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换瓜 第30章

作者:初云秀儿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穿越重生

谭玉书的手劲成功让池砾从那诡异的状态中脱身出来,一把将他掀开,恼羞成怒地问:“你干什么!”

乖巧地举起双手,谭玉书有些无辜道:“呃……池兄,不管用吗?”

池砾后退着夺门而去,等出去后靠在墙上微喘:不妙!一不小心着了他的道!他刚刚按的是什么穴?太古怪了!

门内的谭玉书看看自己的双手,有些尴尬。

好像照猫画虎是不行啊,等回去和郎中好好学一下吧,反正临近年关,各部都没什么事了,清闲得很。

客厅中,谭母和池母正一起研究着从刘巧兰那榨来的化妆品,看见惊魂未定的池砾,池母笑道:“醒了啊,饿不饿?我给你们把饭热一下。”

“不用了,我不饿……”

“不饿也得吃点,你现在不吃早饭,老了一身病就后悔了。”

池砾只能老实的坐下。

没一会谭玉书也出来了,对着谭母恭敬行礼:“给娘请安。”

扈春娘摆摆手:“免了,来到现代就别来这套了,咱们也入乡随俗。不过虽然现在的日子比较安逸,你也不要过于懈怠。”

“孩儿知道了。”

池母早上蒸了些包子,煮了锅粥,又煮了几个鸡蛋,热热就好了,很方便。

但池砾是真不喜欢吃煮鸡蛋,于是一个不留神,塞进了谭玉书的碗里。

谭玉书:……

难道他真的很能吃吗?一边忧伤,一边含泪吃了两个鸡蛋。

他们两个吃饭,池母和谭母两个人又开始研究起了那一套化妆品,当时柜姐真是太有眼色了,几乎把全套产品都给她们塞上了。什么身体乳、精华液、彩妆一应俱全,还送了一套齐全的化妆工具。

这一下,扈春娘对现代人的化妆用品一下子了解了八成。

当年她还在闺阁时,就跟着父亲学习经商之道,看着这些化妆品立时眼冒精光。

不管什么时候,女人追求美丽的心都是不会改变的,所以古代贵族小姐对胭脂水粉的需求同样很大。

但受限于技术,古代的化妆用品不仅粗陋,有的还有害健康,比如常用来点唇的朱砂和敷面的铅粉,便是有毒的。至于像面粉、珍珠粉、或者是天然植物提取的胭脂水粉,那上妆效果必然差很多。

扈春娘带过来的一盒“神仙玉质粉”,足足要一贯钱,可是这盒在大雍很珍贵的粉,不仅上妆麻烦,且易掉粉,和现在轻轻一推就推开,且不易脱落的粉底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且扈春娘还发现,现在的妆面不是一味追求白,而是追求“裸色”,涂上后肤色比平时好了不说,还很自然,好像真是真的皮肤一样。

扈春娘立刻发现了这其中的商机,在现在的雍京,贵族女子的妆面都以越白越好,妆感特别浓。

可说实话,“粉面含春”怎么比得上“天生丽质,出水芙蓉”,这种“以假乱真”的妆质只要出现在雍京,必然会受到贵女们的喜欢,那岂不是一本万利?

所以等池砾和谭玉书吃完饭后,扈春娘就说了自己的想法:“等下次回去,我想把这里的‘化妆品’带回去一些,开个胭脂铺子。”

谭玉书立时赞成:“娘,这个主意真是不错。”

池砾却开口了:“但是化妆品行业在现代是毛利最高的行业之一,作为倒卖的东西来说,成本太高。”

扈春娘摇着扇子,这倒是一个问题,很显然,不管在什么时候,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都卖得很贵。

池砾继续提议:“所以伯母如果打定主意做这行的话,我建议您在现代也开一家化妆品店,那样的话长期合作,厂家给的进价会便宜很多,而且有正规的途径,别人也不会怀疑你每月进那么多化妆用品干什么。”

扈春娘眼前一亮:“此言有理,而且我也真的很想在现代开一个铺子,扎稳脚跟。”

池砾继续不卑不亢道:“如果伯母有这个打算,我便给伯母一笔钱,供伯母开个店。”

“这怎么好意思,池小郎君不必担心,我还是有些体己的。”

池砾意味深长的瞥了一眼谭玉书,心内暗道:没事,都是你儿子的私房钱。

然后转过头一本正经的对谭母道:“伯母不必客气,咱们两家本来就是合作关系,不用分得这么清楚。”

谭玉书:……

看他干什么……早知道就不把私房钱拿出来了,难受。

扈春娘可get不到两个人之间的暗流涌动,只觉池小郎君和他儿子这关系也太好了吧!

如此美意,却之不恭,但扈春娘还是笑道:“多谢池小郎君鼎力相助,但这钱还是算我借你的,我可不信我开店连本金都赚不回来,到时候本息皆还。”

扈春娘这样要强,池砾自然也不会一力坚持,就答应了。

池母在旁边看着满是钦佩:“春妹子,你可是太厉害了。”

扈春娘摇着扇子笑道:“这有什么,梅姐姐你也可以开个店,现在你儿子出息了,你以后也用不着天天下地了,何不开个小店打发一下时间呢?”

“啊?我哪行啊?我什么都不会!”池母连忙笑着摆手。

“怎么不行,梅姐姐做饭的手艺这么好,想必开个饭庄生意会很红火。”

池砾点头:“选个合适的地段搞餐饮,确实也行,但不要那么累亲自去做大厨,管管店就好了。”

“这不行吧……”池母一直推拒着,可心里却着实有些意动。

当年她和池父一起搞外墙保温赚了一笔钱后,其实就想开个小餐馆,做些家常菜。自己的店面,不用担心房租,不管赚多赚少,至少不用风吹日晒的到处跑了。

但后来为了给那个孩子治病,什么东西都卖了,一切构想都成泡影了。

现在扈春娘和池砾那么一提,池母的心不可抑制的活起来,但是多年谨小慎微惯了,让她总是控制不住有很多顾虑。

扈春娘当即大笑:“也不一定现在就做决定,什么东西都要看一下嘛,我现在对这个世界还一窍不通,就劳烦梅姐姐陪陪我了,我陪你看,你也陪我看,咱们俩一起再多看看~”

谭玉书的娘真不愧是古代掌管一府的当家主母,很快就将节奏掌握在自己手中,池砾觉得,他妈确实应该多和谭玉书他娘多待在一起。

趁现在难得有时间,池砾便带谭母去办了身份证。

华国是人口大国,黑户差不多能有一千多万。为了不让这个问题影响社会,所以国家曾经专门出台过政策放宽黑户的登记条件,只要你不是通缉犯的话,办理身份证并不是难事。

在小镇的时候人口简单,一个镇的人七拐八拐总能成为亲戚,多一个陌生人很容易发现。但A市这种人口大都市,加一个人大概相当于大海里加一滴水,所以更方便一些。

池砾给扈春娘编的理由是:年轻的时候父母要把她卖给同村老光棍,她跑出来后一直在A市底层工厂打工,所以没有户籍。这种事在当年的农村并不少见,所以这个理由也并不引人怀疑,只是有一个问题����

“扈伯母,拍身份证的时候,咱们别打扮得这么光鲜亮丽。”

第31章 池砾回去后

嗯?

扈春娘看了看大家,表示那好吧。

取下满头钗环,准备换上现代装束。不过作为一个在封建礼教下活了这么多年的女人,对于露出胳膊的短袖还是有些适应不良。

所以池母就给她买了一件黑色的复古长裙,层叠的裙摆及到脚踝,手臂也被黑色的蕾丝包裹缠绕,担心她夏天穿黑的热,又给她买了一顶漂亮的粉色遮阳伞。

当然,不可避免的,还买了一套内衣,看到这套大胆的现代内衣后,饶是扈春娘这样厉害的人,都忍不住羞红了脸。

池母也老脸一红道:“我……我教你怎么穿?”

扈春娘:……

“好……好吧。”

等扈春娘换好衣服出来,池砾顿时陷入了沉默。

池母的审美一般,所以她给扈春娘选的连衣裙款式也很老气,是中老年妇女最喜欢的那一款。

但架不住她太白了!

扈春娘和谭玉书是一脉相承的天然白,白的好像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那种白。俗话说一白遮百丑,更不用说扈春娘根本就不丑。

一身的黑衬的皮肤愈加白的晃眼,及膝的长发,因为常年盘束,带着细微的蜷曲,瀑布似的洒下来,白皙的手间握着一顶洋气的蕾丝小伞,黑色的裙装复古端庄,加上从古代浸润的大家主母风范,就算不施粉黛,不戴首饰,那视觉冲击力,也难以言喻

谭玉书眼前一亮,由衷地称赞道:“娘,你这身真漂亮!”

谭母得意的抬起下巴。

池砾:……

不过没关系,他有办法。

户籍大厅,工作人员听着扈春娘的讲述,难得的张大了嘴巴,一脸痴呆的把她讲述的信息记录下来,然后递给她一个表,让她签字。

扈春娘看着满纸的陌生字体,尴尬道:“不好意思?请问在哪里签?”

这个问题每天都有人问无数遍,所以工作人员麻利的又给她指了一遍。

然后扈春娘又尴尬的问了另一个问题:“不好意思,请问笔在哪里?”

工作人员:……

“就在你手边啊……那个黑的,看见了吗?”

扈春娘看向那个连了一串“圈圈”的“杆杆”,应该说的是它?试探着上前一拽,露出一个和针头一样细小尖头,这就是现代人的笔吗?

看工作人员没反驳,应该就是吧?

提起笔,突然想起一个严重的问题,现代人的字和她们那根本不一样啊!

于是又尴尬抬头:“不好意思,我突然忘了我的名字怎么写了……”

工作人员:……

我的天,这么好看的阿姨,居然是个文盲?

身后排队的暴躁老哥等不及了,来到她旁边,一把扯过她手中的笔:“你叫什么?我给你写!”

“扈春娘……”

“哪个hu?”

“跋扈的扈。”

“跋扈的扈……”身后的暴躁老哥一顿,在这个到处都使手机拼音打字,以至于提笔忘字的年代,扈这个字也太难了,咋写来着?

“等会儿……我给你查下手机……”

好不容易查到这个字,举起来放大给她看:“看到了吗?就是这个!”

“谢谢……”

在好心大哥的帮助下,扈春娘艰难的办完了一系列手续,只不过文盲人设立得妥妥的了。

扈春娘神色不善的来到门口,谭玉书看她脸色,连忙上前小心翼翼的问:“娘……你没事吧?”

被当成文盲围观的扈春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哼,回去教我识字!”

“好的。”

跟在后面暗道:娘,不要太放在心上,你只是被当文盲而已,我可是被当傻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