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寡夫郎之后 第67章

作者:一春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甜文 穿越重生

“你这爱洁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林真这话是真心的,他自己觉着自己是个男人,虽然爱干净,但两天洗一个澡,两天换一次衣服,已经足够了。

顾凛不一样,早上去上学要洗澡,晚上睡觉之前要洗澡,只是因为长发麻烦,没法子才随着他的节奏一起,两天洗一回。

而且这小子头发比他的还要长,又浓密,洗一次麻烦一次。

林真说着话,把姜汤放到他手里,起身去拿了新的布巾和烘头发的物件,加了几块烧得红亮的炭火在里头,用布巾抱着烘头发的瓷做的物件,把他头发捞过来。

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隔得近,有姜汤的辛辣味儿,有洗澡的澡豆的味道,还有一丝莫名的味道从顾凛身上散发出来。

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林真早就不会在顾凛面前藏着什么事,当即低头在他领口那里闻了一下:“你今天在哪里沾染了什么东西吗?好奇怪的味道?”

顾凛端着碗的手顿住,他感觉得到自己身体骤然发生的变化,而且什么味道呢,自己每日跟林真相处,吃的用的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除了自己方才在浴室里做的事。

顾凛往旁边偏开些许,声音带着发育期的沙哑:“姜汤太辣了,我去加点糖。”

“?”

“辣了?”

从来都是自己怎么做他怎么吃,突然说辣了?

林真望着顾凛的背影,摸了摸鼻子,从熬姜汤的罐子里头倒了一点来尝,味道正正好,姜的辛辣与甜交织,成了叫人能接受,甚至能品出几分好滋味的味道。

林真把碗放下,叹了口气,发育期的孩子也太奇怪了。

而落荒而逃的顾凛在灶房里透过窗子望着外边的林真,林真好像永远定格在把自己从顾大坟前抱起来的那会儿,眉毛长且弯,眼睛有些圆,带了些稚气,但眼尾却是旖旎缠绵的。

他把碗里压根没重新加糖的姜汤一饮而尽。

这场雨来得急,去得也急,停下之后天边立即露出几抹残阳,红得像过年那会儿染吉祥物件的染料,把房屋瓦舍都映红了。

顾凛跟林真说自己去加糖的时候不小心撒在了身上,又重新洗了一个澡。

很快,天色暗了下来,领着小二把两边店都打扫干净的林小幺回到后院,跟着林真一起择菜做饭。

这么几年过去,天天呆在店里不出去,林小幺的皮肤比以前白了许多,面貌和林真有几分相像,但不如他精细,在别人眼里也是超出许多人好相貌了。

三人刚来府城那一年铺子生意忙,第二年第三年竟然也有来问林真林小幺婚事的,林真问过他意思,知道他没这个想法,便都拒了。

但是镇上鲤鱼村那边近一年来每次写信都问到这件事,要是在近前,只怕恨不得把林小幺塞上花轿立马抬到夫家去。

要知道林小幺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别的哥儿女娘这个年纪孩子都会跑了。

顾凛在的时候林真不好问,等顾凛回自己屋了他才道:“阿爹这个月又寄信过来了,说给你相看了镇上的一户人家,叫你回去看看。”

“咱们店里这么忙,哪里抽得出身去,待会儿我写封信寄回去,让阿爹回了人家。”

“可是我看阿爹信里的意思,要是你不回去,他就要来府城找人了,”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情感深厚不必多说,林真道,“我想问问你的意思,到底是最近几年都没这个打算,还是有打算但是没定。”

“……”这话问到了要害处,林小幺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他望着自己哥哥,过了半晌道,“我不想瞒着你也会瞒着你三哥,我有喜欢的人,只是我和他……就像隔了山海,根本没可能。”

“是钟严?”

“是。”

林真明白了。

其实他之前就有隐隐感觉到,每次钟严来,林小幺的话语都会比平日里少,而且不自觉地有些羞怯,但是钟严……

不是说钟严不好,恰恰相反,是太好了。

顾凛考童生那年他就一举中了举人,远近闻名,府城淮山书院的院长还对他亲睐有加,亲自修书让他去淮山书院读书,只是三年后的会试运道不好,赶考路上落了水,生了一场大病,不得已放弃该年的会试,若不然,现在已是个进士。

他去年也把陈娘子还有奶奶接到府城,自己抄写书籍,陈娘子还在林真的店里做事,两家往来颇密。

前些日子林真听陈娘子说了几句,钟严年纪不小了,正在相看女娘,可能明年就要成亲。

“三哥,我知道我与他不可能,但叫我回去成亲,我又一万个不想,”林小幺露出痛苦的神色,“就这样吧,以后我去慈安堂领养个哥儿,把孩子养大,也算是给自己留个牵挂了。”

林小幺无比清楚自己和钟严之间的差距,钟严是举人,如今城中想把女儿哥儿嫁给他的抓都抓不完,而自己和他明面上还差了辈分,他是自己的小辈,任谁想都不能把他们两人想一块儿。

其他事儿林真能出主意管一管,感情上的事他真是两眼抓瞎。

话说到这儿,再说其他的只是徒增烦恼,林真干脆换个话题:“之前来找过我们店的那个管事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

“还没有,他说的那事大概是不成了。”

“不成就不成吧,只是少赚几分,不过那人摆的架子大得很,纵是做不成生意也别怠慢了他。”

“我知道的。”

两家店开到现在,林真手里不差银子,但是按照规定,买了店面,并且一个月纯利润超过五百两的,就算做商籍,教商籍税。

而顾凛又在淮山书院读书,成了商籍就会影响到他科举,所以林真卖奶茶小蛋糕的店一直以来都是限量,每个月限定的量,卖完就关门,等下个月重新开业。

还要顾念着麻辣烫火锅店这边,原本按照他的想法,前年就可以再并下一间店扩大生意的,也只能想想。

和那些高门大户打交道的生意就是他偶然领悟的,人家要什么样的东西,他做了换个高大上,一看就很贵的包装呈上去,得的银子多,还轻松,也不算在店的利润里。

就是这样的生意一个月有一两桩就算不错,只能算点添头,发不了大财。

第94章

府城的繁华非区区镇子可比,天还未亮,就听到推车卖水倒夜香的车轱辘声,还有街坊邻居起床洗漱叫孩子的声音。

店铺一个月的利润不能超出五百两的定数,林真便也不做那勤快人,拉起被子往头上一蒙,转瞬就睡了过去。

直到春日的阳光从窗扉投射进来,才懒洋洋地打着呵欠掀被子下床,出去的时候看到明明早该去上学的顾凛还在,不由得算了算时间:“今儿怎么没上学?”

“书院组织学子今日去城外落霞山踏青,辰时二刻在城门处集合。”

“你们书院日子挑得不错。”林真想到昨天那场雨,忍不住憋着坏笑,这帮宽袍大袖的读书人,怕是要在泥淖里深一脚浅一脚地了,个个成了小花猫。

他两眼亮晶晶地:“要带餐食去吗?”

这可是小崽子跟同学去春游唉,林真一想到顾凛跟一帮同龄人端着饭盒吃饭,就觉得挺好玩的。

顾凛道:“学院有安排,林叔,学子可带家属同去,你今日有要处理的急事吗?”

“我也可以去?”林真不是闷头死干活的,来府城几年也逛了好几处地方,但此时交通不顺畅,走也走不了多远,一次两次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他是个喜爱自在的,前几年顾凛还小的时候没想太多,如今顾凛十四岁了,眼看着就要参加府试,考举人,慢慢地长成一个大人,心底那点念头又冒了出来。

他想四处走走看看,身临其境地体验一下不同的风土人情,最好当个跑商,趣味多多。

顾凛点头:“林叔是我至亲,自然可去,听说落霞山上的梨花远近闻名,挨着的村民还会用梨花做各种吃食,林叔正好去尝尝。”

林真自己做了这么多年的吃食生意,对自己没吃过的东西没有抵抗力,立马答应了,“那我换身衣裳,你去铺子前头跟你小幺姨爹说一声。”

钟严也在淮山书院读书,此次春游说不定也会去,让顾凛多带一个人不是问题,但林真觉着还是算了。

依小幺对钟严的在意程度,见了面不过是更难割舍更痛苦,还不如不见。

林真很快换了一件乳白色的袍子,他是哥儿,又是死了丈夫的寡夫郎,穿衣颜色自然不能太俏,黑白灰等素净的颜色最适合。

而且哥儿和小子汉子不一样,穿的衣袍略有不同,就比如他身上这件,圆的领子,一溜布扣子斜斜地扣下来,衣袖稍微有些宽,袍脚也宽,下头可以搭裤子可以搭裙子,很有些清代女子衣裙制式的模样。

以前在鲤鱼村和镇上,多数人挣扎在温饱线上,好些哥儿穿的可能还是父兄旧衣改的,讲究不了,干活也不方便。

到了府城却不同,这里富贵人家多,文风盛行,哥儿女娘汉子界限分明。

顾凛又是书院的学子,他自然不能随着性子穿着短褐去。

林真在里头穿了条裤子,随便将一头浓密的头发扎到头顶,编成辫子,再用束发的发带在末端绑好。

望着铜镜里模糊的人影,林真侧身看了看,从衣柜里翻出根布做的腰带,往腰上一扎,瞬间这看着有点雌雄莫辨的裙子样的长袍显出七八分利落来。

还不错,没那么别扭了。

他走出去对着院子里等自己的顾凛道:“咱们走吧,再耽搁就晚了。”

顾凛微微有些晃神,他知道林真生得好看,但林真很少做这样的打扮,圆的领子让他纤白的脖颈无处遁形,就像水里刚刚生出来的茭白,仿佛带着清甜。

纯美率真,眉眼娇娇。

从台阶上走下来,林真发现自己这个便宜儿子不知道在想什么,居然在自己面前走了神,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嘿,顾栓子。”

“……”顾凛有些遮掩意味地眨了眨眼,与他一同往外面走去,此时时辰还早,铺子里吃东西的人不多,小猫两三只,看到从后面走出来的林真和顾凛,不由得怔住,呆呆地看个不停。

而到了外头,看的人更多了,胆子大的两眼直勾勾地看,胆子小的偷偷地看。

顾凛微微皱了皱眉,把步子缩小一些,与林真肩并肩。

快到城门外时,林真远远地就看见在那儿聚集地一众淮山书院的学子,同在淮山书院读书,但并不在甲班的黄玉文还有王钦看到林真还有顾凛,走过来先给林真行礼:“林叔。”

“你们两个来得早,没带什么人来?”

当年顾凛黄玉文王钦还有陈幸一起来府城考童生试,顾凛考了第一,黄玉文陈幸掉在尾巴上险而又险地过了,王钦则没上榜。

黄玉文和王钦家不差银子,觉着府城这边能够选择的夫子更多,便把两个留在这儿,差奴仆来照顾两人的饮食起居。

两人那年后又各自参加了童生试和录取秀才的府试,王钦勤奋苦读两年终于考上了童生,黄玉文第一次没考上秀才,第二次才终于考过。

至于陈幸,由于家里没有银钱,一直在镇上徐夫子那里读书,顾凛三人已经好几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了。

如果说曾经黄玉文和王钦还能因着家底在顾凛还有林真面前有点优越感,如今一点也不剩了。

读同样的书,用着比顾凛好的笔墨纸砚,但任凭二人再怎么努力,也摸不到顾凛的袍角,实在是叫人太挫败。

黄玉文道:“我和王钦来时叫他们自行安排了,他们整日在我们身边伺候,难得有天闲暇。”

“挺好的,他们离了父母兄弟来这儿四五年,玩一天也不妨事。”小的玩在一块儿,林真对两人身边伺候的人也不陌生,有老有少,都是黄家和王家捏着卖身契的奴仆,对两位主子没有不恭敬的。

突然,就在几人聊着天的时候,前边传来声音,让按照甲乙丙不同的班级聚集,黄玉文在乙中班,王钦在童生乙上班,听到消息跟林真还有顾凛拜别,去找自己的班级去了。

顾凛也带着林真去自己班级所处的地方,从人群里穿过的时候,书院的学子都认出他,纷纷让开一条路。

“那就是甲上的顾凛,听说他这次大考又拿了头名。”

“甲上第一人,此次乡试已是囊中之物了吧。”

“他带着的那人是谁?”

“怕是家中兄弟吧,竟然把哥儿带来了。”

甲上班在最前头,紧紧挨着书院带队的夫子,顾凛站定,给夫子执礼:“学生拜见任夫子。”

被称作任夫子的老者看起来有五十来岁,留了一把山羊须,头发参杂着些许银丝,面貌威严。

他是甲上班专教经义的夫子,对顾凛这个天赋卓绝的学生自然颇有好印象,看到顾凛来,威严的脸上露出罕见的柔和:“今次踏青,是为让你们这些整日把头扎在书本典籍里的学子有所体味。”

“是,学生谨记。”顾凛执着礼,虽然高,但过于瘦削了的身形犹如一杆刚刚脱离笋壳,成了青竹的模样。

站在他一步之外的林真不由得赞叹,不枉自己从他开始念书就让他挺胸抬头收腹,以后也不知道要招惹多少小姑娘。

按照书院的意思,他们这些随行的家属,按照夫郎女娘还有小子汉子来划分,夫郎女娘在一处,小子汉子在一处。