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枫
敌军的马蹄声紧紧地追在后边,像驱赶羊群似的驱赶着他们,时不时地就会随机挑选一个“幸运儿”射杀。
西南王数次留下士兵拦截断后,试图拉开距离,但很快又会被敌军追上。
石云首次感到死亡离他这么近,虽说他死了还能复活,可没有能替代死亡的道具,一旦被杀,等级折半,那就太不值当了!
“兰蛇这狗娘养的,算计老子,气死我了……”
石云起初只是持一个旁观者的态度对待这场战争,现在却因为自身被卷进了逃亡队伍里而改变了心境,他发自内心地希望他们可以安全跑到渡口乘船离开。
然而不管他如何祈祷,在撤逃的第二天上午,他们还是在一个空旷的山谷里被追上了。
太阳高挂天顶,拂去了清晨的寒气。
经过数次的“断尾”,此时西南王的队伍仅剩残兵几百,武器箭只也快耗尽,体力更是所剩无几。
胡族军队通过数轮的射箭将他们的脚步拖慢,然后冲锋向前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西南王自然不会任由他们围堵,于是一场厮杀火速展开。
石云望着周围交战的双方,心中无比慌乱。
见不远处,满面惶急的西南王正带着被吓得六神无主的皇帝突围,他终于一狠心瞅准一个空隙冲了过去,试图趁乱逃跑。
可惜他的动作实在太笨拙了,没跑几步就被一个敌军发现,转过身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里。
石云捂住腹部,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然而当他倒在地上时,却发现自己的血条并没有立即清空,还有抢救的余地。
于是他连忙兑换了好几种药物,止血药、补血药、体力药丸、金疮药通通用上,甚至还趁周围人不注意,偷偷给自己打了个绷带。
待血条止住后,他松了口气,趴伏在野草丛生的碎石地上,一边装死,一边观察战局。
他倒下的位置很是巧妙,侧过头刚好正对着西南王和皇帝的方向。
别人他都不在乎,唯有这二人,不管谁死了都是特大情报。
只要能把这场追杀的结果发出去,那他这趟险些丧命的冒险也值了。
这一刻,石云觉得自己变成了身负重任的战地记者。
战斗之中,尘土飞扬,不断有人的双腿跌跌撞撞地从他眼前经过,挡住他的视线。
石云半眯着眼,放空一切,只顾盯着那两个衣着醒目之人,被人踩在身上也不吭一声,反正他没有痛觉,只要不会死就成。
随着伤亡逐步增多,厮杀越来越激烈,就连西南王也被迫拿刀加入了战斗。
忽然间,石云感到背上一沉,一具笨重的尸体倒在了他的背上,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
但他不敢挪动,也不敢大力呼吸,就怕被人发现自己还没死。
这遭的这是什么罪啊……
石云在心里嘀咕,当他再度将注意力转移至战场中央时,却看到皇帝头上的名字开始挪动起来,和另一个NPC的标识重叠在了一起。
他稍稍睁大了些右眼,然后惊诧地发现皇帝不是自己走的,而是被人从后边用胳膊卡着脖子挟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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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秀注意到落单的皇帝时就知道立功的机会来了。
他并非武吏,纵使跟随将军追到此地,也难以获取功劳,只能旁观他人出风头,而现在是个难得的机会。
于是,趁着天子亲卫远离之时,他轻而易举地从后方挟持了皇帝。
事情办成,他连忙朝远处骑于马上的邢桑大喊:“将军,敌酋在此!”
邢桑侧身投来目光,见天子正被孟秀挟持在前,便拿起长弓,搭上羽箭,瞄准了那面色惨白的少年人的胸膛。
危险在前,裴戬自是拼命挣扎反抗,对挟持自己的人拳打脚踢,欲摆脱困境。
皇帝纵使文弱,好歹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孟秀身材瘦小,对方一旦奋力反抗,他还真有些难以把控。
尤其当裴戬咬住他的胳膊时,孟秀吃痛,险些松开了手。
眼看就要被对方挣脱,他忙不迭拔出短刀,准备用刀代替自己的胳膊架在少年的脖颈上。
谁知抬臂时用力过猛,失了方向,那锋利的刀刃顺着对方的脖子划过,霎时间,滚烫的鲜血喷涌在他的手上。
孟秀登时愣住了,浑身僵硬地举着刀,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这位一国之君倒在了自己的面前。
少年双目圆睁着,死不瞑目,朝天仰着的脸孔在阳光下白得惊人。
天子驾崩引起了魏国士兵的注意,这位存在感如此之低的皇帝,在死去之时终于受到了所有人的重视。
大家震惊于此,一时竟忘了战斗,邢桑就趁此时机,将原本对准裴戬的箭转向了一旁的裴新。
一箭射出,正中男人后背。
裴新尚来不及反应,转瞬之间,邢桑又连射两箭,将对方彻底射杀。
西南王之死无疑是对魏国士兵的毁灭性打击。
短短片刻工夫,两位裴姓之主皆已丧命,失去了精神支柱,剩下的士兵士气寥寥,没过多久便被胡族兵尽数夷灭。
孟秀弓着脊背,一副焦虑不安的模样站在尸体旁,用布巾不断地擦拭着自己手上的血迹。
一边擦着,手指一边颤抖,这种颤抖是源自内心深处的,似恐惧,又似亢奋,汹涌起伏的情绪不受他控制,不论他如何劝解自己放松,依旧抖个不停。
直到邢桑路到他身旁时,说了一句“杀死敌酋为首功,回去有重赏”。
顷刻间,孟秀镇定下来。
他缓缓扯开嘴角,露出一个不怎好看的笑容,拱起手,略显殷勤地说道:“谢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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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所有人皆已离去,石云方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尸体,撑着快要麻木的肢体缓缓站起身来。
他扫了眼四周遍地的马赛克,发觉皇帝和西南王的尸体都已不在,应该是被胡族带走了,便一瘸一拐地走到最近的水源处,重新清洗包扎伤口。
等解决了自身的生命危机,石云总算是松了口气。
他仰躺在石滩上,望着天上飘动的云层发呆,心里难得有几分惆怅。
虽然总是骂西南王一群人是傻逼,但当这群傻逼NPC真的死了,以后也不会再出现了,他还真有些沮丧。
石云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随即打开与阁主沟通的任务框,将自己方才所看到的种种经过发送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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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邢桑带军返回后,魏国天子驾崩的消息便迅速在城中传开了。
郭同归得知真相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气咻咻地跑去了同为参军的孟秀的营帐,掀开门帘劈头就问:“孟秀,当真是你杀了陛下?”
孟秀书写的动作一顿,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向对方,坦然承认:“是又如何?”
面对他这般轻描淡写的态度,郭同归无端感到一股怒气从丹田涌起:“你可还记得,你我皆是魏人!”
“在其位,谋其事,尔投向羯胡之时,民族之见就已该摒弃!”孟秀放下笔,从容不迫地说道,“我是杀了天子,那又如何,他是将军之敌,杀了他我就能立功,我为何不做?”
“就为了立功?”听到这个回答,郭同归觉得可笑,满脸失望道:“我真没想到,你竟如此目光短浅,那可是天子啊,你杀了他,是大逆不道,蔑伦悖理,是要遭万人唾弃的啊!”
孟秀沉下脸,倏然站起身,抚了抚衣裳,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走向他问:“郭同归,你原名郭白,出身吴郡郭氏,曾任德邬郡太守,是也不是?”
郭同归不知他从何得来的自己的身世,脸色紧绷道:“这与我的出身有何干系!”
“自然有。”孟秀扯了扯嘴角,口气咄咄逼人,“你生于名门,读着圣贤书长大,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出任太守,所以才能满口仁义道德地指责我。
“像你们这般的高门子弟,生来就口含金匙,又怎知我们这种在腥臭阴沟里长大的贱民,走到这一步需多么苦心竭力!
“就因我出身寒微,我四处求官,却遭人侮辱奚落,他们把我当狗一样,高兴时给根骨头,使唤几句,不顺时,三更半夜将我踢下床榻,说赶走就赶走!
“我能有如今的一切,穿着锦衣华服,站在此地同你理论,皆为我奋力争取得来,我没有你的好命,故我杀天子,尽我所能地讨好将军,我凭我自己的本事去取那金匙,我何罪之有?”
郭同归被他话中的讥讽惹得羞愤不已,气急道:“难道你就不怕被写上史书,遗臭万年吗!”
“史书?”孟秀嗤的一笑,“史书由胜者撰写,待我辅佐将军登基,我便是立不世之功者,我芸连孟氏就是开国功臣,谁敢辱我?”
“你!”郭同归青着一张脸,指着他半晌说不出一字,最终只吐出一句“无可救药也”,便愤慨离去。
看着他拂袖而去,孟秀漠然转身坐回座位,拿起笔继续工作。
一边抄着名录,一边喃喃自语:“我有何错?我没错,我只想振兴家族、受人敬仰而已,我有何错?”
“阿沼,你说说,我有何错?”说到这,他突然停顿,露出了疑惑的表情,“阿沼,阿沼是谁?”
他思索片时,方想起阿沼是和他一同从芸连流浪到郇州、最后留在密阳的那个蠢小子。
回忆起这些,孟秀倏尔露出舒畅的笑意:“阿沼啊阿沼,当初你若跟我走,如今早已经随我衣锦食肉了!”
第二百一十四章
“阿沼,这还有四筐,进来搬一下!”
“来了!”
阿沼喊了一声,将两筐鲜嫩的小南瓜放在小三轮上,随手拿起绑在腰上的布巾擦了下脸上的汗水,继而又转身掀开帘子走进了玻璃大棚。
这座建在官府庄园内的温室大棚是去年秋末落成的。
建成时,其漂亮的外观引来了所有在农庄做事的农民和管事的围观,就连使君都亲自来到了现场视察。
它是倾斜的人字形顶棚构造,屋顶与四面墙壁均为玻璃板覆盖,内部支架有坚硬的木材,也有贵重的钢材,故毫无疑问,这是一座造价极为昂贵的温室。
造价昂贵的温室其内部所种的植株也都格外稀少珍贵,基本都是阿沼未曾见过的蔬果。
每当走进这大棚内,望见四周或是高高悬挂的坠满果子的藤蔓,或是呈层层阶梯状生长的翠绿蔬菜,阿沼都感到万分的新奇,他从来不知道菜还有这样的种法。
更别说眼下才春季,本该是播种的时节,大棚内的多数植物却都在开花结果,简直超出了他的认知。
快步穿过绿莹莹的洋葱地与南瓜藤架,阿沼来到草莓地前。
喊他进来的颜如玉一边蹲在地上采摘草莓 ,一边指了指旁边的小篮筐,道:“就这些,你搬出去吧。”
“好嘞!”阿沼干脆地应答。
他把四个篮筐堆叠在一起,刚要搬动它们,颜如玉忽然抬起身问:“阿沼,你吃过草莓没?”
阿沼一愣,老实地摇摇头。
事实上,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红红的小果子,过去偶尔来到大棚,看到的都是未长成的草莓,很是不起眼,他一直以为这是一种食用的叶菜。
“那给你一颗,你尝尝看甜不甜。”绑着丸子头的女生说着,将一颗红艳艳的草莓递给他。
阿沼一下子红了脸,挠了挠脖子,不好意思地接过了果子,道了声谢,然后珍惜地咬了一小口草莓尖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