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折吱
“不用,不用。我要真的困,我自己叫车。”
周还话声刚落,陆远涉已经从车上下来了,显然是受了沈长思的吩咐。
周还:“……”
陈邦今天轮休,车上只坐着陆远涉,因此沈长思也就让陆远涉送周还回去。
“周医生的车停在哪里?”
“我的车吗?我的车停在那边……那什么……沈少,谢,谢谢啊。”
尽管让人家保镖送他回去,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不过人家都从车上下来了,他也不好轰人家回去,关键是,他应该也轰动。
陆远涉率先迈步朝周还指的方向去了,周还只得跟上。
妈呀,可能他这辈子也就这一回,能享受被私人保镖送回去的待遇了。
有陆远涉开车送周还回去,余别恨也不用担心好友会疲劳驾驶。
他收回视线,弯腰上了副驾驶。
外面冷,昨天凌晨下过雨夹雪。天气预报预测,今天夜里跟明天以及春节期间,都有可能会下雪。
余别恨脱下身上带着寒气的外套,像是话家常一般,“我听医院有病人家属说,早上山上飘雪了?”
“嗯。是下了一点。不大。”
余别恨把外套放在双膝上,转头抽过安全带,“下雪天山路不好开,是特意下来买年货吗?”
“不,是特意来见的你。”
余别恨低头扣安全带的动作倏地一停,他抬起头,眼底浮先一丝困惑。是他最近太忙了,以至于出现了幻听的症状?
“你的手怎的这般冰?”
原来,刚才余别恨低头扣安全带时,不小心碰见了沈长思的手背。
沈长思说着,握住了余别恨的手。
趁着余别恨没回过神的功夫,把他的手一起放在他外套的口袋里。
余别恨的指尖,触碰到一个硬|物,像是一个小盒子。
沈长思勾起唇,“打开看看。”
余别恨看了沈长思一眼,缓缓地打开。
是一枚圈戒。
沈长思霸气地道:“你放心,旁人有的,你都会有。”
作者有话要说:
余医生:是我拿错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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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眼睛闭上
“我帮你戴上。”
沈长思将圈戒从戒指盒中取出,另一只手手心朝上,示意余别恨将手给他。
余别恨放在双膝的双手指尖微微攥紧,在发现自己的手心竟然有些湿腻后,顿时苦笑不得。明明这一圈戒,并不具有广泛认知当中的互徐终身的意义,他竟然还是紧张得险些不能自持。
在沈长思疑惑的目光注视下,余别恨伸出手,把手放在沈长思的手心上。
沈长思唇角微掀,替他将圈戒戴上。
神经外科医生的手很是修长,铂金的圈戒,戴在余别恨的手指上,很是合适。
“不错。”沈长思对自己的眼光甚为满意。
余别恨的视线,落在自己戴着戒指的左手上,他抬起头,“你的那个呢?我帮你带上?”
沈长思语气疑惑,“嗯?另一个?”
余别恨停顿了下,他似乎也意识到了一丝不对劲,他看向沈长思,“……你只买了这一个?”
长思送给他的,不是对戒?
沈长思误解了余别恨的意思,以为他是觉得一个不够,“你喜欢这些小玩意儿么?你若是喜欢,我再给命人订制。”
联系下珠宝商家,也无需费甚功夫,只是需要等个几日而已。
余别恨忽然意识到,对于沈长思而言,这个戒指可能只具有传统戒指的意义——在这位帝王的眼中,怕是戒指只代表着一件寻常饰物。不像现在,戒指往往同爱情跟婚姻绑定在一起。
这个戒指,应该只是接近于赏赐的物件。
余别恨摇头,语气有点无奈地道:“不用,一个就够了,我以为这个是婚戒。如果是婚戒的话,就是一对,所以我刚才才问你,要不要帮你的那一个戒指也戴上。”
他经常需要做手术,像是戒指或者是手链那样的东西,他并不常带,不是十分方便。
虽然是误会一场,余别恨倒是没有多伤心或者是失望。
当代的风俗跟大恒定然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长思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适应了现代的生活,网络用语也用得很好。换作是他,未必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就适应到这种程度。
嗯?何为婚戒?
听起来,像是同成婚之事有关,可是这个朝代独有之婚俗?
沈长思在心中悄悄记下了婚戒这个词,决定待回去后,好好查一查。
…
“下雪了。”
嗯?
沈长思顺着余别恨的视线,转过头,当真在窗外看见了白色的雪花。
天气预报说夜里有可能会下雪,在天色擦黑,下班的高峰期提前下了雪。
“是呢。”沈长思极为平静地应了一句。
无论是在宫中还是在金凉,雪沈长思都是见惯了的。无论是雨还是雪,他都不喜欢。因为它们统统都意味着潮湿跟阴冷。
沈长思让杨翔将车内的空调调得更高一点。
沈长思的情绪表现得并不明显,余别恨还是敏感地察觉出沈长思似乎不喜欢下雪这件事。
他收回视线,换了话题,“吃过晚饭了吗?晚上有没有其他的安排?我请你吃晚饭,就当时你送我戒指的谢礼?”
提起吃的,沈长思便顿时回复了心情。
在天冷的时节,沈长思喜欢吃热的,只好是热得能够烫嘴,吃进胃中,便是连五脏六腑都能热得暖洋洋的。沈长思是至今都还惦记着余别恨带他去医院对面吃的那家早餐的早餐,味道极好。
这一世的阿元似乎是懂吃的,不似前世,便是给一个大白馒头,阿元都觉好吃。
沈长思于是兴致颇高地问道:“这附近有好吃的馆子么?”
“这附近有一家排挡的味道还可以,只是环境较为普通,你如果不介意,我们可以去吃排挡?”
沈长思是席地啃过被冻得冷硬的薄饼的人,他固然好吃,却因为自身经历的缘故,对吃跟环境方面并不挑剔。
沈长思既然不介意,余别恨于是跟杨翔说了地点,前去他跟周还以及其他医生经常光顾的一家排挡。
天冷,外面下着雪,加上岁末,城市里许多年轻人返乡,客人并不多。
余别恨领着沈长思进了一个没有人的搭棚,热情的老板娘立即替两人将暖棚里的暖灯插上。
余别恨让沈长思坐在暖灯前取暖,他去点菜。
余别恨跟沈长思吃过几次饭,知道他饮食偏淡,喜欢吃辣,但是不怎么能吃辣,还格外喜欢喝汤,因此特意点了几份偏清淡的菜色,还额外点了一份羊肉汤。
余别恨掀开帘子,沈长思维持着他离开时的姿势,依然坐在暖灯前取暖,把手也给凑近灯前。
每年冬天,因为取暖灯而意外受伤的病人数量并不少数。余别恨替沈长思将暖灯稍微拿远了一点。他对沈长思解释道:“离得太近,很容易烫伤。”
沈长思眉眼蕴着戾色,没说话,只是懒声应了一声,“嗯。”
沈长思很少会流露出明显的情绪上的喜憎,余别恨有点意外,他愚,可能跟长思过去被俘金的那段经历有关。金凉地处北方,一到秋冬,肯定就已经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历史上对于长思被俘金凉的那段经历记载得很少,也是,一个帝王乃至一个王朝的耻辱,当然不会被详细记载。但是很显然,那段经历并不轻松,甚至应该极为艰难,以至于长思现在对严寒乃至下雪这件事都很是不喜欢。
明明应该是锦衣玉食,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帝王,结果却因为父亲的昏庸,遭遇城破自己也被俘的命运。身边只跟着一个贴身太监,一个婢女,那段时光,也不知道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孩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余别恨将他身上的外套脱下,又替他将外套的衣领给合拢,“这样有没有好点?”
余别恨身上也只是穿了一件高领而已。
沈长思将余别恨给他披上的外套又给还了回去,“我只是喜欢挨着暖灯,不未觉着冷。”
如果他的手没有这么冰的话,余别恨可能还会相信对方是真的不冷。
见余别恨又要将外套给他披上,沈长思语气强势地道:“穿上。”
帘子被掀开,第一道菜被端上来。
等会儿一旦吃起来,身体就会变得暖和起来,余别恨也就没有再坚持。他把外套重新穿回去。
沈长思的注意力被新端上来的菜给吸引住。倒不是这道菜本身有多稀罕,而是在碟子下面,还架了一个类似小火炉的小玩意儿。
沈长思过往在金凉见过金凉人直接将牲畜的肉放在火上烤,也见过他们将食物都给放在一个大锅里,锅下架着火。可从未见过这般小巧的小火炉,因此多看了几眼。
余别恨捕捉到了沈长思眼底的好奇神色,他对手里拿着打火机,刚要弯腰点火的老板娘道:“老帮娘,我们自己来点吧。”
“噢,好的。那打火机我给你们留在这里了。”老板娘把打火机给放在了桌上。
余别恨道了谢。
老板娘出去了。
余别恨拿起桌上的打火机,递给沈长思,“要自己点火试试吗?”
沈长思见人用这物件点过火,他知晓这是叫打火机,可他自己从未上过手。
沈长思面色平静地将打火机给接过去了,他记得,那些人似是按了某个机括,接着这机括便能出火。
似乎就是在这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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