么不用谢之类的话。

沈哥儿听了他这话,愈发感动起来,双眼湿润地看着他,“月哥儿,你人真好。”

方初月返回去将背篓拿上,听到这话,有些想笑。

他人好?

“我准备回去了,你呢?”方初月问,“要不要送你去马婶子那?”

沈哥儿顿时热泪盈眶,用力点头。

“走吧。”

俩人往另一边走去,沈哥儿再次重复道:“你人真好,之前是我误会你了。”

啊?

方初月皱眉,道:“今天早上是我俩头一回见面吧?”

看着沈哥儿的眉眼打量起来,确实没见过啊。

“确是如此,只是……”沈哥儿又道,“赵林你认识吗?”

三月中旬的时候,他们族里一位一直老大难的大龄光棍终于娶了一位夫郎进门,那人就是赵林。

“认识。”

方初月咬着牙,最后憋出了两字来。

赵林这个名字,就算化成灰,方初月都不会记错。

若不是他给乔岳下迷药,害得他们被人拦在屋子里……

赵家人赔礼道歉时说是赵夫郎这个做小爹拿的主意,其实真正拿主意的是赵林。

这事瞒得住别人,瞒不住赵家人。也不知道是赵家的谁给传了出去。

等传到他耳中的时候,赵林已经出嫁了。

再加上当时赵家人已经上门道歉了,他们再抓着此事不放就显得很难看了。

方初月捏紧拳头,对于赵林这个人还是厌恶得不行。

若是一开始知道沈哥儿与赵林有渊源,他根本不会开口与这人搭话。

沈哥儿看他脸黑黑的,生怕方初月会误会,连忙解释,“我不喜欢他的。”

赵林嫁给了沈强后过了几日好日子,从某一日开始,沈强就开始对着赵林拳打脚踢。

那会儿他爹娘还在,见了有些于心不忍,还去拦了几回,把他带回家里上药。

自那以后赵林就时常到他们家来,整日和他以兄弟相称。

沈家一直一脉单传,到了他爹这辈,更是只他一个哥儿。沈哥儿头一回有哥哥,新鲜得很。

与赵林关系很是不错,对沈强的举动更是义愤填膺。

好景不长,地动后,爷爷奶奶相继离世,紧接着是他娘,到了中秋过后后他爹也撑不住了。

偌大的沈家空荡荡起来,只剩他一人。

头七刚过,沈氏族人立马上门来,说他一个哥儿不能霸占沈氏的田地和房子,必须要将他赶出去。

沈哥儿自是不愿意,拖了小半月,那赵林便来劝他。

听到这里,方初月神情复杂起来,忍不住开口打断,“他哄你两句,又吓唬你,你就真搬出来了?”

“你就没试着找其他人帮忙吗?又或者直接将屋子地契卖了,然后拿着银子直接跑。”

沈哥儿被说得一愣一愣的,窘迫羞愧地点头,“我以为他是真把我当弟弟来着……”

他和婶娘说自己是因为怕没卖给老光棍所以才跑出来的,实则根本不是这样。

搬出来后,他就住到了沈强家。当晚有些害怕想去找赵林,就听到赵林与沈强的对话。

赵林竟然为了讨好沈强,想要把他塞给沈强当小妾。

当成哥哥的人为了讨好他的丈夫,选择把自己给献祭,这样不堪的事情沈哥儿压根说不出口。

而有关于方初月和乔岳的事情,沈哥儿都是从赵林那听来的。

如今想来赵林这种人,嘴里能有几句是真话。

今日与月哥儿相处了好长时间,沈哥儿便笃定一定是他误会了,月哥儿人好着呢。

方初月算是头回见傻成这样的哥儿,他看了好几眼,最终确实是真的。

不是装的。

一开始只以为这哥儿就是胆小了些,没想到傻成这样,难怪被人两句话就哄了去。

方初月简单把赵林干的事情说了一下,沈哥儿立马道歉,“原来是这样啊,他真可恶,算计了我,还算计了你们。我误会你了,对不住啊。”

“没事,不关你事,你又没在我面前说什么。”

哪怕心里有误会,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两眼,哪有什么错啊。

“你人真好。”沈哥儿感动地说。

方初月:“……”

他的良心是不会痛的,救命之恩还是不能用田鼠肉抵消。

“我以后可以常去找你吗?”

“别吧,我相公会吃醋。”

方初月拿乔岳当借口,是真不想与他打交道,怕自己也会变傻。

“啊?”沈哥儿还想说些什么,便听见方初月说,“婶子在那边,你自己过去吧,我先走了。”

方初月飞快跑走,速度比方才逃跑时还要快。

……

后山。

“凭什么你说什么我们就要做什么?”

“就是啊!”

经由乔岳的夺命式训练,终于有人开口骂,能答应过来锻炼的人不管被逼的还是自愿的,心里还是希望自己的异能有所长进的。

可这不代表他们要舍了命去啊。

再者,队伍也不是乔岳的一言堂,还有王多粮的人。

田柱子反驳道:“本就是山子带队,自然要听山子的。”

“凭什么?他领悟了一点点东西就能当队长了。如今我也领悟了啊,他什么都不干,就死命训我们,自己抱着手在那里看。”

这人愤愤不平,又说,“要我说队长得能者居之。”

“没错,能者居之!”

李二牛说,“你们的异能都是些火啊雷的,队长是身体强化,怎么与你们打!”

“没事。”乔岳摆摆手,对于面前的景象早有预料,王多粮被他夺了队长一位,心里肯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队伍里一共有三十六人,包括他在内,有二十四人都是觉醒了异能的,也是村子里绝大多数的异能者。

而剩下十二人,虽然没有觉醒,但还年轻,脑子也灵活。

如今王多粮又摸到了点突破的法子,肯定早就按耐不住,想将队长拿回去了。

若是以前,乔岳估摸着就让了。

躲懒才是他的天性。

奈何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队长一职绝对不能还给王多粮。

“能者居之,行。”

乔岳说:“那就谁想当队长,就上来和我打一场。”

站在乔岳这边的人不少,一听他这话,替他着急,“队长……”经过这几日的训练,他们是真心实意把乔岳当成队长的。

田柱子看了乔岳一眼,改口道:“说到做到啊,谁输了都不许赖账,不然我柱子瞧不起他。”

“嘿你这话,怎么知道我们一定输。”而站在王多粮那边的人面露喜意,又和乔岳说,“大气!能者居之,粮子上啊!”

王多粮装腔作势,摆手推拒,打算来个三请三推再出手。

“我来!”

王多粮望着说话这人,笑容难看,半晌后说:“行,那就你上。”

这人叫雷天,是一个具有雷属性异能的壮汉。

约莫三十岁出头,早些年当过兵,后头侥幸回来娶了王多粮的弟弟当夫郎,因此雷天比王多粮大上四五岁,却是王多粮的弟夫。

雷天一脸络腮胡子,肌肉虬结,个子不高,但十分壮硕。

“我可不会手下留情,乔队长,你可不要哭着回家找小爹。”雷天伸出一根手指,银白色的雷电在指尖出现,如同银蛇舞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